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车辆规章制度(推荐6篇)

时间:2022-09-09 01:17:39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741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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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1、 为加强对集团车辆维修的管理,降低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2、 车辆司机在每日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上报车辆主管,并进行自修。

3、 若司机无法自行修复车辆存在的问题,需要定期保养或者维修,需经得主管部门同意后,送到修理厂维修。

4、 司机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如果私自在其他地点维修,费用不予报销。

5、 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和车辆主管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符时,应及时上报集团办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

6、 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辆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必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报交综合办报审,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

7、 司机与车辆主管应向修理厂索要车辆修理的详细项目及费用明细,车辆主管应将其与维修说明表、车辆管理表等相关内容存在一起,结算维修费用时一并出具查证。

8、 在日常维修车辆时,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在预算以内时,给予报销;否则,多余部分不予报销。

9、 车辆在中途发生故障急需维修时,须电话征得车辆主管同意方可维修,如果有随车人员时需在修理费用单上作签字证明。

第二篇: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1章 总 则

第1条 为加强公司行政车辆的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利用现有车辆资源,减少经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可调配公用车辆

第2章 组织管理

第3条 行政部负责办理新车购进后交费、领牌、办证、保险等相关手续。

第4条 公用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由行政部保管,并负责所有规定费用的缴纳。车辆资料应分类保管,保证资料齐全。

第5条 行政部负责安排司机对车辆的日常保养、维修及年审。

第6条 行政部负责安排处理交通事故及车险索赔。

第7条 行政部负责组织司机安全教育、日常考勤、月度考评工作。

第8条 公司所有可调配车辆均由行政经理统一调度,主管不在位时由公司管理层代理管理。

第3章 用车原则

第9条 总经理及常务副总专用车,未经总经理或常务副总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

第10条 生产用车优先。当生产用车与公务用车相冲突时,生产优先。

第11条 合并使用。同部门不同线路用车时,应服从行政经理调派,合并使用。

第12条 客货分开。轿车不得装载过重货物。

第13条 严禁私人用车。

第4章 车辆使用程序

第14条 用车部门人员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审核后交行政部。

第15条 行政部负责安排调度,由行政经理根据需要和车辆调度情况做出用车安排。

第16条 行政经理审批后,车辆驾驶员凭派用单出车,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

第17条 用车完毕,驾驶员应填写行车日志(里程、费用等),带车人应将签字确认后的派车单交行政部。

第5章 驾驶员须知

第18条 驾驶员应保持服装、仪容整洁,讲卫生、懂礼节,以维护公司形象。

第19条 出车前例行检查。

1.检查证照是否齐全。

2.车况,如车灯、水箱、刹车、轮胎、油等是否正常。

3.核对公里数。

4. 每日收车前必须检查车辆用油情况,如果油量不足一格或者油量不足,必须在回程路上加满油。

第20条 严禁无照驾车、酒后驾车、带病驾车。

第21条 驾驶员对所驾车辆负保管的职责,经证明有故意或过失的行为,造成所保管车辆有损害或丢失等后果,应负相应责任。

第22条 驾驶员应做到文明、礼貌、安全、周到,时间观念要强。

第23条 每天上午出车前必须清洗车辆。

第24条 驾驶员必须随时掌握车况,做到及时申请维修及更换零配件。

第25条 各种车辆应按规定位置停放。

第26条 驾驶员实行夜间轮流值班制度。

第27条 车辆加油应凭加油卡到中石化加油站加油。

第28条 不得私自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否则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逐渐达到车辆管理到人,责任一对一。

第29条 如实填写行车日志,每月30日前将行车日志上交行政部,作为车辆油料和出车补助的考核依据。

第6章 用车须知

第30条 各部门因公外地用车,应提前一天书面申请,紧急事件或特殊情况可临时提出申请,以便统筹安排;

第31条 车辆出勤,应将《派车单》一联由司机保管,另一联在车辆回公司后由用车人及时注明返回时间送达行政经理处。

第32条 用车人员必须讲究礼貌,按级别先后上下乘坐。

第33条 依车辆的限载为准,乘员、载物均不得超载。

第34条 保持车内清洁。

第35条 车内禁止吸烟。

第36条 物料应放在行李厢或车厢内,不得在座椅上任意摆放物品。

第三篇: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一、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车辆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除公司领导或各部门到有关部门、工地办事外,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三、外单位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四、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面包车由投资发展部使用,由该部统一领油、维修、持有手续、承担责任。如有临时安排,其他部门用车,在用车期间内承担责任,保持车况完好。

五、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公司院内,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六、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

七、车辆用油由办公室统一购买,油票由办公室发放登记,桑塔纳轿车每100公里按12升耗油量计算,面包车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计算,节奖超罚,公司车辆一律凭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八、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台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九、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需增补油票的,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十、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十一、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贪污论处

十二、办公室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养路费缴纳等各项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

