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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商品房土地使用权状况及项目名称
本商品房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为【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_________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其中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______年,非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______年)。本商品房项目【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
第二条 本商品房销售依据
甲方销售的商品房为下列第__________项:
1.现房。《房地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预售商品房。《商品房预售(预租)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座落:_________区县(市)镇________路________街、巷________号________幢________号;总层数________;单元_________;所在层次_________;房号_________;
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说明填写);
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说明填写);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说明填写);
建筑面积(m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套内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m2);
轴线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1.该商品房户型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2.有关房屋公共部位与公用分摊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3.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4.该房屋形态是[平层][错层][跃层][退台式花园洋房];
5.结构分类:[钢结构][钢筋混凝土][混合结构][砖木结构][其他结构];
6.户型分类:[单间][单间配套][一室一厅][二室一厅][二室二厅][三室一厅][三室二厅][三室三厅][四室一厅][四室二厅][四室三厅][五室以上];
7.用途分类:住宅类:[经济适用房][普通成套住宅][独立别墅][联排别墅][高档公寓];非住宅类:[办公用房][摊位][门面][商场][车位][仓储用房][工业用房][其他用房]。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总成交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
2.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本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为_________。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按揭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交房期限及交付条件
属现售商品房的,甲方应当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属预售商品房的,甲方应当在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已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发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告知乙方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交房手续的办理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当出示《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甲方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甲方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甲方承担。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逾期时间,按下列方式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____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上款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按逾期时间,按下列方式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_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上款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在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的,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
1.合同约定房屋总面积与实测面积误差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合同约定房屋总面积与实测面积误差超过3%的,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在乙方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已收房款退还给乙方,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乙方不退房的,实测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的,房屋差价由乙方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屋差价由甲方承担,产权归乙方。实测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的,房屋差价由甲方据实返还乙方;超出3%部分的房屋差价由甲方双倍返还乙方。
实测面积 - 约定面积 × 100%
面积误差比= ───────────────
约定面积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甲方关于房屋产权状况的承诺
甲方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出售的商品房设有他项权利的,甲方应当在出售前征得他项权人的书面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公示和明确告知乙方。
第十二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乙方所购商品房质量、使用功能或使用环境的,甲方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将变更内容书面通知乙方: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时限内通知乙方的,乙方有权退房。
乙方应当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乙方退房的,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书面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乙方不退房的,应当与甲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如双方在30日内未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按上款退房的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 甲方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下述第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本项目物业管理用房为_________m2,位于_________幢_________单元_________房号_________,轴线范围_________。
甲方承诺与该商品房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水;
2.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电;
3.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气;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关于合同登记和产权登记的约定
