新员工规章制度培训

时间:2022-10-10 22:22:15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2325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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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新员工安全培训内容

新员工安全培训内容

1、 全教育培训的目的和作用

为了提高全体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技术水平,防止一切事故的发生。

(1) 法律法规的要求

(2) 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

(3) 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的需要

2、 安全生产的基本常识

一。 ;生产的基本知识

(一) 、什么叫安全?无危险、不受威胁和不出事故的状态。

(二) 、什么叫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和财产损失及其他损失的意外案件。

(三) 、伤亡事故?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为伤害和急*中毒事故。

(四) 、工伤和公司保险?也称职业伤害,劳动者在工作或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和死亡。

工伤保险---又称职为伤害保险,指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由国家或社会给负伤、致残以及死亡者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五) 、危害辨识?可能造*员的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和状态,危险辨识指识。 危害的存在病确定其*质的过程。

(六) 、什么是危险源?危险源就是危险的根源。是指可能导致人员死亡和物质损失事故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七) 、什么是安全生产?指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死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在安全健康和生产作业过程的正常进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

(八)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其含义:安全第一是指安全生产是各级*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头等大事。预防为主是指在现实[安全第一的许多工作中,做好预防工作是最主要的。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能正确处理,确保安全。把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放在安全工作的首位。

(九) 、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作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与其他负责生产管理的领导、内设各有关部门和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付的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安全工作层层有人负责。

(十) 主要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 生产业务部门的主要安全生产职责。

(1) 协助主管领导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规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2) 管生产的时候必须同管安全。

(3)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二、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条件

1、作业环境的整治和改善,包括作业空间的合理设计,作业场所的清理和整顿,合适的照明、通风、温度、湿度、尘、杜毒、噪声及其职业(有害) 因素的防治、安全信号装置等。

2、 作业场所的清理于整顿是保*作业场所清洁整齐,实现文明生产,保*作业高效安全的重要条件。它包括两个环节,一是清理,一是整顿,清理就是把需要的物品区分开,并清除不需要的物品。整顿是把需要的东西以适当的方式改在该改的地方,以便于使用,并且要以制度保*作业场所的清理和整顿。(定期彻底清理、整顿,使用完的物品不厌

其烦地放回原处) ,定期检查,考核评价并与奖罚挂钩。

3、 职业有害因素的防治

职业有害因素包括:粉尘、高温、噪声、振动等,通过组织措施、技术措施,以有个人防护等手段来改善。

4、 安全装置-----是用于保护员工,在其*作、维修和服务中避免与机械或设备的运动部分相接触而受到伤害的设施。安全装置在*作中是强制兴的,在维修中要有装置批示牌。

三、安全常识

(一)1、用电安全

(1)、电击指电流通过人、机体组织受到刺激,肌肉不由自主的发生痉 *收缩造成的伤害,严重使人的心脏、肺部、神经系统受到伤害及危及生命。

(2)、电伤是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机械效应对人体造成的伤害。(电烧伤、电烙印、机械损伤等)

2、防护措施

(1) 绝缘――固、液、汽体绝缘三种,一般采用固体绝缘,用绝缘材料把带电体封闭起来称为绝缘。

(2) 屏护――当电气设备不便于绝缘和绝缘不能保*安全时,就采取屏护,采用遮拦、护罩、箱闸等,把带电体隔绝开来。

(3) 间距――防止人体触及或接近带电体、防止车辆等物体碰撞或过分接近带电体,带电体与其它设备和设施之间,均需保*一定的安全距离,这种安全距离简称间距。

3、 急救措施

(1)、低压、切断电源(拉闸或用绝缘工具、木棒等) 或抓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拉开,切记碰到金属物体和触电者的裸露身躯。

高压电:切断电源或用适合该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2)脱离后的处理――心肺复苏法

1、 口对口的人工呼吸

2、 脑外挤压

3、 人工脑外挤压与口对口人工呼吸

二、机械安全

1、 静止的危险――设备处于静止状态时存在的危险,当人接触或与静止设备作相对运动时可引起危险。

(1)、机械设备较长的部分,如表面螺辁手柄等:

(2)、工具、设备、防护栏边沿锋利部位

(3)、引起滑跌、坠落的工作平台(平台水、油更危险)

2、 直线运动――接近式和经过式

(1)、接近式危险,当机械处于往复直线运动状态时,而人处于直线运动的正前方而未及进行躲避时,将受到运动机械的撞击或挤压。(压磨机)

(2)、经过式危险,指人体经过运动中的部件引起的危险。(运动中的带链)

3、 旋转运动的危险――指人体或衣物卷进旋转机械部位引起的危险(突出物、皮带扣、螺丝、挤压点等)

4、 振动部位件夹住的危险――机械系统中的一些振动部件,如振动体的振动引起的被振动体部件夹住的危险。

5、 飞出物击伤的危险

6、 非机械的危害与有害因素

(1)、电击伤

(2)、灼伤(高温、砖)

(4) 噪声、电离辐*等

四、机械的危险部件

(一)机械的危险部位主要有:

