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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汽车长期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为明确汽车租赁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自觉服从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合同形式,标的,期限及租金
第三条本合同为汽车租赁合同,系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承租车辆所需的资信证明,交纳一定的风险保证金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相关证照齐全有效的车辆。
第四条乙方因生产生活需要,向甲方租赁_________________型号的租赁车壹辆。该车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___,车身颜色_____。本车规定使用_____以上。具体车辆状况和随车设施详见《租赁车辆交接单》。
第五条租赁车辆驾驶人员应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且准驾车类别与租赁车辆相符。
第六条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时至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时止,合同有效期为___个月。租赁期以天为计量单位,计时间不足7天的按半月计算,超过7天的按一月计算。租赁计算的起止时间以《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续租事宜,如双方无异议,此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_____月。
第七条
1,甲乙双方应在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支付方式为_____付。
2,乙方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车辆时,每___不得超过_____公里,超出部分甲方按每一公里¥____元收取费用。
3,乙方向甲方交纳的风险保证金为¥_____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该风险保证金仅作为乙方在租赁期间内不损害甲方利益的保证,其返还方式为:在租赁期满之时,甲方未发现乙方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不计利息返还¥_____元。违章曝光押金于租赁期满后15日内,甲方未发现乙方因交通违章曝光的,不计利息全额返还。
第八条租金和相关费用结算的基本币种为人民币。如结算时使用其他币种的。统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当日的挂牌汇率换算为人民币结算。
第三章车辆交接
第九条车辆交接须在甲方指定的营业地点和营业时间内进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车辆租赁时,甲方应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和随车设施完好,并将租赁车辆的性能操作方法
和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乙方应认真了解掌握租赁车辆的性能操作方法和主要事项,并有保持车辆状况良好的随车设施完好的责任。在车辆交接时,甲乙双方应认真检查车辆状况及随车证件,如实填写《租赁车辆交接单》交接完毕签字确认。
第四章违章曝光,交通事故及保险
第十一条由于乙方原因致租赁车辆被公安交通等管理部门暂扣给予违章曝光和扣押证件罚款等处罚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租赁车辆交通违章曝光后甲方应主动通知乙方,协同乙方处理车辆交通违章事宜,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证照遗失等,乙方应于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承担由此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不足部分的损失。甲方得知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有关保险公司报案,积极协助乙方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甲方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甲方应办理租赁车辆的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和国家强制性保险。乙方如需甲方投保租赁车辆相关的其他险种,应承担该险种的费用,甲方负责办理出险后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相关手续。因甲方未及时办理前款保险手续等原因导致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四条在租赁期间,由于乙方责任租赁车辆发生碰撞等交通事故:
1由于承租方责任导致的理赔行为,需负担车辆实际损失1500元以内、保险公司拒赔/免赔的部分及由此产生的第二年保费上浮的部分
2加速车辆折旧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按照事故损失金额和车辆维修金额总数的20%作为承担车辆加速折旧费用。。
3由于承租方等危险方式驾驶造成的第三方和甲方的全部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第十五条租赁期间发生车辆被盗或其它形式的灭失,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乙方应承担车辆灭失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保险公司拒赔/免赔的部分。
第五章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和相关费用
2存在下列情况时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乙方拖欠应付给甲方的租金和相关费用。
乙方擅自赠予,转让,转租,质押租赁车辆以及其它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其它有损公共利益或它人利益的活动。
3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了解租赁承包车辆的状况及使用情况。
4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向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随车证照齐全有效的租赁车辆。5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6及时答复乙方提出车辆使用维护方面的技术性等问题。
7负责对租赁车辆在北京主城区范围内非人为因素导致的故障进行救济。
8协助乙方处理发生在租赁期间的交通事故和其它事故,负责出险车辆的索赔事宜,乙方应赔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不足部分。
9负责向保险公司为租赁车辆进行必要的投保。
10负责车辆的正常保养和年检。费用由甲方支付。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享有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办理租赁手续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资信证明。
3乙方名称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未及时通知的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
4租赁期间内租赁车辆发生各类机械故障或车辆损坏事故的,须到甲方制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不得擅自维修或到非甲方指定的修理厂维修。由于任意一方责任造成的机件故障,损坏的,修理费由任意一方承担。
5妥善保管车辆的证件牌照等,定期检查机油刹车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定期检查车辆设施,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
6租赁车辆如需添加油品,必须使用该车辆生产厂家允许使用的油品。
7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拆卸租赁车辆上的设备仪器和零件,乙方必须保留租赁车辆的甲方特征标志,不得擅自摘除涂改和破坏。
8乙方不得擅自赠予,转让,转租,抵押,质押租赁车辆以及有其它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9不得将租赁车辆进行一下活动:用作教练车,参加竞赛,做抗震抗压等测试以及其它有破坏性的驾驶或实验,不得利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质的客货运输,不得超载人和物,不得运送易燃易爆腐蚀物品,不准酒后驾车,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运输管理规定。
10不准将租赁车辆进行违法活动,不准利用租赁车辆从事其它有损公共利益或它人利益的活动。
1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给甲方的租金和相关费用超过72小时。
12车辆发生紧急故障或异常时,应立即停车并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