现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和《房地产权证》。
预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应办理《房地产权证》。
第二篇:手商品房购房合同范本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买卖相关法律,就甲方将所有权所属的房屋出售给乙方等相关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自己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房屋具体状况如下:房屋座落在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为砖混结构商品房,布局结构平方米,门面为________。
第二条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土地所有权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房屋配套附属设施水、电、暖由甲方负责,室内装饰统一为水泥地面,墙壁为防水白色涂料,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情况已充分了解,自愿购买上述房地产。
第四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分三次将房款付给甲方。具体时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乙方交付贰万元;___年___月___日前付伍万元;其余在产权转移时全部交清。
第五条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___年___月___―日将上述房地产交付乙方(以房产证交付为标志)。
第六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地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电讯费等其它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第八条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对该房地产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使用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确认上述受让房地产的业主公约,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上述房地产转让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应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应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日止,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逾期30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之一处理。
1、乙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逾期未付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3%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约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逾期30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之一处理。
1、甲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房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甲、乙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一份,房地产登记机构一份。
甲方: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签章)
(签章)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址:联系电话:
购买方:
身份证号码: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址:联系电话:
一、销售依据:
出售方依据取得号土地使用权及开发权,并依据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购买方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1、出售方所购商品房按规定项目中的第幢单元号房。
2、该商品房用途为住宅,框架,水泥面,毛地平,屋内上顶不粉。
3、此楼窗户为塑钢,无色玻璃,入户安装防盗门。
三、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售方与购买人约定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小写)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写)(小写)元。
2、本协议所指的商品房价款,不包括车库,煤棚及商品房买卖的有关费用(如物业管理费、律师费、公证费、保险费、维修基金、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开户等一切费用),除双方有约定外,一概由购买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购买方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清(优惠2%),优惠后总金额大写小写¥元。
2、分期付款,首付定金交付总金额的%,首付计款小写¥,封顶后付总金额的%,交房时一次性付清,交钥匙时提前通知,十天内绝对领取,不领者视为违约。
3、结算时凭收条为依据。
注:车库、煤棚不参与优惠,单价/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小写(车库、煤棚)处于规划建设项目中第幢单元号(见附图二)。
五、关于房屋产权手续与交接的约定:
1、房屋产权手续由购买方自行办理(包括房权证的过户费、水、电开户费),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购买方承担。(如办房权证所产生的契税、地税、人防等一切费用),如需出售方协助办理,购买方应提供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未婚证、私章等)。
2、交房约定完善后,购买方必须按约定时间付清所有房款,否则每推迟一天,出售方收取购买方按天计算2‰的滞纳金。
3、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售方应当书面通知购买方办理交付手续(合同有约定交付期限的按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如购买方接到通知后,不履行义务,购买方视为违约合同,预交的房款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出售方。
六、交付期限:
出售方应当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使用(为合同约定时间),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后,交给购买方使用,但如遇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调整,修改或验收的原因及遭遇不可抗力时,购买方在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日内通知购买人。
七、房屋质量承诺和保修责任:
1、在商品房保修内和保修范围内发生质量问题,由出售方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自然原因或非出售原因造成损失,出售方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由购买方承担。
2、保修期为一年()。
3、购买方装修房屋时,不得擅自改变承重墙受力结构,否则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出售方与购买方各执一份,如有一方违约,赔偿对方总金额的10%损失,双方签字后生效。
出售方(签章):购买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篇: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顺帆锦苑"备案文本稿)
合
同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制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
特别告知
1、本合同文本是根据和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
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制定的。合同条款为提示*条款,供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时采用。签约之前,
购房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由市国土房管局解释。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包括期房和现房)。
