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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有偿补课的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我校高度重视有偿补课工作。我校接到通知后积极开展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活动;建立健全有关的奖惩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头。目前,我校均未出现有偿补课的现象。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拒绝有偿补课领导小组
组长:张xx
组员:李xx、刘xx。
校长是禁止有偿补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领导小组切实负起了有偿家教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责任,引领全体教师提高认识。
二、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贯彻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
组织了教师认真学习和贯彻上级文件的有关精神,要求广大教职员工特别是班主任要认真领会上级的文件精神,积极向广大学生和学生家长及社各界宣传上级的文件。重审了有偿补课治理方案和禁止有偿补课的'措施与处罚办法,将有偿补课和聘任、评优、职评、年度考核、绩效工资挂钩,引导教师自觉纠正违规现象。
三、逐一排查清理,严明纪律。
我校按照教育局要求严格遵守规定教师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1、不从事有偿补课。
2、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3、不接受学生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
4、不以其它形式协助他人提供有偿补课服务。
5、不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经过教师自查、互查,本学期,我校未出现一例教师有偿补课的事件。最后要求教师签订了《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四、提高认识,增强责任,设置举报电话。
为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规范自己的教育行为,争当人民满意的教师,学校还设立了举报电话是:XXXXX。要求全体师生和家长如果发现有这种现象,立刻拨打举报电话。
第二篇:有偿补课自查报告
随着暑假来临,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不规范举办培训班的现象有所抬头,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重了群众的经济负担,而且容易引起群众对教育的不满情绪,不利于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日前,从滨州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贪腐问题的有关部署,深化中小学有偿补课问题治理,滨州市将组织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专项督导。
重申“七个严禁”,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
此次督查,滨州市教育部门重申“七个严禁”: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严禁无资质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违规举办培训班。
市教育部门将开展专项治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师德师风好转。同时规范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各县区教育部门、市直各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根据市教育部门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按照通知规定,制订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自查自纠。
实施方案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山东省刻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和《滨州市教育局关于落实教育部教师〔20xx〕5号文件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治理情况自查报告于8月1日前,以函件形式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将适时开展专项督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违反有关规定的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将予以严肃查处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有关规定,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中小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的县(区)和学校,要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绝不姑息。
第三篇:教师杜绝有偿家教自查报告范文
根据教育局《关于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教育治理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为了有效落实文件精神,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树立教师良好形象,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我校认真开展了治理有偿家教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明确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学校决定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教导为副组长,各行政人员协同配合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刘成实
副组长:王奉铁
成员:张尚涛吕印滨安心才刘静
二、组织学习,提高认识
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吃透文件精神,全面熟悉、把握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要求,增强依法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的自觉性,引导全校教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有偿家教,维护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三、具体工作情况
1、认真开展自查,逐年级、逐班、逐个教师进行彻底排查,准确掌握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家教情况
2、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清理整改。
3、以学校或年段为单位,通过组织集体宣誓、签订责任书、做出公开承诺等形式,组织教职员工做出不从事有偿家教的书面承诺,并明确违规处理规定.
4、校长代表全体教职员工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并将《学校公开承诺书》张贴在对外公开栏中。
5、通过召开家长座谈会、聘请学校监督员、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设立举报电话、投诉信箱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效果明显
通过全体教职工自查自纠,目前,我校没有发现在职教师参加有偿家教活动,为了不让有偿家教现象得到“反弹”,我们将继续努力,聘请学校监督员,接受社会监督,纯洁教师队伍。
第四篇: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在全体教师中弘扬良好的师德师风,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学校和教师良好形象,学校领导组织全体教师开展有偿家教情况自查自纠,同时进行了摸底调查,现将我校自查情况进行汇报:
一、加强宣传,开展正面教育
学校组织教师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使全体教师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必要性和目的要求,同时联系教育系统的有关案例,开展专题讨论,明确整治有偿补课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
二、落实自查自纠,廉洁自律
学校在职教师都在学习的基础上,对照法律法规及文件等规定,认真剖析思想认识,深刻自查自己的教学行为。经查,我校及周边无一例有偿家教行为。
总之,全校教师都能自觉地遵照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抵制有偿家教,自查结果令人满意。在此基础上,我校一定要再认真学习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检查我们工作中的缺失,将规范办学行为落实的更加到位,争做社会满意,学生满意,上级领导放心的.合格学校。
教育是奉献而不是索取,教育是公益而不是功利,遵守法律法规,禁止有偿家教,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们向社会公开:
一、全体在职教师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潍坊市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以及《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意见》的通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二、全体教师要关爱每一位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努力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主动对学有困难的学生进行义务辅导,深化改革,认真备好、上好每一节课,全面提高课堂教育教学质量。
三、全体教师不得接受学生家长有偿家教的请求,不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不准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严禁以任何形式租赁校外房屋或在家进行有偿补课,不准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家教或校外文化补课。
