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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单位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地区营林生产工作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营林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生产,依照相关规定、标准,结合我区营林工作实际,制定《XX地区营林生产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XX地区辖区内从事营林生产作业的经营单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坚持“安全发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省政府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完善安全生产设施条件,确保营林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第六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工会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 第七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享有安全生产保障权利,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二章营林生产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第八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应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外聘作业人员必须签订用工合同,明确安全生产义务和权利。单位要为生产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并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第九条营林生产单位必须配备安全员,安全员必须熟知安全生产知识,在一线检查时候应有明显的标识,如佩戴袖标等。
第十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及时为从业人员发放符合国家标准、在使用期限内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时认真填写发放记录,并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营林作业场所要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各作业组要有班组长跟班作业,随时督促检查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发生紧急情况时要启动应急预案,各小组要分工明确,妥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保护事故现场,要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向当地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并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工作时应做好个人防护,穿长袖紧身衣服及高筒靴,枉防虫罩,扎紧袖口、领口和裤脚口以防止蜱虫(草爬子)的叮咬;春季要为作业人员注射森林脑炎疫苗,提前做好预防。
第三章车辆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营林生产车辆、通勤车辆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机动车上道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配置安全设施,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保证行车安全;与客车会车时,必须先行避让。
第十六条营林生产车辆、通勤车辆要按规定检验机动车安全性能,定期维修、保养,保证车辆状态完好。严禁车辆带病运行使用。
第十七条营林作业组建点、撤点时,要选择驾驶经验丰富,熟悉路况的驾驶员,严禁客货混载、超员、超速。同时要有专人(管理人员)押车,控制安全车速,保证安全行驶。
第十八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要使用或雇佣合法资质的车辆,并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督促遵章守规。
第四章营林生产作业点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营林生产作业点搭建营地要选择地势平坦、背风、朝阳的地点(坡度5度以下)。在雨季或多雷电区,营地绝不能扎在高地上、高树下或比较孤立的平地上。要将已经选择好的帐篷区打扫干净,清除石块,矮灌木等各种不平整、带刺、带尖物的物品,并填平地面。
第二十条营林生产作业人员在春秋两季生产时,必须办理野外作业证,经过防火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山作业。
第二十一条营地周围要打防火隔离带,烟筒必须安装防火罩。在防火期内应有二号工具、防火桶及细沙等灭火器具。
第二十二条用火区应在下风处,距离帐篷区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防止火星烧破帐篷。炉筒和帐篷连接处要采取防火隔离措施。生产、生活用火要确定有专人管理。使用蜡烛时要与帐篷和可燃物保持一定距离。严禁卧床吸烟和随意丢弃烟头。