1、 可运动部件

2、 高速旋转零部件与易飞出物

3、 过热表面

4、 内部受伤压力的零部件

5、 其他如由于机械系统生产的噪声、振动、粉尘与毒物等危险

(二) 常见的机械系统,机械的危险具体部位指*作员及手接近的各种可动零件部件,以及某些加工设备的加工区等,

如:

1、 动部件的结合处地皮带轮或皮带、链条和链轮等;

2、 旋转轴

3、 非连续原件的凸块和孔处

4、 相向旋转部件的咬和处

5、 旋转和固定部件的咬和处

6、 旋转部件与滑动部件之间

五、机械事故的原因

(一) 直接原因

1、机械的不安全状

(1)、缺乏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或这些装置有缺陷

(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3)缺少个人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有缺陷

(4)生产场所环境不良(如照明、通风、空间、堆放等)

(5)其他(如*作工序、交通线路配置)

2、 *作者的不安全行为

(1)、误*作、忽视安全*告;

(2)、人为因素导致安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的设备

(4)、*作方法不正确;

(5)、其他(如物品存放牌不安全位置,未停机维修,不使用个人防护装置、穿着不符合要求,紧急情况处理不当等) 。

a) 间接原因

1、 技术方面的原因――整体技术水平或设计方法存在不足(如设计、安装、维修等方面的错误,导致机械不安全状态或使人的*作发生不安全行为)

2、 人员安全素质方面的原因――上岗前或各位培训及安全教育不到位,使*作者缺乏安全防范知识何安全*作技能。

3、 管理方面的原因――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力,从上到下都不重视,对事故隐患调查整改不彻底,管理层不重视安全等。

4、 生理心理方面的因素――健康状况欠佳或心理状况不良,作业时精神不集中、注意力分散、工作态度不端正等。

三违的识别与预防

一、章指挥的识别与预防

1、 什么是违者指挥

违者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规程制度的指挥行为。

(二) 出现违章指挥的原因

不从客观实际出发,盲目追求完成生产任务。

没有安全防护措施,设备、人员、方法等条件不具备。

安全意识淡薄,不懂安全技术*作规程。

不尊重专家、员工的建议,强令或指挥他人冒险作业。

(三) 常见的违章指挥行为

不认真按照生产安全责任制有关本职工作规定履行职责,不按[五同时"规定执

行。对安全生产不负责任、官僚主义、玩忽职守、瞎指挥。

不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强令员工冒险违章作业。

不按要求及时批转、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规定、通知等,或

借故拖延、积压、拒不执行。

新建、改建、扩建挖潜革新项目,不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不履行审批手续;不按有关规定要求设计施工,乱改乱建;不经竣工验收擅自决定投入使用。

对上级有关管理部门已发出停止使用的设备、设施,未消除隐患擅自安排使用 。 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放任自流。

多工种、多层次同时作业,现场无人指挥和监护,不制定安全措施,不执行危险

作业审批制度,安全措施不落实。

发生工伤事故,不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接受教训和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仍继续冒险作业。

设备安装不按照技术标准和规定程序进行施工、检查、验收、移交;对在检查验

收中提出的问题尚未解决就擅自设入使用。

在有事故隐患、安全防护装置缺少或失灵的设备上,强行安排生产任务;对特种

设备不按规定制造、购置、安装使用,以及在使用中不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时仍安排生产。

滥用职权,擅自批准不具备有关规定的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的组织和个人从事工

程项目勘查设计和施工,或者委托转包给不具有相应等级资格的单位或个人。

对建筑安装工程,不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放任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

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指挥作为。

(三) 预防违章指挥的注意事项

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当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 员工可以拒绝接受生产任务。 加强自身安全素质的培养, 提高安全意识, 掌握安全技术*作规程, 能够正确处理生产作业过程遇到的各类问题。

对违章指挥及时提出批评并纠正。

二、识别和预防违章*作行为

1、 什么是违章*作行为

凡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规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工艺技术、生产*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条例、办法和制度等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均属违章*作。

2、 现违章*作行为的原因

安全技术素质不高,不知道正确的*作方法。

明知道是违章行为,但冒险作业。

明知道是正确的*作方法,但怕麻烦,图省事而采取违章*作行为。

侥幸心理严重,知道这种违章可能要出事故,但认为不一定而采取违章行为。

3、 常见的违章*作行为

不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各类劳动保护用品。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穿拖鞋 、凉鞋、高跟鞋、裙子、喇叭裤、系围巾以及长发辫不放入帽内等。

工作不负责任。擅自离岗、串岗、饮酒、干私活及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职工无关的活动。

发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缺损,不向领导反映,继续*作,自作主张擅自将安全防护装置拆除并弃之不用。

忽视安全、忽视*告,冒险进入危险区域、场所,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篮等。)

不按*作规程、工艺要求*作设备。擅自用手代替工具*作、用手清除切屑、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等。