3、在签订本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购房人出示或。
或真实*、合法*及该商品房屋是否存在重复销售、被
司法机关查封、抵押等权利转移受限制的情况,购房人可到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查阅。
4、根据的规定,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在办理登记时,实行实名登记制。
因此,购房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填写真实姓名或名称;购房人为两个以上的,应当全部填写。
5、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6、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本合同文本中相关
条款后有空白行的供双方约定。
7、对本合同文本条款进行增补的格式条款,不得含有免除或限制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身责任、扩大房地
产开发企业权利、加重购房人责任或排除购房人主要权利的内容。
8、对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增补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9、房屋买卖是双方当事人自身的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当
事人可向*机构咨询。
10、本合同同时适用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
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当事人:
*方(卖方): 重庆顺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寿区凤园路5号 邮编: 401220
营业执照号码: 500221000011370 资质*书号码: 1933316
法定代表人: 高德明 联系电话: 023-40249601
委托代理人: × 联系电话: ×
委托代理: ×
注册地址: × 邮编: ×
营业执照号: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乙方(买方) 无名 国籍: *
*件类型: * 号码 51022119*******
乙方身份[本市城镇居民][本市农村居民][市外城镇居民][市外农村居民]
[港澳台][外国][其他]
地址: 长寿区******************
邮编: 401220 联系电话: 139***********
[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 × 国籍: ×
[*][护照]号码 ×
地址: ×
邮编: × 联系电话: ×
乙方为两人以上的,其共有方式为[单独共有],共有方式为按份共有的,约定的份
额具体为: ×
根据、、
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
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商品房的项目名称及土地状况
本商品房项目[暂定名] 顺帆锦苑 。
本商品房项目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出让]方式取得,并依法进行了建设
用地使用权登记,取得,*书号为 206d房地*2013字第00283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7168。4m2 ,用途为 城镇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至
2057 年 10 月 30 日止,非住宅用地使用年限至2047 年 10 月 30 日止。
第二条 本商品房销售依据
*方销售的商品房为下列第( 2 )项:
1、现房。号: × 。
2、预售商品房。号: 长房(2014)预字第( )号 ,预
售商品房批准机关: 重庆市长寿区房屋管理局 。
第三条 乙方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一)本商品房座落为:重庆市 长寿
确定的楼层);
(七)关于本商品房层高、净高的约定:
(本合同所称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本商品房户型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本商品房共用部位及设施见附件二。
第四条 购房价款
(一)本商品房为清水房,总成交金额为
元整(大写: 元整)
(二)本商品房为装修房,总成交金额为 ×
元整(大写: ×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本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寿支
行 。
(二)乙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付款:
本商品房总成交金额 × 元整(大写:
× )。
(1) ×
×
(2) ×
× 2、分期付款
本商品房总成交金额 × 元整(大写:
× )。
(1)第一期: ×
(2)第二期: ×
(3)第三期: ×
(4) ×
3、按揭付款:
本商品房总成交金额 元整(大写: )。
(1)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支付现金** 元整(大写*
*: ),另向银行按揭贷款** 元整(大写**: )。
(2) ×
(3) ×
(三)办理按揭贷款违约责任的约定
1、因*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乙
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乙方
也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方应于乙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将收受的房
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并按照乙方已付房价款 1 %赔
偿乙方。
2、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乙方
应在按揭银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 15 日内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在此期限内,不
承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
双方按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执行。
3、因不可归责于*乙双方的事由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
款数额的,*乙双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行协商,并签
订补充协议。*方或乙方也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方应于一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将收受的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在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
准,如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的,按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作为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并按下列约定处理:
1、合同约定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
3%)的,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合同约定房屋总套内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乙
方有权退房。
乙方退房的,*方应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
(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
乙方不退房的,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误差比绝对值
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乙方补足,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方承担,产权归乙方;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由*方返还乙方,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方双倍返还乙方。
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
面积误差比= ────────────────----×100%
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
第七条 交房期限及交付条件
(一)本商品房交房期限
