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管理规章制度(大全)

时间:2022-09-09 01:02:49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0790字

无忧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用人单位管理规章制度(大全)》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学习有帮助,你还可以在无忧范文网网可以找到更多《用人单位管理规章制度(大全)》。

第一篇: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汇总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作出修改完善。

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也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规章制度内容广泛,包括了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根据1997年11月劳动部颁发的《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制定规章制度应当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奖励与惩罚结合,不得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度的直接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的决定程序

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关键是要保*制定出来的规章制度内容具有**和科学*。规章制度的大多数内容与职工的权利密切相关,让广大职工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可以有效地杜绝用人单位独断专行,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规章制度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关于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的引起的争议。职工参与企业*管理,是企业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这不仅仅是我国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特*,而是世界范围内企业管理的一个趋势。职工如何参与企业管理,在哪些事项上,以什么形式和途径参与,我国的相关法律都作了规定。劳动法第八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工会法第三*条:“企业、事业单位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召开讨论有关*、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公司法第*条第三款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在立法过程中,草案曾经规定:“规章制度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应当经工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或者通过平等协商作出规定。”这样规定曾经引起较大的分歧。一种意见认为制定规章制度和决定重大事项是企业的经营管理自*,是用人单位的“单决权”。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和决定重大事项时只要听取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就可以了,规定经工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如果意见不统一,势必造成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久拖不决,用人单位的管理将无所事从。这样规定,限制了用人单位的经营自*,实践中无法*作。另一种意见认为,用人单位制度规章制度应当有劳动者参与,从国外的情况看,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很多都是是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决定的内容,属于“共决权”。我国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属于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企业规章制度,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最后,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本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本法规定是针对所有企业的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强调通过平等协商确定,并不影响国有企业继续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平等协商的内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规章制度如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如劳动报酬、保险福利、职工培训等。

第二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为加强设计部的规范化管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设计部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2、设计部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鼓励设计师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4、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倡导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5、必须服从工作分配,听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6、设计部全体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二、考勤制度

1、上班时间:xx:xx――xx:xx,xx:xx――xx:xx(夏季);xx:xx――xx:xx,xx:xx――xx:xx(冬季)。

2、周三至周一为工作日,周二为休息日。周二设计师值班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当周周二值班设计师休息日为当周周三。如工作需要休息日上班者可调休息,必须提前一日向部门负责人审请,获准方可。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10分钟以内到班者,罚款5元,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到班者,罚款2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论处(按底薪计算)。早退者一律按旷工半天论处(按底薪计算)。一个月内迟到累计超过5次(含5次),扣除底薪的15%,5次以上,扣除底薪的50%。

4、上班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岗外出,由于工作原因外出须到前台登记外出原因,第二天因公事外出的须在当天晚下班前告知部门负责人(临时通知除外),否则按离岗处理50元/次、

5、旷工半天至三天者,扣除底薪的2倍计算,旷工三天(含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工资及提成不予结算。

6、当月内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奖励50元。

三、请假制度

1、请假两天内须提前一天向部门负责人口头或书面审请,获准方可。三天以上,须提前两天向总经理口头或书面审请,获准方可。否则一律按旷工论处。

2、一个月内请假累计不能超过五天(含五天),超出部分一天扣除100元/次。

3、周六、周日不得请假,如在周六、周日请假,将扣除底薪的二倍。

4、电话,短信审请无效(特殊情况除外)。请假内无基本工作,请假前必须交接好手头工作,否则罚款元20/次。

四、卫生及值日制度

1、值日设计师负责设计部划定区域的卫生打扫,即办公大厅、卫生间。当日下班前应把拖把洗干净倒放靠在卫生间墙角。否则罚款20元/次。

2、值日设计师负责中午12:00―14:00之间的来访接待、电话咨询并做好登记,否则罚款20元/次。如需调换须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获准方可。否则罚款20元/次。

3、值日设计师须在8:10分之前做好卫生的打扫,否则罚款20元/次,值日设计师11:15―12:00为午饭时间,12:00之前须回到公司,否则罚款20元/次。

五、设计师日常行为规范

1、着装整洁大方、举止文明,不得留怪异发型及穿怪异服装,否则罚款20元/次。

2、设计师的个人办公桌椅及设备每日早上需用抹布擦至无灰尖,下班前需把个人桌面整理干净。否则罚款20元/次。

3、请保持个人桌面的卫生和办公区域的卫生,谈判后请自觉清理谈判桌,10分钟内未清理罚款20元/次。

4、不得在公司内嬉戏、打闹、大声喧华,工作时间内不得非工作性上网和玩游戏,违者罚款50元/次。

5、设备责任到个人,请每位设计师爱护自己的设备,下班前应关好自己的电脑,如第二天早上发现未关机者罚款20元/次(跑图例外)。

6、设计师在职期间所设计作品资源归公司所有,任何人不得将公司资源变为个资源或泄露他人,一经发现开处除理,并扣发工资及提成。

7、设计师做好工作记录(早上记录当日应处理事物,下班前做好当日工作总结),对上级下达任务不执行者或消极怠工者,否则罚款50元/次。

8、设计师养成习惯做好工作记录,做到每日工作一小结,每周工作一大结,每月工作一总结。

9、设计师必须参加每日的晨会、每周五设计部例会及每周一公司例会,不到者罚款30元/次。

10、设计师每日晨会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前一日工作情况及当日工作计划,每月最后一日下午下班前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当月个人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否则罚款20元/次。