四、学校及全体教师郑重向社会公开:朱刘街道万庄小学教师坚决杜绝有偿家教行为,欢迎社会监督。若有违规举报,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篇:有偿家教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总工会《转发的通知》(社明电〔〕2号)要求,我县自11月15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现将专项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市局《转发的通知》要求,我局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按排。为切实抓好专项检查工作,由我局牵头,县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参加,组成了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设在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小组由劳动保障监察股股长季明生同志带队,负责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我局在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协同各部门共同制定了《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二、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建良好氛围
按照《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11月15日至11月30日,我县各相关部门积极行动,采用展板、宣传单、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通过宣传,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浓厚舆论氛围,使广大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得到了充分的提高。
三、突出重点,分工负责,认真检查,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专项检查的工作安排,自12月1日起,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从各成员单位中抽调精兵强将,组成联合执法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负责,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以及自查阶段中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逐个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通过分工协作、认真检查,专项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至发文前,联合执法小组共检查用人单位57户,涉及农民工3156人,其中存在违法用工单位11户,接受咨询法律法规政策178人次,劳动者举报投诉案件6件,劳动保障监察立案17件,依法责令补签劳动合同671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47.1万元。通过严格检查,对用人单位依法提出要求,明确其应承担的责任,规范了其用工行为,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专项检查活动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通过这次专项检查活动,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一)监管错位
我县从事建设项目的建筑企业大部分是南阳市的企业,有的甚至是湖北等外省的企业,这些企业大都在外地注册,在桐柏只设立项目部,不具备法人资格,特别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的项目,连业主也是外地的,在我县只有代理人,如果出现劳务纠纷,按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很难制裁它。同时这些企业在我县境内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有些即使有项目部,也很难找到相关负责人,再加上一些投诉人不能为我们提供被诉人的企业名称、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给监察人员送达文书及调查取证工作增加了难度。
(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双方都有责任。一是被投诉人为了逃避法制的制裁,不签协议,不出据任何条据,使监察部门无证可查。单凭申诉人一方的证据,又不能追究被投诉人的责任,因此申诉人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地保障。二是申诉人本身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收集保存相关证据的意识,给劳动监察部门依法维权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经费紧缺,制约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充分发挥其职能,必须有充足的经费作为保障。但是,由于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紧缺、没有专用的执法车辆,这些都直接制约着监察工作的开展,不利于打开我县劳动监察工作的.局面。
鉴于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为了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当地经济稳定发展,现将下步打算汇报如下:
1、提高认识,加大执法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监察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解决拖欠民工工资案件作为首要的工作任务来抓。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投诉举报案件一查到底,对拒不支付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理或处罚,保证农民工能在春节来临之际拿到工资,维护社会的稳定。
2、澄清底子、预防与查处并重。进一步加大对矿山开采、建筑施工类企业的摸底排查,了解这些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做好预防工作。同时,要求各用工单位及时、准确地上报企业名称、施工地点、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做好记录,一旦发现有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能够及时联系,便于调查处理。
3、人员车辆到位,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在目前人员少,没有专用车辆的情况下,我们将克服困难,搞好协调配合,保障人员车辆到位。同时,继续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坚持做好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制度,使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坚决作到有投诉、有记录、快立案、快调查、快结案,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及时到位。
第六篇:有偿补课自查报告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下大力气治理部分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问题,根据市、区教育局关于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为保证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由中层领导、班主任、教师代表为成员的“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项治理会议,专项安排有偿家教治理会议,制定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动员宣传,努力提高全体教师的思想觉悟
为了确保全校教职工的积极配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序和有效开展,各学校重视动员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学校先后组织召开了行政会、全校教师会、年级组以及教研组工作会议学习《规定》和市教育局《实施方案》,深入讨论,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提倡为学习有困难学生无偿答疑辅导,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志愿服务,充分展现当代教师无私奉献、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积极传播教育正能量。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目标和治理重点。扎实的'学习和思想教育宣传,营造出了浓郁的专项治理活动氛围,广大教师对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的思想认识水平显著提高。老师们对此次治理活动普遍欢迎并满怀信心。
三、认真清理,坚决不留工作漏洞和治理死角
学校积极主动开展自查、排查活动,对《规定》中所列举的六种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把“六条禁令”落到实处,以“六条禁令”落实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满城区师德十条》。学校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开展专项督查。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教师重点查办,坚决问责。特别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标本兼治的实施办法,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和常态化治理工作,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乱收费行为。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主动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学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的管理监督。同时学校与教师与学校层层签订《责任书》,同时学校要求每位教师对照六个重点领域,本着对自己负责的精神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在教师自查的基础上,学校进行排查工作。通过主题班会、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本校逐个学段、逐个班级、逐个教师进行彻底排查,准确掌握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补课的具体情况。
正是看到了专项治理活动对端正教风和唤醒教师职业责任感的重要作用,我校对专项治理活动将长期跟踪考察,并把从事有偿补课行为纳入到教师竞聘上岗和评优晋职系列,实行一票否决。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师德师风建设,纯洁了教师队伍,全校在职教师形成了自觉拒绝有偿补课的共识,一心一意投身教学、做人民满意的人民教师的职业责任感、自豪感和良好行风正在蔚然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