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药店自查报告(范文6篇)

时间:2022-03-24 00:21:38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586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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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新版药店自查报告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星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保证我门店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合格、使用安全,我门店药品经营的相关环节进行自查,其自查情况如下:

一、人员管理情况:

1、按照经营药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我们店建立以企业法人XXX为主要责任人、以质量负责人XXX为主的质量领导小组,同时各门店设置有养护、质量管理专职人员,门店共有3名员工。

2、根据药品相关管理法律、法规对企业员工的培训要求,门店质量管理负责人每年制定年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对门店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同时建立培训档案。

3、为了保证门店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安全,每年对直接接触药品的营业人员及质量负责人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其健康档案。

二、设施设备情况:

1、按照经营药品的相关规定及要求,门店经营面积万扣平方米,店内严格实行色标管理,标志明显。

2、门店内干净整洁、干燥、通风良好,周边无污染源,店内配置有适宜药品储存的设施设备:空调1台、灭蚊灯1盏、老鼠夹4个、温湿度计1个。

三、质量管理情况:

门店建立有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和质量跟踪检查制度,如有不良事件的发生,质量负责人按相关质量管理制度进行跟踪、记录并建立质量档案。

四、销售管理情况:

1、门店严格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无擅自变更经营场所、质量负责人等许可事项,未降低经营、储存条件。

2、严格按照药品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药品销售。

以上是我门店对药品的整个经营环节中的自查情况,已基本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二篇:药店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一、在销售药品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制度,向顾客正确介绍药品的功能、用途、使用方法、禁忌等内容,给予合理用药指导,不得采用虚假和夸大的方式误导顾客。

二、药品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方式进行销售。

三、过期失效、破损、污染、裂片或花斑、泛糖泛油、霉烂变质、风化潮解、虫蛀鼠咬等不合格药品严禁上柜销售。

四、处方药须凭医师处方调配或销售。审方员应对处方内容进行审核,处方审核完毕审方员应在处方上签字。处方调配或销售完毕,调配或销售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并向顾客交代服用方法、用药禁忌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处方调配程序一般分审方、计价、调配、复核和给药。

五、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处方审方员应当拒绝调配或销售。如顾客确需,须经原处方医师更改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或销售。

六、销售处方药应收集处方并分月或季装订成册,顾客不愿留存处方,应按要求作好处方药销售记录。收集留存的处方和处方药销售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两年。

七、药品销售应按规定出具销售凭证。

第三篇:零售药店医保政策培训计划

医保培训制度

随着医疗保险不断发展,医疗保险制度不断的完善,为了使医疗保险更好地服务于大众,有效地保障各类人群基本医疗保险需求,促进参保人员合理利用卫生服务资源,促进医保定点药店的健康发展。本企业积极探索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不断完善医疗保险政策,健全本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机制,提升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能力,实现医疗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一、培训方式

1、新员工上岗前医保基本培训。

2、整个单位计划进行的医保培训。

3、关键岗位和收银员的医保培训。

4、营业员所涉及的医保程序培训。

二、培训目标

1、全体员工基本了解医保政策,相关科岗位工作人员能够熟悉医保政策并且更好的和顾客沟通。

2、培训目的,转变观念,使新上岗的员工和在岗员工自觉、主动、愉快地适应本单位的医保工作模式。

3、深入理解和掌握角色行为规范,使所有员工全面知晓自己和每个人该做什么和怎么做。

4、培训时间:一年二次

5、培训方式分别为:季度培训、平时培训。

6、培训方法:讲座、座谈交流、小组讨论等。

7、培训考核:季度考核、新上岗员工转正前考核、根据上级部门临时下达的培训任务考核。

三、培训内容:

1、医保参保人员范围。

2、医保服务管理制度。

3、如何办理医保相关手续。

4、医保文件管理制度。

5、医保结算流程。

6、离休干部结算流程

四、培训时间:

1、每年第

一、三季度 由店经理主持培训讲座

2、每年第6月、12月 由店经理负责医保知识培训考核

五、基本要求:

店经理做好每次的培训记录并存档,每名参加培训的医员工做好培训笔记和到会签名;做好培训内容以及资料记录、逢培训时间没能参加的员工,必须次日参加相同内容培训。各岗位员工培训后考核成绩达90%以上。

第四篇:药店规章制度

药店规章制度

驻店药师职责

一,

二,

三,

四, 驻店药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 驻店药师必须了解本店处方药,非处方药使用过程中的有关知识。 驻店药师必须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 驻店药师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对有问题的处方不能擅自更改,应凭医师更正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五, 对消费者购买的药品,驻店药师应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治疗建议。

