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2-05-25 23:50:52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933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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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商场管理规章制度

一、自行车库管理制度

1.商场自行车库只存放本商场员工上下班用自行车,超过一周不取的车辆,行政部自行处理,长时间出差时,要向管理人员打招呼。

2.凭有标志车筐存放车辆。

3.要按规定位置放置车辆。

4.爱护车室内公用设备,损坏赔偿。

5.保持车室内卫生,不扔废弃物。

6.要文明存车,服从管理员管理,按顺序存放,不得损坏他人车辆。

二、废旧包装物品回收管理制度

1.凡属废旧包装物品,均由商场行政部统一回收,各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2.商场各部门在拆箱或开包时,要尽量保持包装物完好,要指定专人负责。废旧包装物品应及时送到行政部指定存放地点。

3.行政部设专人管理,回收的包装物要按类型、规格码放整齐,必要时要进行加工处理,及时联系回收单位,做好防火,防雨工作。

4.对外处理废旧包装物品要坚持尽可能多收益的原则。收入根据商场有关规定除上交财审部外,某余部分奖励上交单位和行政部。

5.回收工作做得好的单位,由行政部报请商场可对其进行表扬或奖励。

6.回收工作中行政部与各部门之间要做好登记工作。

三、行业管理制度

为保证商场各项业务活动顺利进行,商场在购、销等工作中应加强法制观念,加强行业管理。

1.商场在经营过程中,应注意各项手续齐备,特别是对方应提供的准运证、调运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代理批文、商标注册等各种证件,应在内容-亡、时间上与实际相符并要有专人负责存档、保管。商场经理要切实负起责任,避免造成损失。一旦出现问题要及时向场经营部汇报。对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其工管经理及当事者的责任。

2.商场在经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政策法规。

3.为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树立国有商业的良好信誉,各柜台对所售出商品的质量要实行“先行负责制”,避免出现因质量问题,从而发生纠纷。

4.如商场经营的商品涉及到专项管理的,要先向商场经营部申报,待手续完备后,方能经营,若违反制度,一经发现,追究其主管经理责任。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由商场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悬挂在总经理办公室墙上;专项商品经营许可证、广告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正本、主件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存档。

6.由市场经营部归档、保存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专营证副本、许可证副本。

7.各柜组、各部室因公事需要借用执照副本时,要向市场经营部出具盖有本部门公章的借条,借条内容包括:事由、前往单位借用人签字,用后要及时送还。

第二篇:商场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现场管理工作关系到公司的销售业绩和企业形象,为适应现代企业的发展要求,使本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从规范现场管理工作,规范现场管理人员行为的角度出发,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制定本条例的原则:

1、商场现场秩序依靠公司每一位员工共同遵守。现场工作人员之间应积极协调配合作,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在本岗位职责内,在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内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务必做到现场有人管理,现场责任有人承担。

2、本条例之规定以现场日常工作为对象,以规范现场秩序,规范现场工作人员行为为内容,以现场内部管理为主体,以现场和各职能部室之间互相配合和监督为补充。

第三条: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条例之相关规定。

第四条:现场管理人员为现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

第五条:现场管理为走动式管理与定台管理相结合。

第六条:现场管理人员应熟知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

第七条:本条例由总则、商场经理工作职责、商场助理工作职责、商场人事管理条例、商场环境管理条例、票流管理条例、商品管理条例、商场安全管理条例、商场装修管理条例、班前会、工作流程、附则十二章组成。

第二章商场经理工作职责

第八条: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商场的日常管理及各项考核工作。

第九条: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商场正常的售卖秩序。

第十条: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

第十一条:负责商场内部人员调配、业绩考核等工作。

第十二条:负责实习管理人员实习期间评定工作。

第十三条:组织实施商场员工的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配合公司各职能部门做好商场考核工作。