擅自动用未经检查、验收、移交或已查封的设备和车辆,以及未经领导批准任意动用非本人*作的设备和车辆。

不按规定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清除的废料、垃圾不向规定地点倾倒,工件和附近任意摆放,堵塞通道。

使用已失去额定符合能力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种起吊设备、设施和工具(如绳、链、钩、环以及各种吊具等。)

不执行规定的安全防护措施,对违章指挥盲目服从、收发和处理。

特种作业工种无*单独*作,机动车辆持学员*单独驾驶和无*驾驶。特种设备和要害部门,不认真登记和交接班,擅自离岗和睡觉。

以拼设备、拼体力来抢时间、赶速度、冒险蛮干,或不按工艺要求*作设备,使设备超负荷运行。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三、违反劳动纪律

劳动纪律是多方面的,它包括有: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技术纪律以及规章制度等。

(1)、迟到、早退、中途溜号。

(2)、工作时间干私活、办私事。

(3)、擅离岗位、东游西逛、聚集闲谈、嬉戏。

(4)、上班不干活、消积怠工,严重影响生产任务的完成。

(5)、上班睡觉、看电视、下象棋、打扑克。

(6)、工作时间看与本职无关的书籍。

(7)、工作中不服从分配,不听从指挥。

(8)、无理取闹、纠缠各级领导、影响正常工作。

(9)、聚众闹事、打架斗殴、酗酒肇事。

(10)、私自动用他人的设备、工具。

(11)、不遵守各项规定制度,违反工艺纪律和*作规程等。

3、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内容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的和一举

为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要求,规范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提高广大员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实际*作技能,保*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序进行,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

2、 定义

(1)、公司主要负责人:总经理。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在公司各厂、各部门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指:公司安全机构的负责人员,以及各厂、各部门的系长或相当于系厂职级以上的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特种作业人员

对*作者本人,对他人和周围的设施存在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具体指:电子、焊接切断、起重、厂内外机动车驾驶、登高架设、煤气站工作等。

4、[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指公司级、部科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三、职责

1、 董事长。

对本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付总责。

2、 人事部

(1) 负责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2) 负责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登记进入员工档案。

3安全委员会

(1)、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检查负责部门安全生产培训的开展情况。

(2)、负责[三级"安全教育教材的选定和实施教育培训。

(3)、负责制定员工安全*作教育和培训计划,制定考核、考试办法并组织实施。

4、 工厂(包括下属各课)、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

(1)、对工厂(包括下属各课)、其他职能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

(2)、保*安全生产教育工作落实。

(3)、负责对生产员工、转岗、复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作相应记录。

(4)、负责本部门特种工种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工作。

班组长:负责新员工班组级安全教育。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本班组安全*作规程,教育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

四、教育培训内容和要求

1、 教育培训的对象

(1)、生产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生产部门新招的人员、复工、转岗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全体作业人员。

2、 教育培训分类和要求

(1)、各厂、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资格*方可任职,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

(2)、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新员工入职后,在分配到岗位之前,首先进行公司教育。时间为1-2天,危险*较大的岗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天。课系教育时间为2~4,班组级教育时间为1-2天,班组长有权拒绝接收未经过课系级安全教育的新员工。

(3)、技改后的教育

在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方法时、由公司安委会汇同该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培

训。

(4)、[复工"及[换岗"教育

员工复工或换岗时,由员工所在部门组织进行新岗位安全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岗前培训: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资格*书,才能从事相关的特种作业。 岗前管理:对所有取得*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在生产中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实施管理措施。对特种作业人员,在安全意识、安全技术知识,技能和个人品德等方面必须有严格要求,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训练。

(6)、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

① 确立永久*教育的观念,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② 系长以上的干部经常*的安全教育由安委会负责组织,人事部配合实施,班长、员工由各部(课) 负责实施教育培训。

③ 班长、员工经常*安全教育培训每月不少于一次,可利用每周安全学习的时间进行,也可根据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并做好相应记录。系长以上干部经常*安全教育培训,每季不少于二次,根据公司的特点,可分批灵活安排,并做好记录。

(7)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管理教育

① 本公司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常见违反*作规程的行为。

② 危险源的危险程度,可能发生事故及后果。

③ 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预防措施及安全*作规程。

④ 危险源和事故隐患应急处理。

五、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

公司的安全教育主要有以下形式

1、 定期教育

(1)、公司级安全例会每月一次,课系、班组级安全生产例会由各厂及其他职能部门自定,每月不少于一次。

(2)、公司利用各种形式的宣传工具(墙报、板报、标语等)进行深入持久地安全教育。

2、 安全培训。包括一般安全培训学习班,升级考试的培训班,安全知识*讲座。

3、 安全技术学术讨论会,座谈会、事故分析会、案例讨论会。

4、 与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同步进行现场教育。

六、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管理

1、 各厂、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必须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培训登记表、教育

培训成绩、考试试卷、*书复印件,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工作总结。

2、 档案管理按公司档案管理执行。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安全生产秩序、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的重要措施,进行安全检查要坚持领导与员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一、安检查班组和管理

