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资金安全自查报告(范文五篇)

时间:2024-03-22 00:04:08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107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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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资金自查报告

一、资金运作情况

(一)农村低保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20xx年以来,我县农村低保资金收入共计35245.31万元(其中20xx年收入12947.65万元,20xx年收入17297.66万元,收入5000万元)。支出共计32444.7132万元(其中20xx年支出10020.49万元,20xx年支出15884.87272万元,支出6539.35048万元)。由于农村低保实施动态管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我县低保对象由20xx年的173661人减少到现在的158624人,故20xx年至现在共结余农村低保金2800.60万元,结余的资金将调整作为即将拨付的第二季度低保金使用(预计第二季度需下拨农低保资金3530.11088万元,待上级匹配的低保金划拨到账后即可下拨到各乡镇)。

(二)自然灾害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20xx年以来,我县自然灾害资金收入共计2444万元(其中20xx年收入665万元,20xx年收入1043万元,收入736万元),支出共计2444万元(其中灾后重建项目资金支出303.7万元,生活补助资金2140.3万元),目前无结余。

二、取得的成效

20xx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10020.49万元,让83960户173661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有力的保障;20xx年下拨农村低保金15884.87272万元,保障了82732户169415人的基本生活;下拨第一季度低保金以及临时价格补贴,保障了82732户169415人的基本生活,有效保障了民生,促进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20xx年以来,我县共下拨灾后重建项目资金303.7万元,恢复重建因灾倒塌房屋925间,保障了因灾造成房屋受损的532户灾民的基本住房需求,确保灾民住有所居。

三、资金管理使用措施

(一)收支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上级划拨的所有民政涉农资金都由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专户,实行专款专户专账统一管理。资金使用方面,我局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合理安排资金。通过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有效避免了资金管理混乱、去向不明问题的发生。

(二)划拨实行封闭运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资金划拨工作中,凡涉及具体救助对象的,如低保金,由财政部门按民政部门提供的花名册将资金划拨到金融机构,然后由金融机构按人员名单、金额将资金打入到个人账户;救助对象不确定的,如救灾救济资金,由民政部门提出安排意见,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资金拨到乡(镇),然后由乡(镇)造册发放后才到财政部门报账。我县的农村低保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与保障对象实名制管理相结合。只有民政部门提供的发放低保金花名册的信息与保障对象在银行登记的所有信息一致,银行才能将资金打入个人账户。划拨实行封闭运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减少了中间环节,极大减小了资金管理风险,有效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

(三)使用情况公开透明,监督管理落到实处。农低保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我局严格以农低保对象花名册和各乡(镇)受灾情况为依据,按照资金分配使用程序划拨资金,并将使用情况在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各乡(镇)政务公开栏和各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农低保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督促检查,及时查处涉及农低保金和灾后重建资金使用的违法违纪问题。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农村低保资金以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使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由于个别基层干部对农村低保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把握、理解程度不够,将极少的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二是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救灾资金少,不能满足现阶段救灾救济的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创新农村低保工作机制,采取“重心前移,服务上门”,进社区、下基层核查农村低保,实施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努力打造“阳光低保”;二是健全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确保民政涉农资金规范运行。将民政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督制约。坚持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将民政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健全机制,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纠正、从长远上解决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上存在的问题;三是强化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原则,加强对民政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我局将在日常工作中采取查看台账、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等方式加强对农低保资金和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并以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等形式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确保及早发现并妥善处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救灾救济资金缺乏的问题,希望上级部门帮助解决救灾救济资金。

第二篇:资金管理自查报告

资金管理自查报告

接到局转发的由省政府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经单位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了自纠自查领导小组,对单位资金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1、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其内容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

2、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各项财经管理规定、办法。

(二)、资金管理执行方面.