第十五条:完成商场区域调整、品牌更换工作。

第十六条:与供货商保持联系,及时落实商品换季及补货工作。

第十七条:协助组织各品牌供货商实施商场内部营销活动。

第十八条:落实公司的大型公关和促销活动,并及时准确将活动内容传达到每一位现场员工。

第十九条:向公司反馈相关营销活动效果。

第二十条:组织安排商场的市调工作。

第二十一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好内部安全保卫消防工作。

第二十二条:协调商场内部各个岗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第二十三条:拟定商场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考核与实施。

第二十四条:协调好与各职能部室及其它商场的日常工作关系。

第二十五条:定期收集整理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并落实。

第二十六条:组织员工班前班后会,,每月至少组织并参加一次员工座谈会。第二十七条:亲自向员工传达公司重大事件、重大活动的须知及内容。

第二十八条: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二十九条:及时、妥善处理现场发生的较重大的突发事件。

第三十条:及时、妥善处理较复杂的顾客投诉。

第三十一条: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商场助理工作职责

第三十二条:在商场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现场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第三十三条: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十四条:维护现场正常的售卖秩序,配合各职能部室开展工作。

第三十五条:负责本商场员工日常行为的检查管理工作,包括仪容仪表、迎言送语、站姿站位、个人卫生等。

第三十六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的卫生清扫、商品陈列、价签摆放的督导检查工作。

第三十七条:负责本商场员工的考勤、外出、就餐等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负责本商场员工行为规范及基本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三十九条:负责商场晨、午会的召开及员工进场、退场的组织工作。

第四十条:协助商场经理解决处理员工与厂商的劳资纠纷问题。

第四十一条:负责对供应商在现场的行为进行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二条:负责本商场商品的进、销、存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四十三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商品质量、商品标识及商品价格的管理工作。第

第四十四条:负责本商场《销售日报表》、《销售月盘点表》、《打折(变价)申请表》等票据的审核与签批工作。

第四十五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促销手续的上报及促销用品、宣传用品的领用工作。

第四十六条:负责公司各阶段促销活动在本商场的组织落实工作。

第四十七条:负责现场发生的一般性投诉事件及突发性事件的处理。第四十八条:负责本商场日常用品的领用。

第四十九条:负责本商场员工用品、杂物杂品的存放及试衣间的管理。第五十条:组织并落实本商场的消防安全及保卫工作。

第五十一条:负责本商场货品的安全监督工作。

第五十二条:负责本商场其它安全工作

第五十三条:负责监督收银员对收银机的管理工作并督促其做好每日的卫生清洁;除收银员正常工作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操作,收银机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第五十四条:负责监督收银员对顾客提示牌的保管工作,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第五十五条:负责提醒并监督收银员认真清点和妥善保管所受理的现金和票据,并按规定鉴别真伪。

第五十六条:负责对收银员私自押款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五十七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商场人事管理条例

第五十八条:须严格审核上岗导购员(收银员)的上岗手续,杜绝无证上岗现象。

第五十九条:培训考核新上岗导购员(收银员)应知应会。

第六十条:对新上岗导购员(收银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对其转正做出评定。

第六十一条:随时检查促销员促销时间,督促促销到期的促销员办理离岗或延期手续。

第六十二条:积极协调解决导购员与厂商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

第六十三条:对违纪员工开展思想工作,相互沟通到位。

第六十四条:导购员(收银员)如需顶(换、还)班时,顶(换、还)班人员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顶(换、还)班原因、顶(换、还)班时间、申请人和顶(换、还)班人签名,现场管理人员签名批准。

第六十五条:员工有事需请假时,必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先由厂方管理人员签字,再由现场管理人员签字批准。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销假的,需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第五章商场环境管理条例

