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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筒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筒称乙方)
甲方将______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店面包括二层租给乙方,租期为______年,从______年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日止。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分______月份缴纳,每月租金为______元整,乙方应在每月______日前缴清。
三: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逾期未付清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店面,没收押金。
四:乙方必须对甲方的财产妥善爱护使用,并负责维修,若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五: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工商、税收、卫生、房屋出租税费等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缴纳。
六: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装修在不影响整体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所需各种费用由乙方自付,租赁期满装修部分不得拆除。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店面转让给他人使用,乙方在租赁未到期间,需要解除合同时,甲方将没收乙方押金。如乙方找到他人出租,必须得先通过甲方同意,由甲方与他人签订合同后,再退还乙方押金。
八:乙方租赁期间满,必须将店面、房间完整无损交还甲方,所经营的商品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续租,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向甲方告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九:本合同订立之日,乙方交押金______元给甲方,合同期满,如果乙方没有违约,甲方将押金归还乙方。
十:本合同签订之前店面的一切债务由甲方自行负责,本合同签订之后店面的一切债务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篇: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商铺的名称、位置及用途
出租方将(以下简称市场)____________商铺共________平方米____个商铺租赁给承租方作为经营场地,从事____________经营活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出租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上述商铺及商铺内的.设施交付给承租方使用,到期后收回。
第三条 租金、费用标准及计收方法
1、租金及综合管理费按商铺面积计收,其它各项费用按计费商铺数计收。
2、承租方所租商铺月租金为________元/平方米。
3、公用水电费每月________元/商铺(另设水电分表的商铺按实计收水电费,未设分表的,自用水电费按出租方测算的定额标准计收)。
4、空调费按每个商铺________元/月计收。
5、广告费按每个商铺________元/年计收。
6、综合管理费按租金总额的____%计收。
7、以上收费标准在本合同期满前保持不变。
8、租金、水电费、空调费、广告费、综合管理费每合同年度分四期收取,每期三个月,承租方须在每个收费期第一个月出租方规定的期限内交清。
第四条 保证金
1、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本市场的信誉,签订本合同时,承租方须向出租方交纳保证金,标准为每个计费商铺________元,用于承租方承担可能发生的赔偿、违约责任。保证金不计息。
2、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承租方不服从管理、不接受相应的处理、拒不服从调解或不愿承担责任时,出租方有权从承租方保证金内先行支付其相应金额,支付后的保证金不足部分,承租方须从计算之日起三日内向出租方补足。未能补足的按出租方管理规定作违约处理。
(1)发生商品质量、服务纠纷且确属承租方责任的;
(2)承租方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工商、税务、物价、质检、劳动、卫生、治安、消防、计划生育、特种行业管理等法律法规的;
(3)擅自转让、转租、分租、转借、相互交换,或以其它方式改变商铺使用权的;
(4)未在出租方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的;
(5)其他违反本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
3、承租方不再承租,从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六个月,凡未出现商品质量纠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场管理规定等遗留问题,出租方在十日内将保证金退还给承租方。
第五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市场各项管理规定,并向承租方公布。对承租方的经营活动实行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并提供相关培训、协调等服务。有权对承租方违反本公司管理规定的行为做出批评教育、停业整顿、收取违约金、直至解除合同的决定。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对承租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
2、维护市场正常营业秩序,统一日常营运管理。
3、负责市场内公用设施的维护保养,保证承租方的正常使用。
4、在营业时间内有偿提供租赁商铺以外的辅助设施和服务。
5、出租方如在租赁期内对本市场内商铺的布局进行调整、改建、扩建和维修等,出租方应于改建、扩建项目实施前二十天、维修项目实施前三天,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停业期间的租金、费用免收,已交租金、费用顺延使用。
6、出租方对承租方在本合同规定的商品经营范围及品种、品牌的经营与变更具有核准权、界定具有解释权,有权对擅自更改本合同约定经营范围、品种、品牌的承租方进行检查、责令整改和处以违约金。
7、出租方对承租方在本市场内所售的商品质量有权进行监管和商品审验,并对合格的商品颁发商品审验证。
8、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按照《市场经营管理考评办法》进行考评,并依照考评结果,决定是否与承租方续签、缓签或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9、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按时提供合同约定的经营场地,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每日按月应交租金总额的____%计付。
第六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独立从事经营活动,经营责任自负。未经同意不得以出租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2、承租方有权根据自己的经营需要依法招聘、使用和辞退营业人员,但招聘的营业人员应在所属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接受出租方培训后上岗。承租方应要求上岗的营业员遵守本市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并保障营业员的合法权益。
