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合集)

时间:2022-09-09 01:04:43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542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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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办公室规章制度

1、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按时下岗。

2、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卫生由当日工作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3、心理咨询人员应热爱咨询辅导工作,不断努力于专业实务、教学、服务与研究,以提高自己得专业素养,并推动这以事业得发展。

4、作为心理咨询人员须有效收集资料,作为咨询辅导工作的依据。要求在咨询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并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做好分析与总结。

5、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咨询档案和记录卡)归档,备以后查阅。

6、心理咨询人员应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露会暴露当事人秘密的信息,违者后果自负。咨询测量用表不可外借、复印,由负责人统一管理使用。

7、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

8、心理咨询人员只能接受其能力范围内的个案,不负责治疗心理疾病,有心理疾病和精神病(如抑郁症、神经症、精神分裂症)等的患者,在初步诊断后,应联系监护人推荐到专业性机构确诊治疗。

9、咨询人员应与当事人建立良好关系,并尊重当事人的意见,不得为满足个人之需而牺牲当事人得利益。

10、咨询辅导时的记录包括笔录、测验资料、信函、音像资料等均应作为专业资料予以保密,只有在当事人同意之后,才能提供给他人使用。

11、咨询辅导记录资料若用于咨询人员的训练或学术研究,记录内容必须改动,以保障当事人不被识别出来。

12、如果当事人的行为可能对自己或他人生命造成伤害时,咨询人员必须采取行动或告知相关机构或人员,并尽可能与其他专业人员会诊。紧急情况处理过后,应设法让当事人(或监护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

13、咨询人员值班时间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若有熟识之人来到中心,值班人员可以接待,但不得影响值班;未经负责人允许,不得擅自将办公室物品借给他人或组织使用。

14、中心工作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心理咨询教师工作守则

1、心理咨询教师应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在工作中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道德标准。

2、心理咨询教师应注意加强自身修养,通过自我心理分析,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

3、心理咨询教师应通过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教学和科研活动,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

4、心理咨询教师应明确了解自己的能力界限和职能界限,不作超越自己能力和职能范围的事情。

心理咨询教师对来访者的责任

心理咨询教师在工作中要体现心理咨询服务“助人自助”的原则,对来访者负责,使他们获得适当的服务并由此获益。

1、心理咨询教师应对咨询者一视同仁,不得因来访者的性别、民族、家庭背景、学习成绩和样貌等因素歧视来访者。

2、心理咨询教师在治疗关系建立之前,应使来访者明确了解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的性质、工作特点这一工作可能的局限以及来访者的权利和义务。并就对工作重点与来访者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如进行实地冲击疗法)应与来访者达成书面协议。

3、心理咨询教师应明确其工作的目的是促进来访者的成长、自强自立,而并非使来访者在其未来的生活中对心理咨询师产生依赖。 [1][2][3][4][5]

心理咨询教师与来访者的关系制度

心理咨询教师应尊重来访者,按照本专业的道德规范与来访者建立良好的治疗关系。

1、心理咨询教师应对自己所处的位置对来访者的潜在影响有清楚地认识,不得利用来访者对自己的信任或依赖谋取私利。

2、为保证咨询与治疗工作的客观性,心理咨询教师应避免在治疗中出现双重关系(即应避免与熟人、亲友等建立治疗关系);如果双方的治疗关系已超越了工作界限(例如来访者移情现象过于严重),应采取转换心理咨询教师等措施终止这一治疗关系,并在档案记录中做出说明。

3、当心理咨询教师认为自己不适合于对某个来访者进行工作时,应对来访者作出明确的说明,并且应本着对来访者负责的态度将其介绍给另一位合适的专业人员,并在档案记录中做出说明。

心理咨询教师保密制度

保护个人隐私,是心理咨询工作者一项非常重要的责任,除特殊情况外,任何心理咨询教师和咨询员均应遵守保密制度:

1、心理咨询教师(员)在咨询工作中收集的个人资料,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它资料,均属于专业信息,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除司法机关凭介绍信可以借用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

2、心理咨询教师(员)在咨询工作的开始就应向咨询者说明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这一原则在应用时的限度。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集体心理治疗。

3、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治疗或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引用案例时均需隐去那些可能会据此辨认出咨询者有关信息的资料。得到来访者书面许可的情况可不受此限制。

4、心理咨询教师(员)在工作中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或危及他人及社会安全的行为时,必须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必要时应通知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此情况可不受保密原则限制。