第六十六条:现场管理人员要时刻注意维护商场的良好形象。

第六十七条:督促保洁员做好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柱面、镜面、扶梯、垃圾桶、装饰物等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六十八条:督促导购员做好柜组内地面、墙面、柜面、镜面、货架、L架、花车、模特、票台、小库房、试衣间等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六十九条:督促保洁员和导购员做好所辖区域内消防箱、消防栓、消防镜面、灭火器、报警器等物品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七十条:监督本商场各品牌的形象,随时检查各品牌的装饰摆放物是否规范,各类设施是否齐全、有损害,发现有影响商场形象的现象立即督促其整改。

第七十一条:做好本商场展台、橱窗、广告牌、指示牌、水牌、易拉宝等的清洁维护工作,发现有损坏情况,立即报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更换或修理。

第七十二条:按照营销部的统一规划和规定保持商场形象的整体统一,不得随意发布POP、张贴宣传画、摆放L架,或进行其它广告宣传活动。

第七十三条:各商场如有花车促销,所需宣传架和POP数量及摆放位置应提前请示营销部。

第七十四条:向公司提出有关商场形象的合理化建议。

第五章票流管理条例

第七十五条:贯彻执行公司有关财务、网络方面的规章制度,熟知公司的票流程序及规定。

第七十六条:自觉接受公司有关人员的检查指导,紧密配合商场财务人员的工作。

第七十七条:检查零销小票的规范填写

第七十八条:检查《非自营商品进店登记表》的规范填写。

第七十九条:按规定及时传递商品打折变价单,并监督、检查《打折(变价)申请表》的规范填写。

第八十条:检查《销售日报表》的规范填写。

第八十一条:安排每月商场的盘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盘点表上交公司财务。

第八十二条:做好本商场商品退换货的审批工作。

第八十三条:严格执行谁制单谁署名制度,严禁代签,冒签,严禁使用他人工号。

第六章商品管理条例

第八十四条:监督供应商进退场商品运送。

第八十五条:按规定审批商品进退场手续。

第八十六条:督促导购员积极掌握商品知识。

第八十七条:监督并努力杜绝场外交易现象、体外循环现象,严禁私压顾客货款,严禁代客交款。

第八十八条:检查本商场所销售商品的质量、包装、吊牌、内外标、厂名厂址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时撤换不符合商检要求的商品

第八十九条:对商品陈列不整齐、破损或不按规定陈列的现象督促其及时整改。

第九十条:配合业务部门对过季商品要及时督促厂商撤换。

第九十一条:严禁商品未经商检入场。

第九十二条:随时对本商场商品价签进行检查,对填写不规范、摆放不到位的情况立即督促其整改。

第九十三条:认真检查商品编码,制止未编码商品的销售,假冒编码的商品要及时清除,并对供应商予以处理。

第九十四条:商品一货一码,不能混用商品编码,严禁新商品使用旧码和旧商品补货重新申报新码,不准出现重码。

第九十五条:商品在销售中严禁串码销售,不允许空退蓝进

第九十六条:随时检查各品牌库房商品及杂物的摆放,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十七条:监督有关黄铂金、珠宝等贵重商品的出入库工作。

第七章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第九十八条:现场管理人员为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九十九条:每日检查本商场各品牌和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状况和员工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

第一百条:保障本商场消防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如发现消防安全设施有损坏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一百零一条:随时检查员工通道、消防通道的畅通,对于在通道内堆放杂物或挤占通道的现象要及时给予制止。

第一百零二条:利用晨午会时间对员工进行有关消防安全知识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制度的培训。

第一百零三条:时刻保持警惕,发现可疑人员及时通知保安部。

第一百零四条:提高防范意识,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准备。

第一百零五条:做好员工上下班进出场管理工作。

第一百零六条:积极配合保安人员做好清场工作和交接班工作。

第八章现场装修管理条例

第一百零七条:对现场装修进行严密监控,注意施工安全。

第一百零八条:严格审核装修手续,对手续不全的有权制止其施工。

第一百零九条:对装修人员的衣着、言行进行有效管理,保证售卖现场的工作秩序和公司良好形象。

第一百一十条:装修现场如发出噪音、产生灰尘,影响到现场正常的售卖秩序时,有权予以制止,并责令停工。

第一百一十一条:对装修现场施工所需的汽油、烯料等易燃品、临时接出的电线必须有效监控,以确保现场及人员的安全。

第一百一十二条:禁止供应商在营业时间进料,督促供应商在非营业时间及时清运施工余料和废料。

第九章班前会

第一百一十三条:班前会由现场管理人员主持,但重大、特殊事项必须由现场经理主持。

第一百一十四条:检查导购员出勤与仪容仪表。

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上一工作日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工作日工作进行安排。

