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租赁合同(范文五篇)

时间:2022-03-29 17:17:26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865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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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使用权租赁合同

(一)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概念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连同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地上附着物一并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且在租赁合同履行完毕时返还所租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或附着物使用权的书面协议。需要强调指出的是,租赁土地使用权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租赁合同,并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并且不得违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订立中应注意的问题

1.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方式

(1)协议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出租人与承租人面对面地协商,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以协议方式订立合同,与另外两种方式(招标、拍卖)相比较其特点是排斥第三人参与,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因此,依这种方式订立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有较大的灵活性,尤其表现在土地使用费(租金)的确定上有较大的灵活性。

(2)招标出租。招标是订立合同的一种方式,其特点是招标人(出租人)向不特定多数人(承租人)提出邀请,希望众多人向其投标(要约),而招标人选择条件适宜者决标(承诺)而订立合同。招标方式,是一种融市场竞争优势于土地利用的方式。

(3)拍卖出租。依拍卖方式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是土地的使用权人以公开竞争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出租,并从众多报价人中选择出价最高者订立土地使用权的租赁合同。以拍卖方式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特点是不考虑其他因素,能支付最高土地使用费额者即可获得土地使用权。因此,这种方式能充分实现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值,对出租人非常有利。但是,由于土地使用权出租是在出租人继续保持与土地所有者或其代表所订立的出让合同关系基础上将土地使用权租给承租人的行为,因而其较之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程序要简单一些。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2.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程序一般地说,出租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聚:

(1)公告。即将要出租土地的意图告之大公众,使愿意承租者依照自己的需要和公告中出租人的要求决定是否承租,采用何种方式承租,并做好承租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2)协商签约对于有意承租者来说,可以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协商。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自愿协商,对订约提议表示完全接受,则视为承诺,双方当事人依法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加盖法人印章。而在招标出租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当招标人选中中标人后,便依照双方约定,与中标者依照法律规定签订出租合同。

(3)依法办理登记。即由出租人分别与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登记手续。不经过登记的出租行为,违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关于“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规定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3.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当事人的资格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当事人要有合法资格。合法资格指的是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及其经办人,必须具有法定的订立租赁合同的权利。

(1)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的出租人要有合法资格。土地使用权出租是土地使用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因此,土地使用权出租人首先必须享有土地使用权,然后才可以出租。《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条例》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法人可以作为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但作为法人内部的职能机构和生产科室、车间等由于不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无权以法人名义或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2)法人作为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主体,要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的承办人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法人的行为能力应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但实践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可能直接参加所有经济合同的订立,通常是依照法律规定授权所属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或业务人员作为承办人,以法人名义去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的代理人或业务承办人,应在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范围内从事活动。

(3)委托代理人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要有合法手续,即受委托人必须取得委托单位的授权委托书,且委托书中应当载明委托权限、委托范围、委托期限、委托事项等,并加盖委托单位的公章。受委托人须以委托人的名义同对方当事人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4.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名称、地址、代表人或合法代理人的姓名等基本情况,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以及有关的文书、电报、图表和其它资料。除此之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出租土地的面积大小,所处的地理位置,四至的界限,周围的环境,基本建设情况,地上建筑和其它附着物状况,市政设施情况等标的条款。

(2)租赁期限,即土地使用期限。这是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中最关键的一个问题。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是建立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基础上,因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最长租期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其最长期限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出让期限减去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后受让人已经使用的年限的余额。地上建筑物和其它附着物的出租期限与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期限相同。

(3)租金的标准及给付方式。

(4)土地使用规则,即出租合同的建设条件必须要符合使用权出让合同所规定的建设条件和土地使用规划,不得任意改变。如确实需要改变,只能依照法定程序,由出让人向土地所有者或其代表提出申请。出租合同无权改变出让合同规定的建设条件和土地使用规则。在使用土地时应注意环境保护、园林绿化、消防卫生防疫等要求。