第二十三条机库与员工帐篷不得连接搭建,机具、油料严禁放置于帐篷内。机库与员工帐篷之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0米。
第二十四条营林生产作业点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条幅。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记录等。
第五章割灌机、油锯、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条割灌机操作人员、油锯手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首次使用前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
第二十六条严禁酒后、疲劳、患病者操作割灌机、油锯。
第二十七条要穿紧身的`长袖上衣和长裤,不要穿短袖、裙子、穿戴围巾、领带和工作衣进行作业。
第二十八条按规定穿工作服和戴相应劳保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手套、防滑工作鞋等。
第二十九条添加油料时,油箱盖和加油口四周必须在加油前清洁,以免有杂物进入油箱,割灌机要放置一平坦地方,使油箱盖朝上,加满时不能外溢,加油后一定要用手拧紧油箱盖。
第三十条要经常检查安全装置是否牢固,各部分的螺丝和螺母是否松动,燃油是否漏出,特别是刀片的安装螺丝及齿轮是否牢固。
第三十一条保养与维修时,关闭发动机,卸下火花塞高压线。
第三十二条割灌机手在同一工作面作业时,安全距离不得低于20米,油锯手在同一工作面作业时,安全距离不得低于50米。
第三十三条割灌机与捡枝丫人员之间要保持2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第三十四条注意怠速的调整,应保证松开油门后锯头不能跟着转。
第三十五条严禁在使用机器时或在机器附近吸烟,防止产生火灾。
第三十六条如碰撞到石块、铁丝等硬物,或是锯片受到撞击时,应将发动机熄火。检查锯片是否损伤,如果有异常现象时,停止使用。
第三十七条割灌机手、油锯手在5级以上风或者降雪天气禁止作业,以免风折木伤人或者视线不清伤人。
第三十八条割灌机手不宜长时间作业,3-4小时应强制休息,同时检查各个零部件是否松动,特别是锯片部位。
第三十九条机器运输中应关闭发动机。搬运或存放机器时,锯片上一定要有保护装置,搬动时要使锯片向前方。
第四十条油锯在清理风倒木、悬浮木、折断木时不得单作业,应配备助手,使用支架,并截断就地归堆。
第四十一条中幼林抚育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严禁酒后从事生产作业。
第四十二条抚育后采伐木和藤条灌木不得高于5公分,伐区内高于40公分的.旧伐桩必须伐掉。
第四十三条枝丫归堆后必须横山堆放,长不超过2米,宽不超过1.5米,高不超过1米,堆要整齐,成行成列,在林地空间,不得靠近活树。
第四十四条修理打枝时,要将低于1.7米的死枝清理干净,确保树干光滑。
第六章采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第四十五条采种作业人员,要选择技术熟练,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员担任,患高血压、心脏病、癫痫和不适合高空作业人员,禁止上树采种。
第四十六条上树采种,必须使用爬树器、安全带、安全绳等设备,保证防护设备质量,坚固适用。采种作业人员每组不得少于3人。
第四十七条在上树采种时,必须站在不易折断的枝丫上,并系好安全带,严禁跨越树采种。采用机械设备采种作业的,应注意机械的安全使用和油料的安全管理。
第四十八条遇有搭挂树和挂枝的树木,以及身畸形怪状等易折易断树木和五级以上风、雨、雪天时,不准上树采种。
第四十九条地面捡运种子人员应佩戴好安全帽,严禁与采种人员交叉作业。
第五十条采种人员上下树时,地面上要有人监护以防蹬空坠落,不准单人作业。
第七章割带、整地、造林人员安全管理
第五十一条割带、整地等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必须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第五十二条清理倒木、树头、枝丫时,要抬运,不准用肩扛,在坡度较和有滚动危险的地段清理倒木时,不准站在下坡作业。
第五十三条割带、刨穴、抚育等作业使用的工具,要经常检查,安装要牢固,并将刀、斧上套,锯上夹。
第五十四条刨穴时,首先清除障碍物,确保作业安全。
第五十五条整地与造林同时进行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3米。
第五十六条在30度以上陡坡造林时,要防止浮石滚落伤人。
第五十七条造林设临时假植棚、要搭牢固,经安全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五十八条作业人员要了解熟悉生产作业场所的环境,严禁单人出行,以防走失迷山。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本规定由XX地区行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六十条本规定自xx年x月x日起施行。
第二篇:单位的规章制度
我校职工住房改革已于1998年结束,按照国家《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阎办发(1999)50号文件精神,校(1999)19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行标准价向成本价过度。从20xx年起取消所有福利分房及购房中的优惠政策。因此,学校今后对职工住房的管理应本着以上精神,进一步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为明确职工住房分配条件,结合学校历年分房办法和现状以及政府的有关政策,特制定本规定。
一、职工申请住房条件
1、家在外地或远郊区的单身职工,可分配单身宿舍。
2、在本校工作5年,家在外地或远郊区的带有哺乳婴儿或子女的女职工及男方无工作的女职工,只能申请租用母子间。
3、家在本地的带眷职工,有下列情况者,可申请购买家属住宅:
1)、男、女双方均为本单位的职工。
2)、男方为本单位的职工,其配偶在阎良城区工作的职工,必须持女方单位没有享受住房证明。