1、属现售商品房的,*方应在 × ,将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2、属预售商品房的,*方应当在 2014 年 11 月 9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的
有关规定,将已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如遭遇不可抗力,*方应在发生之日起30日内书面告知乙方,*方可据实延期交房。
(二)本商品房交付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本商品房已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登记,取得了
记*>。
(2)本商品房为装修房的,装修质量应符合本合同关于装修方面的约定(具体约定
见附件四)。
(3) × 。
第八条 交房手续的办理
1、*方应于确定交房日的七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做好办理交付手续的准备。双方进行
正式验收交接时,*方应当出示。验收交接后,双方应签署房屋交接单。*方还需提供和。*方不出示*文件或出示*文件不齐全,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方承担。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房的,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视为已
交付,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及物业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 2 ) 见补充协议五
( 3 ) ×
第九条 *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遭遇不可抗力情况外,*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45 日(含)之内,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 3 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45 日(与本条第1款第(1)项约定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按乙方已付房价款百分之 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 3 的违约金(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条第1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
。
第十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45 日(含)之内,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支
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3 (该比率不大于第九条1款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0日内向*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45 日(与本条第1款(1)项约定的日期相同)后,*方有权解除合同。*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应付款的百分之 5 向*方支付违约金,*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房价款。*方不解除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3 (该比率应不大于本条第1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0日内向*方支付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 。
第十一条 *方关于房屋产权状况的承诺。
1、*方保*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保*本商品房没有销售给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人,保*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受到限制交易的情况(本商品房涉及抵押的,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执行)。如因*方隐瞒上述情况,导致乙方不能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乙方有权退房,*方应于乙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乙方有权要求*方支付不超过已付房价款一倍的赔偿金,为已付房价款 %。
2、*方关于本商品房抵押情况的声明为下列第 (2) 项:
(1)本商品房已经设定抵押权,并已经抵押权人 ×
书面同意对外销售,书面*见附件六。
(2)本商品房没有设定抵押权。
*方如隐瞒本商品房已设定抵押的情况,乙方有权退房,*方应于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乙方有权要求*方支付不超过已付房价款一倍的赔偿金,为已付房价款 %。
第十二条 关于办理合同登记备案的约定。
1、预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由[*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本商品房预购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2、*、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由乙方委托*方办理的,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 1 日内,将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需由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方。
3、如因*方的责任,未能按期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60 日(含)之内,自约定向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资料并取得登记受理单之日起,至*方实际提交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止,*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 1 的违约金,并于*方实际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超过 60 日(与本条本款第(1)项约定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
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按乙方已付房价款百分之 2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向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资料并取得登记受理单之日起,至*方实际提交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止,*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 1 (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条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方实际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如因乙方的责任,导致*方未能按期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的相关资料,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的,*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关于办理产权登记的约定
1、现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2、预售商品房的,在本商品房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由*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3、*、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办理本商品房产权登记。由乙方委托*方办理的,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 30 日内,将办理本商品房产权登记需由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方。