(5)合同的担保方式。

(6)违约责任的条款。

(7)纠纷的解决方式。

(8)双方认为应加以特别约定的条款。

(9)合同订立的地点、日期等。

(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履行中应注意的问题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履行,就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按照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规定,全面地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从合同效力方面观察,合同的履行是依法成立的合同所必须发生的法律效果,并构成合同法律效力的主要内容。履行中应注意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并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

1.出租人的主要义务出租人在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根据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主体同一的原则,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也同时出租;如果出租者出租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时,所占土地使用权也随之出租;但是,出租人不交付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他可以保留“土地使用证”作为自己的权利证明;土地使用权出租并不影响土地使用权享有人原来应该承担的各项义务,尤其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出租人在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时,应及时通知承租人,以便承租人与新的出租人及时修改租赁合同。另外出租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于他人接受转让(出售)的权利。出租土地的地上负担,由出租人承担,如国家征收的土地使用税,应向国家交纳的土地使用费及其它费用,仍由出租人负担。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应负保证承租人使用的土地不被第三人追夺的义务。出租人违背上述义务,承租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后果严重的,还可解除合同。

2.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1)承租人的权利

①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间,承租人可以依其租赁权排斥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再次出租给第三人的行为。

②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但这一行为不能消灭原土地使用权租赁关系,承租人仍可对新的土地使用权人主张租赁权。

③租赁权一般还包括先买权,即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出售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承租人的主要义务有:依照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方式支付租金。合同中约定的租金标准、租金支付方式等,承租人无权擅自改变,更不得擅自降低或拒绝支付租金。但如果承租人遇有不可抗力而影响其使用时,可以请求出租人适当减免租金。承租人非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权转让或者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第三人。承租人必须按照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使用用途去使用、保护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并不得对土地进行掠夺性使用。如果要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则必须通过出租人向土地所有者或其代表提出申请。租赁关系终止时,按规定交回土地。承租人交回土地的原则是交回原物。交还的土地不能包括隐蔽的危险(如地洞、陷坑等),如有危险时,承租人应以自己的费用予以排除,并依《土地复垦条例》予以恢复。承租人违背上述义务时,出租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后果严重的,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的义务,即是出租人的权利。

第二篇:租赁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随着公司事业的拓展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各项工作逐渐繁忙,对外业务和接待任务日益繁多,交通工具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公司员工自己购车除作为交通工具之外,用于公司公务活动日益增多。为鼓励员工购车用于公司的业务活动,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工作和生活质量,增强企业凝聚力,塑造公司形象,对管理人员汽车实行租赁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汽车租赁原则

(一)有利于公司各项工作业务便捷开展的原则。

(二)有利于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

(三)有利于提高工作质量、塑造公司形象的原则。

第二章 范围及条件

第三条 本租赁办法适用于机关及所属各子公司二级业务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用于公务活动的车辆,其他人员的车辆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也可申报租赁。

第四条 汽车租赁的条件

(一)具备驾驶和行驶资格。

(二)汽车车主身份必须是公司管理人员本人、父母、配偶或子女。

(三)如果管理人员是以父母、配偶或子女名字购置汽车的,必须满足工作需要。

第三章 租赁程序

第五条 凡符合租赁条件的公司管理人员购车并同意租赁给公司后,需在企管部填写《公司员工汽车租赁登记表》。

第六条 将有关购车资料(行车证、本人驾驶证、与车主的关系证明、车辆购置发票、购置税发票等复印件)存档于企管部。

第七条 由企管部审核认定后,按本办法规定的职级、车型核定出租赁标准和行车燃油费用报销标准。

第八条 企管部代表公司与被租赁的汽车车主签订私车租赁合同一式三份,由企管部、财务部与本人各持一份。

第四章

第九条 汽车租赁费用报销 费用报销及标准

(一)被租赁的车辆,在费用报销前,均由车主本人先行支付。

(二)与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车辆,由车主本人开具车辆租赁税票后,到公司财务报销,定期领取费用。

(三)车主报销燃油费用时,由车主本人提供符合规定的燃油票、过路过桥票到财务或各子公司财务报销,燃油票、过路过桥票原则上年内不超过三个月。

(四)被租赁的车辆的行驶里程数要实事求是,如果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公司立即终止与车主本人的车辆租赁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公司财务部每半年对发放的租赁费用情况,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一次核实检查。