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工作职责

1、面向学生开设心理咨询窗口,以预防为主、发展性咨询为重点,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的预防工作。针对普遍问题,适时开展团体心理辅导。

2、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强化学生的参与意识,提高广学生的兴趣,陶冶学生高尚情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3、编印心理健康教育刊物和资料,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网页,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载体,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4、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程的教学。传授心理调适知识和方法,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学会自我心理调适,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以及社会生活适应能力。

5、开展学生心理知识系列讲座。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调适技能。

6、指导“学生心理协会”的各项活动。开展各种校园心理文化活动,营造健康校园心理文化氛围。

7、适时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并对重点学生进行回访和跟踪辅导。

8、组织培训教师心理咨询专干,不断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咨询服务的专业水平。

9、学生心理测量测验,预防心理疾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10、做好学生心理素质状况等调研工作。分析研究不同特征学生的心理特点,撰写研究报告,开展心理健康与发展方面的课题研究。

11、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工作时间:遵循正常工作日作息时间。

上午:8:00----11:25下午:1:00----4:30

德州一中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心理咨询师道德规范

1、责任

认真遵守国家各项法规;了解咨询工作的重大社会意义,对这项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不得抱有个人的、组织的、政治的或宗教的目的;不断充实咨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促进自身的专业成长,提升服务品质,发挥心理咨询的功能。

2、来访者的基本权利

把尊重来访者的基本权利放在第一位;来访者有接受和拒绝辅导与心理咨询的权利,不得强迫、利诱、歧视和拒绝;来访者有隐私权,不得强迫、诱导或规劝其表露隐私,以免造成心理伤害;来访者有维护、建立及追寻自身价值观和人生观的权利,不得强制其接受咨询者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3、咨访关系

心理咨询师与来访者应维持专业的咨询关系,不能轻易将咨询关系改变为社交关系或其他的咨访关系;这样一种专业或职业性关系,是咨询师和来访者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为特定的目的发生的关系,除此之外,双方不再有别的瓜葛;这种关系中没有长远的利益、情感联系,不存在对方会利用这种关系对自己进行控制和威胁,再加上保密性原则,就可以使咨询双方敞开心扉,投入到咨询过程中。

4、保密

在咨询过程中获得的资料均属机密,应予以保护,未经来访者授权和允许,不得外泄;凡是咨询记录、录音、录像、来往信函、相关文件和测验结果及解释,应妥善保管,严禁外泄。因故必须提供给相关人员参考时,必须先征得当事人的同意,提供和阅读资料者也有保密责任;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来访者的有关信息;当维护来访者权利和保密原则发生冲突时,即来访者的行为伤害到自己和他人、社会安全时,可以不受保密原则的限制,同时设法阻止来访者发生这种行为,遇此情况要冷静处理。

5、同行关系应尊重其他咨询者及其有关同行的权利和技术,合作共事,互相帮助,不得妨碍他人的业务工作;接受和处理来访者时,若发现来访者正在接受其他咨询人员的咨询,应征得该咨询者的同意,并要求取得相关资料,否则应拒绝给予咨询或立刻停止咨询。

6、具体守则

有些心理咨询的守则既需要心理咨询师遵守,也需要来访者明确。咨询师在咨询初期,即向来访者说明基本守则的内容,包括会谈时间、会谈频率、会谈地点、会谈费用与咨访关系等,并取得来访者遵守的承诺。在随后的咨询过程中,双方要言行一致地维护这个基本守则。

(1)会谈时间与频率

心理咨询师在进行初次会谈时,便应该向来访者说明每次会谈的时间长度和频率。一旦确定后,尽量不要改变,除非是有特殊情况出现时,这便是关于时间的基本守则。如果偶遇到必须延长时间或者变更时间的情况,必须说明缘由。

(2)会谈的地点和会谈室的布置

心理咨询的实施地点要固定,最好是专用的会谈室,内部的布置和座位也应固定。

(3)会谈费用与收费方式

鉴于我校对内采取免费咨询,在此不做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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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来访者注意事项及流程