第一百一十六条:传达公司下发文件。

第一百一十七条;对本商场好人好事表扬,对违纪现象给予批评。

第一百一十八条:对导购员进行常规培训。

第十章工作流程

第一百一十九条:8∶00(7∶30)保安人员开启更衣室门,员工可进入更衣室。

第一百二十条:8∶45(8∶15)保安人员关更衣室门,同时开各商场南通道门,员工可进入商场等候(活动范围仅限于南通道门口附近,严禁进入售卖区域)。

1、自检仪容、仪表。

2、列队。

第一百二十一条:8∶50(8∶20)广播室播放15秒钟入场提示音乐,现场管理人员带队至早会位置,保安人员锁南通道门。

第一百二十二条:8∶50―9∶00(8∶20―8∶30)由助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主持召开晨会。

第一百二十三条:9∶00―9∶30(8∶30―9∶00)

1、检查商品、清点货物、补足缺货、保障销售,并做好早会内容记录。

2、卫生清扫工作。

3、如发现异常,立即报现场管理人员。

4、开门营业前5分钟开柜组照明。

第一百二十四条:9∶30―9∶35(9∶00―9∶05)迎宾,要求以标准站姿站立于区域前沿,并对通过区域的顾客道迎言。

第一百二十五条:9∶35―10∶30(9∶05―10∶00)完成本区域的商品卫生维护、本柜组前一天的销售日报、填写各种单据的制作申请,并交于现场管理人员处。

第一百二十六条:10∶30―15∶00(10∶00―15∶00)导购员正常售卖,商场管理人员定台或巡场,办理有关单据、表格的传递和物品领用工作,并对仪容仪表、工作纪律、服务规范、区域卫生进行检查,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督促其及时解决。

第一百二十七条:11∶30―――14∶00就餐时间,员工轮流就餐,每人每次40分钟,并准确记录。

第一百二十八条:14∶45―15∶00当班助理主持下午班员工班前会。

第一百二十九条:15∶00―15∶15上、下午班交接,早班人员离岗,下午班人员开始工作。

第一百三十条:15∶15―21∶00(21∶30)导购员正常售卖,商场管理人员定台或巡场,加大检查力度。

第一百三十一条:17∶30―20∶00就餐时间,员工轮流就餐,每人每次40分钟,并准确记录。

第一百三十二条:21∶00―21∶05(21∶30―21∶35)送宾,要求以标准站姿站立于区域前沿,并对通过区域的顾客道送语。

第一百三十三条:21∶05―21∶15(21∶35―21∶45)进行地面卫生清洁工作。

第一百三十四条:送宾结束后,班后会,对当天工作进行总结。

第一百三十五条:组织员工退场。

第三篇:商场员工的管理规章制度

关于商场员工的管理规章制度

【关于商场员工管理制度】为使公司的管理制度与人事考核制度有机的`结合起来,特制定如下的行为标准:

1、三不进卖场:不穿工作服不进卖场;不佩戴工号牌不进卖场;仪表不注重,衣帽不整洁不进卖场。

2、三条铁规矩:商品必须上齐、丰满、卫生;顾客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以理服人,理直气和;定位定岗,不集扎堆闲聊,不说笑打闹,不抢购快讯商品。