十三、违规与事故处理

1、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4)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车辆分为办公室直管车辆、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办公室直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领导公务活动、科室紧急情况用车,一般情况下,科室工作人员外出不派车;业务科室专配车辆主要用于本科室业务工作用车。必要时,办公室对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2、办公室直管车辆由办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报请总经理同意。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费用按1元/公里标准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车辆保险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办公室根据相关政策,考察选择保险公司。

4、驾驶员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做到随叫随到。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车入库或停放在办公室指定位置。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

5、驾驶员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6、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1、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2、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5、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四、维修管理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五、油料管理

1、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2、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3、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六、奖惩办法

(一)对模范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二)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凡发生行车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驾驶员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直至待开除公司。

2、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3、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4、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岗位补贴20元;造成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5、未带齐相关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6、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7、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并在公司通报批评。

8、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的,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七、附则

1、办公室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小车由行政部公室负责调度,以满足公司接送客户及公司各部负责人外出办事需要。

第二条小车的使用申请需凭部门负责人签字的申请单方有效。申请单须提前2小时报行政部,以利于同地点合并用车,否则不予派车。以下情况一般不得审批用小车:

1、一般人员出差办事;

2、采购员外出采购;

3、各类人员因私外出。

第三条以下情况用车需经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期间,由行政部经理代签):

1、当本公司车辆调用不够,需借车用时;

2、长途用车(杭州、杭州地区以外);

3、在不影响公用前提下,各类私人用车;

4、公司试用合同工以上员工结婚用车;(每人1辆,半天内)

5、公司员工丧事送花圈用车;

6、公司员工伤、病、孕去医院用车(原则上优先考虑用车)。

第四条小车的签发使用:

1、小车出门一律凭小车出车单;

2、小车单应为一式三联,一联为出门联;二联为结算联(平时存司机处);三联为行政部存档务查联。

3、用车时间、里程必须控制在出车单允许范围内,无故超出用车时间和范围必须说明经过,视情况处理;

4、公司严厉禁止公车私用,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调用。

第五条小车驾驶员的考核:

1、驾驶员须在上班后在小车内待命,迟到一次扣10-50元;

2、在无出车任务的情况下,必须在车内或指定休息室待命,一次不遵守扣10-50元;

3、驾驶员在车单开出5分钟以内需出车,延误一次扣10-50元;

4、严禁无单驾车出门,发现一次罚款50-200元;

5、出车回来后须马上与调度员取得联系,以利安排用车,一次不遵守扣10-50元;

6、小车费用(过桥费、油费等)报支时应附上结算联,由使用者签字,以便凭结算联复核费用,加强费用的控制;

7、驾驶员要做好小车保养工作,故障须及时修复。因故障影响出车一次扣10-50元;

第六条各类车辆进出管理规定:

正大门:上午8时至下午5时准许一切载货用的机动车辆(包括货用汽车、三卡、手扶拖拉机、铲车等)和人力车的进出,但需填写进出登记,方可进入,严禁一切人员进出。

第七条经警人员有权对所有进出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有权进行处理,并及时汇报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

第八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五篇: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车辆的管理,保证工作用车,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减少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车辆使用

一、车辆公司统一管理,办公室具体安排分管人员负责。总经理工作用车实行相对固定,各部门公务用车需向办公室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并由办公室统一调配派车。

二、车辆必须由专业驾驶员驾驶,原则上定人定车,严禁非专业驾驶员驾车。本单位和外单位驾驶员之间不得私自交换车辆驾驶。严禁私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三、非公司人员用车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四、车辆原则实施专人专车驾驶,专人专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货物运送和人员接待等重要公务活动,其它情况原则上不予动用。若因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出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五、除领导有明确要求外,下班后车辆原则上应停放在指定位置。驾驶员自行停放的,务必确保车辆安全,如有损失责任自负。

驾驶员职责

六、驾驶员应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一)加强政治理论、交通法规及专业技术知识学习;

(二)自觉遵守派车制度,强化安全意识,不得违反乘车范围私自出车;

(三)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

(四)驾驶员要经常对车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五)办公室必须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坚持并督促执行派车制度,切实掌握好出车去向。办公室会同财务部要每半年对各车里程及油料核实统计上报一次。要切实做好车辆维修费用结算工作,掌握车况,检查车辆停放情况,切实履行车辆管理职责。

车辆维修

七、所有车辆必须保持整洁,洗车实行定点。

八、凡维修车辆和购置车内设施等必须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车辆修理一般在定点的几家修理厂进行。修车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报告单”,将应修理的事项和所需经费分项载明,由办公室签署审核意见,最后按相关负责人签署的审批意见到有关厂家维修。在维修过程中如有需要超出报告及审批范围的维修,必须再次填写“车辆维修报告单”,并按程序得到审批后方可连续维修。

