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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北京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电子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居住地址: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书,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龙岗区布吉街道南弯街道南领村D的房屋。建筑面积共98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房屋用途居住,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赁房屋的月租金总额人民币___元(大写)。乙方应于每月___日前交付当月租金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收取个月(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房屋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甲方应于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按约定退出租赁房屋并交清各项费用后,将租赁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五条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有线电视费。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六条、甲方提供设施如下:空调台,热水器台,电视台,冰箱台,床张,电风扇台,沙发组,餐桌张,写字台张以及部分家具。以上设施保证能正常使用,经乙方检验后认可签字生效。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损坏,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负责修理好并能正常使用交予甲方,否则按价赔偿。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乙方应正常、合法使用租赁房屋及内部的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内部结构;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不得妨碍邻居的正常生活。
第八条乙方在租赁房屋交付使用三日内,应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出租屋综合管理部门如实填报租住人员信息登记表。
第九条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房屋或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第十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租给他人。
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合同未约定的、乙方拖欠租金十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作出以下任何一项选择: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房屋租赁所申请仲裁(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载明事项在附页另行依法约定。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
乙方:
第二篇:北京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正式版
出租人(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_____室,建筑面积122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20xx年05月01日至20xx年05月01日,共计3年36个月。甲方应于20xx年05月7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名并移交房门钥匙及房屋附属物品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1500元/月,租金总计:人民币玖万元整(54000.0元)支付方式:银行汇款,押1付3,各期租金支付日期:每季度最后10天。
(二)押金:人民币伍千元整(500000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四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五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7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房屋转租。
第七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7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30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600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60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10%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其中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名:
承租人(乙方)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