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时间:2022-09-09 01:09:42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035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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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事业单位考勤规章制度规定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对局机关作息时间、请假销假、带薪休假、考勤奖惩措施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特重新修订全局干部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一、考勤的范围

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二、考勤的内容及方法

考勤内容包括上下班考勤、会议和重大活动考勤。

1、上下班考勤

考勤签到时间为上班8:30以前,下班5:00以后(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迟到或早退,未签到又未事前履行请假或报告手续的视为旷工。具体工作由局人事科、监察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2、会议和重大活动考勤

实行签到制度,如有请假者,由科室负责人将请假者名单及请假事由范文就来交考勤人员,由考勤人员汇总定期向局领导汇报。

3、因公外出和请假的考勤

工作时间科室、单位人员不得随意关门,外出时,要在办公室门上公务活动告知牌上明确去向。

因公外出和请假,按管理权限逐级报批。

科室人员请假:1天内的(含1天),普通工作人员经本科室负责人批准;科室负责人经分管局长批准。5天内的(含5天),普通工作人员依次报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批准;科室负责人依次报分管局长、局长批准。5天以上的普通工作人员依次报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局长批准;科室负责人依次报分管局长、局长批准。

副局长、纪检组长及县级非领导职务人员请假:1天及以上的报局长批准。

凡请假人员均须履行请假手续,按照审批权限批准后报人事科,作为考勤依据。

4、请假的考勤

产假、护理假、婚假、探亲假和年休假,由休假人填写《休假审批表》,在人事科审核休假期限后,休假人按管理权限签字报批。休病假需出示公费医疗医院的诊断书休假。休假、事假需要事前办理手续,事后补办的无效。丧假,允许休假人口头请假(事后补填事假审批表)。

因公出差、检查、执法等不能签到、签退的,要填写《牡丹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干部职工外出签报表》,工作人员5日内的由主管局长审批,5日以上的由局长审批。审批表报人事科备案。因执法、检查等工作原因,临时外出来不及办理手续的,必须提前打招呼,告知人事科和分管局长,由人事科登记备案。外出归来2日内,补办《牡丹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干部职工外出签报表》,报人事科备案。

三、各种假期时间

(一)产假:职工晚育的女职工产假可以延长至一百八十日,男职工享受护理假五至十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职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按以下规定休假: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休假二日;

(2)结扎输精管、输卵管的,休假二十日;

(3)终止妊娠的,根据不同情况休假十五至四十日。

(二)婚丧假: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假期一至三天。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职工晚婚的(男25岁,女23岁),增加婚假十五日。

(三)探亲假:根据xx《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新招录试用期未满的职工不享受《探亲规定》的待遇。

(四)年休假:根据xx《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xx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xx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xx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考勤的奖惩

每个月,迟到或早退的累计6―9次的,一次扣发年度考核奖金(含年度各种奖励,以下同)10%;10次以上的一次扣发年度考核奖金20%;全年累计超出30次的,取消一切评先争优资格并扣发年度考核奖金50%。

当月累计旷工1天扣发年度考核奖金10%,当月累计旷工2天扣发年度考核奖金20%,当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扣发年度考核奖金50%。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天扣发全部年度考核奖金。

全年病假超过30天扣发年度考核奖金50%,全年病假累计60天以上(含60天)扣发全部年度考核奖金,并按有关规定扣发相应工资。

全年事假累计7天以上扣发年度考核奖金20%,全年事假累计15天以上扣发年度考核奖金50%,全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含20天)扣发全部年度考核奖金。

工作人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勤纪律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严格遵守机关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随意脱岗;工作时间不准干私活,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带孩子到办公场所;严禁下棋、打牌,严禁无故串岗,严禁利用微机聊天、玩游戏、炒股票等。

2、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迟到或早退,未签到又未事前履行请假或报告

手续的视为旷工。

3、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应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人事科备案,但要明确外出时间。

4、到外地出差(办私事)需延长出差时间不能及时办理出差(请事假)手续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2日内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或学习的,视同公务,履行报告手续。