11、设计师要有团队合作精神,电脑里要设置单独自己的文件夹按年按月分类并且做到资源共享,以便提高设计师的签单率。

12、公司的楼书及量房原始图设计师用完后要放到指定处,以方便寻找,公司资源及办公耗材设计师要做到节约、二次利用,无故浪费者罚款20元/次。

13、主动极积和公司各部门配合协调工作,和同事之间达到团结一致,相互帮助。

14、市场竞争激烈,设计师出图纸及预算尽量在时间上压倒对手,设计师之间要多沟通,共同进退,如需请其他设计师帮忙,要提前商定好提成比例,防止造成矛盾。

15、设计师有义务配合业务员上门量房谈客户,推脱者罚款20元/次。

六、礼仪制度

1、接听电话:“您好!xxx”,同事之间不得直呼其外号、小名。

2、接待客户时一定要面带笑容并且问好,洽谈结束后,要欢送客户。

3、做到“待客三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

4、做到“四个不讲”―不讲不尊重对方的语言,不讲不友好的语言,不讲不客气的语言,不讲不耐烦的语言。

七、新单保管及跟单制度

1、设计师在初次接单时,一定要留客户的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信息。(如:新房地址、面积、风格倾向、工程承包方式等)。否则罚款20元/次。

2、跟单过程中设计师对客户应及时进行回访、跟踪、了解客户的动态,以提高成单率。若因跟单回访超出三天,罚款20元/次。

3、凡是公司单源,设计师等不得私自认定是无效客户,必须经双方确认,上报部门负责人认可后方可止跟单。任何不得浪费公司资源,否则罚款50元/次。

4、必须对每位谈的客户有份详细的记录,做到心中有数,掌握跟单进度,以提高成单率。否则50元/次。

5、每月最后一日做好当月签单客户及未签单客户的资料、方案、预算和效果图的整理及备份,否则罚款30元/次。

6、若有飞单客户,设计师需把最后一次接触业主详细信息反馈给客户服务部,由客户服务部查明原因通报给设计师。否则罚款20元/次。

7、业务员、设计师应保持及时沟通,使业务员、设计师能及时了解自已客户的具体情况,以便提高成单率。

八、绘图制度

1、设计师在接单后两个工作日内必须做好平面布置图及预算,否则罚款50元/次。

2、设计师在跟单过程中,改动平面方案及预算需在24小里内完成,效果图局部改动需在48小时内完成,否则罚款50元/次。

3、客户交定金后四天内出效果图,效果图客户确认后两天内出齐所有施工图。否则罚款50元/次。

4、客户签单后直接开工,在开前必须出齐原始框架图、平面布置图、墙体改造示意图,天花布局图、开关连线示意图、电源插座示意图,效果图在开工后四天内完成,否则罚款50元/次。

5、设计师上门量房时,应理会客户的意图,同时问清所有房间中客户固定要求的房间布局及注意事项,客户喜欢的色调及风格。

6、施工中,客户变更项目图纸必须在24小时内完,否则罚款20元/次。

7、量房人员要做测量准确,包括梁高、梁宽、房高、窗高、窗宽、排水管、地漏、给水、配电箱、多媒体箱、空调孔等,必要时应采有数码相机将室内原空间状况记录下来。

8、设计制图的内容包括原始框架图、平面布置图、墙体改造示意图、地面铺设图、天花布局图、开关连线示意图、电源插座示意图、立面图、家具详图、效果图、隐蔽工程光盘一份。

9、CAD图纸必须清楚标注详细的尺寸、文字说明、所用材料、颜色、及由甲方所购材料,否则罚款50元/次,如造成损失的由设计师自己承担。

九、后期服务跟单制度

1、设计师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在签合同时,应明确开工时间及竣工时间。

2、签单后,设计师通知工程部负责人开工时间及准备开工时所需的一切相关材料及设备。

3、开工前一天,工程部负责人组织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到公司与设计师进行内部交底,由设计师向项目经理介绍与客户相关的详细资料、施工项及图纸。

4、设计师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做到水电交底、木工交底及后期油漆调色交底及水电验收时用数码相机拍摄水电改造管线铺设的位置,否则罚款20元/次。