1、收入方面: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

单位的各项收入做到应收尽收,所有收入均纳入单位财务帐簿,无私设帐外帐及“小金库”现象。

2、支出方面

所有资金支出均履行了严格审批手续,所有支出都填写费用报销单,有相关的经办员签字,并经财务科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字。不存在挤占、挪用、行为。

基本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及规定,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单位津补贴、奖金和福利均按照国家或地方的规定发放,无滥发奖金、补贴或福利现象。

项目支出均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以及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无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扩大支出范围现象。所有项目支出均合法合规。

(三)、资金安全管理方面

1、现金的管理:现金的使用范围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职工工资、奖金的发放采取银行代发。月末出纳的银行日记账与会计的账务相核对,会计的账务必须与银行和财政的相核对,确认无误后结账。

考虑到房管员收房租都是采取上门收取现金的形式,为了防范资金安全风险,财务科和银行、财政协调后,住户在银行办理租金代扣存折。每月房租由银行实行批扣。

2、财务岗位职责分工明确,明确了出纳,作帐会计、审核会计、收费岗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3、银行帐户管理方面:现有账户按照要求管理使用,对账制度每月末认真落实。

4、票据有专人管理,负责票据的收、发台帐登记工作。

5、财务印章管理: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印章由科长负责保管,财务印章保存在安全地方,并且经常检查,非保管人员不得使用,非经单位负责人同意,不得携章外出。禁止非财务事项加盖财务印章,严禁财务印章外借。6.银行印鉴和空白凭证的管理:银行印鉴和空白凭证没有同一人保管。

7、严格实行了责任追究:财务人员对工作应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严守职业道德。因粗心、过失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追回并承担相应费用,无法追回造成的全部资金损失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会计核算方面

会计帐簿均按规定设置,不存在法律规定应建帐而没有建帐,不对帐,帐目严重混乱现象。

总之,此次自查,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通过自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资金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三篇:资金自查报告

集团财务部:

按照集团财务部《关于开展“三查三保”资金安全检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担保公司对该资金管理、资金风险防范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该公司自20xx年9月成立至今尚未开始经营,且集团并未设置相关工作人员,财务事项暂由集团担保公司代管,仅发生年度审计、所得税汇算和纳税申报信息系统年审等费用。制度建设和内控方面均未到位,目前只有印鉴和票据管理、资金使用方及税务管理面参照担保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xx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20日

第四篇:资金自查报告

为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市教育局安排,安宁区长风小学与榆中县兴隆小学相互结为对口帮扶学校。结合两校实际,我们相互间在学校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文化建设、学生互动等多方面构建帮扶机制,尽力使兴隆小学转变教育观念,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学校管理,改革教育教学,提高队伍素质,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两校本着“真诚交流、勇于担当、乐于奉献、金针度人”的原则,自开展帮扶工作以来,上下一心,群策群力,务求实效,取得了较好的帮扶效果,实现了双赢。现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自评汇报:

一、建立机制,保障帮扶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了全面、顺利实现结对帮扶工作目标,我们两校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以各学科骨干教师为组员的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把该项工作纳入学校内部目标进行考核,形成了由上到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了结对帮扶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

开展帮扶工作以来,我们每年签订了帮扶工作协议,帮扶领导小组每学期根据协议制定《安宁区长风小学与榆中县兴隆学校结对帮扶工作计划》,长风小学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德育工作等方面对兴隆小学进行帮扶指导。兴隆小学也认真结合实际,依照帮扶的内容、计划、形式以及具体的措施、人员和时间安排,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做到每一次的活动都有计划、有准备、有总结、有反思。帮扶领导小组则针对活动过程中的反馈情况随时调整计划,使帮扶工作顺利地开展。两校严格按照计划执行,积极克服种种困难,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能认真开展并落到实处。

二、狠抓落实,注重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1、注重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