13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配合甲方维护保养。
14乙方还车时应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经检验有刮擦碰撞等情况的,应按修理行业收费标准赔偿损失,并承担甲方在维修期间的租金损失。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和租赁车辆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甲方违反第十六条5、6、9、10款规定的,经乙方提示后仍未履行义务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向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乙方违反合同第十七条2,4,7,8,9,10,11款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向甲方赔偿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以及支付合同期内的剩余所有租金,已收取的全部款项不予退回并不承担因收车对乙方产生的所有损失。
第二十一条甲方或者乙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
第七章合同变更,解除合同,纠纷的解决
第二十二条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担保人和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五条附加条款: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担保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篇: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1、出租人将______辆______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号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3、租金每车每月为_____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________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4、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5、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自负,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负担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出租人应承担每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6、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_______天,加罚_______天的租金。
7、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8、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______份。
出租人(盖章):____________
承租人(盖章):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第三篇:车辆长期租赁合同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车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数量
______辆。
二、车辆相关资料
车辆型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制造厂家:__________________
出厂日期: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
三、租赁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计划租赁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1、交车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3、验收方法: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2、结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车辆交付使用一个月后,付给出租方上一个月的租赁费,以后每一个月结算并付款一次,结算时应出具租赁业正规发票。
3、结算时不足一个月的按天计算。
六、进出场及费用
出租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负责将车辆运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结束,由出租方负责将车辆开出现场。
七、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八、汽车保管
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报请仲裁机关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二份,双方各持正二份,副本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篇:汽车长期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甲方愿意将使用、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拥有经营管理及转租权的房屋(合同标的)“ 号共 间,合同约定套内面积 O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 经营场所。
第二条 租金、押金交纳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第一年使用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 )第二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第三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
3、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的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其余租金支付方式 。
第三条:水电费、保洁费、电话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保洁费、水电费、电话费、宽带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费用,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方可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签订书面合同的同时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实欠租金和费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
3、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子负荷的任何仪器或机械以及特殊设备,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造成房屋或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清洁、完好地(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5、乙方应遵循国家的相关安全法规,租赁期间因乙方施工等原因而造成的一切人员安全伤害和房屋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保证承租甲方房屋作为合法用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房屋内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乙方也无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8、租凭期间产生的一切税收均由乙方自理。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篇:北京汽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运输管理局 制定二oo三年十二月
术 语 解 释
1. 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 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 保证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 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 租金: 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 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 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8. 超时费:超过合同约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约定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9. 超程费:超出合同约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计收费用。