1、 全检查由岗位*作者班前、班中和班后对设备和自身防护进行检查。

2、 每周安全检查由安委会组织,生产副厂长、课长、设备技术员等有关人员参加

进行各课重点安全检查。

3、 月度安全检查由公司领导组织,由安委会、工会厂长、设备部长、生产课长参

加进行安全生产交叉大检查。交流经验,取长补短。

4、 节假日安全检查由安委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

5、 危险作业安全检查由安委会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高空、吊装、带电等危险作

业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检查和*作业。

二、安全检查方式

1、 定期检查:根据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组织检查,各部门关节实际情

况按每周、月度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按考核细则逐项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工

作。

2、 每日例行检查:针对某种倾向*问题进行抽查或巡查。

3、 季节*检查:根据不同季节气候变化的特点(台风,暑天季节),针对生产、

生活中可能发生的倾向*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4、 节假日检查; 针对节假日期间员工心理状态不稳,安全生产意识易被谈化的问

题,进行强化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检查。

5、 危险作业检查:对高空、吊装、带电等危险作业进行专门的危险作业安全检查

(包括安全防护用品)。

6、 **检查:对煤气站设备、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各类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特种作业进行安全检查。

三、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违章、查卫生、查事故隐患。

四、安全检查人员职责

1、 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检查的要求,做好安全检查的技术资料、检查用品等的准备工

作。

2、 按时参加安全检查,服从检查班组负责人的安排。

3、 按照检查组的分工,做好本职工作。

4、 按照安全检查的要求,认真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认真记录,

对违章行为要及时制止。

5、 对检查结果及时进行归纳、整理,报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

五、安全检查结果的处理

1、 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积极组织整改,保*安全生产。

2、 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本部门解决不了的,与相关部门有关联的,要及时报安委会备案,

协调解决。在未解决之前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对解决不了的又无可靠安全防范措施而随时威胁员工生命安全的,可责令停止作业。

3、 每日例行检查发现的隐患及问题,要及时下发通知相关部门或人员

进行整改。

4、 对要求整改的问题,安委会要组织复查,确认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彻底整改,整改

完毕销案。

六、安全检查资料管理

安全检查计划、检查原始记录、事故隐患和问题记录、事故通知书、事故隐患报告书、复检记录、销案记录、总结等资料要归档管理。

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制度

先进、科学的安全考核奖罚办法的制度可以激发和促进全体劳动者安全意识的提高,并能使生产者由原来的被动遵守规定,变为主动、积极的去遵守安全规则,发现不安全隐患,最终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

安全考核原则

1、 全员安全奖励。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职务的不同,划分不同的奖励等级。

2、 安全考核资金为专项奖金,与*分离。

3、 奖罚办法以百分制分解到安全考核办法的每项条款中,进行奖罚。

4、 安全生产考核分月度考核与年终考核(年度分上、下年各一次)。

具体细则:

一、 各部门为考核主体,课室为考核对象,将考核内容分解到各系班,安委会的考核办法只考核到课室,课室根据安委会的考核办法,制定适合自己的奖励办法分解到各系班,但不能违反和超越安委会的奖励办法。 线长员工

1、 员工:如何员工在工作中发生违章违纪行为或安全责任事故,即按安全考核办

法的规定扣去相应的分值。(不影响本班其他员工的安全得分)

2、 线长:如本班如何员工发生违章违纪的行为或安全责任事故,即按安全考核办

法的规定扣去相应的分值。(不影响其他班长的安全得分)

3、 主管:如本系如何员工发生违章违纪的行为和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安全管理

项目未完成,将按安全考核办法的规定扣去相应的分值(不影响其他系的安全

得分)。

二、 每一级别规定明确的奖励基数,依据安全考核内容为考核细则,按月考核。每

月的安全考核是全厂每月劳资(劳动考核)考核的一部分,由厂部组织进行。

考核以课室自考为主,结合安委会日常检查为辅。

三、 年终安全奖惩考核分为前半年和后半年(年终)两次进行,考核的依据是以安

全的安全检查结果为主。

安委会的检查分为:每周的安全例行检查; 向各厂提出检查意见和措施(整改措施与厂方协商而定),定整改时限,定负责人,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则在奖励中扣去相应的分数。

四、 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按公司发布的[安全指标与*考核原则"执行。

终年检查分为前半年和后半年两次检查,检查时根据日常检查的情况列出检查大纲发放到各厂。大纲所列项目逐项检查,逐项打分。年终检查由公司领导带队,安委会组织抽调个厂部分安全员参加,实行交叉检查,争取做到公平、公正、认真细致。年终安全检查结果,则作为年终奖励的重要依据,其涉及的范围上至厂长(主管副总),下至每个生产员工。

为使安全工作稳步发展,上半年的检查结果不带入下半年,安全考核与安全生产责任相辅相承。所以奖惩的比例则应与*相对应。制定一个奖励系数或(奖励基数),奖金 =(系数×*)或(基数)×得分率。