3、三个必须这样做:待客必须有礼貌,有敬语,有五声;说话诚实,帮助挑选,当好顾客参谋;认真执行便民措施,保证顾客满意。

4、衣着要求

A、个人卫生:外表朴实、干净、整洁,发式要求朴素大方,并保持头发清洁。

B、制服:公司为所有员工统一配备制服,全体员工必须保持制服的干净、整洁。

C、工号牌:公司将发给每位员工工号牌,它是每日着装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您上班时未佩戴工号牌,将会受到公司的警告处罚,若遗失,则必须重新补办,并缴纳工本费五元。

5、员工购物/包装

公司鼓励所有员工成为风采超市有限公司的会员,并享受购物乐趣,故有如下规定:

A、员工只可在非工作时间购物,也不可在用餐时间内选购。

B、所有员工的包袋在进入和离开卖场时间均接受检查(购物需在营业时间内进行)。

C、所有员工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购买损坏的商品。

D、当快讯商品紧缺时,所有员工必须把利益让给广大顾客,而不得私占、多占紧销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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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商场员工个人劳动合同协议简易版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劳动者):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家庭地址联系方式(固话)(移动电话)紧急联系人联系电话

为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在第(一)种和第(二)种形式下,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工资为元/月(RMB)。

如在合同期满时,船舶仍在航行中,或停泊在不适合遣返地港口时,本协议可延长到下一适宜安排遣返地港口。

第二条录用条件

(一)乙方具有符合有关部门认可的,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专业训练合格证书,船员服务簿,海员证,船民证,健康证明,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没有未了结的刑事或民事案件的证明。

(二)船员任职条件按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要求执行。

第三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船上或甲方指定的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船舶担任岗位工作。乙方保证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或理清,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二)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工作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三)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经协商可以调整乙方的(职务或调换船舶)工作,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后,其劳动报酬作相应调整。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工时制度按下列第项确定: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不定时工作制。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规定。甲方对乙方实行休息休假制度按法律法规等规定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同意从上船工作之日起至离船之日的实际工作日计算支付工资,工资于每月日前发放。

(二)乙方合同期内的标准工资为元/月。

(三)乙方在船工作期间伙食费标准:每天为元。

(四)乙方工资实行一包装工资制,乙方月工资为元(税前工资)。其中包括标准工资、岗位工资、加班费、年休假、社保补贴及通信费等。

(五)乙方应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乙方待命期间、公休期间和工伤休养期间均按标准工资计发。

第六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甲方根据有关法律,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如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四)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劳动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由于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出现工伤事故,本人应负一定责任,并应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第七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若乙方不愿参加社会保险,由乙方向甲方提供书面声明,甲方将单位承担部分以货币形式发放给乙方,以后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参加社会保险后,乙方不得拒绝甲方代为扣缴应由其个人缴纳的费用。若乙方拒绝代为扣缴,甲方则有权终止其继续投保,由此所发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双方的约定执行。特别约定:经协商以标准工资作为计算依据。

(四)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等均按法律、法规、政策和甲方的规定执行。特别约定:经协商以标准工资作为计算依据。

(五)甲方为乙方在合同期内办理船员人身意外险,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元,由甲方支付,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一旦出险,甲方从保险人得到的赔付款项应足额支付给乙方,按规定若有不足的部分再由甲方补足。

(六)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

(二)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三)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不得对外泄露甲方经营计划、业务数据和有关机要信息。

(四)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工作岗位不适岗、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如要公休:

1、必须提前月(天)上报甲方,由甲方统一安排后通知船长,由船长通知公休船员;

2、乙方离船公休后必须在三天内携带本人所有证书来甲方报到,证书由甲方统一管理;

3、乙方每次公休时间原则上定为二个月,公休期间每一个月向甲方报到一次(电话或本人)

4、公休期满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上船。乙方违反以上任何一条规定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乙方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作为旷工处理。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一)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四)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或双方约定的经济补偿金经协商以标准工资作为计算依据。

第十一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一)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会员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载委会员申请仲载。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其它事项

(一)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涂改的部分、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劳动合同为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依据。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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