10. 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11.一级车标准:详见《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 198-20xx)。
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条款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 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 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 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 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 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 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 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 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 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 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意外风险
1. 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 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 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 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 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 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 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 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照号码:
保证人(签章):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第六篇:汽车长期租赁合同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商铺租赁及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一、商铺位置及面积
本合同商铺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位置为,面积为平米。
二、经营品类,合同期限及费用
1、乙方经营品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制售经营其他品类;否则视为乙方单方违约。
2、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乙方所租用商铺保证金为:元,大写元,第一年租金为元,大写元,第二年租金方式及其他费用为元,大写元。
4、第二年租金方式确定后,商户无条件与园区重新签订补充合同,其他不变。
5、园区内水费收取标准为,电费收取标准为。
三、装修规定
1、乙方装修前必须至商管部门办理相关装修手续,经商管部审核方可装修;乙方必须在年月日之前所有装修完毕,达到可以正常营业状态。
2.乙方施工时必须使用符合防火和环保要求的装饰材料,不得损坏、遮掩、影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不想破坏供电、排水、电信等公共设施,不得破坏房屋主体和公共装修部分;否则,你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装修施工人员需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乙方装修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开业。
4.乙方装修期间水、电、物品、材料、人员等安全自负,做到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若发生危险,由乙方付全部责任及连带责任。
四、消防规定
1.乙方装修必须符合消防相关规定,足量配备消防相关设备设施。
2.严禁堵塞、破坏消防通道及设备设施。
3.禁止占道经营。
五、合同解除、延续、更换经营人给项目
1.合同期满终止时,双方必须办理解约手续,清理和交接商铺内公用物品,结清所有债权债务。
2.乙方在解约后7日内,必须将商铺类物品清理完毕,否则视为乙方废弃物,甲方有权利清理清运,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撤场时门头、屋顶、地板、墙面不允许拆除和二次破坏,否则视为乙方单方面违约。
4.乙方正常经营到期想续约的,可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则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续约的权利。
5.合同期内,更换经营或项目的,可提前30天向商管部提出书面申请,由商管部审核后批复,同意后,方可至商管部办理相关更换手续。
6.乙方在合同期内,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也不必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六、关于乙方现场经营中涉及的原料采购、质量标准、价格标准、广告宣传、开业手续办理等问题。
七.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园区内公共场所,道路的清洁卫生。园区垃圾的集中清运工作。
(2)负责园区公共部分设施设备的养护,维修,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统一的促销宣传活动和形象宣传活动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甲方提供的工商税务知识和国家相关政策,法律咨询服务的权利。
(2)享有参加甲方统一组织的宣传活动的权利。
(3)乙方有文明经商,礼貌待客,维护园区整体形象和声誉的义务。
(4)乙方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5)乙方有组织微信,微博,QQ晒图,转发等宣传园区正面形象的义务。
八.违约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商户单方面违约。园区可以无条件的单方面解除与商户签订的所有合同,定金,保证金不退。并不负责,连带其他任何责任。
(1)商户单方面违约,未按照《_______商铺租赁定单》履行责任的。
(2)商户擅自关门歇业7天以上的。
(3)商户利用商铺进行违法经营活动的(包括制售,贩卖)假冒伪劣产品或其他违法活动的。(4)经有关部门裁定商户应对消费者(游客)做出相应赔偿,园区动用保证金先行赔付后,在3日内未补足保证金的。
(5)商铺交付使用后,在规定试营业日期前,因装修未到位或其他原因未能如期试营业或正常
经营的。
(6)商户擅自改变装修结构或者改变经营品类及增加经营品类的。
(7)商户因证照办理等问题导致封店或闭店歇业_______天以上的。
(8)商户因安全问题(装修安全和经营安全)导致事故或重大责任的。
(9)商户因经营质量或服务问题与消费者发生纠纷,据不接受甲方调节处理决定,导致严重后果或者给园区带来重大声誉损失的。
(10)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商铺转让、转租、转借的。
(11)违反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及政策,违规经营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园区违约,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1)园区正式开业前水、电未提供到位,致使商户不能正常营业的。
(2)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公共服务。
(3)商户正常转让商铺的,没有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相关经营变更手续。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进行的。
(2)因政府行为,要求停业或征用本合同场地的。
(3)因政府配套项目未能交付或无法实现,导致经营出现重大故障的。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附件协议另行约定。
十、甲乙双方发生分歧,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可申请至兴平市仲裁机构提出仲裁。
十一、本合同中每一条款均为独立条款,如任何一条款被裁定为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十二、《______________商铺租赁订单》属于本合同不可缺少的部分,附于本合同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附件:《诚信经营公约》《防火安全责任书》《_______商户管理条例》《_______商铺租赁订单》。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