来访者最好提前到心理咨询室办公室预约(或电话预约)、登记;先登记后咨询;您可以自由选择咨询教师。

心理咨询室一般是按照来访者的来访先后顺序安排咨询时间的,因此咨询需要提前预约,不能随到随谈,请您理解并遵守。

预约之前,请先查看一下您的课程表,看一看哪天的哪一个时间段您有空闲时间,以便在预约时更快的与咨询师协商,确定咨询时间。

预约咨询时间后要守时,不要提前,也不要迟到。如果因特殊情况不能赴约,应务必提前通知咨询师,以免浪费资源。如未事先告知而没有按时来访,我们视为您自动放弃咨询资格。

一次咨询的时间一般为45分钟左右,一般不超过60分钟,因此注意您的倾诉时间,用大量时间去讲述一件事的细节其实是不必要的。咨询师更关注您内在的思想观念及对问题的认识。如咨询师对上一个来访者咨询尚未结束,请您在接待室稍作等候,但请您一定保持安静。

请事先想好同咨询师谈些什么,以便较快进入主题,更加有利于双方的沟通和理解。如首次咨询请认真、如实填写《心理咨询档案》首页,以便咨询师工作存档与保证每次咨询的连接。

对咨询师的问题最好如实作答,坦诚诉说您的真实情况和感受,以便让咨询师更容易对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判断。

不必过分地关注自我的表现与形象。咨询师并不太关心您表层的东西,也不会对您进行价值判断,而是更注重解决您的心理困惑。

不要希望一次咨询就“根治”。心理问题的产生有一定的过程,而解决心理问题往往也要有一个过程,那种希望立即有“良方”或“特效解药”的想法是不现实的。

不要期望由心理咨询师给您“决策”。没有最好的选择,只有适合自己的选择。心理咨询师只能为您提供不同的观点和视角,帮您分析问题,让您更清楚自己的“症结”,最后的“大主意”还得由您自己拿。

来访者如果对咨询进程不满意可随时终止咨询或变更咨询师。

咨询流程图

心理咨询流程:认真阅读来访者注意事项→选择心理咨询教师→预约咨询时间→按预约时间来访

我们的宗旨:您的成长是我们的期许,您的独立是我们的骄傲,我们的目标是―助人自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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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香江花城小学心理咨询室制度

一、辅导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按时下岗。

二、辅导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三、辅导人员在咨询或者辅导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

四、辅导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五、辅导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六、辅导人员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

七、辅导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九、辅导人员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十、被辅导者应秉着三“诚”态度即:“诚实”、“诚恳”、“诚心”。不得以玩玩的心态来对待。

十一、被辅导者在接受辅导人员的辅导过程中,应该虚心认真的和辅导人员进行交流,讲述自己即将或者要面临的困惑和问题。

心理咨询室保密制度发表时间:20xx-1-2410:38:19访问次数:719咨询人员必须遵守:

一.除征得来访者本人同意,不得向其父母、教师、朋友谈及来访

者的咨询内容和隐私;

二.能在报刊上报道来访者的典型案例分析,但须注意文字技巧,

除本人同意外,不得披露来访者的真实姓名和所在学校名称;

三.除有关心理咨询人员外,不允许任何人查阅心理档案;

四.除来访者触犯法律,并经公检法机关认定证明外,任何机构和

个人不得借用心理档案。

第二篇:办公室规章制度

一、医院办公室在院长、副院长领导下,院办公室具体开展的工作,其职责主要是全院的秘书工作。

二、办公室工作者应当认真学习时事政治,努力学习工具书,提高文书知识和秘书业务水平。遵守医院规章制度,面向基层,深入实际,勤政廉洁,搞好服务,尽职尽责地完成好本职工作。

三、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各种会议记录,并负责会议事项的催办落实。负责政务信息搜集、整理并撰写会议讲话稿、通讯稿、院内新闻报导,以综合文书资料的统计和上报,为领导决策供给科学依据。

四、负责行政自制公文的处理,综合全院工作计划、总结、规划、草拟宣传资料、草拟有关行政公文、签发工作简报。

五、依据档案管理法规、科学地实施文书档案的利用工作,年终对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立卷归档,并负责管理保存好文书档案。

六、负责医院会议室清洁卫生及来宾的接待工作。

七、负责院长、副院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认真做好机要保密工作,执行保密法规,进行保密教育。

第三篇: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1、本手册是公司全体员工在实施公司经营目标过程中的指导规范和行为准则。

2、公司员工应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

3、公司员工应发扬“严谨、细致、进取”的企业精神,为公司的发展而努力。

4、公司员工应倡导“勤敏、务实、思取、变通”的企业文化。

第二章员工守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所属部门的管理实施细则。

2、热爱公司,热爱本职工作,关心并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管理。

3、树立全局观念,服从指挥,主动配合,不推诿,不扯皮,共同搞好相关工作。

4、遵守社会公德,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礼貌待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5、保守公司商业机密,爱惜公司财物,自觉维护公司信誉及利益。