4、如因*方的责任,未能按期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办理本商品房的申请,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90 日(含)之内,自约定向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资料并取得登记受理单之日起,至*方实际提交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止,*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2 的违约金,并于*方实际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超过 90 日(与本条本款第(1)项约定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按乙方已付房价款百分之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向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资料并取得登记受理单之日起,至*方实际提交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止,*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 2 (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条本款第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方实际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如因乙方的责任,导致*方未能按期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办理本商品房的相关资料,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的,*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关于办理预告登记的约定
1、乙方为一次*付款、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商品房的,双方×办理预购商品预告登记。双方同意办理预告登记的,双方约定在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 × 日内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若*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乙方可在双方约定期限届满后单方申请办理预告登记,*方应在双方约定期限届满后 × 日向
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 × %的违约金。
2、乙方为按揭方式购买商品房,双方约定在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 60 日内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若*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应在双方约定期限届满后 60 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 1 %的违约金。
3、*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办理本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由乙方委托*方办理的,乙方应在办理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后 3 日内,将办理本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所需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方,如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将办理登记所需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方,*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一)*方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
*方规划变更、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乙方所购商品房质量、使用功能或使用环境的,*方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将变更内容书面通知乙方:
(1)该商品房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以及提高该商品房项目的建筑容积率。
(2) × ;
(3) ×
(二)乙方应当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乙方退房的,*方应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天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 1 %的违约金。
乙方不退房的,应当与*方就变更事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方赔偿。
(三)*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时限内通知乙方的,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方应在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30天,退还全部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 1 %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 商品房质量、装饰、设备标准的约定
*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建筑材料、设备安装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该商品房系装修房的,装修标准还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四)的约定。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方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
1、*方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如*方实际交房的标准高于双方约定标准,*方不承担责任。如*方实际交房标准低于双方约定标准,且*方未在双方约定时间整改的,由*方赔偿低于部分的双倍装饰、设备差价。
3、 ×
第十七条 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的约定。
本项目物业管理用房为 279。33 m2,具*置为: 1幢2-2#。
*方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和其他公共配套设施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基础设施
(1)于 2014 年 11 月 09 日前通水;
(2)于 2014 年 11 月 09 日前通电;
(3)于 2014年 11 月 09 日前通气;
(4)*方保*乙方接房时,达到水电气使用条件,但水电开通须在乙方入住后向物管公司申请开通;气的开通须在乙方入住后自行向燃气部门申请开通。
(5) ×
如果在约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拒绝接房,*方按合同第九条承担逾期交房责任。乙方愿意接房的,从*方实际交房之日起,至实际达到使用条件之日止,由*方按每日5元的标准赔偿乙方损失。
(2)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延误的,据实予以延期,*方不承担责任。
(3) 因乙方原因造成相关部门不同意开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条 保修责任。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方自本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非*方原因造成的损坏,*方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 本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外墙面使用权归全体产权人所有,楼宇的命名权按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本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设计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本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如
乙方随意改变公共建筑和共有设施用途,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方不得擅自改变本项目按照规划批准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有设施的用途。