5、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人事科)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对不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6、考勤情况由人事科每月公布一次,并作为年终考核和评先、优、模依据。

7、外县(市)局局长离开本地区需向市局领导请假。

8、各事业单位按照此规定执行。

第二篇:事业单位考勤规章制度规定

一、作息时间

“中心”实行每周5天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制。

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心”规定的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8:30―11:30

中午休息时间:11:30-13:00

下午工作时间:13:00-16:30

星期六、日为法定公休日。

二、考勤制度

“中心”执行考勤签到制度,职工每日上班按时在部门签到表上签到。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各部门部长负责整理考勤统计,交综合办公室,作为职工当月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加班进行考勤记录。

办公室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到有迟到、早退现象的职工,当即按照“中心”有关规定处理;凡抽查到部门负责人对迟到、早退现象未记录的,1次扣除部门负责人10元。

(一)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

为严格“中心”纪律,特制定如下规定(以职工月工资2500元为例):

1、迟到:

职工应在8:30之前到岗,8:30-9:00之间到岗者视为迟到。每月迟到超过3次的,每再迟到一次扣除工资113元(即2500/22=113元)。

2、早退:

即在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的情况下,下班之前提前半小时之内离开“中心”者视为早退。早退的处罚办法为扣除当月日工资。

3、旷工:

没有假条又没有履行相关手续而无故未到岗者视为旷工。如无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3小时以上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一天,分别扣发此职工半日或一日工资的3倍。当月累计旷工3天,年度累计旷工30天者按规定除名。

(二)关于事假、病假的规定

1、事假:

职工如遇私事要处理,可请事假。最小记录单位为一小时。职工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要及时打电话声明,回单位后及时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

2天以内(含2天)事假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填写事假条;3天以上(含3天)事假除报部门负责人外,还应将假条提交主管副主任签字后方可休假。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请事假(或外出离京)一律报“中心”主任审批。职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事假在15个工作日以内工资照发,超过此期限扣发超假期间日工资(如超1天,扣1天日工资),并扣除年底核算的相应月奖金。

2、病假

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应请病假。最小记录单位为半天,2天以内(含2天)病假只须填写单位请假条,向部门负责人报批。3天以上(含3天)病假应提供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并通知主管副主任,否则按事假处理。

工作人员因病休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工作人员因病休假在2个月以上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工作人员因病休假超过6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者,发给本人原工资的80%。

职工不得采取欺骗手段获取病假,一经发现,“中心”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若存在在家办公者,需经该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关于各种假别

1、丧假

工作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同住岳父母(公婆)去世的,可以请丧假,假期不超过5天。异地奔丧的,可以酌情根据路途远近给予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2、探亲假

假期与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探亲假期工资为本人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按确定的工资额为计算基数,在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单位负担。

工作满一年已婚在职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工作满一年已婚在职职工,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婚假

职工本人结婚,给予婚假7天,如符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初婚的晚婚条件,则增加奖励7天。假期均不包括公休、法定节假日。

4、生育假

女职工的产假、节育、绝育、人工流产等假期,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1个月(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50%),经女职工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3个月,但减免3年独生子女奖励费(独生子女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之月起,每月发给5-10元奖励费,至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止,夫妻双方单位按本单位标准,各发50%。

5、工伤假

因公受伤,休假视为上班。

6、路程假

结婚(不包括旅行结婚)、奔丧、探亲给路程假。路程假不算事假。

7、年度假

工龄1至10年休假5天;10至20年休假10天;20年以上休假15天。年假以每年3月1日到次年3月1日前有效。

一年内连续病假超过半年或事假超过15天的,不再享受当年的休假待遇。如在本年休假以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上述规定的,在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休假。

休假时间的计算,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因工作需要,经“中心”领导批准可以分两段休假,但不得跨年度使用。

8、假期计算

职工休假包括公休日在内;病假、生育假、路程假、探亲假、工伤假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婚假、丧假、事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期间如有国家相关假期政策的调整则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四)加班

如有特殊情况在正常工作日期间需要加班,需由部门负责人批准,部门负责人在考勤表上如实登记。

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需经“中心”主管副主任以上批准,部门负责人在考勤表上如实登记。