3)、男方为本单位的职工,其配偶方为本城镇居民且没有工作的家属。
4、按照国家1993(85)号文件规定:大专(不含职大、电大、夜大、函大等)以上学历,且上学期间不计算工龄的,上学时间可以与工龄合并计算为分房年限,大专以下不再考虑。
5、现役军人家属的女职工,可享受与男职工同等待遇。
6、职工要房资格为工龄满5年者。
7、排队办法:
1)、离退休职工(不含退养及退休前未分配住宅人员)按离退休前工龄计算。
2)、现任校领导。
3)、在职中干及享受高职待遇的人员,在原分房年限基础上加四年分房龄。
4)、因学校对特殊人员的需要,学校校长办公会有权参照以上规定作特殊处理。
5)、职工按工龄、双单职工、出生年月日的顺序排队,如果都相同用抽签方法确定选房顺序。
二、购房、售房
1、从20xx年起,职工购房无论新旧房,均以政府规定的价格购买(校内各类型房价附表后)。房屋的楼层调节率、朝向调节率等调节率数,均按国家规定的执行。
2、职工换房、调离本校需退房、或其他原因需出售本人住房的,学校拥有优先购买权,学校收购该房价格与第一条相同,如学校放弃该权力,则房屋产权人有权处置该房屋产权。
3、职工买、卖房屋时,其个人室内装修部分的价值,由购买、出售的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4、职工房屋产权变动,发生的有关费用、评估费、交易费、公证费、工本费等均由个人承担,学校房管部门可协助办理。
5、职工对已取得产权的房屋,不得私自转卖,一经发现除收回原住房产权外,并追究责任,要按规定扣缴税费,土地出让金,并处以相应罚款。
6、职工对已取得产权的房屋,其配偶和子女享有继承权。
7、对拥有产权的房屋管理按校20xx年4月1日下发的《关于房产管理的规定》执行,使用人必须到行管科办理有关手续。
三、租用公房
1、学校的公有房产地产归学校所有,由学校统一管理。未经学校会议研究书面批准,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出租、转让、改变房屋的用途。
2、出租房屋时,房管部门必须到现场对房屋现状进行鉴定,双方签字移交。经学校批准公有租用住房,先签定租房合同、登记清楚房内设施状况,先交纳租赁保证金(现未交保证金的住户,必须补交),其标准:楼房每平方米四十元,平房每平方米二十元。租赁合同解除时,查明房内设施状况后,扣减损坏赔款,退还剩余租赁保证金。
3、对公有房屋的拆、改、装修,必须在施工前向行管科书面申请经行管科基建技术部门认可后,方可施工。凡涉及个人装修,校不承担折价款,可以拆除(他人接用该房时,双方可以协调解决,也可以聘请政府评估机构评估,费用由原住户承担),但要恢复原状,否则,承担恢复、维修费用。
4、租金标准按区政府当年公布的租金标准计算。月租金等于当年租金标准乘以使用面积。租住时间以交退住房钥匙算起,从下月工资中收房租。不足半月的,收半月房租,超过半月的收全月房租。退房时,交清已住天数房租,再办理有关手续。
5、租用学校公房的职工,不得擅自将公房出租和转让,一经发现,学校予以收回,同时取消该职工的租房资格,并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
6、在阎良城区已有住房的(无论是购买或租用的)一经证实,则取消在校内租用公房的资格。
7、单身职工及母子间公房住户,不得在室内进行营业性活动或改变其用途。
四、附则
1、职工确定购房后,房产证统一由区房改部门颁发,其办证费用由房屋产权拥有者负担,并与房屋管理部门签定购房合同,按合同要求交纳相应的保证金。
2、职工住房标准,按以下执行:处级及高级职称人员为100~120m,科级为80~100m,一般户部职工为:60~80m。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职工购房可申请提前支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调离本校,其个人住房公积金可领取或进行转存;职工退休时,个人公积金余款可一次性领取。
第三篇:单位规章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安全科。
4、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A、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
B、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
C、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D、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项目、定时间、定具体完成项目的人。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
第四篇:单位规章制度
一、目的
全生产管理,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此制度;
二、范围
生产部全体员工;
三、时间、地点
例会时间于每周三下午2:30,例会地点在生产班办公室;
四、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及对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
2、学习有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环保专业知识及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各班组汇报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
4、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交流经验、沟通工作信息;
5、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下一步安全工生产点;
五、会议要求
1、所有与会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
2、主持人须在会议前和相关人员拟定好会议议程等,不能毫无准备的召开会议;
3、每一次会议内容要进行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包含:会议时间、议题、主持人、记录员、与会人员、缺勤人员、详细会议内容、商议结果等;