按照帮扶计划的统一部署,20xx年以来,长风小学和兴隆小学制定了本年度的“结对帮扶”实施方案和计划,成立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并且签订了结对帮扶协议,按要求统一开展帮扶工作。长风小学积极向兴隆小学送研送教,促其树立科学的办学思想和理念,帮助兴隆小学制定、完善中长期发展目标和规划,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和日常工作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双方领导班子在20xx年开展了较频繁的交流沟通。4月份两校商议制订了新学期帮扶计划,互相介绍了学校的办学理念、“一训三风”、队伍建设、班子建设等经验;5月份,长风小学组织了“王春兰名师工作室”的骨干教师送教到兴隆小学,长风小学何婧副校长前往开展教学交流,双方教师

交流了当前教学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对措施,同时何副校长作了有关培养学生阅读能力的讲座;6月份,兴隆小学中层人员前来长风小学学习借鉴标准化学校建设的经验;20xx年12月18日,长风小学组织中层领导在王春兰校长的带领下,前往兴隆小学,进一步考察兴隆小学的办学实际,兴隆学校的教学环境的变化,老师们的奉献精神,学校的特色教育给长风小学的各位领导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同时两校也按要求每学期互派管理干部到对方学校挂职学习,兴隆小学张军选校长到长风小学挂职学习四周,促进了两校深层的学习交流。

2、注重开展课堂教学水平提升

教学是学校的生命线,提升教育教学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是结对帮扶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两校相关职能处室,每周都利用电话或其他通讯工具等联系方式,相互间保持联系与沟通,共同将结对帮扶活动的方案予以严格落实,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课堂教学研讨活动。

兴隆小学举行教研活动,长风小学派出了多名骨干教师参与了听课评课;长风小学举行教学新秀评比,兴隆小学派出了5位教师听了语、数、英研讨课,并与长风小学教师一起进行同课异构活动,促进了课堂教学水平的提高。

一年以来,两校主要通过随堂听课、参与评课、集体备课等基本的教研活动,面对面地交流,使两校教师能共同探

讨对课堂教学规律的认识与把握,结对双方站在教育教学实践的层面上,以解决课堂上的具体教学问题为切入口,通过课堂亲身示范,借鉴研训教一体化的教研模式,推进教研活动的科学性,改善了兴隆小学的教育教学方式和教学氛围,进一步提升了该校课堂教学的实效性,也促进了教师的专业发展。

3、注重教研交流

在两校的共同努力下,兴隆小学开展了《小学数学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方式研究》《班主任如何进行感恩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并联合开展了教学、德育主题教研活动,提高了教育科研水平。通过这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活动,为两校提高和改进教学提供了最直观的参照。同时,两校还充分利用网络进行优秀课件、优秀教案等教学资源的共通共享,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提高。一次次教研活动的扎实开展,力促两校抓好了教学常规,积极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

4、注重资源共享

在一年来的帮扶活动中,两校分别在同一时间举行了运动会,艺术周活动,火热的场面让学生感受到了知识的吸引力。两校通过开展的活动,增长了学生见识,扩大了学生视野。长风小学还为兴隆小学送去一万元帮扶款,促进了该校办学条件的改善。

三、且行且歌,保证帮扶工作的后续开展。

长风小学与兴隆小学的结对帮扶工作扎实有效,在学校管理、队伍建设、教育教学、德育活动、硬件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了双方的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通过专业素养培训及“学习型”教师的培养,两校优秀教师不断涌现,学校在家长和群众的心目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高,学校师资队伍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师资力量得到了整体的提升。

在帮扶之中,兴隆小学提出了“在实践中反思与理论学习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长风小学“高效课堂建设”及学校文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教师们养成了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经常总结的习惯。结合课题研究,加强了教师理论学习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的培训,提高了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两校开展的教研交流增强了教师之间的凝聚力,提高了教师整体的业务水平,不同起点、不同类型的教师在原有的基础上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成长与发展,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兴隆小学周霞、张军选老师在省级教学基本功比赛中分别获得了二、三等奖。

两校自“结对帮扶”活动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帮扶目标的实现还有不小距离,我们将正视存在的问题。展望未来,从以下几方面更好的开展帮扶工作:

1、进一步加大对帮扶力度,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共同提高办学质量。

2、发挥好课题研究的引领作用,通过进一步开展各项课题活动,带动两校教师深层交流,提升两校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更好的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3、进一步加强学校文化建设,以期逐步形成特色鲜明的学校文化体系。

第五篇:资金自查报告

由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和省财政厅组成的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重点检查组于9月13―29日对我市习水、仁怀、凤冈、湄潭、绥阳、遵义、汇川等7个县(区、市)和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局20xx―20xx年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状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省检查组透过听汇报、查台账、看项目、访农户等方式,共计检查了53个部门、40多个项目,走访200多农户。省检查组认为,我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工作扎实、边整边改、查处有力、效果明显。但也存在“挤占挪用资金较为突出;滞留资金较为严重;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时有发生;少数地方和单位执行政策不到位;有些项目政府匹配不到位;部分项目和单位自查不认真,整改不落实;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和不足。

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市强农惠农资金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将省检查组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整改的重点,明确职责单位,作好原因分析、整改落实和职责追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到目前为止,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另有部分问题需继续加以督促跟踪。现将有关整改落实状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滞留资金量较大”问题

(一)仁怀市滞留资金6929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项目未完工、资金下达时间晚、竣工决算滞后和个别项目无法实施所致。

整改状况:仁怀市高度重视,正视存在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成立整改督查组,实行整改工作“三包”职责制(包整改单位、包整改质量、包整改落实),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抓整改落实,一是要求项目单位对在建工程加强项目管理,力争在20xx年底完成项目建设;二是对跨年度实施的项目,资金监管部门和各项目主管单位要作好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实施;三是对项目已实施但报帐不及时的单位,要对项目主管单位督查督办,要求审计部门加大审计力度,办理竣工决算审计,及时核销滞留款项;四是对涉及企业利益而无法落实的项目,采取与企业沟通,引进竞争机制,及时解决项目实施的问题。透过及时整改,仁怀市已兑付滞留资金2539万元。

(二)仁怀市水利局滞留资金3600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项目跨年度实施、审计力量不足、验收不及时、专业人员少和报帐不及时所致。

整改状况:仁怀市政府、水利局、审计局、财政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落实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调度,加快工程施工力度,缩短年度施工工期,提高年度支付率,降低资金滞留量;二是加大审计力度,及时与市审计局衔接,将待审工程全部委托3家审计中介机构审计,市政府已落实相关审计费用,确保已送审的51个项目在11月15日前审计完成,预计支付工程款1300多万元,其余项目在12月10日完成审计,全部支付工程尾款;三是落实职责、严格奖惩,对未完工的工程,逐个清理部署,落实到人,限定工程竣工时间,实行倒排工期,采取超常手段,确保在建工程在10月20日前全面完工,11月25日前送审,12月15日前审计完毕,并支付全部工程尾款;四是加紧督促本级财政面上水利项目乡镇,要求在10月底完成相关资料报账。

(三)湄潭县滞留资金7630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工程进度慢、报帐不及时和部分项目实施条件不具备所致。

整改状况:9月8日,湄潭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佐明会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吉斌召集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单位负责人就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存在的六类问题如何进行整改做了具体明确。对工程进度缓慢,报账不及时,构成资金滞留问题,明确未开工的项目20xx年10月10前务必开工,12月20日前完工;已开工的项目20xx年11月30日前务必竣工、验收、决算;已完工的项目20xx年10月10日前务必送审、决算、报账。目前,所有的项目已经开工,已开工和已完工的逐步进行了报账。对因实施项目条件不具备构成的资金滞留问题,明确由县政府提出使用意见,报上级审批后执行。目前,该项工作正在逐步落实当中。透过自查自纠,边整边改,到今年8月31日止,湄潭县滞留资金由7630万元下降到1730万元,效果较好。

(四)市交通运输局滞留农村公路建设资金5879万元

问题原因:一是按每公里统筹1万元的桥梁建设资金2428万元涉及项目没有完工,资金未拨付;二是工程完工后县(区、市)没有及时上报竣工资料,根据工程管理要求,只能划拨工程进度85%--90%,余3450万元资金未拨出。