事故管理制度

本制度是为了及时了解和分析事故原因,掌握事故规律,吸取事故教训,以便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防止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并造成生产中断、人员死亡、财产损失。

一、事故*质

1、 责任事故:由于人的失误、失职及管理原因造成的事故。

2、 自然灾害事故:不可抗力的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

二、事故种类

1、 人员死亡事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人身死亡事故。

2、 设备事故:机械、工艺、动力、电路造成财产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3、 急*中毒事故:在生产过程中存在有毒物质、气体,在短期内使人员立即中断工作,

须进行急救的中毒事故(包括食物中毒)。

4、 火灾事故:在公司内部发生不论火势大小,人员是否死亡、财产损失多少的着火事故。

5、 *事故: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意外*,造*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故。 6、 险情事故:已具备发生事故的条件,或已发生了事故,但因某原因绕幸或处理及时得

当而未造成财务损失、人员伤亡的事故。

三、事故处理程序

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入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1、 一旦发生事故,当事人及现场人员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同时立即设法控制事故蔓延和

抢救伤员。

2、 现场保护:事故发生后,立即保护现场,除抢救需要外,禁止无关人员靠近或进入现

场。因抢救及防止事故扩大,必须移动物件的,要做标记,写出书面记录,不得随便清理现场。

3、 有关领导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抢救;重大事故要迅速组成临时抢救领导小组,统

一指挥。

4、 事故发生后,在当日内报告有关部门,需向地方*部门报告的,由安委会负责按国

家有关规定报告。

5、 事故调查

①一般事故由发生事故部门组织调查;较大事故由安委会派人到发生事故部门组织调查;重大事故由公司领导负责组织安委会及相关部门调查;特大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②事故调查组及调查人员在调查中,有权向事故发生的部门、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不得拒绝。

③调查组人员负责搜集有关资料、*材料(包括人*、物*材料),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质、原因、人员死亡情况;分析事故责任、确定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建议;编写事故调查报告。

④进行事故统计、分析,建立事故档案。

6、 责任追究

下列情况造成的事故,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① 违反相关的法规、规程或标准,违反公司相关规定的;

② 管理混乱,作业环境不安全,不卫生,安全装置不齐全,危险作业不采取保护、防范措施的(包括:标志、用具、信号等)。

③ 设备有缺陷,不按规定检修,带病和超负荷运行的。

④ 未经[三级"培训,员工缺乏安全知识发生的事故。

⑤ 发生事故后不吸取教训,致使同类事故发生的。

下列情况造成事故,追究当事者责任

①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章驾驶机动车。

② 违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制度的。

③ 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范用品及工具的。

④ 擅自开动机器设备,擅自更改、拆除、毁坏安全设施和标志。

⑤ 违反其它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7、 罚则

① 对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的,视情节给予罚款、*告、记过、降级、撤职、辞退(按公司有关规定执罚)。

② 故意损坏、破坏安全设施、标志、消防器材的,照价赔偿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4法律法规、厂规厂纪

安全生产法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生产安全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作机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十九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程和*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范用品。

第五十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罚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法

第五条 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辁 ,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公用和城建等单位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对灭火救援的,必须事先通知当地*消防机构。

第三十二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提供便利,不得阻拦*。严禁慌报火*。

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改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有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 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临近单位应当予以支援。

消防对接到火*后,必须立即赶赴火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第三十五条 消防车、消防艇前往执行火灾扑救任务火者执行其它火灾、事故的抢险救援任务时,不受行使速度、行使路线、行使方向的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船舶以及行人必须让行,不得穿*、超越。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消防车、消防艇迅速通行。 第三十六条 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抢险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四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发的规定,未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告。

营业*场所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

(一)、对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的;

(二)、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的;

(三)、不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的;

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依据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第四*条 本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告或者罚款;

(一) 、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 、埋压、圈占消防诠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

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 、有重大火灾隐患,经*消防机构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任人员处*告或者罚款。

有第一款第二项所列行为的,还应当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对逾期不恢复原状的,应当强制拆除或者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的人承担。

第五十三条 有违反本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员工守则

第五十三条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1、 穿拖鞋或赤膊上班的,不穿厂服或不戴厂牌的;

2、 工作时间有嬉闹、闲谈、看无关书报行为的;

3、 乱丢*蒂、果皮、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仍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4、 攀折、损坏、挪用厂区树木、花草的;

5、 厕所、浴室、洗 处用水后龙头不关的;

6、 有违反工艺*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7、 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第五十四条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40元;

1、 工作时间有非工作*窜岗、离岗的(30分钟以内);

2、 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

3、 在员工宿舍私接电线、安装电路、新加*座,不按时熄灯的;

4、 在员工宿舍命名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5、 在厂区范围内干私活的;

6、 上班时间睡觉、酒后上班的

7、 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第五十五条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 在要求严禁的地区随便吸*的;

2、 在禁*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3、 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4、 非本设备*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5、 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6、 非驾驶员或无*驾驶铲车、汽车的;

7、 在厂内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位的;

(三) 、消防安全

1、 燃烧的必须条件:

