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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建筑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企业组织制度和企业管理制度的总称,主流商业管理课程均对如何建立企业管理制度有详细指导。管理制度是指组织对内部或外部资源进行分配调整,对组织架构,组织功能,组织目的的明确和界定。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建筑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引言
工程项目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核心,是建筑施工企业创造经济效益及创建品牌的关键,亚泰建筑公司的管理体系是以项目部的目标管理为工作重点,围绕项目部的各项管理目标而开展工作。因此,如何引入薪酬分配、绩效考核等竞争机制,激发项目部的活力,调动项目部的积极性,是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
实践证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绩效考核必须和工程项目的各项管理目标挂钩,特别是利润挂钩,否则项目部就会缺少竞争动力,公司就会缺少发展活力。因此建立一个新型的、科学的绩效挂钩薪酬分配机制势在必行。
二、项目部薪酬管理现状及分析
(一)项目部薪酬管理现状
目前,公司的项目管理是以项目部的目标管理为核心,项目部是建筑公司经营管理基本核算单位,建筑公司依据集团公司效绩考核标准审定的企业级别,按各级管理人员岗位确定工资标准,所有项目部之间的项目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工资在同一标准下基本相同,没有差别。
(二)项目部薪酬管理存在的问题
1、现有的薪酬制度,没有灵活有效地运用公司的企业级别评定、职别评定、薪酬制度和竞争机制的管理思想、管理理念,没有针对各项目部承担任务不同来确定管理人员的薪酬。而是一直延用传统的薪酬分配体制,在这方面的工作没有改革创新;
2、在现有的薪酬体制下,项目部之间缺少公平竞争,没有积极性、主动性,等、靠、要思想极其严重;
3、在现有的薪酬体制下,薪酬分配没有和利润挂钩,项目部参与市场竞争意识差。在如今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市场竞争的企业就等于没有竞争意识,没有生存空间,长此以往不利于公司长期稳步向前发展。
(三)项目部薪酬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建筑公司项目部承建的工程项目,由于规模不同,产值不同,产生的经济效益与付出也不同。建筑工程规模越大、效益越高,往往是风险更高、付出更大。而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资却无差异或固定不变,这种工资无差异化,使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工资占工程总造价的比例不同,透过现象分析其本质,薪酬分配不公平是其主要原因,这种薪酬分配不公是现代企业管理中,典型的平均主义。由于现有分配体制,体现不出高风险、高回报,会使项目部里的个别管理人员心理不平衡,造成在管理上不思进取,不克尽职守,管理积极性不高,管理松懈,甚至玩忽职守。由此更会加大公司的监督管理难度,特别是工程成本的监督审核、控制难度将会加大,也会加大公司各方面管理工作难度。合理的薪酬分配体制应与市场规律有机地结合,那种“不费力、无风险、稳收入、非竞争”的平均主义不能做到绩效的统一。各项目部管理人员之间工资标准不应按同一个平台去操作,应参照集团公司对企业等级划分那样进行效绩划分评价, 制定切实可行的薪酬分配方案,充分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充分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性,挖掘人的潜力,充分调动项目部的竞争意识。
解决好薪酬分配同项目绩效挂钩、同利润挂钩的竞争机制,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是保证建筑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是评价我们管理科学与否的具体体现。
三、项目部薪酬管理体系的建立
(一)项目部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的原则
1、不搞“一刀切”。不同的职别、职级人员实行不同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奖金分配同管理目标挂钩,既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又力争做到大家在同一起跑线上的公平竞争,减少人为的分配不公现象发生;
2、不搞“保险承包”。不同的工程类型和施工条件,采取不同的经济技术指标进行目标管理,在目标的确定上,要以项目部经发奋努力才能实现的先进水平为标准,制定合理的目标,应避免“不费力,无风险,稳收入”的目标管理,要做到客观、公正;
3、不搞“形式”。在项目管理中,要重视过程控制,重视量化管理,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项目目标难以实现或计划目标过低,应及时调整目标,使每个项目承包管理者既感到风险压力,又能充满信念,公司的经济利益又能得到保证。
(二)项目部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依据上述原则,按集团公司以“职位(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奖金”为薪酬管理方法,管理思想,对建筑公司项目部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进行重新规划。即根据集团公司的岗位职位评价制度,依据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岗位、学历、职称、职位确定岗位、职位工资标准;依据项目规模、工程造价、施工期间、未施工期间制定效益工资标准;根据产值、利润等指标的完成情况,确定奖金分配。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职位(岗位)工资确定标准
一级项目经理每月工资2700元;二级项目经理2600元;三级项目经理2500元;高级工程师2100元;工程师1900元;技术员1500元,有学历的保管员、材料员450元;没有学历的材料员、保管 400元;对于项目经理,工程师一年内,在公司及建筑市场没有竞争到工程,岗位工资按相应的管理人员重新确定,多发放的工资在下年度工资中扣回,连续两年没有工程项目,撤销其岗位。
2、效益工资确定的标准
项目部在没有施工项目期间,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的效益工资为0,只有职位(岗位)工资,跨年工程,年末停工期间及工程竣工后结算时除外;
工程造价或产值300万元以下,项目经理每月效益工资1500元,工程师每月工资1300元,技术员每月工资1000元,保管员、材料员每月工资500元;
工程造价或产值在300―500万元之间,项目经理每月效益工资2000元,工程师每月工资1500元,技术员每月工资1200元,保管员、材料员每月工资600元;
工程造价或产值在500―800万元,项目经理每月效益工资2500元,工程师每月工资1700元,技术员每月工资1400元,保管员、材料员每月工资700元;
工程造价或产值在800万元以上,项目经理每月效益工资3000元,工程师每月工资1900元,技术员每月工资1600元,保管员、材料员每月工资800元。