整改状况:按照工程管理要求及时拨付工程款。

二、关于“自查质量不高”问题

(一)遵义县枫香镇、三合镇自查报告质量不高

问题原因:主要是重视不够、自查不力所致。

整改状况:县政府对两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高度重视,责令重新清理上报;两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充分检讨前期工作不够重视、精力不够集中的问题,重新自查自纠;两镇镇领导亲临清查工作第一线督促、指导,各站所在规定时间内将清查基础资料报镇财政所汇总,财政所昼夜工作、加班加点,重新上报了自查自纠报告,枫香镇对20xx年至20xx年在本镇实施的强农惠农项目分年度分类别分子项目进行了阐述,每个项目都有基本实施状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基本摸清了项目底数,做到心中有数。

(二)汇川区水利局理解省重点检查时工作不负职责、自查自纠报告不详细、汇报不清楚和马虎了事应付检查组的问题

问题原因:主要是重视不够、自查不力所致。

整改状况:汇川区政府高度重视省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指导意见,已责成汇川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督促整改到位并及时向省检查组报告。汇川区纪委于9月29日以遵汇纪呈[20xx]5号向省检查组报告了对汇川区水利局督促整改状况,《整改报告》明确,一是责令区水利局提高认识,改善工作作风,按时按要求整改存在问题;二是由区纪委书记许平主持,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区长刘红梅和区监察局长余玉会参加,对区水利局局长、党组书记胡隆俊实施警示提醒;三是责令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四是限期一日完善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汇报材料并报区涉农资金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纪委、区监察局。汇川区水利局已按时重新报送了自查自纠报告。

(三)市国土资源局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状况数据不准确

问题原因:主要是核对不认真所致。

整改状况:透过对市级下达数据逐笔核对、整改后,市国土资源局已重新报送了自查状况整改报告(遵市国土资呈[20xx]260号);核对后,20xx-2009年,中央、省下拨我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6142万元(中央10758万元,省15384万元),共计安排土地整治项目32个,建设规模2918公倾,预计新增耕地面积337、4公顷;市国土资源局对有关同志进行了批评。

三、关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较为突出”问题

(一)市交通运输局借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11100万元

问题原因:20xx年6月11日,经市政府领导批示,借支遵义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8100万元,当年6月29日已归还;6月29日借支绥阳至遵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经费1000万元,当年12月23日归还500万元,12月28日归还500万元;7月31日借支遵义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借支注册资金1000万元,当年12月28日归还;9月8日,借支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民工工资1000万元,当月23日归还。

整改状况:要以推动经济建设为目标,但不能违规使用资金;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做到资金管理严谨合法;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内控制度。

(二)桐梓县交通运输局占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问题原因: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政策理解不透所致。

整改状况:桐梓县交通局占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4、28万元用于购买工作用车,已于20xx年6月24日从自筹资金中归还;县交通局借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4万元上交20xx年县级匹配资金,已于20xx年6月24日从县财政通村公路匹配资金中归还;县通村公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购车及办公用品11万元,已于20xx年6月24日从县财政通村公路匹配资金工作经费中归还。

(三)汇川区虚报蔬菜面积套取财政资金

问题原因:主要是领导重视不够、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和工作不细职责心不强所致。

整改状况:汇川区农牧局在发现问题后,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着手开展调查。今年8月18日,由区农牧局纪检组长牵头开展调查,经查证,遵义益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xx―20xx年实际流转土地面积为185亩,虚报面积580亩套取区级财政奖励资金14、26万元,要求公司将套取资金交回区农牧局。区财政局在接到群众举报后,8月24日,透过对泗渡镇财政所和区农牧局20xx―20xx年该公司领取蔬菜种植大户奖励经费进行调查取证,遵义益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xx―20xx年实际流转土地面积确为185亩,虚报面积580亩套取区级财政奖励资金14、26万元属实,并提出“责令该公司将套取资金14、26万元上交区财政,对该公司处以违法所得资金10%的罚款,对直接职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职责人员处以3000元的罚款”的处理推荐。省检查组提出后,汇川区纪委、监察局已介入并开展调查,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汇川区针对该问题,提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到位;严格执行问责制度”的`整改措施。