① 可燃物

② 助燃物

③ 着火物

防止燃烧三个条件同时存在,或者避免它们互相作用,是防火技术的基本理论

2、 灭火的基本方法;

① 隔离:是中断可燃物供给,或使可燃物与空气分隔开来而令燃烧停止。

② 窒息:是阻止氧化剂补充,消除或减少空气中的氧,从而使燃烧停止,这是使没有氧化剂或氧化剂没有足够数量来破坏燃烧的条件令燃烧停止。

③ 冷却:是利却吸热量在的物(如水)吸收燃烧生成熟,使着火温度下降到其燃点以下而使燃烧停止,销毁的量大于生产的量时,链式反应因没有足够的自由基而中止。

3、 常用灭火剂

① 水(用于a 类)

② 泡沫灭火器,普通泡沫用a 类和油类火灾(非水溶*可燃液体火灾抗溶泡沫灭火剂用于a 类、b 类火灾)

③ 干粉灭火器:碳***干粉(bc干粉) 用于b 类、c 类火灾、带电火灾;**铵盐干粉(abc干粉) 用于a 类、b 类、c 类火灾和带电火灾

④ 二氧化碳火剂,用于b 类、c 类和600v 以下的带电火灾,也适用于不能被污损的a 类火灾。

⑤ 1211灭火剂(淘汰)

4、 消防*电话119(*早、损失少)

5、 扑初期火灾的办法

① 电气水灾,先关电,电未断前,禁用水和泡沫;泡沫灭火器

② 正确选用灭火器

③ 断难可燃物(关闭气体等)

④ 阻止火势蔓延

⑤ 防止受压容器受热发生*(转移气瓶)

⑥ 小在积固体火灾,用湿衣服或湿棉被扑打或覆盖在可燃物表面窒息灭火

6、 火场逃生

① 救人重于灭火的原则

② 对厂房等所在建筑的结构及逃生路径要了然于胸,必要时可集中组织应急逃生预演,使大家熟悉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及自救逃生的方法。这样,火灾发生时,就不会觉得走投无路了。

③ 熟悉环境,暗记出口。当像处在百竹的环境时,如入住酒店、商场购物、进入*所时,为了自身安全,务必留心苏州通道、安全出口及楼梯等,以便关键时候能尽快逃离现场

④ 通道出口,畅通无阻

⑤ 扑灭小火,惠及他人

⑥ 保持镇静,明辫方向,迅速撤离

⑦ 不入险地,不贪财物

⑧ 简易防护,蒙鼻匍匐

⑨ 避难场所,固守待援

⑩ 火已及身,切勿惊跑

(四) 、中暑

高温作业使人体热平衡、水盐代谢平衡破坏,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功能障碍,则会引起中暑。生产场所高气温和强热辐*是引起中暑的主要原因,如同对相对湿度高、气流弱或重体力劳动则更易引起中暑。在高温环境下作业一定时间后,如出现头痛、头晕、心慌、胸闷、口渴、多汉、全身无力、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体温稍升高等症状,渴视为中暑的先兆,就立即脱离高温环境到*凉处、补充水分,经短时间休息后则症状渴消失。高温湿热环境相对比高湿干热环境更易引起中暑(中暑是法定职病,8小时流汗4升以上)

第二篇:新员工入职培训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股份制企业的会计工作,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按照规定程序,经批准设立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在符合本制度统一要求的原则下,可以根据本部门、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对本制度作必要的补充规定,并报财政部审批或备案。

企业可根据本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本企业的会计制度。

第四条企业应单独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应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企业的会计档案管理,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会计核算一般原则

第五条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季度、月份均按公历起讫时间确定。

第七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以外国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人民币记帐,同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

第八条会计记帐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

第九条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项目完整、手续齐备、资料可靠。

第十条会计核算必须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定,做到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一条会计信息必须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第十二条会计核算方法应当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动。如有必要变动,应当将变动情况和原因、变动后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会计报告中说明。

第十三条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于当期内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十四条会计记录必须清晰,并便于理解、检查和利用。

第十五条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合,一个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应当在同一会计期内入帐。

第十六条企业应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记帐,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第十七条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照取得或购建时发生的实际成本核算。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帐面价值。

第十八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的,应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的,应作为资本性支出。

第十九条会计核算应当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于影响决策的重要经济业务,应当分别核算,分项反映,并在会计报告中重点说明。

第三章流动资产

第二十条企业的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长于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运用的资产,一般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企业的各项流动资产应当分类进行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列项目反映。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信用机构的名称和帐户进行明细核算。有外币存款业务的企业,还应分别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发生的外币业务,应当将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所有外币帐户的增加减少,一律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帐时,可按业务发生时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采用中间价,下同)作为折合率,也可以按业务发生当月月初的国家外汇牌价,作为折合率。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外币帐户的外币余额按照月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汇帐户的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外币帐户人民币余额与原帐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列作当期财务费用。

现金的帐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相符;银行存款的帐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帐单定期核对,并按月编制调节表调节相符。