第二十一条 *方应向乙方出示和,乙方应详细阅读有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全部内容。乙方同意,因该物业管理区域尚未成立业主大会,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即应接受*方在中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并遵守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十二条 本商品房买卖所产生的规费和税费应由*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中的已付房价款,是指购房者已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定金),如系按揭购房的,应包括已向*方支付的银行按揭款。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申请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五)。
第二十六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 页,一式 ×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方、乙方、房地产登记机构、 × 、各一份。
第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签于
年 月 日签于
附件一:
房屋分层平面图及分户户型平面图
附件二 共用部位及设施说明
住宅共用部位及设施:
1、本项目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2、本项目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等。
3、本项目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含地下、地上车库、车位)等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归属开发企业,开发企业有权按法律规定出租、出售、抵押等,已出售的,归购买人所有。
4、本项目小区实行人车分离,即所有车辆不准进入小区内地面(除消防车辆或特殊情况除外),车辆可统一停放至本项目车库内。
5、本项目业主装修时若要自行增加防盗网、外窗,必须按照开发企业统一要求的材质、分格尺寸和安装方法进行施工,从而确保整幢楼的外观效果。
附件三 建筑材料、设备安装标准说明
1、强电:电表为一户一表:供电线路安装至住户配电箱内;户内只安装每间屋的普通白炽灯照明。
2、弱电: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由业主自行申请开通,费用自理;线路从楼层弱电井起只安装至住房弱电箱内。
3、燃气:气表为一户一表,燃气管路按燃气公司要求设置。
4、给水:按给水公司规定的楼层由市政自来水直接供水,设置一户一表;其余楼层采用二次无负压设备供水,设置总表一块和每户安装分表;户内只安装厨房、卫生间、生活阳台的普通水龙头。
5、排水:厨房和卫生间采用同层排水,主管三通上预留接口,生活阳台、阳台、院馆排水做至地漏的立管。
6、智能化系统:户内设置对讲分机,开通时间由物管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系统:公共部分和各楼层均设有*系统。
7、电梯:品质电梯三部,其中有二部电梯载重1000kg,提升速度为每秒2米,有一部为载重800kg,提升速度为每秒1。75米。
附件四 房屋装饰装修标准说明
一、住宅室内装修标准:
1、顶棚:除厨房和卫生间为结构板面外;其余结构板面上满刮腻子。
2、墙面:除厨房和卫生间为水泥砂浆拉毛外;其余普通抹灰上满刮腻子。
3、地面:除厨房、卫生间、生活阳台、阳台、院馆做到聚氨脂防水涂料层为止外,其余细石混凝土找平层。
4、门窗:外墙门窗为塑钢型材,双层中空玻璃;入户门一层为乙级防火门,其余楼层为防护门;所有户内门窗只预留门洞。
5、栏杆:阳台为砖砌栏板、玻璃栏杆,护窗为方管栏杆。
6、外墙:外墙涂料饰面。
7、一层大厅、每层电梯前室、内走廊地面和墙面贴砖,天棚吊顶;其余部位如剪*楼梯、消防前室等地面细石混凝土面层,墙面和天棚刷涂料。
特别提示:
为确保乙方充分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的条款,*方特提示乙方在签字或盖章前,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商品房专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等全部条款及内容后再签字或盖章。若有解释或说明要求,请乙方在签约前向*方提出,*方将依法给予解释或说明,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附件五
顺帆锦苑
补充协议
根据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双方签订的未尽事宜自愿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关于按揭付款的特别约定
1、 乙方采用按揭贷款方式支付房屋价款的,若按揭贷款需由*方提供阶段*担保的,双方同意*方
联系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其贷款首付款比例、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按办理贷款时国家及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自行到*方联系的银行询问、查询是否满足本合同约定的按揭贷款要求,否则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属于乙方责任,双方按主合同第五条(三)款2项的约定执行。
2、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按银行及有关部门的要求,提供按揭贷款所需的应由乙方提供的相关资
料,并按*方或银行要求及时到指定地点办理按揭贷款相关手续并签字确认等;若逾期,双方按主合同第十条的约定执行。
3、 乙方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符合银行要求或有不良征信记录或每月收入额不能满足申请的贷款额要
求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按揭资料审批已获得通过而乙方不履行相关签字手续或因乙方其它原
因等,导致乙方不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则属于乙方责任,双方按主合同第五条第(三)款2项的约定执行。
4、 采用银行按揭贷款方式支付房价款的,在取得该商品房的时,乙方尚未还清银行
按揭贷款的,该商品房的则移交给按揭银行保管,不再交付给乙方,待乙方还清银行按揭贷款后,由乙方自行向按揭银行领取。
第二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的特别约定
1、 在房屋交付时,该房屋的产权套内建筑面积及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
若乙方根据本合同关于面积误差的约定有权选择退房的,乙方有权在
向*方书面提出退房要求,逾期未书面提出退房要求,视为乙方不退房,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结算房价款,乙方应在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前与*方进行面积差异的结算,并结清相关房价款。乙方不办理面积差异结算手续的,*方有权拒绝交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付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关于房屋交付的特别约定
1、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方交房时间可据实予以延期,*方不承担逾期交房责任:
a、 遭遇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告知乙方的,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方在不可抗力结束之
日起 30 日内告知乙方的。
b、 乙方采用按揭付款方式支付房价款的,如银行的按揭款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前仍未划到*方的
账户,则本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顺延至全部按揭贷款划到*方账户(或者由乙方补足差额)后 15 日内。
c、 乙方在办理接房手续时应付清合同约定的应付款项,否则,*方可相应延期交付房屋。
2、若*方确定提前交房,应在交房日的7日前书面通知乙方接房。若乙方在合同第7条约定的交房期限届满之日,仍未接到*方提前交房通知的,乙方应于交房期限届满之日,到*方处办理接房手
续,乙方未自行到*方处接房引起的逾期交付责任由乙方承担。(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乙方有权拒绝接房)
3、*方书面通知乙方接房后,乙方未按时到*方指定地点办理接房手续,或者*方出示、、后,乙方拒绝签署交接手续的,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乙方承担。
4、*方按约定标准交付房屋;交房时发现裂缝、空鼓、渗漏等非主体结构安全质量问题的建筑质量通病,乙方同意不拒绝接房,但*方应在乙方接房后,按保修的规定进行维修,*方应在与乙方协商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维修义务,如*方超过与乙方协商约定的时间完成维修义务的,对超过的时间由*方按已付房款的每日万分之零点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5、如乙方购买时该房屋是现房,则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前对该房屋的现状、结构、功能、布局、周边环境等进行实地查看,双方以该房屋的现状进行交付。