第二篇:建筑施工企业规章制度
重庆市锦新建筑有限公司
编 制 时 间:编制 人:审批 人: 企 业 规 章 制 度2008年 5月23日
目 录
一、公司职工守则
二、 行政管理部分
(一)公司总经理职权
(二)副总经理职权
(三)企业技术负责人职权
(四)各职能科室职责及岗位职责
1、办公室
(1)部门职责
(2)办公室责任人岗位职责
(3)文员岗位职责
(4)驾驶员岗位职责
2、财务部
(1)部门职责
(2)财务部负责人岗位职责
(3)会计岗位职责
(4)出纳岗位职责
3、经营部
(1)部门职责
(2)经营部负责人岗位职责
(3)科员岗位职责
4、预结算部
(1)预结算部职责
(2)预结算部负责人岗位职责
(3)预结算部科员岗位职责
5、质安部
(1)部门职责
(2)质安部负责人岗位职责
6、项目部
(1)项目负责人部门职责
(2)项目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3)项目部其他岗位职责由项目部制定
(五)办公室管理条例
(六)办公设备管理条例
(七)公章、私章管理制度
(八)财务制度
(九)员工考勤和休假的规定
(十) 材料采购制度
(十一)开具介绍信的操作流程
(十二)公司提供清单预算收费标准
(十三)关于参加投标工程收取及补贴费用的文件
(十四)公司项目经理工程开标费用补贴标准
一、公司职工守则
(一)基本守则: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
2、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严守纪律,服从领导,不越权行事。
3、大力弘扬“勇于跨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爱岗敬业,勤奋学习,钻研业务,精益求精。
4、发扬优良传统,树立团队意识,各部门、员工之间应相互尊重,团结合作,努力创造和谐的人际关系。
5、顾大局,识大体,自觉维护公司的声誉和权益。
(二)职业道德守则:
1、崇尚敬业精神,工作尽职尽责,积极进取、努力不懈。
2、不断学习,以求进步,做一个称职的员工。对所从事的业务,应以专业标准为尺度,从严要求,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
3、坚持重合同、守信用,对企业负有责任感、荣誉感,以实际行动塑造企业形象。
4、文明施工生产,尊重当地民风习俗。
5、诚信、正直。对公司各方面的工作,应主动通过正常途径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对有损企业形象等消极行为,应予以制止。
6、在工作交往中,不索取或收受对方的酬金、礼品。
7、工作中出现失误,应勇于承认错误,承担责任,不诿过于人。
8、尊重外来人员、尊重同行;在与外人交往中,做到有利有节,不亢不卑、不骄不诌。
9、保守企业秘密和工作秘密,妥善保管文件、合同及内部资料。对公司资金状况、法律事务、业务合同、员工薪酬、分红奖励等情况,除已公开通报的外,不得泄露。
10、辞职者须提前一个月向主管部门(或总经理办)提出申请,妥善交接工作,处理好善后事宜。
(三)日常行为守则:
1、注重仪表整洁,着装大方得体,举止优雅文明,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现场作业员工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要求执行。
3、工作时间不串岗、不聊天、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个人责任岗位使用的电脑应设置密码,他人不得擅自开启或使用电脑。
4、文明办公,禁止在办公区域喧哗、打闹,自觉做到语言文明,和气待人。
5、不在办公室接待因私来访亲友,不把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办公室,不把未成年人带入办公区。不乱扔纸屑、果皮,不随地吐痰。
6、爱护公物。生产施工、办公设施要保持清洁并在固定位置摆放,如有移动应及时复位。
7、下班时要整理好工作用具,摆放整齐。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窗户,检查电脑、电灯、电扇、空调等用电设备的电源是否关好,无遗留问题后,方可离去。
8、厉行节约,节约用电、用水、用油等。办公用品费用核算到人;外出办事,住宿、交通等费用不超标。
9、因事请假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事后及时销假。短时间离开单位外出办事,要向部门负责人请假说明。
第三篇:施工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编 日常管理
第一章 行为守则
第二章 办公管理
第一节 工作人员守则
第二节 办公用品审批制度
第三节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四节 文印管理制度
第五节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
第六节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七节 工程安全制度
第三章 车辆、电话及招待费管理
第一节 车辆管理规定
第二节 电话使用规定
第四节 招待费用的规定
第五节 费用报销制度
第四章 宿舍管理
第一节 宿舍管理制度
第二节 生活用电管理
第五章 食堂管理
第六章 考勤制度
第一节 考勤制度
第二节 请(销)假制度
第三节 因公出差管理规定
第四节 作息制度
第七章 临时工管理
第八章 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节材料的管理
第二节工料机结算制度
第九章 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编 岗位职责
第一章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第二章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第三章 副经理岗位职责
第四章 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第五章 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第六章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第七章 财务部长岗位职责
第八章 财务部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第九章 综合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第十章 综合办公室岗位职责
第十一章 综合办公室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第十二章 工程部部长岗位职责
第十三章 材料部部长岗位职责
第十四章 质量检验工程师岗位职责
第十五章 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第十六章 计划、统计人员岗位职责
第十七章 材料保管人员岗位职责
第十八章 财务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第十九章 出纳人员岗位职责
第二十章 安全人员岗位职责
第二十一章 安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第二十二章 油库保管员安全守则
第二十三章 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第三编 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第一章 安全生产