第三篇:事业单位工会规章制度

事业单位工会规章制度

【篇1: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制度】

会员评家制度

1、会员评家活动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和上级工会指导下,通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每年至少评议一次。会员代表的人数不得少于会员总数的30%。

2、会员评家活动主要评议基层工会开展工作、建设职工之家情况,评议工会主席(副主席)履职情况。

3、会员评家前应将评议内容、评议标准告知会员,做好组织发动和准备工作,并向上级工会报告。

4、工会主席(副主席)在会员(代表)大会上报告工会工作及建设职工之家情况,并就个人履职情况进行述职。会员(代表)大会对工会工作、建设职工之家情况和工会主席(副主席)在进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一人一票),根据测评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次,当场公开民主测评结果。满意率高于80%、且不满意率低于10%的,为民主测评满意。满意和基本满意之和高于60%的,为民主测评基本满意。不满意率高于40%的,为民主测评不满意。工会委员会委员不得担任本级工会开展会员评家活动的监票员、计票员。

5、会员评家的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并作为考核基层工会工作和工会主席、副

主席的重要依据。对会员群众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反映的突出问题,该基层工会应向会员(代表)群众反馈整改措施。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加强财务管理,贯彻执行财务工作,为群众、为生产服务。切实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充分发挥其物质保证作用;

二、遵照上级有关规定,认真讨论编制财务计划和预、决算。严格执行经费开支标准,走时检查分析财务收支情况;

三、督促检查和帮助工会小组、车间工会,做好会费收缴工作,按时收缴工会经费;

四、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和现金(上级核定数),按时间矿工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报告各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五、每年向工会会员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六、协助有关人员健全工会财产,物品管理制度,全面系统登记工会财产,物品帐目监督检查工会财产物品保管和使用情况;

七、财务工作人员工作变动时,应办清交接手续,并有工会领导负责监交;

八、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对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开支,拒付管理;

九、财务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秉公办理、不谋私利,做到收支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

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制度

一、依法独立行使经费审查监督职权,对同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业务指导、督促和检查。

二、协助同级工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监督同级工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纪律、法规和工会财务工作的方针、规章制度。 三、审查同级工会预算、决算的编制执行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准确合理地反映了工会工作需要。

四、督促同级工会定期公布帐目,发扬财务民主,实行财务公开。

五、在同级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财产管理人员调动时,负责监督做好交接工作。

女职工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工会工作方针,研究制定女工工作目标、任务,指导女职工工作。

二、参与有关保护女职工权益制度的制定,并监督、贯彻落实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女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高女职工参政能力。

三、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参与、指导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参与女职工劳动争议、家庭暴力等案件的调处。

四、提高女职工综合素质,定期组织开展女职工培训和技术比武、岗位练兵、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等各项劳动竞赛,进一步提高广大女职工的技术技能水平。 五、开展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女职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业务技能和健康素质;关心女职工成长进步,积极发现、培养、推荐女性人才。做好优秀女职工的评选、

表彰工作,总结推广她们的先进思想和模范事迹,积极发现、培养优秀女职工。 六、组织开展适合女职工特点的各项活动,活跃女职工文化生活。

七、做好女职工“关爱行动”工作,为女职工办实事、做好事,帮助她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学校工会职责

( 一)加强对职工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机关职工政治理论、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业务素质水平。

( 二)动员组织职工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好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

( 三)加强和改进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学校文化建设。

( 四)配合党政机关贯彻落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学校职工合法权益,协助党政机关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组织职工参加疗养、休养及健康体检,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 五)加强调查研究,反映职工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内部事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学校内部事务公开,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机关廉政建设。

( 六)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健全工会民主制度,做好会员的发展、接收、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加强对专 ( 兼)职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培养,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

( 七)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

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工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经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可

以临时召开会议。会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召开会员大会。

(二)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党组织、上级工会的重要指示精神;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公开工会内部事务;民主评议监督工会工作和工会领导人。 (三)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工会委员会相同。 (四)工会委员会主持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会员监督。

