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标准版(推荐5篇)

时间:2022-06-25 02:33:56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626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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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光伏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标准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租赁土地范围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面积____平方米,用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土地期限

租赁开始时间为_____年____月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年____月___日。若土地租赁期限已满,为保证乙方用地,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甲方无条件延长租期;租赁费按年计算。

第三条:租赁土地租金及租赁保证金

本协议租金实行年支付制,租金按平方米折合为亩数,每亩每年租金为_____元,租金总额(大写)租金支付方式为x(现金)。租地保证金在签订协议的同时,一次性缴纳租地保证金____万元整(______元)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相关的押金及租金。

2、协议签订后三天内提供场地。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乙方完工退场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干扰乙方退场。

5、甲方应负责协调相邻土地所有人之间的关系及周边道路的使用,相邻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施工生产。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临时性建筑物、以保证生产需要。

2、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和抵押。

3、乙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量向甲方支付押金及租金。

4、乙方如果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报批后,重新协商。

5、乙方在租地使用期间,必须保持场地平整,不得出现堆积及扬尘,影响村庄形象,给村民带来不必要的污染因素,在使用结束,解除租赁协议前五天,必须整平全部场地,并清理遗留的现场垃圾等事宜。

第六条:协议的解除

1、本协议期限满后。

2、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3、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能力。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二)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按滞交金额每天交___%滞纳金,超过30天的仍未交齐,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八条:争议解决

(一)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解决。协议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因违约引起诉讼,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承担守约方因提起诉讼所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调查费、评估鉴定费等相关费用。

第九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协调解决,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如果协调解决不了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或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5日内将租赁的场地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区镇鉴证机关各一份。

出租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篇:光伏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标准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耕地的使用和管理

为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耕地,甲方出租给乙方的耕地全部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确定的国家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作方式,以市场为导向,贯彻“适粮”和“适经济”的原则,充分提高耕地的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的产量效益。

第二条租赁区域和位置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耕地位于成都,总面积约___亩,四界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期___年,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另行协商。

第四条租赁费的金额和支付方式

租赁费采用先交后用,一年交一次,三年议价一次的方式支付。租赁费前两年每年800元/亩。下一年的租金应在每年12月10日前以现金结算。___到___的租费是1200元/年/亩。三年的重新谈判不会涉及经营权的变更。

租赁期内,如乙方全额投资建设温室种植地,甲方不增加租赁费。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配套建设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租赁费。具体的费用增加事项应在补充合同中约定。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行使所有承包耕地的出租权和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未按合同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破坏耕地资源和其他资产。

4、根据租赁合同,应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租赁期限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和确定新的承租人。

6、耕地租赁期内,除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外,甲方是国家各项惠农支农政策的主要受益者。

7、维护乙方的相关合法权益。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租赁耕地资源的经营使用权和收益权。若租赁耕地在租赁期内已改造为基本农田,且改造形成的电网、水利设施等全部资产由乙方投入建设,租赁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处置。

2、乙方可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耕地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耕地不得转让。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原租赁耕地优先继续租赁。

4、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5、实施龙泉驿区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和退化,不越界经营,不乱垦草原。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管理区域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标准化企业法人许可证》及相关手续。运营应当按照区示范农场的标准进行。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除合同约定的因素和国家、四川省、成都市政策调整外,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不可抗力致使甲乙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确需变更或终止,经双方协商后,可按法定程序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双方自行承担或由双方协商解决。

2、如果乙方因违约未能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3、乙方违反合同转让耕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违反国家、自治区、行政区域耕地管理政策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提请农业执法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7日内)办理相关企业标准登记手续的,将取消租赁资格,并收取已付保证金10%的违约手续费。

6、若乙方两年内未达到区内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每年租金将比正常标准高30%。

第七条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第三篇:土地租赁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为了经营农作物,甲方同意将自己的承包地出租给乙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守信。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将位于 亩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土地作用为农作物种植

三、土地的租赁经营期限

该地租赁经营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

2、每年春节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下一年度的租金。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租赁的土地。

2、享有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有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或大型建设征用该土地,地上附属物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租赁,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租赁合同。

七、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发包方:(盖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篇:土地租赁合同

甲方:湖南__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__乡龚家湾村组村民

为切实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经济发展,经湖南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乡龚家湾村组村民(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承包租赁乙方在龚家湾村抬填区范围内水田面积亩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租赁时间:共三十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租赁费用: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由甲方按叁佰元每亩的标准支付乙方,此后的承包租赁费用每间隔三年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再协商并进行相应异动。

三、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必须在每年的月日前将土地承包租赁费用支付给乙方,如逾期未支付,则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且甲方不得干涉。

四、相关注意事项:

1、在承包租赁期内,该土地的管理、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对于甲方正常的管理行为,乙方不得提出任何无理要求或干涉。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承包租赁的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进行更改,更不得在其上进行永久性建筑物的施工。

3、在取得乙方同意建设的临时建筑及附属设施在承包期满后,甲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拆除。

4、承包租赁期满后,甲方必须将该土地按水田标准予以平整恢复,土中的葛种、岩石及其它杂质要清除干净,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便恢复原有水田基本功能。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__乡人民政府、龚家湾村民委员会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第五篇:土地租赁合同

甲方:××××有限职责公司

乙方:××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新洲洲滩地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土地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亩的,以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鄂城林证字(20xx)第000671号《林权证》中新洲综合林场平面图。

2、新洲洲滩地属长江流动沙洲滩地。承包期间,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亩土地承包期限为二00九年元月一日起至二0三四年月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元,其中;

(1)年至年,四年的承包金额为万元(元/亩亩×年)

(2)年至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元(元/亩×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新洲洲滩地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万元,其中,中熟林暂按m3计算,作价万元(元/m3),中幼林按株计算,作价万元(元/株)。中熟林实际蓄积量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m3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万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年至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新洲洲滩地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万元,余款542.1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元,乙方应于当年的月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洲洲滩地土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将新洲洲滩地土地使用权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与土地所有者(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务必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7、承包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上级或发包方给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应土地承包费义务和核发的抗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协助办理;

8、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年月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构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所获得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4、承包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严格按约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6、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将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权依法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8、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缓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税费减免及申请核发救灾款项;

9、承包期间,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的使用率,乙方能够在进行林业开发的同时,套种其他农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及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职责;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5、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

七、违约职责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担违约金。

3、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继续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承包金的2倍赔偿损失;

4、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

八、湖北华林公司所租赁的土地到期后(年月底),甲方于年月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2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1%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鄂州市林业局、鄂城区林业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有限职责公司

  代表签字:

  乙方:××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公证机关: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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