6、不营私舞弊,不滥用职权,不拉帮结派,自觉维护公司的团结稳定及良性运作。

7、恪守职责,不越权行事,如遇紧急情况,妥善处理后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8、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坚持原则,不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

9、不得将公司物品擅自带出公司,不得将公司资料据为己有,对内封锁,对外泄露。

10、不任意翻阅、复制不属于本职范围的文件、函电。

11、工作时间要精神饱满,穿着得体,谈吐文明,举止庄重。

12、严格要求自己,积极进取,努力钻研业务,与公司共同成长。

第三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招聘

1、各运营中心或总公司直属部门需招聘员工时,应填写《招聘申请单》,经各运营中心人力资源部、区域总监批准后上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交各运营中心人力资源部自行招聘。

2、人力资源部根据区域总监批准后具体负责实施招聘工作。

3、人力资源部根据应聘者的基本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初试人员名单。初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填写《面试登记表》,复试由行政经理及部门主管负责。

4、被录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本人,统一到人力资源部报到领取《试用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然后由行政经理安排工作岗位。

5、招聘工作完毕后,必须将招聘结果由各运营中心人力资源部上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新员工入职手续

1、新员工凭《试用申请表》到人力资源部报到时应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

2、交两张彩色一寸免冠照片。

3、特殊岗位需提供户籍经济担保人的,并需交验经济担保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备案。

4、如实填写《入职人事资料表》,并领取公司相关证件。

5、在人力资源部领取《入职通知单》到入职部门报到,《入职通知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后回交人力资源部,其他不明事项向本部门经理咨询。

三、培训

1.公司员工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综合技能培训、商务顾问晋升培训四类。

2.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培训工作,其他部门和人员应予以积极协助。

3.员工入职后的培训课程安排,以公司培训课程表为标准。

4.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对新员工在岗进行双重考核,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及时解除试用。

5、商务顾问晋升培训阶段,以个人成绩为标准,符合商务顾问水平的人员,定期接受公司领导人培训。

四、试用期

1、新聘员工试用期为1-12个周。

2、第一周为磨合期,试用人员与公司之间进行互相选择。

3、员工在试用期必须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4、员工在试用期必须服从公司指派的工作,在1-12个周的试用期,公司按员工的综合能力进行考核。

5、试用第一周内员工自动放弃试用或公司第一周内辞退的试用人员,不享受试用期工资。

6、经过试用第一周的员工在试用期间按规定发放试用期工资,享受试用期待遇。

7、员工在试用期内违反公司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视情节轻重作相应处罚。

五、转正

1、员工通过试用期后,综合能力受到公司评估后获得认可,并且员工愿意留本公司,当日可填写正式入职协议书,转为本公司正式工作人员。

2、员工转正后的待遇按照与本公司签订的协议书上所有为标准,奖励与处罚制度以公司的员工手册为标准。

六、辞退离职

1、在试用期内,员工若感到不适应新岗位,可以随时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若觉得员工不能胜任,应及时辞退员工。

2、员工转正后,公司辞退离职员工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辞退离职员工要及时完成工作的交接,交还领用物品,并按要求填写《离职申请书》、《离岗移交手续清单》,由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技术部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最后交由区域总监批准后经人力资源部上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四章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签到

1、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上下班签到制度,无故不到岗者,视为旷工处理。

2、托人或代人签到者,一经查实,每次双方各罚款50元。

3、签到后上班时间外出购买早餐者,按迟到双倍处理。

4、因特殊情况未签到者,必须上班前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视为迟到或旷工处理;人力资源部门应做好外出、请假、出差等考勤原始记录工作,确保考勤的准确性。

二、迟到/早退、缺勤

1、早上及中午上班迟到或下午下班,超过或提前30分钟以内者,扣款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实际迟到/早退时间做旷工处理。

2、当月迟到/早退3次,按事假1天处理。迟到/早退4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3、工作时间内,若需外出,必须填写《外出登记表》,说明出门原因,由部门经理签字,否则视为缺勤。

4、缺勤按旷工处理。

5、无故缺勤累计三天以上者,公司做辞退处理。

三、事假

1、员工请事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报部门经理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事假须由区域总监批准。

2、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若遇突发事件应及时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于事后补写《请假单》等手续。

