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的演讲稿800(大全)

时间:2022-10-23 11:53:34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751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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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关于法律的演讲稿

大家知道法官凭什么来判定谁是谁非吗?

对,就是法律。你一出生就成了这个世界的一分子,成了受法律保护的公民。法律就会赋予你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自由和约束。权利是够广泛的了,比如,每一个人都有生命权、荣誉权等等,在遇到伤害时,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我们享有的自由也是广泛的,但我们的许多行为还必须受到约束。别忘了,约束是为了让你飞得更高、更远,你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异想天开而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做什么事都要先想一想,这样做对自己有什么害处,对别人有什么害处,对社会有什么害处,不要违背了自己的良心,甚至触犯了法律。

大家都知道,助人为乐是大力提倡的社会公德,但在帮助别人时也要想一想,不要好心办了坏事,害人又害已。CCTV-12的《法律讲堂》栏目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叫刘阳的孩子,他很讨厌同班同学沈强,于是,这请他的好友李严帮忙报复,刘阳先介绍沈强和李严认识。李严想了一个计策。有一天,他们三人放学后没有直接回家,一直玩到天黑,李严和刘强把沈强骗到没有人的地方,抢走了沈强的笔记本电脑,还威协他不让他告诉老师和家长。最后沈强的家长还是知道了,到派出所报了案。李严和刘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李严不能明辨是非,盲目替朋友帮忙,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他的好朋友。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帮人隐藏偷来的东西,就会犯窝藏罪,包庇别人犯罪会犯包庇罪等等。

我们年纪还小,不懂的东西很多,我们可要好好学习呀,千万不要做个小小的法盲,但我们只要记住最基本的一条就可以了,那就是:勿以善小不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法在我身边,我们要遵纪守法。

第二篇:法律的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我来自xxx的学生代表,非常荣幸能有机会站在这个舞台上,今天我在这里为大家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就是秩序。

  有人说: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的确,法律和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小到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大到企业的生产运营、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都离不开法律,法律约束着人们的行为,似乎它给遵守者带来诸多“不便”,但从长远和整体的角度来讲,却给整个社会包括遵守者本人带来的好处是毋庸置疑的,正如交通公益广告中说的那样:“没有红灯的制约,便没有绿灯的畅通。”

  作为一名普通中学生,一个普通的公民,我认为我们唯有知识用法才能守法,唯有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人生才能更平安,社会才能更加和谐。所以,无论是什么目的,无论是什么身份,都必须守法。

  我们敬爱的周就是守法的典范。有一次,去开会,在路上,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批评司机却当误了开会的时间,同去的干部想和交警交涉,却严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政府应该带头遵守,不遵守,就是带头不遵守,就是带头破坏制度”。直到交警放行,一行才离开。守法必先严于自律,这是一种行为操守,更是一种道德修养。在现实生活中,就让我们反思一下自己。每次过马路,我们是否都走斑马线,每次开车,我们是否都能做到不超速,不抢行?“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我们生活在法制国家,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应当让法律在心间长驻,遵守法律知识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俗语:“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道理不遵守,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抚侠的结果只有一个: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知识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法律:大到家、社会,小到学校、家庭。无一不有它的身影。那么,我们既然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敢于与黑暗势力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所以同学们请拿起法律的武器。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

  最后,我想用亚里士多德的一句话来结束我今天的演讲。那就是“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我们没有理由拒绝好的秩序,所以我们没有理由拒绝法律。

第三篇:法律的演讲稿

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人》

在我的演讲开始之前,我想先问大家1个问题,我们大家有多少人是要参加司考的?请举手。(手势:举手)

头几天,在食堂吃饭的时候,遇到1个老乡,也是我要好的朋友,老乡见老乡嘛・・・而且是1个县的,1个高中的,邻班的,开学以来大家1直在忙自己的事情,没有时间仔细聊聊天,这次我们聊了很多,聊到了各自今后的打算,毕竟就要大3了,我说,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将来怎样打算,也不知道自己将来干甚么,他说,你们监狱每一年那末多人参加司考,那你总要考司考吧,我说,对呀,有这个打算,毕竟最后1次机会了吗。他说,那就是啦,如果你对法学感兴趣,你就能够走这条路啊,难道你学法律只是为了将来的谋生?你就没有1点点的兴趣?这1句话直接把我问蒙了。

由于是文科出身,所以在当初填志愿,选专业的时候就是填1些法学啊,金融啊,跟文科有联系的专业,后来误打误撞来到了中警院,听说可以考司考,那就考呗,如果再考1个政法院校的研究生那就更好了……

我现在才发觉,原来在我的认识中,法学、法律、法律职业就是高大上的,学好法律,考过司考,就能够有好工作,就意味着高薪,成为“大法官”“大律师”“法学家”,我的这个想法对不对呢?