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震动状态下;
六、处罚
1、参加会议人员无故迟到、早退惩罚50元/次;
2、参加会议人员未经请假而无故缺勤者惩罚100元/次;
3、不严肃会议纪律者惩罚20元/次;
4会议期间发生争吵不听劝阻者惩罚100元/次,情节严的上报公司;
第五篇:单位规章制度
现将《xx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班组和岗位。
二、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生产经营单位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乡安监站每个月召开一次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通报当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安排下个月的安全生产。
三、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严格准入。生产经营单位对新招员工必须先进行体检、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严禁未培训就上岗或先上岗后培训。新招员工必须实行工伤保险。
1、严格培训。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开工复产前,要组织员工集中培训三天,每月集中培训一天,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形成制度化、规范化。
2、严格管理。实行员工统一编号制度、持证上岗制度、挂牌上岗制度、出入井销号制度,严禁混岗、替岗、无证上岗,员工与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员工离开单位时,需进行体检,体检表交乡工业办备案。
3、建立档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员工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将员工的培训资料、编号、工伤保险金、养老保险金、身份证复印件、体检表、上岗证、安全生产责任状等资料,统一整理归档。
4、严格落实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矿长必须每月亲自下井带班8次以上。
四、建立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实行值守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随时有人接听电话,确保值班工作正常运转。井下和地面的通话系统要畅通。
1、严格上下班制度。员工上下班要搞好交接登记,下井前进行搜身检查,严禁带烟火等与生产无关的物品下井。安全管理员坚持下井带班,不脱离现常
2、加强顶板管理。逐步淘汰木支护,采用金属支架,每架不超过0.5米,严禁空顶作业。
3、搞好防治水。煤矿要制定防治水技术管理责任制,制定本矿防治水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4、扎实做好“一通三防”。矿井必须完善通风系统,做好防火、防尘、防瓦斯。瓦斯监测必须做到“一炮三检”、“一班二检”。
5、强化机电运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6、规范现场排险。员工在井下作业时,发现险情后,须由二人以上共同排险,并有专业人员指导,严禁单独排险作业。
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科学的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1、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报告乡政府,乡政府必须在45分钟之内电话报告,90分钟之内文字报告县安委办,应急办和主管部门。
2、事故发生后,企业在报告的同时,应积极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3、不得瞒报、漏报、谎报事故或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常
六、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由乡安监站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定期不定期地监督检查。
1、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2、未限期整改到位的,责令停产整顿,并以文字的形式上报县主管部门和在全乡通报。
3、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开采行为。
七、严格奖惩制度、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社会影响较大地安全生产事件,要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
1、凡发生一般事故的企业,轻伤一人,罚款2000元;重伤一人,罚款5000元。
2、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未落实,被盛市、县检查受处罚的,乡政府给予同额罚款。
3、凡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死亡一人处罚50000元。
4、罚金与矽肺病救助资金一并收龋。
第六篇:单位规章制度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内容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内容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