3、试用期员工、正式员工事假扣除当日工资。

四、病假

1、员工请病假必须持有医生证明,否则作事假处理。

2、病假按日扣除50%的日工资。

3、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予以辞退(特殊情况除外)。

4、《请假单》及请假凭证交由人力资源部妥善记录、保管。

五、旷工

1、未经批准擅自缺勤离岗者视为旷工。

2、旷工扣除三倍日工资。

3、连续旷工三日以上者作辞退处理。

六、婚丧假

1、转正员工可以申请婚丧假,婚丧假为带薪假。

2、员工结婚,凭结婚证明可申请婚假三天。

3、员工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申请丧假三天;员工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及胞兄弟姐妹死亡,可申请丧假一天。

七、生育假

1、女员工应符合国家及公司计划生育政策,方可享受生育假。

2、正式员工怀孕,孕期前八个月,每月可享受一天孕检假,第九个月开始,每月可享受两天孕检假(两天孕检假之间间隔必需超出10天)。孕检假为带薪假。

3、员工休产假需提前三个月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顺产产假为30天,如遇剖腹产,可凭医院证明增加有薪产假15天。男员工可以在妻子生育后享有一天陪产假。

八、国家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章办公规范

一、会议管理

1、会议类别:公司日常会议,管理层办公会议、运营中心工作协调会议、常委会会议。

2、参加会议人群:公司常委会成员、区域总监、人力资源部、各部门负责人、全公司员工。

3、会议地点由行政进行安排。

4、会议内容及类型还有开会相关时间规定见附件1。

5、会议召开之前,负责会议的主办人需先向会议参与者通知会议题目与会议召开时间。

6、会议后每位会议参与者保持会场卫生与秩序。

二、工作总结计划

1、按时提交周、月、季、全年总结计划。

2、周总结在每周五、月总结在每月30日之前、季度总结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周内上交、年总结在每年年底最后一个月内人力资源部通知开始。

三、值日管理

1、负责全天公司内卫生的打扫,保持公司全天的清洁卫生,值日人员有权监督并制止对公司环境有破坏行为的人员。

2、值日人员在值日前一天下班后进行打扫,值日当天早上到公司复扫,主要负责打扫的卫生范围:办公室地面卫生,桌面整洁干净,垃圾框保持无垃圾,用过的电器是否关闭。

第六章日常行为规范

一、公物环境卫生

1.公共财物,花草树木,不可随意破坏。

2.养成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抽烟,不丢纸屑、果皮、烟头,杂物,不乱涂、乱画。

3.随时保持办公环境及办公桌面的整洁有序。

4.节约水电和办公用品,发现办公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向人力资源部报告,以便及便解决问题。

二、员工形象要求

1、男士:西装,领带,皮鞋。发型:简单,无复杂装扮。

2、女士:职业套装,淡妆,不过分暴漏,发型不夸张。

三、电话

1.接听电话要有礼貌,一律采用规范用语“你好!我是神州教育老师,请问您找哪位?”

2.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得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或不在,离之最近的员工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纪录。

3.员工不得用公司电话处理私人事务。

四、纪律

1.服从公司工作安排与工作调配。

2.工作时间严守工作岗位,专心工作、不串岗、不闲聊。

3.办公室内不得高声喧哗、嘻闹;不说粗话、俚语及不适合办公场所的语言。

4.上班时间不许上网聊天、看电影、听音乐、打游戏、通过网络买卖东西;不得下载、浏览、安装与工作无关的内容,不得利用公司网络群发与工作无关邮件。

5.员工最后离开办公室者,随手关灯、水龙头,离开办公区域时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6.员工违反纪律,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可处以罚款50元、通报批评直至开除。

7、主动关注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

五、细则

1、任何时候要主动维护公司形象及利益;

2、不得与同事争吵;

以下为过失严重处罚100以上或清退

1、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隐瞒投诉或对客户夸大事实,导致公司蒙受损失;

2、毁坏公物,金额较大(500元以上);

3、填写公司文件时,虚报资料或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单据及报表;

4、工作期间,与客户发生争吵或与同事发生殴斗的;

5、蓄意隐瞒客户投诉,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6、擅自翻阅、抄录或未经允许将公司重要资料带出公司的

六、附则:

公司不提倡员工之间发展恋爱关系,请各部门领导加以正确引导。

本手册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四篇: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大全

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坐班:行政人员、教学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一律实行坐班制,上班时间必须在校。