处方审核与管理制度

一.驻店药师审核处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日期等是否填写,文字是否清楚、正确、有无错误或笔误。

2. 核对剂量是否有误,如因病情需要超过常用剂量,医师是否已在超剂量下签字。

3. 有无配伍禁忌,医师是否签字。

二.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处方的《处方药品登记薄》保存2年以上备查。

处方药调配制度

一.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处方方可购买。

二.驻店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发货人和驻店药师在处方上签字。

三.处方药不得擅自更改和代用。

四.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须经医师对处方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

非处方药销售制度

一. 在非处方药货区的显著位置悬挂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和警示语。警示语为: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书购买和使用。

二.

三. 非处方药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销售方式。 对消费者购买的非处方药,驻店药师应做好咨询服务,指导安全用药。 切实抓好消防安全,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堆放物有序、整齐,并配备消防设施(包括配备灭火器),电力线路必须穿管安装。

第五篇:零售药店医保政策培训计划

2014年培训计划

随着医疗保险不断发展,医疗保险制度不断的完善,为了使医疗保险更好地服务于大众,有效地保障各类人群基本医疗保险需求,促进参保人员合理利用卫生服务资源,促进医保定点药店的健康发展。本企业积极探索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不断完善医疗保险政策,健全本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机制,提升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能力,实现医疗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一、培训方式

1、新员工上岗前医保基本培训。

2、整个单位计划进行的医保培训。

3、关键岗位和收银员的医保培训。

4、营业员所涉及的医保程序培训。

二、培训目标

1、全体员工基本了解医保政策,相关科岗位工作人员能够熟悉医保政策并且更好的和顾客沟通。

2、培训目的,转变观念,使新上岗的员工和在岗员工自觉、主动、愉快地适应本单位的医保工作模式。

3、深入理解和掌握角色行为规范,使所有员工全面知晓自己和每个人该做什么和怎么做。

4、培训时间:一年二次

5、培训方式分别为:季度培训、平时培训。

6、培训方法:讲座、座谈交流、小组讨论等。

7、培训考核:季度考核、新上岗员工转正前考核、根据上级部门临时下达的培训任务考核。

三、培训内容:

1、医保参保人员范围。

2、个人缴费标准及待遇。

3、如何办理医保相关手续。

4、医保在规定医疗单位就医规定。

5、医保结算流程。

6、离休干部结算流程

四、培训时间:

1、2014年第

一、三季度由店经理主持培训讲座

2、2014年第6月、12月由店经理负责医保知识培训考核

五、基本要求:

店经理做好每次的培训记录并存档,每名参加培训的医员工做好培训笔记和到会签名;做好培训内容以及资料记录、逢培训时间没能参加的员工,必须次日参加相同内容培训。各岗位员工培训后考核成绩达90%以上。

2014年1月1日

康维药店

第六篇:药店医保制度

目 录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2、医疗保险管理措施 3、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公约 4、药店定点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5、医疗结算人员管理制度

6、医疗计算机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7、城镇职工慢性病管理制度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1、参保人员持外配处方到定点药店调剂,药店营业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处方调剂的有关规定给予认真调剂,定点零售药店人员无不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保人员按外配处方调剂的请求,若认定外配处方调配剂量有疑问时,要告知参保人员,由原开处方的医生修改后再给给予调剂。

2、《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书中规定的药品可以在定点零售药店凭(职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手册)和专用卡进行购药,目录规定以外的药品只能凭现金直接购买,如果是处方药还必须有执业医师的处方才能购买。

3、参保人员看病就医必须持社保局核发的《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手册》和专用卡等有效证卡到定点药店就诊购药,其医疗费用结算采用以记账为主,辅之以现金交费的结算方法,社保局核发的《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手册》和专用卡均限于本人使用。

4、参保人员调动,死亡等要及时到社保局办理变更和注销手续,参保人员应将职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手册和专用卡妥善保管,及时更改个人帐户密码,如不慎丢失者,应及时向社保局办理挂失,丢失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

医疗保险管理措施

为强化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加强诊疗和服务设施等医疗服务项目及费用支出管理。定点药店要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和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提高目录内药品的备药率,使药品使用率达到要求。定点零售药店要做好以下几点:

1、外配处方,(或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师开具,定点零售药店要严格按照审方、配方、复核的程序进行配药,处方最终要有定点零售药店执业医师或从业药师审核签字,并保留两年以备核查。外配处方和非处方购药要分别管理,单独建帐。