3、承租方有权就市场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参加本公司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
4、承租方在经营中必须严格遵守国
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亮证亮照(含营业执照、商铺号标识、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诚信经营,履行 “玉桥市场不满意退换货”服务承诺,自觉使用国家统一标价签,规范标价,使用本市场统一的信誉卡,做好售前、售中、售后的服务。
5、承租方必须按本市场规定的营业时间经营,不得迟到早退。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停止营业(另在春节期间也必须按本市场统一安排的作息时间,按时到场营业)。
6、承租方必须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更改合同约定的经营品种、品牌,如需更改,须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核准。
7、承租方所售商品须接受出租方监督管理和商品审验,并按要求明示审验证。
8、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方《市场经营管理考评办法》的考评,并同意出租方在本合同期内按照《市场经营管理考评办法》的考评结果给予的处理意见。
9、按时交纳合同约定的租金和各项费用。逾期须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按本期应交租金和各项费用总额的____%/天计付。
10、承租方必须妥善使用、维护租赁财物和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结构,不得擅自变更、增减和移动任何设施。商铺内的设施如人为损坏或遗失,按原价赔偿。确因营业需要,增加水电设施和改造商铺,应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图纸,征得出租方同意,办理好有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如遇出租方对商铺提出整体或局部统一装修要求,承租方须积极配合和服从。
11、承租方不得擅自转让、转租、分租、转借、相互交换或以任何方式改变商铺的使用权。如需转让商铺、委托经营须如实填写书面申请表,经出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规定相关程序,交纳有关费用后方可办理。
12、承租方必须遵守消防管理法规,配备合格的灭火器,费用自理。不得在场内吸烟并有义务劝阻消费者的吸烟行为。
13、承租方应办理在本市场内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自有商品财产综合保险。
14、承租方不得将本合同及有关证件对外进行有偿抵押或作证明身份凭证,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15、承租方有义务向出租方如实提供当期经营业绩,履行与本市场签订的各项责任书的义务。
第七条 合同的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承租方如需续租商铺,应提前两个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方可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在租赁期内,如遇特殊情况,承租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在终止日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并承担违约责任,扣除相应的保证金,办理好所有退租手续后方可离场。
3、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已交租金、保证金不退。
(1)违反工商、税务、物价、劳动、卫生、治安、消防、计划生育、特种行业管理等法律法规,经书面警告及经济处罚仍不纠正的;
(2)承租方在经营活动中擅自停业,带走由本公司统一办理的营业证照、税务登记证和文件的;
(3)擅自转让、转租、分租、转借、相互交换,或以其它方式改变商铺使用权,且拒不服从本公司管理的;
(4)累计三次逾期交纳租金和各项费用或一次逾期十天以上不交租金和各项费用的;
(5)违反本公司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4、在租赁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变更但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5、不再续订合同,承租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日前一周内办理完退场手续。
第八条 其它约定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若有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及本市场的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本合同鉴证机关调解,调解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所属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所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出租方执二份,承租方执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承租方:(章)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篇:商铺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北京_________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就甲方所有的______区______花园三区39号楼房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由乙方承租该房屋用于房地产经纪业务,租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现乙方由于经营政策调整,无法继续承租该房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上述房屋租赁合同。
2、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已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3、乙方同意,最迟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4、甲方同意乙方最迟于乙方须在搬离房屋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注册于该房屋地址的营业执照注销。
5、甲方同意如果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一个月内,乙方能找到或甲方自行找到第三方新的承租人并与甲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则甲方退还乙方10000元履约保证金及剩余的房租。
6、如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一个月内,乙方未能寻找到新的承租人,则甲方不退乙方履约保证金及其他任何费用,双方别无其他争议,不再相互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7、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及扫描件有效。
8、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