困难职工帮扶制度

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是党政解决困难职工群众的工作及生活问题,为困难职工提供救助、维权和服务,促进社会和谐,促进改革发展,为党分忧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将帮扶工作做好、做实,真正使帮扶工作覆盖到每一名困难职工。经研究决定,此项工作由工会

牵头组织实施,切实维护好困难职工的切身利益,把组织温暖送到职工心坎上。

一、特困和困难职工标准 特困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困难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由于重病或残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二、特困和困难职工调查

工会于每年3月前对困难职工进行调查摸底。对符合特困和困难标准的职工要在实施“三查一访”后,纳入困难职工档案。

三、帮扶工作制度

(一)每年春节期间向困难职工发放食物或慰问金。

(二)工会深入困难职工家庭进行走访慰问,组织贴心人服务队开展为困难职工服务活动。

(三)每年在8月底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为考上大学的困难职工子女发放助学金。

(四)不定期开展转赠活动,将筹集到的帮扶物品赠与有需求的困难职工。

(五)不定期开展募捐活动,帮扶困难职工。

【篇2:机关事业单位工会规范化建设】

机关事业单位工会规范化建设

自评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会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在促进学校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增强工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断提升工会的整体工作水平,根据县总工会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对我校在规范化建设中的各项指标做以下自评:

一、组织建设和基础工作(40分)

1、工会领导班子健全,工会主席按同级副职配备,副主席按中层正职配备(2分)。工会委员会按期换届(1分),换届或人员变动工作交接手续规范,交接资料全面完整(1分)。工会领导人一经选举产生,要保持相对稳定(1分)。

2、组织机构健全完善。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等组织建立健全(3分)。办理了社团法人资格证(1分),工会主席是法人代表(1分)。

3、工会基础工作扎实,有牌子、有印章、有经费、有活动、有活动记录且真实齐全,有各种工作台账、有办公场所。

4、党政领导重视。党政领导每年听取一次工会工作情况汇报,形成制度,及时解决工会提请研究解决的问题(2分);为工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和时间保障(2分)。工会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考核(2分)

5、吸收全部职工(含临时工、合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入会,入会率达100%(2分)。会员档案健全,实行会员电子信息动态管理(1分),按规定发放会员证(1分)。

6、工会委员会和工会领导人坚持每年向会员(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7、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每年有工作计划、有工作目标、有措施(2分),半年、年终有工作总结及时报送上级工会(2分)。会议资料、会议记录、各种文件完整齐全,档案资料管理规范(1分)。

8、按时参加上级工会召开的各种会议和培训,不随意缺席或找人替代,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自身素质(2分)。圆满完成上级工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2分)。

9、工会主席和工会干部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自觉学习工会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理论知识,把《时代风采》杂志作为重要的学习资料(1分),有学习心得体会1篇以上(1分)。

10、工会干部全面掌握本单位职工情况,切实做好职工的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扶人。

二、宣教活动(16分)

1、机关事业单位积极开展“生态文明之家”创建活动(2分);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2分)。

2、建立宣传阵地(1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当知识型职工”活动,开展职工思想政治教育4次以上(2分),开展素质提升教育工作,教育活动形式多样,每年开展1-2个职工职业道德主题实践活动;职工受教育面达到80%以上(2分)。 3、开展经常性文化体育活动,每年重大节日有职工文化活动(1分);经常组织适合本单位特点的文体活动(1分);积极参与县级党政及工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2分)。

4、结合本单位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活动。

三、民主管理(14分)

1、建立健全会员(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2分),会员(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向上级工会报告(2分)。职工代表大会定期换届(1分)。

2、会员(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操作程序规范(1分),会员、职工代表结构合理、比例适当、报告的基本内容全面、重大事项议案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等(3分),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落实到位(1分)。

3、组织单位按规定开展院务、所务、校务和机关政务、财务公开。 四、权益维护(15分)

1、帮助和指导职工与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3分)。督促单位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2分)。

2、协助和督促行政做好工资、福利方面的工作落实职工带薪休假政策(2分

)。依法维护好女职工的特殊合法权益(1分)。制定有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改革方案、福利待遇等,有工会参与的意见(1分)。