第一节 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节 防火规定
第三节 安全事故的处罚规定
第二章 文明施工
第一节 料具管理
第二节 环境卫生
第四编 处 罚
总 则
第一章 批评
第二章 罚款
第三章 待岗
第一编 日常管理
第一章 行为准则
第一条 遵守国家各项法规政策,敢于同违法乱罪行为做斗争。
第二条 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 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水平。
第四条 舍小家顾大家,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三者间的关系。
第五条 科技兴司,努力探索、学习和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
第六条 尊敬领导,尊重同事,礼貌待人。
第七条 工作尽责,不贪污,不浪费,不破坏公司财物。
第八条 工作认真,态度端正,服从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
第九条 公私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怠工,不旷工。
第十条 遵守作息制度,保证工作、生活秩序。
第十一条 不酗酒,不吸毒,不赌博,不偷盗,不嫖娼,不打架滋事,不扰民,不说脏
话,不接触黄色媒介或载体。
第十二条 自觉保持公共场所和个人卫生,预防疾病传染。
第十三条 不着奇装异服,挂牌上岗。
第二章 办公管理
第一节 工作人员守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各职能部门的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
第二条 办公室内的一切办公用品、物件,均由综合办公室配备使用,如需增减,应先
向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由综合办公室按办公用品领用程序负责办理。
第三条 各办公室及所属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必须完备并上墙公示。
第四条 办公室内桌椅及其他办公物件的布Z应当整齐;办公桌面应保持整洁;办公室
内应保持地面清洁,办公室内不得给人以脏、乱的感觉。
第五条 一切办公用品均为公物,个人不得私自侵吞、转借、破坏,日常办公耗材须“以
旧换新”。
第六条 遵守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怠工,不串岗,公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私事均须请假。 办公室内不得喧哗、嬉闹,不得从事与办公无关的娱乐活动。 办公室内禁止黄、赌、毒及其他违法乱纪与不道德行为。 工作人员着装必须整洁,语言文明,不得有损单位形象。 第二节 办公用品审批制度 目的:为了加强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办公用品审批程序,明确审批职责和审批权限,控制各种办公用品的保管与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各项目所有办公用品的审批。 职责:经理及申请人的部门主管负责审核办公用品审批单并签字,如有需要,直属副经理也可代部门主管审核支出。 程序 1、填写办公用品审批单。 2、申请人所在部门审核,审核完毕交综合办公室 3、由综合办公室将其部门主管审核的办公用品购买审批单交给经理,由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核所有审批单并签字 4、在购买之前综合办公室检查审批单是否符合批准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审批单拒绝购Z所需物品。 物品入库后按办公用品管理办法进行发放。 第三节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办公用品应先由需要者作申请计划,经经理签字后,由综合办公室统一作购买计划采购。 办公用品的购买应本着质量优先的原则,不能盲目追求价格便宜,要货比三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选择经济合理的物品购买。 在购买物品时,要尽量做到物尽所能,物尽其用,并当场清点物品数量,如实
开具发票、货物清单、保修单等凭证。
第四条 办公用品买回后应立即交保管人员验收、核实后如实入库,并在发票上面签字。
第五条 办公用品的发放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尽量减少物品的损耗。每个人按需领取,
如实登记。单价超过100元的办公用品,应做到专人专用,出现质量问题,
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修理、更换,非正常损耗或丢失,由使用者按原价赔偿。
第六条 办公用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非本单位人员不得领用。
第七条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一条
第二条
2
3
4
第三条
1
2
管理人员应每月结束后制作办公用品损耗表,向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汇报。 第四节 文印管理制度 打印、复印材料应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凡需打印、复印材料,应经公司及主管人员或办公室负责人批准,才能由办公室专人打印、复印,并如实登记。 打印、复印材料应本着有序、快捷、准确、节约的原则进行操作,操作时应注意观察打印机或复印机有无异响或异常情况出现,若出现异响及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打印或复印,以避免机器损坏程度加大。 打印、复印材料均应根据实际需要由办公室人员决定制发份数,不得随意复印,造成纸张浪费及办公耗材浪费。 严禁利用办公室设备、办公材料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者将给予罚款处理。 购买打印设备,办公耗材由办公室人员报领导批准。 严格遵守国家的保密法规,所有文印资料一律不得当废纸出售。 第五节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 公司和各公司所有收文和发文均由办公室统一处理流转。 收文处理程序 1、对公司和各公司所有收文办公室拟分办意见,送经理批示。 、文件经经理批示后,根据批示意见复印或直接送交相关人员阅办签字。 、文件办理要及时、准确、符合程序,办公室负责监督办理工作 、对办理完毕的文件分类存档并编号。 发文的处理程序 、由各部室根据需要自行拟文,用公司统一的拟稿纸打印,并由部室负责人核稿签字后送予经理签发。 、经经理签发后,由办公室统一编号、登记,交相关人员按规定格式打印。
第四篇: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关于建筑公司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阅读!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做到全员、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使安全管理目标的实施、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