二、考勤公布:全校教职工考勤由书记办负责,坚持一周一汇总,每周一公布。汇总由书记办执行。

三、请假:

1、请假必须写请假条,课务、事务安排妥当后向书记请假。

2、突发事情请假须自行或委托人(本学科教师)安排课务、事务后电话请假、写好请假条。病假须附医生*。

3、请假三天以内须经学校书记批准,三天以上经教育局人事办批准。

四、婚假、产假、及法定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婚假:婚假7天。

产假:暂定120天。在假期内只享受70%的绩效*。

丧假(直系亲属):城区3天,城区外视路程远近给予适当假期。

五、有关规定

1、每天上午上班前到书记办签到,严禁代签、漏签、错签,代签一次按迟到处理,迟到一次扣全勤奖5元。

2、病假1天扣15元、事假1天扣20元,旷工1天扣50元。

3、凡抽查不在岗者,视早退,早退一次扣全勤奖5元。

4、凡一天两次未签到,一次抽查未到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扣全勤奖15元。

5、一天以内的事假、病假,手续齐全者不扣全勤奖。

6、每周一升旗不参加者及例会不参加者扣全勤奖5元。

7、凡请假手续到期而没有履行续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8、公假不扣全勤奖。但本人须写一份情况说明交书记办,便于统计。

9、请假手续不全(无请假条、无领导签字),视为旷工。

10、一学期请事假累计十天者,本年度不得评先、评优。

大泉乡中心校东泉分校

学校教职工办公制度

1、坚持坐班制,办公要守时,工作期内不得擅离职守,如有特殊情况需短时外出,必须向书记请假。

2、严肃办公纪律,办公时间不得聚会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阅读低级庸俗读物,不得在办公室高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私事,不得带小孩到办公室玩耍。

3、办公室内教师举止要文雅。不得坐在桌面,不得将脚跷到桌面或椅上,不得开低级趣味的玩笑,不得穿背心,超短裙、拖鞋。

4、办公室内不许会客(接待学生家长例外),不得占用学生上课时间在办公室与学生交谈(或教育学生)、罚做作业、集中补课,严禁让学生在办公室罚站。

5、同办公室的教师要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和睦相处、共同进步。未经本人允许,教师不得随意翻阅他人的教学、学习等资料及其它办公用品。(学校检查工作例外)

6、办公室布置要整洁,办公室、椅、柜等物品摆设要整齐,墙面、桌面、地面要干净。严禁在办公室停放车辆和堆放私有物品。

7、不准在办公室将学生做完的抄本或其它报刊书籍焚烧烤火。

大泉乡中心校东泉分校

小学信息化管理办法

为了推动我校教育信息化建设,保*信息技术设备的管理和应用,推动我校教育教学中信息技术的应用,从而通过教育信息化促进我校的教育现代化,制定小学信息化管理办法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教育信息化重要*的认识

要充分认识到教育信息化的重要*和紧迫*。教育信息化建设将构建我校全面开展素质教育的信息化平台,为开展教学改革与实践,改变传统的教和学的模式,提高教学效率和管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撑。学校要加强教育信息化管理,推动信息技术的培训和应用,大力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的实践,提高办学水平,争创数字学校。

二、建立和完善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管理体系

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书记任副组长的信息技术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教务主任、总务处、德育处、远程办、各学科教研组长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信息技术应用进行总体规划和部署,保障学校教育信息化经费的投入和使用,全面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

三、加强对学校信息技术*人员的管理

学校成立信息技术中心,信息技术中心由中心主任、信息技术员组成。负责学校教育信息化的具体工作,全面负责管理学校的信息技术常规工作。

1、人员的岗位设置、职责

分管领导:制定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本校网络管理和应用的相应规章制度;健全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岗位职责,组织落实学校信息化设备的管理、维护和应用;落实上级和校领导赋予的其他信息化工作。

信息技术员:负责本校信息技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网络设备、视频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保障校园信息技术设备的正常使用;负责向学科教师推荐有关的教学资源;负责做好学校信息及视频资源的制作、发布和维护工作;负责学校的网络用户管理工作,执行安全防范措施;协助学校做好信息技术应用的推广、普及工作;培训班级的学生管理员。

2、信息技术员的管理

学校信息技术员实施考核认*,持*上岗制度。

四、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的保障措施

1、加强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将教育信息化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之中,制定计划,*抓落实。

2、大力开展教师培训工作。举办多种形式、不同层次的培训和讲座;组织干部教师学习信息化教育理论,提高学校信息化的管理水平和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