05年的时候,在我们安徽合肥,有1名律师叫,江业胜,由于贿赂官员和法官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他为了承接诉讼代理业务,获得不菲代理费,重金贿赂官员多达百余万元,还曾贿赂过法院领导。

江业胜在合肥律师界很着名,我就在想,学提供最稳妥的救济。法律人,应当具有最基本的正义观、是非观和善恶观,寻求个案的公正处理,这源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中国传统,显示出1种超出生存和功利斟酌的寻求。

今年(2016年)的2月26日晚,9时30分,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法庭法官,马彩云,在住所楼下遭到歹徒枪击,为保护社会正义、避免无辜大众遭到伤害,与持枪歹徒勇敢搏斗,壮烈牺牲,年仅38。她在基层工作15年,自独立办案以来,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近3000件,年均结案近400件,因事迹突出,马彩云屡次被评选为优秀公务员及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这是真实的法律人的坚守,把个人奋斗融入到基层的司法事业中,以饱满的工作热忱和热情的工作态度,尽心尽力地审理好每起案件,在平凡中创造伟大,在奉献中实现价值。

“法律人”是关于立法、司法、用法,使法之精神薪火传承的“人”。就拿律师来讲,律师是法律人,以法为业,以律为师,律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不是1般的职业,是关乎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国家法律关系的智慧,是对事实和证据的判断者,是对法律和正义的保护者。

我们为何要立志进入法律,成为法律人呢?我想,我们大家未必都很清楚。是否是大部份人并没有作非常认真的斟酌,只是觉得现在学法律现在很热门,因而就考司考?考法硕?不过我觉得,这就能够了。就像我的老乡说的,哪怕我们只有对法律的那末1点点的兴趣,只要坚持着1名法律人的信仰。要正确理解法律人该是甚么样的,照理必须先弄清楚所学的对象即法律究竟是甚么,这需要系统的学  我只是想提示大家,当我们真正进入法律人的行列时,

1定要时刻铭记公平、正义、同等、自由、诚信的价值观,应当是我们1生的寻求。虽然在很多的情况下,

出于某种缘由我们难以做到,但是正如司马迁所说,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

谢谢大家!(鞠躬)

第四篇:法治在行动演讲稿800字

各位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在这里,就是想和大家聊聊关于法律的问题。

说实话,我今天在这里十分的紧张,其实我们大家都差不多大,我前几个月刚满16周岁。在生日那天,我其实心情是相当复杂的。因为16岁在法律上是一个奇妙的节点。我们就先从年龄说起。

在16周岁以后,我们便就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了,也就是说在16周岁以后我们必须独立完全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责任,也就是我们16周岁后,发了罪,就要判刑啦。我想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就是认为18周岁是一个时间节点。但是这个是完全错误的。因为法律必须对每一个公民负责。所以啊,我在16周岁当时感叹良久,心说,自己是没有“机会”干点惊天动地的事了。但是过了两天我就释然了,因为老师讲了,有8种行为14周岁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分别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品罪8种犯罪行为。

我想这些行为离我们大多数人来说是非常遥远的,但是作为一个热血青年,有的时候也难免冲动。而这种冲动很容易便导致犯罪。而这个其中,和我们关系最密切应该就是关于打架斗殴的问题。我想我们大部分人都有冲冠一怒的时候,有的时候生气了,或者有人惹自己了,就找个人干一架,觉得挺潇洒,发泄发泄,是吧。但是很多恶性案件就是这样发生的。试想一下,如果你一不小心把别人达成重伤,或者致人死亡呢?也许很多人回想,用拳头打人应该也不会造成多大伤害吧,但是这个事可保不准。曾经我我的老家焦作,有两个人打架,为了一个不算太漂亮的女孩子,也是从冠一怒为红颜,一个人一拳打到另一人肚子上,当场死亡。检查结果是死者患有疾病,一拳正好打到生病的地方了。你说这个世界就那么寸?真有那么寸的。这种事情也许发生的概率很小,但是只要一发生,这就是一个巨大的悲剧。