严禁使用IC卡,或个人帐户购买《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以外的药品 。

2、定点零售药店对使用IC卡或个人账户购药者,必须认真填写购票据,票据填写要完整清晰,规范。回执存根联保存两年以上。 3、对持基本医疗保险卡(或证)与持现金购卖同一品规的医保药品应执行同一药品零售价,不得对参保人施行价格歧视。

4、定点零售药店要定期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反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供应机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及药品的价格信息,对新上柜的基本医疗保险药物要做到及时反馈,共同维护医保药品数据库。

5、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及服务协议中的有关规定,按时审核结算费用,对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有权拒付。

6、对违反服务协议规定的定点零售药店,由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视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或直至取消定点资格。

7、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取消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两年内不得进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8、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申请书,资格证书,标牌由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定点零售药服务公约

患者至上 关爱健康 正确配伍 耐心周到

合理用药 童叟无欺 热情服务 着装整齐

诚信守法 文明用语 明码标价 唱收唱付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和崇高的职业道德观念,忠诚药学事业,一切为了患者的健康。 二、举止端庄,文明礼貌,着装整洁,同情体贴病人。发药时语气温和,交待认真,详细、准确。

三、充分理解病人的心理状态,尊重病人,一视同仁,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认真听取病人的意见和要求,并尽力满足患者的要求。

四、对病人高度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不经销过期失效药品。认真核对处方,确保病人的用药安全、有效。

五、坚持信誉第一,以患者为中心,耐心详细地向患者介绍药品的药理作用。明码标价,计价准确。

六、严格执行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决不允许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

七、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工作严谨,避免差错。

药店定点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1、对持医疗卡的人员首先要进行身份识别,杜绝冒名购药。 2、杜绝用医疗卡购卖非医疗保险目录的药品。 3、定期学习医保知识,严格按照服务公约执行。

4、营业人员服务要主动热情,使用文明用语,对待持卡人员和现金购药人员要一事同仁。

5、定期与社保局信息科取得联系,做到信息准确无误, 6、从正规渠道购进医保范围内的药品,尽量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

7、严格审核处方,对门诊处方按医保目录执行。 8、每月及时向社保局上报门诊费用,及时结账,对门诊费用的结算要做到准确无误。

9、对以上出现的差错首先要进行批评,再出现错误者进行罚款。

医疗结算人员管理制度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病人满意为目标的服务宗旨。

2、语言文明,礼貌待人,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来有迎声,去有送声。

3、坚持工作岗位,提高效率,善于收集参保人员对药店的建议,对患者提出的合理要求及时协调解决。

4、对每位参保患者要认真审核有效证件,杜绝冒名顶替,杜绝开社保以外的药品。

5、积极协助社保检查人员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刁难。

6、每月向社保局提供准确的信息。

医疗计算机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1、医疗计算机管理人员要及时更新医保数据的参保信息,以便于病员的合理治疗,

2、医保计算机管理人员要及时准确的维护好各项收费项目的医保标记,以确保病员的合理治疗。 3、计算机操作人员要明确岗位的重要性,必须按正规的操作步骤来对计算机及其设备(包括打印机,鼠标,键盘,UPS进行操作,如因误操作而造成设备或系统损坏,其造成的损失由该操作人员负责。

4、操作人员应按正确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

5、因操作人员不正确操作而造成的各项差错由操作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6、为确保计算机的正常运行不得玩各种游戏,不得使用外来的软盘、U盘,更不许随便修改工作配置和删除系统文件。

城镇职工慢性病管理制度

1、慢病人员持处方到定点药店调剂,按照劳动人事局的要求必须有二级以上医院开据的指导性处方进行购药,而且处方要每三个月开据一次,便于上级部门进行监督管理。药店营业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处方调剂的有关规定给予认真调剂,定点零售药店人员无不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慢病人员按处方调剂的请求,若认定处方调配剂量有疑问时,要告知参保慢病人员,由原开处方的医生修改后再给给予调剂。

2、定点药店要为慢病人员建立健康用药档案,档案必须有用药记录及用药量、用药人员的病种审批表及医生开据的指导性处方。 3、参保人员看病就医必须以现金的形式购药,不得以医保卡支付药费,定点药店开据报销用的发票必须以现金交费予以结算。

4、参保的慢病人员调动,死亡等要及时告知家属到社保局办理变更和注销手续,并应将患者的慢病处方本和职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手册和专用卡妥善保管,如将其丢失者,应及时向社保局办理挂失,慢病处方本一经丢失将无法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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