3、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持续推进。要设立信息技术设备维护和发展专项经费,用于应用发展和环境建设;设立专项培训经费,组织各类教师参加相应的培训工作。

五、具体工作

1、建立大泉东校网站

2、建立大泉东校教师博客群

3、建立学生学籍、校产管理、教师档案、教育教学管理、学生成长信息等资料库,实现学校管理数字化

4、电教教学走进课堂,做好[办办通"[班班通"工作。

大泉乡中心校东泉分校

小学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加强学校的安全教育和防范措施,是青少年儿童获得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保*。学校广大教职员工必须以对国家、民族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视对少年儿童的保护,认真做好学校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防止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财务和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地区、县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保护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必须对学校的安全工作实防监督管理。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人员防范、物质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办法,防止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校园校舍安全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治保组织,保卫室要加大力度,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严禁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允许外单位和校外人员在校园开展活动。

第五条,学校应当按照社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不允许在校门前和附近摆摊设点。

第六条,学校要定期对校舍实施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教育局报告并进行安全鉴定。被鉴定之后,按要求,该维修的就维修,该停止停用的就立即停止使用,该拆除就马上拆除。

第七条,校园围墙及校舍的走廊、台阶、门窗等建筑物和设施必须安全牢固,符合规范。

第八条,学校教室、教工宿舍的走廓、厕所以及学生经常活动的其它场所,要安装照明设备,并保*设备完好。

第九条,学校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法律法规要求,由依法取得相应等级资质*书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勘测、设计、施工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建设项目的设计和建筑结构必须科学合理,满足学校安全需要。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施工期间,禁止师生进入施工区。建设项目必

须经过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三章设施设备安全

第十条,学校的一切设施、设备必须安全可靠。所有教学仪器设备按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禁使用不安全的设施设备。实验室的有害、有毒物品必须与一般实验物品分开储存,并按有关规定专室专人保存保管。学生在实验中使用有害有毒物品时,必须在教师正确指导下,按规范*作。

第十一条,校园内的电线必须安装规范,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运转正常。对违章、年久失修、超载的电线,要进行拆除、更换。

第十二条,教室、实验室、图书室、计算室、会议室、食堂、走廊、厕所等师生活动场所的电器设备,应安装规范,做到无裸露的电线、无破损的开关和*座。

第四章饮食卫生安全

第十三条,学校必须认真执行、,做好各项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防止传染病生发、流行。

第十四条,学校应设置医务室,配备保健教师。食堂工作人员和小卖部售货人员必须持健康*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检,严禁有传染病的人员上岗。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必须保持环境整洁,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有害生物,防止病源滋生。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应当购买保鲜、消毒设备。*作间、物品保管室、食物储藏室应当分离,实行专人管理。食堂餐具应当定期消毒。严禁作何有害*品及其有害容器或有害包装进入食堂。

第十七条,学校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严禁向无了生许可*的单位或个人订购集体用餐食品,严禁购进过期、变质食物、食品。

第*条,食堂工作人员应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学生用餐,不得出售过期、变质的食物、食品。在无保鲜的情况下,不得出售隔夜食品。

第十九条,学校小卖部必须有卫生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采购和出售食品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严禁购进和销售过期、变质的食物、食品,严禁购进和销售[三无"食品。

第五章校内活动安全

第二十条,学校在校内内项活动的开展,要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纪律,防止发和安全事故。

第二十一条,学生课外活动,应当由教师负责组织和管理,严禁学生在不安全的场所活动,严禁学生使用不安全的设施和器材。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建立课间、课后教师值勤制度,引导学生在课间进出时有序出入,放学时分批离开教室、学校,避免拥挤。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加强对艺术节、体育节等大型活动和体育训练课的组织,做到安全、有序,对一些可能发生伤害事故运动项目,必须有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

第六章校外活动安全

第二十四条,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校外集体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周密的安排,严格的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第二十五条,学校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实行安全责任制。班级活动由班主任带队,年级活动由校级领导带队,全校*活动由校长带队。

第二十六条,学校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乘坐的车辆,要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进和安全检查,严禁乘坐无*、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辆,严禁车辆超载、超速运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演出活协。不得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

第七章防火防爆安全

第二*条,学校应当认真执行,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明确专人管理,并定期组织检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第二十九条,学校应当保障校舍疏散通道,严禁在通疲乏和疏散口堆放杂物。

