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规章制度(大全)

时间:2022-09-09 01:11:01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234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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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公司规章制度

一、企业规章制度生效的要件。

即如何制定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才能具有法律约束力。鉴于博主在《企业建立规章制度勉励的若干法律问题》一文,以对此问题有过详细论述,这里只简要介绍一下。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之规定,规章制度生效必须具备三要件,即内容合法、经民主程序制定、向劳动者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所谓内容合法,指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能和现行法律或法规相违背。所谓民主程序,是指制定企业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过这样一种路径:企业管理部门起草草案→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草案,并提出修改方案和意见→由用人单位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实施并组织实施。所谓规章制度的`公示或告知:是指企业规章制度制定出来后,应当通过一定方式比如人手一册签收、学习培训签到、作为劳动合同附件、公告栏公示或单位网站公示一段时间后让员工签名确认等让劳动者知晓。

二、企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关系。

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规定或约定有时会发生冲突。这种情况时如何处理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6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见,当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规定或约定发生冲突时,司法上是遵从劳动者的选择,优先适用有利于劳动者的规定或者约定。所以,制定的规章制度一定不要与劳动合同相冲突。同时,根据这一规定,我们完全可以理解,规章制度也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因此,为有效避免冲突,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把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工资支付制度的制定

1、工资制度主要内容。工资支付制度包括如下事项:

(一)工资的分配形式、项目、标准及其确定、调整办法;

(二)工资支付的周期和日期;

(三)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及支付办法;

(四)工资的代扣、代缴及扣除事项;

(五)其他有关事项。

2、工资制度制定原则:工资制度是员工手册的组成部分,因此在坚持员工手册制定的基础上,要体现工资的特殊管理效能。因此,博主认为,在贯彻国家的及时足额、货币支付的法定原则同时,一定要体现奖勤罚懒原则,即工资制度必须要有一定灵活性,使不同岗位、不同级别、不同工作效果的员工具有完全不同的工资收入。

3、制定注意事项:因此,理想的工资制度,应当是固定工资标准不定得太高,尽量设立绩效工资,并明确工资增减的条件和时间,从而通过工资这一核心手段建立起竞争性的、公平的劳动管理机制。

需要注意的是,工资的分配形式包括固定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提成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形式;工资项目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各种津贴和补贴、奖金、加班工资等。撰写工资制度时要尽可能的将这些内容均包含进去。当然,不同的岗位,工资分配方式不可能不一样,所以尤其需要对不同的岗位建立不同的工资制度。

第二篇:单位规章制度

一、食品成品贮存方法:

常温贮存

贮存基本要求:

(1)清洁卫生

(2)通风干燥

(3)无鼠害

二、食品成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有害昆虫。

三、食品成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成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成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离地20cm-3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仓库要定期打扫。

6、食品成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得存放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的食品。

第三篇:单位的规章制度

一、规章制度必须合法

所谓合法,包括内容合法和程序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就体现了规章制度必须内容合法。

程序合法指规章制度的制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这就决定了对于法律规定必须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主形式通过的规章制度还必须按法定的民主程序制定。

二、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约定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权利义务达成的协议,如果不违反法律、法规,已成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规章制度是用人单方单方面制定的,单位不能通过规章制度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设定,即使规章制度由职代会通过,如果与劳动合同冲突不一致,或增加劳动者的义务,除非劳动者认可,否则无效。另外企业规章制度不得违反集体合同的约定,不能通过规章制度违反集体合同的约定。

三、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否则职工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主张该规章制度无效,造成侵权的,可提起诉讼。

四、向劳动者公示

公示原则是现代法律法规生效的一个要件,作为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更应对其适用的人必须公示,未经公示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职工无所适从,对职工不具有约束力。

如果企业规章制度不符合上述的条件,员工就完全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定企业规章制度的效力。你还担心他的劳动合同中有一条“工作人员应当遵守。

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是不是阻碍他的权利行使。其实按照法学理论来说,无效即是指自始无效,通俗地说就是从来就没有发生过效力。没有发生过效力的“规章制度”就不是规章制度了。因此劳动合同中的这条规定一点也不妨碍你的,尽可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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