三、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实行分级考核制度,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工程项目经理、项目部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各施工作业班组考核。
四、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定期安全检查考核相结合,即公司每季度、工程项目每月、班组每周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五、考核结果分为:
1.伤亡指标:低于指标,超过指标二个等级。
2.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六、公司每季、工程项目每月公布安全管理目标考核结果,工程项目部要利用黑板报或图表在工地登记。
七、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中伤亡控制指标,低于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达到合格(或优良、双优)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项目经理、班组长均可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的评定等等。
2.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要限期整改并达到目标要求,如限期内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除要通报批评外,还要进行扣发奖金或罚款等处罚。
3.第二次考核仍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经理,作业班组长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增倍罚款等。
八、在限期整改期内或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办法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结合执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建筑企业管理制度
建筑企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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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对进冀建筑业企业的服务水平,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确保投资效益,根据《建筑法》、《河北省建筑条例》、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的进冀建筑业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进冀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进冀企业”),是指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所属注册地不在本省行政区域,进入本省行政区域进行建筑活动的建筑业企业。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进冀建筑业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进冀建筑业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外埠建筑业企业进冀施工,应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冀备案手续。
进冀备案包括单项工程备案和进冀企业分公司备案。
第六条进冀企业拟在冀承揽单项工程,应办理单项工程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备案申请表
(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三)企业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四)企业营业执照;
(五)企业资质证书;
(六)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部成员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
(八)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和市场违规行为的信誉证明;
(九)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进冀企业拟在冀年度承揽施工项目超过2个(含2个)的进冀企业,应当设立进冀企业分公司,并办理进冀企业分公司备案,由分公司统一管理在冀的施工项目。
办理进冀分公司备案,除按第六条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外,还应提交:
(一)分公司办公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书;
(二)分公司成员的职称及资格证书。
第八条办理备案手续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进冀企业向拟承揽工程所在地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资料;
(二)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进冀企业提供的备案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发现备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进冀企业的备案文件后,应进行登记、核查;核查合格的,在1个工作日内,签发同意上报意见,由申请人持该意见及有关材料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四)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人报送的备案文件后,在1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备案要求的办理使用备案手续,颁发相应备案证书;对不符合要求的,应作出不予备案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进冀建筑业企业中标(或按规定可以不经招标直接承包工程)后,企业应到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机构)领取《进冀建筑业企业施工服务手册》,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进冀备案证书;
(二)中标通知书或按规定可以不经招标直接承揽工程的证明材料;
(三)施工承包合同;
(四)选用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证书,劳务作业人员《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五)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合同。