第十条 汽车租赁的费用标准

(一)公司对员工汽车的租赁费用,主要依据现在车主岗位职位、车型车价、和实际行驶里程燃油消耗三个因素,给予综合费用支出,其中:

1.职位费用:依据公司职务序列,从业务主管至总经理共分为八个级别,一至四级员工不享受职位费用的补贴;

2.车型费用:根据车价共分为五档,具体费用标准划分详见附表1:《汽车租赁费报销标准参照表》。另外,考虑车辆的新旧程度、使用年限等因素,对车型费用按车辆的使用年限给予相应的折扣。使用年限越长,车型费用补贴越低,一至四级员工不享受车型费用的补贴。具体见下表:关于车辆使用年限的界定,以每年元月一日为起始时间计算,凡在当年6月30日之前购车的,则购车当年记为车辆使用起始年;凡在当年7月1日以后购车的,则车辆使用起始年从购车的下一年度算起。

3.实际里程燃油费:根据车型共分为五档,具体费用标准划分详见附表2《汽车燃油费报销标准参照表》;

(二)本租赁费用设置了最低、最高费用标准;车型费用达不到租赁费相应报销标准规定的不予报销车型费用,汽车排量达不到燃油费相应报销标准规定的按对应的标准执行,所有超过费用标准的部分均不予执行(详见《管理人员私车租赁费用标准参照表》)。

(三)被租赁的汽车实际行驶里程数,由企管部进行核查、登记并填制《租赁汽车里程统计单》,经部门领导及企管部签字后交由财务部作为行驶里程报销依据;宏亚煤矿租赁汽车行驶里程数由其办公室核算、领导签字后在宏亚煤矿财务报销费用,报公司企管部备案。

(四)与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的员工职位或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后,按照下达的人事任免文件日期,与其重新签订汽车合同,从下月起按新职级标准执行。

(五)管理人员新购车辆或车辆更换后,必须重新与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从次月起按照新的合同标准执行;执行新合同后,原合同自动作废。

(六)公司特殊工作性质的汽车租赁及费用参照本标准由总经理特批执行。

(七)公司一至四级员工凡因工作需要经单位批准后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租赁条件后,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同意后与公司签订合同,根据附表2《汽车燃油费报销标准参照表》参照报销实际里程燃油费。

(八)本租赁费用标准为原则性标准,作为公司年度租赁汽车费用报销的依据。

第五章 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 凡按本办法与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的公司人员,必须保证在公司上班期间将车辆停放在公司。

第十二条 遇到公司业务繁忙时,公司综合部有权调用租赁的汽车用于公务,必须安排由车主驾驶,办事人员随车乘坐,车辆所有者有配合的义务,凡无故拒绝被调用者,每次扣减100公里的里程燃油费用。

第十三条 与公司签订租赁的车辆在使用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道路与交通的法律、法规,车辆在行驶中,出现任何违章行为均由车主本人自行负责,公司不承担交通违章产生的罚款。

第十四条 公司调用租赁车辆使用期间,本人驾驶发生交通违章或交通事故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特殊情况由公司安排非本人驾驶时出现交通违章或交通事故的,按照公司车辆管理办法规定由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各部门人员外出办公,原则上由本部门负责人调动使用本部门内部公司租赁的车辆,特殊情况时,可申请调动其它车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总公司企管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至二一二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篇:使用权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公司地址(家庭住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营业执照号码: 公 司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系所出租海域及附属物、建筑物合法的使用权人;

2、甲方所出租的海域不存在抵押或其他第三人主张权利等瑕疵;

3、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所有材料及出租程序真实合法;

4、甲、乙一致确认,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送达地址以上述地址为准,若有变更书面通知另一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租赁海域使用权从事海产品养殖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的权利与义务,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租赁海域的基本情况