(二)修理过程中要有二人以上共同参与,办公室及分管负责人要加强对维修情况的检查和督办,最大限度缩短修理时间,降低修理成本。

(三)所有维修工作均应遵循采购程序。涉及上述能在本地维修的各类事项,一律在本地进行。车辆出差前要搞好检修工作,出差中途车辆必须修理的,应及时向办公室分管负责人报告,按照审批权限经批准后可在特约维修站(厂)实行简单维修,维修必须附有清单,换件的必须交旧件。报销时随车领导必须在票据上签字。

(四)车辆维修原则上不得突破定额标准。

维修金额由办公室请示主管领导审批。

(五)车辆不得超标准进行内部装饰。车辆设施购置应填写报告单,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车 辆 油 耗

九、车辆油耗按以下标准执行:

油耗 年平均 L/100km

十、车辆用油统一购买,凭卡加油。用油发票由各驾驶员及办公室分管人员共同签字。车辆加油必须是油卡与车辆相对应,严禁给非本单位车辆加油,违者处以2倍经济损失赔偿。

十一、驾驶员必须保证里程表正常运行,出现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办公室分管人员必须定时对里程表进行检测,做到车、卡、油、里程对应。

有关奖惩

十二、违反本管理制度或车辆管理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一)经交警部门仲裁认定:负全部责任的,按理赔责任比例赔偿损失的5%;负主要责任的,赔偿损失的3%;负次要责任的,赔偿损失的1%。

(二)不经交警和有关部门裁决,但又有车辆或其他损失而私了的,费用自理并不得在单位报修。

(三)酒后出车造成的损失,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四)驾驶员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造成车辆损失,由驾驶员本人赔偿损失总额的50%,并作待岗处理。

(五)驾驶员擅自出车造成的损失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超出责任限额的部分,无论驾驶员有无过错均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六)驾驶员本人非违规驾驶造成人身和财物损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违规驾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赔偿后,余下部分由驾驶员负责。

(七)不经审批的维修、购置、整容装饰和换胎、补胎以及超审批范围的各类事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驾驶员自理。

十三、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六篇: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s("title_top");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时间:2021-01-02 10:20:09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s("content_top"); 机关单位车库管理制度 推荐度: 车辆管理制度 推荐度: 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推荐度: 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推荐度: 车辆管理制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一、车辆管理    1、各单位要严格按编制和标准配备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严禁向下属、企事业单位调换、借用车辆。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台帐,确保行车安全。    3、落实车辆例保制度,驾驶员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辆须按期年检,过期未检的车辆严禁上路行驶。    4、坚持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单位每月对车辆普查一次,大组每季度对内管单位的车辆抽查一次,车管处每半年或重大节日、大型活动前对市级机关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完好率达98%以上。    5、严格执行长途车会签制度,凡长途车,须对驾驶员交待行车注意事项,并对车况进行检查。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严禁疲劳驾车。    6、车辆要严格按规定停放,严禁驾驶员擅自将车开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过夜,严防车辆被盗。    7、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开车、严禁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8、进出机关大院的车辆,要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自觉遵守大院的停车规定,严禁超速行驶、反道行驶、违章鸣号。按指定的泊位停放,严禁占道停车。  二、车辆安全检查    1、市级机关车辆管理处为市级机关车辆管理的主管部门。车管处定期、不定期地对市级机关车辆进行检查,每逢重大节日、会议或重要活动将组织专门检查。    2、各车管大组每季度对大组车辆进行一次检查;机关各单位每月要对本单位车辆进行一次检查。    3、检查车辆时,由车管处会同有关部门(车辆管理所)、车管大组组成检查小组,采取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受检车辆的行车证件、年检情况及发动机、转向、制动、灯光、轮胎等部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    4、凡在检查中检查出的问题,由检查小组视情况予以通知驾驶员和单位限期整改,直至收缴行车证、驾驶证,车辆行驶限期恢复车况接受复查等处置。    5、对每次车辆安全检查情况,拟发检查情况通报,下发各单位;对车容车况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问题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安全教育    1、驾驶员须定期(每两个月一次)参加由市级机关车管大组组织的安全活动。    2、安全活动由车管大组组长组织,传达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布置的有关工作,学习交通法规和有关教育,进行车辆安全检查或开展相关活动。    3、驾驶员参加安全活动时,须携带“驾驶员安全活动考核卡”,由大组长按驾驶员实际参加安全活动情况进行登记签章。    4、驾驶员因公、因病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安全活动的,应由单位出具请假条,不得无故缺席。    5、凡一年三次以上(含三次)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者,需参加二天交通法规学习后,方予办理年审。  四、申领车辆号牌规定    1、申领市级机关车辆号牌单位范围为市级机关各部、委、办、局和直属单位;各区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    2、上述单位购车凭单位介绍信、购车手续(资金审核表、发票、合格证等),向车管处申请。特殊号牌须局领导签发。    3、车管处审核购车手续后,出具市级机关“申领车辆牌证介绍信”。    4、购车单位凭“申领车辆牌证介绍信”及购车手续,到车管所上牌。    5、凭“机动车行驶证”到车管处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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