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租赁合同

时间:2022-06-25 02:32:57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411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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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宿舍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力责任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情况

1、宿舍楼坐落于XX路XX工业区。

2、宿舍提供水、电、采暖等基础设施。

3、乙方租赁期限为年,共间,房间号为。

第二条租金及其交纳办法

1、每间房月租金为人民币元。租房时应交纳押金元。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交齐。

2、上交租金方式:

(1)按季交纳;

(2)按年交纳。

第四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1、有入住意向的职工,由企业负责带领办理入住手续。办理入住手续须携带职工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企业公章等相关材料到XX管委会办理。

2、房屋用途为企业员工生活居住,每间不得超过6人居住。关于宿舍内外的环境卫生、安全问题及维修养护的约定,见XX职工宿舍楼管理制度。

3、乙方不得损坏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善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施设备的损坏而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Z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若违反规定,由乙方对造成的损失负责,并且乙方应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支付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5、租赁期间,对于房屋安全、防火、保卫等方面工作,乙方应当执行国家及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

6、租赁期间,乙方入住人员由乙方自行负责内部管理,必要时需要甲方的协助管理。

7、乙方租赁宿舍产生的水电费、采暖费以及清洁费按实际用量及XX职工宿舍相关收费标准,由乙方每月按时交纳。(具体参见XX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8、租赁期间,如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当支付的部分。

9、乙方必须遵守《XX职工宿舍楼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租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给甲方。如乙方需续租,则须于期满前60天内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在收到乙方续租申请后10天内书面回复乙方,如同意续租,双方续签租赁合同;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并签订终止协议书。在终止协议书签订以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租赁期内,如因政府行为、不可抗力等因素,双方无条件解除合同。

4、租赁期内,乙方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及其设施设备的;

(3)拖欠房屋租金和水、电费;拖欠三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双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利用承租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及设施设备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1)提供的房屋不能正常使用;

(2)未履行合同的其他约定,影响乙方正常使用;

(3)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房屋提供乙方使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按合同执行剩余时间租金总价的50%向对方交纳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甲方每日按每月租金的0。5%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七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租赁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九条本合同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向当地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期满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续签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经办人)

乙方:(承租经办人)

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原有合同基础上,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房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3、房屋的使用面积:

4、房屋的经营项目:烟酒

5、房屋的地理位置:

第二部分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租期两年,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经营的;

4、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租金条款

第一条租金每年人民币85000元(大写:捌万伍仟元整)。

第二条租金按年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乙方应提前支付给甲方1年的租金;应在每年十月一日前交清下一年的租金。如到期不付,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四部分相关费用

第一条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乙方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二条租赁期间,房屋在租赁期间除取暖费由甲方负责,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部分违约责任

第一条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第二条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5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5日内不予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一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已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部分备注

1、乙方支付甲方水电费用押金壹仟元整。原有装修结构不能拆卸(墙体、摄相头五个、空调内机两台、外机一台等房屋到期保持原样)。

2、乙方装修到期后由甲方无偿收回。

甲方经办人签字:

乙方经办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三篇: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存在的风险: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风险是潜在的违约风险。如果在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下,不会发生这种风险。但是如果当事人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所以解除租赁合同的,那么就有可能要承担违约的风险。

这是因为,法律虽然规定了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但是这些条件都不是足够清楚和不确定,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持有异议的话,那么最终只能由法院决定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一旦法院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那么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1、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为押金的问题,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约,出租人往往会扣留押金做为违约金。实际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

之所以出租人要收取押金,是因为出租人把自己的房子和相关附属物品交给承租人使用,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押金。从这个角度讲,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

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2、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标准如何确定?

出租人或承租人在某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时经常会问到的一个问题就是:“法律有没有规定一个明确的违约金数额标准?”

这里可以很准确的告诉大家:“没有!”

在合同法中对于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要就是一个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以实际损失计。”

但是,房屋租赁合同解约时,如果没有约定的违约金,如何确定单方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这很难准确认定。

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承租人的损失如何认定?承租人要另寻房子租住,花费的时间很难计算,除必要的搬家费等,不管找到还是没找到,都很难准确地认定实际损失数额。

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呢?理由上似乎好找一些,可以说“造成房屋空置产生损失”,但是空置几个月的损失是合理的呢?你总不能永远空着不找新的承租人吧?比如前面的案子中原告主张一年半的空置损失,最终法院只支持了四个月的。

所以,为了避免这种违约金标准的不确定性和争议,律师建议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双方一定要把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明确在书面合同中。比如明确约定几个月的房租为违约金,或者直接表述按押金的标准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这样,一旦发生单方解除的情况,守约方主张违约责任简单方便;而违约方呢?对自己的违约行为的后果也有所预期,可以事先准确判断后果,在是否违约时就会有一个得与失的客观衡量。对双方都有好处。

3、如何做到提前解约,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经常碰到因为客观原因承租人或出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又不想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我们前面说过,如果在解除时,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可以不承担。

可是谁能保证协商一致呢?能不能提前就做好这个工作?能!如果事先在合同中采取些变通措施,是可以做到的。

比如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先明确约定,发生何种情况,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不须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房屋需要拆迁、承租人工作地方发生重大变化等等,当然,如果有这些情况发生,也应该给另一方保留必要的准备时间才算合理。

再比如,从租赁双方的目的上看,承租方是为了使用特定的房屋,出租方是为了出租获利。所以,也可以从合同的目的入手避免双方的违约责任。

比如可以做类似如下的约定:

如果承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承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以不低于原租赁合同的条件,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则承租人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如果出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出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在出租房屋所在的小区为承租人另外寻找到与原租赁房屋、租金标准相同的房屋供承租人使用,除必要的搬家费用外,出租人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其实,上述变通办法,即使提前没有约定,在某一方要单方解除时也不妨提出来与对方协商,但是如果提前没有约定,就算您的方案是合理的,对方也未必就要绝对接受,所以,可能的话,还是事先约定为好。

4、提前解除合同要有必要的书面手续。

前面我们讲过,合同正常到期解除,双方要有交房手续,要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过程应该有书面文件予以证明。

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当然也少不了上述文件,另外,还要再多出一份,就是《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在解除时双方应该就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态度是什么、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在这份文件中明确。

不管解合同是否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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