第二十二条短期投资包括能够随时变现并准备随时变现的股票和债券,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登记入帐,有市价的并在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内注明期末时市价。企业取得的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括已宣告发放但未支取的股利,应作为应收款记帐,不包括在短期投资实际成本内。本期宣告股票应分得股利、债券利息收入,以及转让股票、债券所取得的收入与帐面成本的差额,列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三条应收及预付款按照实际发生额记帐。

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货款和待摊费用等。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按实际发生额记帐,并按照往来户名、费用种类等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按照规定以应收帐款余额的规定比例提取坏帐准备的,其提取的坏帐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坏帐损失,应冲销坏帐准备。已经确认的坏帐,以后如果收回,应冲销坏帐损失。期末坏帐准备与应收款项帐面余额的比例,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提取比例,应予调整,冲回多提或补提少提的坏帐准备。

坏帐准备应单独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应收帐款的减项单独反映。

第二十四条存货包括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在建施工工程、产成品等。

存货应当按照实际成本登记入帐。

购入的存货,按买价加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整理挑选费用和所缴纳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但商业企业购入的商品可以按照买价和所缴纳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施工等企业发生的采购保管费,可分配计入购入材料的实际成本。

自制的存货,以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运输、装卸和保险等费用作为实际成本;或以加工前商品的进货原价、加工费用和应负担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股东投入的存货,按照评估并被确认的价值入帐。

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入帐。

接受捐赠的存货,按照捐赠实物的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以及同类实物的国内或者国际市场价格等资料而确定的价值入帐。

按照计划成本(或售价,下同)进行存货核算的企业,对存货的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应当单独核算。

第二十五条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进先出、加权平均、移动平均、后进先出或者分批实际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按照计划成本核算的,应当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低值易耗品和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周转材料等在领用后,可以采用一次摊销、五五摊销或者分期摊销等方法进行摊销。企业于投入生产经营时一次大量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可以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销。

第二十六条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情况如果与帐面记录不符,应当于查明原因后按时进行会计处理,一般在年终结帐前处理完毕。

盘盈的存货,应当相应冲减有关成本、费用;盘亏或者毁损的存货,在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应当相应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其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四章长期投资

第二十七条企业的长期投资,包括向其他企业投出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资金以及购入的在一年内不能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股票和债券。长期投资应当单独进行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第二十八条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支付或确定的金额记帐。

股票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记帐。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含有已宣告发放的股利的,应将这部分股利金额列作应收款;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收股利后的差额,列作长期投资。

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如占该企业资金总数半数以上的,长期投资应按权益法记帐,并按本制度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企业采用权益法记帐时,长期投资帐户要反映出它所拥有的接受投资单位净资产份额及其变化。对接受投资单位股东权益的增加(或减少),要按持股比例计算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益增加(或减少),记入长期投资帐户;从接受投资单位分得的股利,则冲减长期投资帐户。

债券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记帐。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含有应计利息的,应将这部分利息金额单独记帐。

溢价或者折价购入的债券,其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计利息)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债券存续期间内摊销。

资产负债表反映库存股票和债券时,有市价的,应在有关项目内注明期末时市价。

第二十九条长期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利息,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利润总额;收回长期投资大于或小于长期投资的帐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投资损益。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记帐的,接受投资单位股东权益的增加(或减少)均应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处理。

第五章固定资产

第三十条企业拥有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的限额以上的劳动资料,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应按原价登记入帐,企业应按下列规定,确定固定资产原价:

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双方协议价或合理估价加上支付的包装费、运输费和安装成本等的价值记帐;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在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帐;

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应按投出单位的帐面原价记帐,按评估确认的价值作为固定资产净值,如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大于投出单位帐面原价的,以评估确认的数字作为固定资产原价;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发生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支出记帐;

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记帐;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帐;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捐赠固定资产的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以及同类固定资产的国内或者国际市场价格等资料而确定的价值记帐;

企业用借款购建固定资产,在购建期内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外币折合差额等,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三十二条企业应按国家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企业提取的折旧,记入成本、费用,不得冲减股本。

第三十三条企业一般应根据月初在用固定资产的帐面原价和月折旧率,按月计算折旧。月份内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算折旧;月份内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照计折旧,从下月起停计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足额(即已提足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残值+预计清理费用)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补提折旧。

第三十四条报废或转让的固定资产的变价净收入(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原价减累计折旧)的差额,作为企业的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处理。

第三十五条企业对固定资产至少每年实地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进行处理,发生的损益列作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第三十六条企业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应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六章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第三十七条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商誉等。

第三十八条企业取得的无形资产应按下列规定入帐:

股东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评估确认的价值入帐;

购入的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入帐;

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在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入帐。

第三十九条各种无形资产应在受益于企业时,按照规定的无形资产有效期限分期平均摊销。没有规定期限的,按照预计的受益期限平均摊销;预计受益期限无法确定的,按照不少于十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摊销。无形资产期末未摊销余额,应在会计报表中单独列示。