3、组织培养、选树、评选、推荐劳模,做好日常管理工作(1分),劳动模范的各项待遇得到落实(1分)。

4、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监督职业安全与卫生法律、法规的实施(1分),依法维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1分)。参与组织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1分),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1分)。

五、困难帮扶(5分)

掌握困难职工情况,建立困难职工动态管理档案(2分),及时反映、上报职工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重大问题(1分),开展经常性送温暖活动、“金秋助学”活动、两节送温暖活动(1分);组织职工开展互助互济活动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1分)。

六、财务管理(5分) 1、建立健全财务制度(1分),单位依法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足额上解工会经费(1分),会员按工资收入的5‰缴纳会费(1分)。自主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会费,工会经费、会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1分)。

2、独立开设银行账户(1分),按照《工会会计制度》核算工会经费(1分);工会资产档案健全,保值(1分)。

3、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接受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2分),工会经审会每年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1分)。

【篇3:工会制度汇编】

***工会工作制度 汇 编

***工会工作委员会

工作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权、参与、建设、教育等方面的职能,达到共谋发展的目的,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工会工作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

(二)认真贯彻执行***工会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工会的决定,负责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

(三)制定***工会的各项工作计划,各种会议的组织实施及各类学习的安排,并做到有布臵、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四)负责与***行政、企业就劳动关系等问题进行协商,并代表职工就有关职工的工资分配、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劳动争议等事项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资协议。

(五)围绕***经济建设,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

(六)努力在***中营造“职工爱企业,企业爱职工”的良好氛围,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七)积极开展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艺、体育活动。

(八)督促企业按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协助管好、用好经费,有条件时,再按比例上解。

(九)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按期换届选举工作和日常会员发展工作。

(十)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工会工作委员会

会议制度

一、工会全委会议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乡工会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工会的决定和同级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工会工作。乡工会全委会由常务委员会召集,原则上一年举行一次,时间在年底或年初举行。

二、工会常委会议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乡工会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的职权。乡工会常委会由乡工会主席或委托副主席主持召开,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常委会讨论决定工会涉及全局工作的工作部署、工作总结和财务预决算。 ***工会工作委员会

学习制度

为提高工会干部、会员、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集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从实际出发特制定以下学习制度:

(一) 学习实践:工会委员学习每季度安排一次。

(二)学习方式:除特殊情况占用生产、工作时间外,一般情况下,主要利用节假日和业余实践进行,方式采取:1、会同行政共同组织;2、工会独立组织;3、以会代训和班前、班后会议;4、培训。

(三)学习内容:

1、有关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方面的内容,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方面的内容; 2、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方面的内容; 3、有关科学、文化、技术方面的内容; 4、有关工会自身业务方面的内容;

5、促进职工身心健康的文艺、体育活动等方面的内容。

(四)学习纪律:学习时必须严格遵守时间,委参加学习的职工,视为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五)要求:每次学习要有计划、有要求、有记录。 ***工会工作委员会

财务管理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的一切报支审批, 统一实行“一支笔”管理,均需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并由主席核批后方可报销。 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核定限额,白条不得抵库, 做到账款相符,按有效凭证支付现金,达到银行转账支付标准的一律从银行转账。做到钱物分开,物资管理有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有办公室负责登记、保管。

3、杜绝个人私借公款, 因公出差或购臵物品需用现金一律采用四联单借款,经批准后方可临时借用,返回单位后本月内须结清,逾期按银行贷款利率计收,对久欠不还者从其工资收入中扣除。

4、办公费用。 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按政府采购制规定统一购臵,专人管理。零星物品单价在20元以下,总额在300元以内的由办公室直接办理, 在此限额以上的须经主席批准后方可办理。

5、接待费用。接待工作统一由办公室安排。 其费用按领导交办的精神处理,零星接待工作由办公室按实际情况酌情处理。接待安排用餐在乡指定饭店,由分管领导按规定标准开具用餐通知单。

《事业单位 规章制度(范文三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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