5、现场交底人员包括客户、设计师、项目经理、监理、质检。

6、现场交底时,由设计师依照图纸向客户及项目经理详细介绍设计意图和重点部位的设计要求,色彩、风格和装饰效果要求及材料具体使用的要求。

7、设计师应在开工竣工期间内,与客户及项目经理保持及时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消除客户的投诉,以便做到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

8、设计师有义务协助项目经理维持与客户之间良好关系、工程项目中增减项目的结算及工程款的催交。

9、施工中,图纸标注尺寸与现场发生矛盾时,项目经理应以现场为准,设计师协助。

10、施工中,客户如需变更,项目经理有责任通知并协助设计师与客户达成一致。

11、严禁设计师引导客户购买公司指定建材联盟商以外品牌的主材。

12、协助客户在项目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采料采购导购和整体配色服务,(导购和配色内容包括瓷砖、地板、洁具、厨柜、墙纸、灯具及设计图纸内的特殊材料等)。

13、协助客户针对室内陈设配饰指导服务。具体包括:软装选配的形式,材质、样式、陈列部位、数量的确定;室内色彩、色调的合理搭配。

第三篇:事业单位管理规章制度

1、对安全监控监测系统的运行情况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总公司、分公司有关安全避险五大系统的指示、决定、规章制度等,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安全避险五大系统异常应急处理措施;

3、组织监控室工作人员学习总公司、分公司下发的各类文件;

4、加强对监控室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定时检查值班情况,发现违反监控中心管理制度的情况应及时处理;

5、定期组织监控人员分析、解决监控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定期组织人员对安全避险五大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保证安全避险五大系统的正常运行;

7、发现紧急情况应及时与上级主管领导联系,立即组织工作人员离开危险区域,撤离至安全避险地点;

8、积极配合采矿工队工作,确保生产正常进行;

9、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第四篇: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节 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 一编制及定编

五、 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 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 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 员工的聘(雇)用

十一、 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十七、 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十九、 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四节 工资、待遇

二十、 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二十六、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七、 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八、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五节 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 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 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三十、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一、 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三十二、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 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 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三十四、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五、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六节 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七、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八、 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三、 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六、 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八、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九、 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七节 附则

五十、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五篇: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一、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也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规章制度内容广泛,包括了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根据1997年11月劳动部颁发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制定规章制度应当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奖励与惩罚结合,不得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度的直接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的决定程序

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关键是要保*制定出来的规章制度内容具有**和科学*。规章制度的大多数内容与职工的权利密切相关,让广大职工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可以有效地杜绝用人单位独断专行,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规章制度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关于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的引起的争议。职工参与企业*管理,是企业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这不仅仅是我国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特*,而是世界范围内企业管理的一个趋势。职工如何参与企业管理,在哪些事项上,以什么形式和途径参与,我国的相关法律都作了规定。劳动法第八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工会法第三*条:[企业、事业单位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召开讨论有关*、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公司法第*条第三款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在立法过程中,草案曾经规定:[规章制度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应当经工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或者通过平等协商作出规定。"这样规定曾经引起较大的分歧。一种意见认为制定规章制度和决定重大事项是企业的经营管理自*,是用人单位的[单决权"。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和决定重大事项时只要听取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就可以了,规定经工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如果意见不统一,势必造成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久拖不决,用人单位的管理将无所事从。这样规定,限制了用人单位的经营自*,实践中无法*作。另一种意见认为,用人单位制度规章制度应当有劳动者参与,从国外的情况看,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很多都是是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决定的内容,属于[共决权"。我国的规定,属于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企业规章制度,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最后,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本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本法规定是针对所有企业的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强调通过平等协商确定,并不影响国有企业继续按照的有关规定执行。

2、平等协商的内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规章制度如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如劳动报酬、保险福利、职工培训等。

3、具体制定程序:根据本条的规定,制定规章制度或者决定重大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所以,这个程序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第二步是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一般来说,企业建立了工会的,与企业工会协商确定;没有建立工会的,与职工代表协商确定。这种程序,可以说是[先*,后集中"。

三、规章制度的异议程序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既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也要合理,符合社会道德。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违法,但不合理,不适当。如有的企业规章制度规定一顿吃饭只能几分钟吃完;一天只能上几次厕所,一次只能几分钟等。这些虽然不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但不合理。也应当有纠正机制。因此,本条规定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作出修改完善。

四、规章制度的告知程序

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要让劳动者遵守执行,应当让劳动者知道。因此,本条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关于告知的方式有很多种,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是在企业的告示栏张贴告示;有的用人单位是把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发给劳动者;有的用人单位是向每个劳动者发放员工手册。无论哪种方式,只要让劳动者知道就可以。

《用人单位管理规章制度(大全).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