第四十条其他资产包括开办费及长期待摊费用。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办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办人员的工资、差旅费、职工培训费等。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除开办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第四十一条企业的开办费应单独核算,并从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企业的长期待摊费用应单独核算,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摊销。

第七章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第四十二条企业的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其他暂收应付款项以及预提费用等。

按照国家规定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应视同流动负债进行核算;从所得税后利润中提取的集体福利基金,应作为股东权益,单独核算,不作为流动负债处理。

第四十三条企业各种流动负债应筹措资金按期偿还,如发生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可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

各项流动负债应按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预收货款、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职工福利基金等分别核算,在会计报表上分别列示。

第四十四条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应付引进设备款,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等。

第四十五条长期负债应以实际发生额记帐,长期负债的利息以及外币的折合差额,均应与其相关的债务本金一并记入同一帐户。支付的长期负债利息和外币折合差额,与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应当计入有关资产的购建成本;其他利息和外币折合差额,作为当期费用处理。

第四十六条各项长期负债应按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其他长期应付款等分别核算,在会计报表中分项列示。将于一年内到期偿还的长期负债,在会计报表中应作为一项流动负债,单独反映。

第八章股东权益

第四十七条股东权益是指股东对企业净资产的权利,企业的净资产(即企业的全部资产减全部负债后的净额)属股东权益,包括股本、公积金(包括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集体福利基金、未分配利润等。

第四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应在核定的资本总额及核定的股份总额范围内发行股票取得。企业发行股票应于收到现金及其他资产时,登记入帐,并按股票种类及股东单位或姓名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核定的资本总额、股数、每股面值以及已认股本等,应在备查簿中详细记录。

如由国营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应按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原企业的帐面价值和国家资金,并按调整后的净资产换取的股份总数和每股票面价值的乘积作为股本入帐,如有差额,应作为超面额发行溢价收入处理。

企业发行的股票,应按其面值登记股本帐户,超过面值发行取得的收入,其超过面值部分,应记入公积金帐户。委托其他单位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股票印制成本等,溢价发行的,从溢价中抵销;无溢价的,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企业经营期内分期摊销。

第四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本,应按股东实际缴入的出资额入帐,并按各股东进行明细核算。以现金投资的,应以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时的金额入帐;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以评估确认的价值在验收后入帐;以专有技术、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投资的,应以评估确认的价值和协议、合同规定的日期入帐。因采用收购合并方式取得投资所形成的商誉,应按协议的投资额同被并入单位净资产的差额入帐。

第五十条企业股本除下列情况外,不得随意变动。

符合增资条件,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增资的,在实际取得股东的出资时,登记入帐,并按第四十八、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在实际发还股款或注销股本时,登记入帐。采用收购本企业股票方式减资的,在实际购入本企业股票时,登记入帐。

企业应将因减资而销除股份、发还股款或注销每股部分金额以及因减资需更换新股票的变动情况,在股本帐户的明细帐及有关备查簿中详细记录。

股东按规定转让其出资的,企业应于有关的.转让手续办理完毕时,将出让方所转让的出资额,在股本帐户有关明细帐户及各备查记录中转为受让方。

第五十一条企业的公积金应单独核算,公积金分为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其中,盈余公积金分为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应分别设置明细帐户进行核算。

企业应按照规定,从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盈余公积金,自利润分配帐户转入公积金帐户。

接受现金或者实物捐赠,应在收到现金或实物时,作为资本公积金入帐。

企业超过股票面额发行所得的溢价额,应作为资本公积金,按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第五十二条企业的盈余公积金可以用于弥补亏损。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也可以用盈余公积金分派股利。公积金可以转增资本。

用于弥补亏损的盈余公积金,应自公积金帐户转入有关利润分配帐户;用于转增资本的公积金,应自公积金帐户转入股本帐户;用于分派股利的盈余公积金,应自公积金帐户通过利润分配帐户后,再转入应付股利帐户。

第九章成本和费用

第五十三条企业的成本、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耗费。

第五十四条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耗用的各项材料,应按实际耗用数量和帐面单价计算,列入成本、费用。

企业应根据国家规定股份制企业实行的工资形式,以及企业的工时、产量记录等,计算职工工资,计入成本、费用。

企业应根据国家规定计算提取职工福利基金计入成本、费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应以实际发生数计入成本、费用。凡应由本期负担而尚未支出的费用,作为预提费用计入本期成本、费用;凡已支出,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应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企业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商业企业的进货费用,应直接计入营业损益;其他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计入成本。凡能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费用,应直接计入,不能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费用,应分配计入。

第五十五条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适合于本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以及成本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更,如有变更,应经董事会同意并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备案,并在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第五十六条销售费用包括在销售商品以及提供劳务中发生的应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代销手续费和广告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工资、福利费、业务费等费用。

管理费用包括企业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费用,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费、聘请注册会计师和律师费、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职工教育经费、研究开发费、提取的坏帐准备等。

财务费用包括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和银行手续费等。

商业企业进货费用包括企业在进货过程中发生的应当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

《新员工规章制度培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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