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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合同书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合同书
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06-08-31 08:47:00 ]
出租方:
(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
(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
区
路(村)
街(坊)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M2,(
房
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
区
住宅
幢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M2,(
房
厅__或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二、租期从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即: 年
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
元整,并于当月(季)初
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
(签名盖章)
承租人: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签订于深圳
经办单位:
(签名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第二篇:龙岗房屋租赁合同
龙岗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导语:合同的功能大抵是确认双方的合作或交易关系,细化权利义务,提示和规避风险。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1致,签定本合同。
第1条 租赁房屋的位置和状况条款
甲方将座落于聊城市 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计约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
第2条 租赁期限条款
租赁期限为 年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乙方具有优先承租权。
第3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条款
乙方租用的房屋作居住用途,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在租赁期间,乙方若对房屋进行转租或改变用途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4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条款
租金每月人民币 整,年总租金 整,租赁费每年半年预交1次,以后依次类推。乙方应于每年的 月 日和 月 日分2次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5条 房屋的交付条款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甲方迟于上述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将本合同有效期延长,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
第6条 费用承担
租赁期内,按国家规定因房屋租赁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由乙方承担。
乙方使用的水费、电费由乙方承担,按物价部门及有关部门规定价格计费,交费方式为每月1交。
第7条 房屋修缮条款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房屋及其设施应进行必要的检查、修缮。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5日内进行维修。
乙方通知甲方,甲方拒不维修的,乙方可经合同登记机关见证后代为维修或由乙方自行维修。本条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由甲方承担。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和承担相应损失。
第8条 房屋的改建、装修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须经乙方同意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协议。因国家政策和不可抗力除外。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合同到期后,可移动装修物乙方带走,不可移动装修物乙方无偿留给甲方。
第9条 房屋转让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出租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10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款
(1)、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1的,本合同终止:
1、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房屋;
3、甲、乙双方协商1致,达成终止协议。
(2)、有下列情形之1,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交付租金1个月以上;
2、乙方所欠各项费用达1个月以上;
第11条 合同的延续及优先权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叁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12条 缮后条款
合同到期时,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乙方应于本合同到期日前腾空、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第13条 违约条款
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予以赔偿。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确需解除合同,应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返还多交租赁费并赔偿乙方造成的损失,并支付违约人民币贰个月房租;
如乙方确需退房的,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并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并支付违约人民币贰个月房租。
第14条 免责条款
房屋如因不可力的原因导致损坏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15条 争议解决方式条款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履行或解除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有关机关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6条 其他条款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三篇:深圳房屋租赁合同书
房屋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甲方)承租人(称乙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区房屋租给乙方使用。(付家私:)
第二条:乙方租用房屋时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乙方租赁房屋只能作住宅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
功能和屋内设施,更换设施需经甲方同意。
第四条:该出租房的租金为每月币万仟佰拾元整,签订合同时
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房屋押金币万仟佰拾元整。押金属乙方所有,如乙方违反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租约期满结算后退回给乙方(不记息)。
第五条:交租方式基本为每月交一次,币万仟佰拾元整。
每次交租为当月日前交纳房租。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交付方式双方约定,如有拖欠租金,每月按拖欠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拖欠租金天以上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追回所拖欠的租金及滞纳金,另扣除押金。
第六条:
1、租赁期间,每月的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煤气费、电
视管理费及卫生费均为乙方负责。
2、租赁期满,乙方须按时将房屋原状归还甲方,如有需续租须提前三
十天与甲方协商。
3、合约中止,乙方须迅速搬走全部属于乙方的物品以清手续,不得借
故不交门匙,故意阻滞时间,若合同期终止满五天,乙方物品仍未
搬走,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4、租期未满,甲乙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在租期
未满时解除合同,当事人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否则;甲方违约,甲方双倍赔偿租房押金给乙方;若乙方违约,甲
方有权扣除乙方的押金。
第七条: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乙方代理维修,如甲方不作维修,又
不委托乙方代理维修,所造成房屋毁损的,乙方则不需要承担负责。
第八条:乙方使用房屋和屋内实施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特区
有关系列规定,严格遵守社会公德。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结构、设施。如故意或过失所造成毁损,应负责修理、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如发生不可抗力,政府或上级部门征用房屋或土地等情况,本合同自动
解除。由此造成乙方损失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条:乙方租房期满迁出时,须双方共同验收房屋和设施正常使用情况无异议
后,乙方将所有大门及房门钥匙如数交回给甲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签字(名)
之日起生效用,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书,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xx区xx街道xx的房屋。建筑面积共xx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房屋用途,租赁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条租赁房屋的月租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人民币xx元(大写),月租金总额人民币xx元(大写)。乙方应于每月xx日前交付当月租金。
第四条甲方收取租金,应依法给乙方开具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
第五条租赁期限内甲方依法支付房屋租赁税收及房屋租赁管理费、乙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的xx费。
第六条甲方向乙方收取xx个月(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房屋保证金,即人民币xx元(大写)。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甲方应于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按约定退出租赁房屋并交清各项费用后,将租赁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七条乙方应正常、合法使用租赁房屋及内部的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内部结构;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不得妨碍邻居的正常生活。
第八条乙方在租赁房屋交付使用三日内,应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出租屋综合管理部门如实填报租住人员信息登记表。
第九条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房屋或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第十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租给他人,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的,乙方应于签定租赁合同十日内到宝安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或者备案的转租手续。
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合同未约定的、乙方拖欠租金三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甲方将租赁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订立新合同,并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或备案。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应按省、市、区计划生育的政策规定,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手续时,提交计生的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作出以下任何一项选择: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xx申请仲裁(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载明事项在附页另行依法约定。本合同书一式x份,甲方执x份,乙方执x份,合同登记机关存档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第五篇: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xx区xx路(村)xx街(坊)xx号的房屋,建筑面积xxM2,(xx房xx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xx使用。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xx区xx住宅xx幢号的房屋。建筑面积xxM2,(xx房xx厅或xx间)出租给乙方,作xx使用。
二、租期从一九xx年xx月xx日起至一九xx年xx月xx日止(即:xx年xx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xx元整,并于当月(季)初xx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xx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xx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xx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xx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签名盖章)
承租人:(签名盖章)
经办单位:
经办人:
xx年xx月xx日
第六篇: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书,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宝安区______街道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房屋用途,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租赁房屋的月租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元(大写),月租金总额人民币______元(大写)。乙方应于每月______日前交付当月租金。
第四条甲方收取租金,应依法给乙方开具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
第五条租赁期限内甲方依法支付房屋租赁税收及房屋租赁管理费、乙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的______费。
第六条甲方向乙方收取______个月(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房屋保证金,即人民币______元(大写)。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甲方应于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按约定退出租赁房屋并交清各项费用后,将租赁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七条乙方应正常、合法使用租赁房屋及内部的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内部结构;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不得妨碍邻居的正常生活。
第八条乙方在租赁房屋交付使用三日内,应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出租屋综合管理部门如实填报租住人员信息登记表。
第九条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房屋或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第十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租给他人,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的,乙方应于签定租赁合同十日内到宝安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或者备案的转租手续。
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合同未约定的、乙方拖欠租金三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甲方将租赁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订立新合同,并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或备案。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应按省、市、区计划生育的政策规定,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手续时,提交计生的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作出以下任何一项选择: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申请仲裁(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载明事项在附页另行依法约定。
本合同书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合同登记机关存档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