第十条 《进冀建筑业企业施工服务手册》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其内容包括:
(一)进冀建筑业企业服务指南;
(二)建设工程基本情况;
(三)进冀建筑业企业和进冀施工人员基本情况;
(四)本省建设行政管理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第十一条进冀企业分包工程,应选择有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并依法和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对分包企业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进冀企业应按规定,定期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筑业企业基本运行情况表》。
第十三条进冀建筑业企业享有与省内企业同等的权力、并承担相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本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机构的监督、管理、检查。
第十四条进冀企业的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业绩和市场行为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纳入本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进冀企业的作业人员和分包作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持有率不低于100%。
第十六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进冀企业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的培训。
第十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进冀企业遵守建设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可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进冀企业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施工项目的有关资料等。
(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企业资料后,组织有关专家对进冀企业的市场行为、经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检查结论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
进冀企业有下列情形的,检查结论为不合格。
(一)与建设单位或者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 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三)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四)严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五)发生过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的;
(六)隐瞒或者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七)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八)未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情节严重的;
(十)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企业工程款和作业人员人工工资的;
(十一)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十九条进冀企业不合格名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布,并限期停止企业在冀投招标资格。
第二十条注册地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建筑业企业进冀施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二xx年四月二十日起施行,原《河北省进冀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冀建建[20xxx]163号)同时废止。
第六篇: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做到全员、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使安全管理目标的实施、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
三、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实行分级考核制度,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工程项目经理、项目部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各施工作业班组考核。
四、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定期安全检查考核相结合,即公司每季度、工程项目每月、班组每周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五、考核结果分为:
1、伤亡指标:低于指标,超过指标二个等级。
2、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六、公司每季、工程项目每月公布安全管理目标考核结果,工程项目部要利用黑板报或图表在工地登记。
七、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中伤亡控制指标,低于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达到合格(或优良、双优)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项目经理、班组长均可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的评定等等。
2、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要限期整改并达到目标要求,如限期内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除要通报批评外,还要进行扣发奖金或罚款等处罚。
3、第二次考核仍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经理,作业班组长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增倍罚款等。
八、在限期整改期内或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办法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结合执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