6、因乙方原因*方根据合同约定有权拒绝交房的,或者根据合同约定乙方不得拒绝接房而乙方仍拒绝接房的,由此产生的延期交付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基础设施和其他房屋、设施的特别约定
1、本项目内未进行建筑面积公摊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空间或其他设施如商务楼、经营用房、综合用房、幼儿园(是否有幼儿园以规划为准)、人防工程(是否有人防工程以规划为准)、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含地下、地上车库、车位)等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归属*方,*方有权按法律规定出租、出售、抵押等,已出售的,归购买人所有。
2、乙方同意其他购房业主有权独自使用、维护各自所购房屋所属或设计通道与之相连的地下或半地下室(或称为私家*、家庭*、储藏室等,下同)、夹层、架空走廊、采光井、空调位、设备平台、结构板(或抗震板)、天井、架空层、花池、私家绿地(设计图中或称为花园、下沉花园、入户花园、私家花园等,下同)、露台等附属建筑物、构筑物(以下简称该等附属建筑物、构筑物)[是
否有该等附属建筑物、构筑物以设计为准,并由*方确定其使用、维护的具*置、范围等];同时乙方同意购顶层房的业主,可对本栋房屋的设计通道与之相连的屋顶进行使用,维护和管理(不能使用的屋顶出外,如能够使用,其具体使用维护的位置、范围以物业服务企业与相关业主签订确定)。乙方相邻上层房屋业主将乙方所购房屋的屋顶作为露台的(乙方所购房屋屋顶是否作为相邻上层房屋业主的露台,以设计为准),乙方同意其使用并不予干涉,但该屋顶(即露台)由使用人对其进行维护管理。 如*方根据上述约定将乙方所购房屋相关的该等附属建筑物、构筑物(是否有以设计为准)确定由乙方独自使用、维护的,乙方应按物业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使用,并承担维护、管理责任及相关费用。因乙方使用、维护不当造成其他业主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未确定给乙方独自使用、维护的,乙方不得使用,乙方擅自使用的,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及损失。
3、本人知晓并同意开发商在本项目中有部分房源不能满足国家相关规范的日照要求。
4、商业用途的房屋,*方不负责安装燃气。主合同涉及该内容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第五条、关于使用、保修的特别约定
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承诺遵守本项目的和物业管理具体规定,乙方接房后,本项目的和物业管理具体规定即对乙方产生约束力。
2、乙方安装的排*设备应符合要求,不得影响他人正常排*;乙方在安装空调时,必须按房屋竣工验收前施工预留的空调外机的位置搁置,选择空调外机的尺寸必须满足原施工预留范围,安装前报物业服务企业审批同意后才能进行安装。乙方在装修或使用房屋中,应严格按和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否则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等责任。乙方购买的房屋及独自使用、维护的区域内可能设置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具体以设计为准,乙方应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如需维修、更换的,乙方应给予配合并提供方便,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可能会出现大雨或暴雨等自然灾害,如乙方所购房屋包含有地下室半地下室,请乙方不要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设置或安放不能承受雨水浸泡的物品、设施、设备,以免造成损失。
4、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属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方保*按照所约定的内容履行保修义务;保修期限按约定执行,其*用设施设备及共用部位的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移交物业服务企业之日开始计算,乙方是否接房不影响共用设施设备及共用部位的保修期起算时间。
第六条、关于共有权益的特别约定
1、本项目范围内未进行面积公摊的架空层、夹层,*方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使用用途由*方决定。
2、乙方以物业共有人身份同意*方可以在本项目楼宇墙面、屋顶安装楼盘名称标识。
第七条、物业管理的特别约定
1立业主大会前,乙方同意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即接受该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服务。
2、乙方所购房屋的(以下简称产权*)未取得前,物业服务企业按本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收取物业服务费,待产权*办妥后,则按产权*确定的建筑面积收取;本合同中所指的[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建筑面积"之和。
3、在本项目首次交房后三年内乙方所购房屋的物业服务费按每月每平方米1。3元**收取(此收费标准已考虑本项目前期部分设施设备不完善的情况),公用水电费按实际分摊收取。
4、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接房或者接房后未入住的空置房(指水、电、气表均未走动的房屋),物业服务费按50%收取。
5、乙方应在*方通知接房的时间内按时接房,物业服务费从*方通知接房之日起由乙方承担和缴纳;如因乙方原因未按时接房的,乙方在实际接房时还应补足应承担的物业服务费,乙方未补足的,从约定的应接房之日起至实际缴清费用之日止,由乙方按逾期应付金额的
计算支付违约金。
6、在该项目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协议前,乙方应当按*方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履行相关义务,并按和的约定及时缴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应交费用。
7、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乙方以物业共有人身份同意本项目公共设施、共有部分(包括屋顶、外墙等)等授权给*方指定的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经营,经营所得收益在扣除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成本及管理费用后,剩余利润由物业服务企业与全体业主按 比例分配,属全体业主的利润部分将用于补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未经*方和物业服务企业同意,乙方不得再同意其他单位或个人经营、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由此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联系的特别约定
除另有约定外,双方同意按合同所列的地址、电话、电子邮箱及方式进行联络(乙方接房后,该房屋地址作为乙方的联络地址。若因任一方所列联络方式发生变更,乙方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未告知方承担)。
第九条、办理合同登记备案、产权登记和预告登记的特别约定
1、如因*方的责任,未能按期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乙方根据第十二条3款(2)项约定有权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在知道解除权发生之日起 日内行使解除权,逾期未行使解除权的,解除权消灭,*方按该条款中有关继续履行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
2、如因*方的责任,未能按期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办理本商品房的申请,取得本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的,乙方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有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在知道解除权发生之日起 日内行使解除权,逾期未行使解除权的,解除权消灭,*方按有关继续履行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
第十条、合同解除的特别约定
1、买卖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非出现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或者具备法定解除条件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按房屋价款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含相关税、费等损失)。
2、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一方均应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