作为一个热血青年,有时候会冲动,这也是人之常情,但是我们可以冲动,可千万不要办傻事。我们都已经慢慢长大,我们需要学会控制自己的行为,这样才能让自己更好的适应这个社会。都看过《武林外传》吧,里面郭芙蓉非常喜欢用一记“排山倒海”解决一切问题,但是发现每次都会把事情弄得更遭。所以吕秀才说,生气的时候默念:生活如此美好,我却如此暴躁,这样不好,不好。电视剧里面这招挺管用吧。其实这就是一种心理暗示,每当自己冲动的时候,给自己一个暗示,给自己一点思考的时间,很多不必要的伤害就会被避免了。

还有就是大家慢慢长大了,娱乐活动增加了,物质需求增加了,所以就慢慢深刻的认识到了钱的重要性了,是吧。没钱了,向爸妈要,也可以自己做些自己可以做的工作。但是有的人就喜欢小偷小摸的,或者依靠自己的暴力收些保护费,这个就不对啦。16周岁以下,是不构成盗窃罪的,但是抢劫就不一样了。很多时候,抢劫和盗窃只有一线之差。比如你玩传奇,没点卡了,想去隔壁邻居家投点钱先,结果不小心被隔壁家的人发现了,怎么办?如果你跑了,或者被抓住了,那就是盗窃,如果你不满16周岁,你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要是你怕你爸妈知道,拿起一个棍子闷下去,打伤了人家跑了,那你就是抢劫了,那就是要判刑的。还是那一句,这个世界就是那么的寸。而盗窃如果数量过大,即使不判刑,也可以把你去送去劳教。所以古语说得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即使我们不可能每个人成为君子,也不要去触动法律的底线,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前面说了下关于刑事方面的一些问题,我下面就说一下关于民事法律方面的问题。还是从年龄说起吧,10岁前我们是无行为能力人,10岁到18岁时限制行为能力人,18岁后完全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16岁在这里也是一个奇怪的节点,在16岁到18岁,如果个人能够自己赚钱养活自己,那么他也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是不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对我们有什么影响呢?这个从购物方面的表现最明显。我们在10周岁前,原则上是不具有购物能力的,但我们也经常看到小学生弟弟妹妹们拿着几块钱在大街上买些零食,因为数额较小,这个也就无所谓了。但是曾经有一个8岁的小孩子,生爸妈的气了,就拿着爸妈的信用卡去四星酒店吃了一顿满汉全席,花了几千块钱。也不知道饭店经理怎么想的,他就真的给那孩子上菜了。这个孩子的父母不干了,毕竟一个8岁小孩花了几千块,夫妻俩两个人工资啊!那打官司吧,最后法院判定结果是饭店按照成本价收取费用,也就说饭店不赚钱。毕竟法律也要保护饭店的利益。

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个就比较复杂了,法律上规定可以进行与他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什么叫与“年龄、智力相适应”,这个也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举一个例子,一个17岁的男生,参加计算机比赛,获得了2000块奖金,但他没有经过父母同意,就将2000块全部花光买了一个打印机。但是父母不干了,打官司状告商家,认为17周岁不具备一次性消费2000元的民事行为能力。对于这种案件,只能靠法官的经验来判定了,最后法官判定,17周岁男生已经有处理自己奖金的民事能力,判定家长败诉。

民法更多的强调我们作为公民的权利,因此对于民法我们需要更多的关注;而刑法更多的是规定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不管是民法,还是刑法,都是一种社会规范,是国家为公民设定的道德底线。

英国大法官丹宁勋爵曾经说过: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我们所做的,就是以实际行动使公平正义的法制理念深入人心,使人们的日常生活沿着法治的轨道进行,使人们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路漫漫其修远兮”,许许多多个日子我们都是这样走过来的,也还要继续这样的走下去。

唯有了解,才会关心;

唯有关心,才会行动;

我希望我今天的说的这些能够起到一点作用,汇溪流以成大海,积垒土方成巍峨”,让我们共同努力吧,让守法成为一种修养、一种品格、一种文化,成为我们每个人的一种习惯!