1、坐落位置: (海域使用权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

2、使用权面积:其中,甲方有 亩(东至,西至,南至 ,北至 )尚未办理海域使用证。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该部分海域使用权证,确保乙方正常经营,否则造成乙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3、用途:乙方承诺在甲方与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海域使用权所限定的用途范围内使用上述海域。

4、海域现状:滩涂上无其它养殖及建筑物。

5、批准使用期限:自月月若乙方无法完全成品收成甲方应给予乙方顺延,顺延时间应按月每亩租金计算。

6、海域使用权证号:

7、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号: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年,自月日止。

2、在租赁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海域使用权。

3、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第三条 租赁海域的交付使用

1、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将海域使用权交付乙方。

2、乙方在甲方将该海域使用权交付之日起,必须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实

施相应的经营、管理、使用等行为。在使用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乙方生产经营。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及税费承担

1、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期内从第一年至第三年每亩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元。从第四年至合同期满每亩每年为 120元人民币,按实际养殖面积计算。

2、双方一致同意每年分次支付上述租金

第一次于每年日前支付租金的50%。

第二次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租金的50%。

上述租金由乙方直接汇至甲方指定的帐户,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3、甲方负责交纳与租赁海域有关的海域使用金、税费及其他法定的费用。

乙方除交付上述租金外,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本合同签订时向乙方提供租赁海域的海域使用权证等相关材料。

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海域管理机关办理海域租赁登记等相关事宜。

4、乙方需在承租的海域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5、租赁期间,甲方在租赁海域相毗邻海域行使权利时不得影响、妨碍乙方对租赁海域行使正当权利。

6、甲方应协调租赁海域的公共关系、保护租赁海域的养殖环境和治安环境,保证乙方的养殖收益不受侵犯,包括但不限于协调政府海域功能区划的调整、防止租赁海域的占用、产品等侵犯乙方权益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7、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或部分及全部收回海域及附属物、建筑物的使用权。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租赁海域。

2、乙方须向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3、租赁期满不再续租时,乙方须及时、完整地将租赁海域及附属物、建筑物交还甲方。

4、乙方主张优先承租的,应在租赁期满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签订后,若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效或甲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任何事项,视为甲方构成根本违约,乙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应退还已收的租金外,还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款、可收益款、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等相关费用)。

2、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时交付租金的,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在合理时间内仍未交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按每日3‰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如果本合同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双方免责。若国家征用滩涂所赔偿的青苗款归乙方所有,其余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产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至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法人代表/授权代表:

年 月日 年 月日

第四篇:使用权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租赁事宜,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内容如下:

1.出租土地位于___________,总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2.出租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赁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乙方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需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合同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五篇:使用权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在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车辆使用权达成如下协议:

内容

甲方将品牌、型号为 的汽车,赠予乙方使用;汽车使用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的使用权,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当赔偿:

(1)乙方用该车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

(2)乙方将该车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的;

(3)乙方使用该车辆从事有损甲方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2、不承担该车辆在乙方使用期间所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协助乙方办理车辆上牌手续。

4、甲方有权监督该车辆使用情况及享有知情权,如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在12小时内通知甲方。

5、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时段拥有该车辆的使用权。

2、承担车辆上牌所缴纳的各种费用以及该车使用期内的燃油费、路桥费、维修费、检测费等。

3、使用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违章、违法肇事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4、乙方必须承担由于乙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5、使用期满后三天内,乙方必须归还本协议车辆。归还此车时,保证能够良好、安全的行驶。

四、保险

1、乙方就该车辆购买保险,险种包括:车辆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等。

2、乙方在该车辆使用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他形式的灭失,应当承担的责任从车辆灭失之日至甲方获得保险公司赔偿时止;如果保险公司拒赔,乙方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4、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如乙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乙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并承担保险文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五、保证

1、乙方需提供保证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履行义务。保证期限:合同期限及期满后一年。

2、乙方需缴纳保证金 元。保证金在乙方归还该车辆、处理完相关费用并符合合同约定的时候,甲方返还该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违约责任

乙方不及时归还使用权期满的汽车,乙方应向甲方每天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七、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五年。

八、争端解决

本合同有关的一起争议,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在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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