第三十条,严禁在校园生产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第八章安全教育与管理

第三十一条,学校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学校校长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总务主任应与学校签订学年度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

第三十二条,学校应当按规定设置保卫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关键部位的管理责任。

第三十三条,学校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经常组织学生学习安全知识,广泛宣传,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师生的自护自救能力。

第三十四条,学校要学生教育遵纪守法,不逗赶打闹,不携带*具器械上学。不寻衅滋事,不打架斗殴,严防伤亡事故发生。要抓好学生的教育,强化日常行为规范训练,确保学生犯罪率为零。

第三十五条,学校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严禁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教职工辱骂和讽刺学生。

第三十六条,学校要定期对学校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要督促分管的领导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第三十七条,学校要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如发生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须在8小时内上报学校,重大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学校,学校如实上报县教育局。

第九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条,学样应当定期表彰奖励安全工作先进班主任、先进个人。 第三十九条,教职工忽视学生安全、对待学生态度简单、粗暴的,给予批评教育;对拒不接受批评教育、不听劝告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辞聘、开除。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发生安全事故,当事人当年不能评先,不得晋绒及,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第四十一条,班主任老师不经学校同意,组织学生校外活动,或撞自组织学生参加与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发生事故的,追究班主任老师的责任,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大泉乡中心校东泉分校

第五篇:单位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等的规定,制定本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职工。

二、单位全面遵守劳动、社会保险、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保护、工会组织、妇女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职工的劳动合法权益。

三、单位着力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把关爱职工、调动职工积极性作为生产经营和用工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促进职工全面发展,增强单位凝聚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升单位核心竞争力,加快形成企业关爱职工、与职工共同发展的利益共同体。

四、职工应当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弘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尚,构建诚信、和谐、创新的团队理念,让新型的和谐团队理念成为单位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共识和自觉行为规范。

第二章招聘制度

一、招聘原则

(一)本单位向应聘人员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歧视应聘人员。

(二)单位招用职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的原则(由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职工。

二、招聘条件

(一)单位不招用16周岁以下的童工。应聘人员应当年满18周岁,符合相应职位录用条件要求的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和健康等条件。单位如招用16周岁至18周岁的人员,将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二)劳动者应聘时,必须如实填写人员情况登记表,并如实提供相应的证件、证书等材料。如劳动者填写虚假内容或者伪造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等使单位违背真实意思与其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属于欺诈行为,单位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三、招聘流程

(一)单位各部门需要增加人员时,经管理人员批准后,统一招聘。

(二)招聘岗位的情况,采用发布媒体广告或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关联单位等途径,以书面形式向社会公布。

(三)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招聘登记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单位的管理人员甄选资料,核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确定初试人员名单。

(四)初试采取笔试、面试、网络测试等方式进行。初试合格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复试。

(五)复试采取面试形式,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进行测试。复试时复核应聘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复试后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组织体检,由管理人员审定。

(六)经审定的人员,通过电话联系,确定报到时间、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

四、入职手续

新招聘人员报到时,应到单位人事部门办理下列手续:

1.如实填写职工情况登记表;

2.核对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复印一份留单位存档;

3.提交照片3张,用于办理职工证等证件;

4.签收本规章制度(或者查阅本规章制度,并签名确认);

5.办理单位规定的与其工种相关的手续。

五、订立劳动合同

(一)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新招聘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可以在新招聘人员报到前、报到之日或者工作后一个月内,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由单位的主管人员和职工本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二)单位根据岗位和应聘人员的情况,与其约定试用期。

(三)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文本由单位和职工各执一份。单位要组织职工签收劳动合同文本,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四)其他未尽事宜,单位与职工可另行依法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并签名盖章,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效力等同于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五)单位已招用的职工,原劳动合同期满前15天,由其所属部门提出是否续订劳动合同的意见,经主管人员审定。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职工,如果职工本人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依法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六)单位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职工名册包括职工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单位可根据实际增加内容),其中用工形式写明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或者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可将职工名册交职工本人校对无误并签名确认后存档。

(七)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单位书面通知后,新招聘人员仍不与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单位将书面通知其终止劳动关系,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但依法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章薪酬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职工的工资由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部分构成(或者由单位根据实际明确职工的工资构成)。

(二)单位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参考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联系市场薪资水平与人力资源供求情况,定期调整单位工资的整体水平,同时根据职工个人的工作表现、学历和技能变化情况定期调整职工个人的工资,使职工的工资与单位生产经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合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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