谢谢大家,我今天的演讲到此结束,希望大家开开心心,健健康康每一天。

第五篇:法治在行动演讲稿800字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制在我心中》。

同学们,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是我国第_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首先,我想请大家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在你们心中什么是法律?

有人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有人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还有人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当有人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座椅,打碎路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走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交通规则时;当有人破坏草坪、花卉,随意污染环境时;当有人私自拆毁他人信件,污蔑他人时;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品乘车坐船时……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有你的家人吗?

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缺乏法律意识的一种表现。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古人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亲爱的同学们,法律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它既赋予你权利,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心中。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第六篇:法律的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

大家下午好!我叫丁相东,是临沭县白旄镇司法所所长。今天,我应张校长的邀请很荣幸来到这里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法律及违法行为

同学们,大家通过听老师的讲课、看电视等形式学习了一些法律知识,但你们是否想过每个人日常的一言一行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谁有了违法行为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这就引出了我们今天要讲的主题,即什么是法律?法律是一种约束人们行为的很复杂的社会规范。我们今天不讨论法律的复杂性,只学习一些与大家日常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规定。因此我们简化法律的定义,法律就是大家共同约定,需要大家共同遵守的,贯穿在人们的衣、食、住、行等方面的行为规范。具体到我们小学生,《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等等都是管理我们学习生活的法律,如果那个同学不遵守而打架打伤了同学或损坏了公物要受到老师的批评或赔偿。

我们常常听到遵纪守法或违纪违法等词句,那么,什么是违纪违法呢?简单的说违纪违法行为就是违反学校纪律或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也就是学校纪律或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的行为,如要求我们爱护学校财物,团结同学,不能去偷盗和损坏学校财物,不能去乱骂和欺侮殴打同学。因此我们知道违纪违法是不好的行为,大家要远离违纪违法行为。但怎么才能远离违纪违法行为?首先要通过学习知道哪些行为是属于远离违纪违法行为,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基本法律常识,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学习,逐步培养同学们分辨是非的能力,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学会辨别美丑、善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为你们将来成为合格的公民打好基础。

二、我们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是将来社会主义经济的建设者,也是中华民族文明传承的生力军,学习法律知识是你们德、智、体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需要,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对待和处理自己周边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在我们办案当中经常遇到有的学生触犯了法律,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等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才后悔莫及。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绑架、敲诈、殴打、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

在这里,再给同学们讲一个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陈某,男,15周岁,某中学在校初三学生,从小就特别贪玩,不思学习,经常逃课,还有吸烟等恶习。初一时经常因打架斗殴被学校严厉批评,上初三时常常对同学大打出手,同学们很怕他,他也认为自己老子天下第一,天不怕地不怕。在20xx年9月,陈某在学校与同学汪某为争用自来水龙头而发生争执,陈某对汪某进行殴打,导致其鼻子出血,受到了老师批评,但陈某不注意及时改正自己的错误,经常发生欺侮学生之时。于20xx年3月20日,在网吧与丁某因抢电脑上网而发生口角,遂大打出手,当天下午,因为陈某觉得咽不下这口气于是便纠结十余名同学找丁某寻仇,下午放学后,陈某等十余名学生撞见正在街上坐三轮摩的等人的丁某,丁某见陈某是来找自己寻仇的,叫摩的司机抓紧开车,可摩的比较破旧未能及时发动,丁某在摩的上被陈某等十余名学生围住群殴,混乱中丁某为了自保将爬上摩的用铁棍打他的陈某用力推了下去,陈某头着地趟在地上不能动了,那十余名学生看到出事了也就一哄而散。摩的司机将陈某送往医院,终因抢救无效死亡,后经公安机关侦查,丁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陈某最终因惹事枉送了自己的一条年轻的性命。我们应该从此案中吸取教训,做一名勇于认识自己错误,及时改正自己错误的好学生,不要再让这种事发生在我们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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