(四)绥阳县民政局挤占复退定补经费42、3万元用于开展工作

问题原因:挤占专项经费。

整改状况:根据绥阳县监察局、财政局、政府纠风办、审计局《关于抓紧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督办通知》(绥监发[20xx]2号)精神,县民政局20xx年9月底从局办公经费中归还了22、3万元,另20万元已于xx年从县财政划拨资金解决。经县监察局实地调查后,实行职责倒查,由县监察局对县民政局会计给予责令纠错的警示诫免处理,时任局长因违纪违法行为已被判刑,目前正在服刑。

四、关于“个别资金未及时兑现”问题

(一)湄潭县信合银行未兑现涉农补贴21、73万元

问题原因:政策执行不到位。

整改状况:县政府专题会议明确由县财政局会同监察部门组成工作组,督促各镇乡和信合银行于20xx年10月底以前完善法定手续,全部兑现到户。目前,由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农村合作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明确财政补贴资金兑付相关事宜的通知》(湄财办【20xx】139号文件),对未补贴资金兑付的相关事宜都作了明确,现正在组织兑付。

(二)习水县永安镇、桑木镇救灾资金未使用

问题原因:自查报告的拟草人员没有认真核对,工作不深入、不仔细,且领导审核把关不严造成

整改状况:经习水县监察局、财政局查实,习水县永安镇xx年雪凝灾害资金结余5万元,实际是因xx年3月永安镇受到了风雹灾害,遵义市财政局xx年9月25日下达习水县永安镇风雹灾害补助资金5万元(遵财农[xx]181号文件),习水县财政局于xx年12月22日以习财农[xx]11号下达,由乡财股在xx年度决算时追加永安镇预算指标5万元,永安镇财政所预算会计没有对该笔资金进行认真核对,错误列入了雪凝灾害,加之xx年12月份决算时风雹灾已过,所以造成了雪凝灾害结余5万元,现仍在永安镇财政所结算帐户上未使用。永安镇财政所所长、预算会计及镇政府领导以书面形式对此进行了认真深刻的'检讨,县监察局对永安镇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

桑木镇结余资金1、1万元的问题,该项资金是xx年度以习财农[xx]3号文件与畜牧灾后资金资金一齐下达的,共计资金225万元,其中桑木镇为:(1)原畜牧局下拨资金3万元,全部现金发放给了养殖大户;(2)原农业局下拨资金1、101万元,有0、2万元用于扑杀传染动物补助群众的资金,剩余资金0、901万元,仍未使用,县财政局已下通知将0、901万元收回县级财政;(3)下拔两杂良种物资1150公斤,价值1、302万元(当时由桑木镇分管领导分到各村,未造花名册);(4)下拔旱育保姆物资465公斤,价值0、3255万元,全部发放。

(三)凤冈县民政局20万元特困户救助金未及时归位到财政专户

问题原因:未及时归位到财政专户。

整改状况:由于20xx--20xx年上级下拨的农村特困救助金已足额按标准及时发放给了农村特困救助对象,其基本生活已得到保障,因此县级匹配的20万元资金没有下拨,产生了结余。xx年全县农村低保提点扩面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及后,上级取消了农村特困资金专户,为此县民政局将该项资金列入单位基本账户。本次专项资金清理检查中,县民政局已于20xx年9月9日将该资金上交到了县财政。县人民政府就该项资金未及时归位对县民政局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

五、关于“部分项目未实施或实施效果较差”问题

(一)绥阳县沼气池建设任务未完成

问题原因:领导重视不够,宣传发动、督促检查不力。

整改状况:由负责全县沼气池建设工作的农业局已着手进行整改,其整改措施主要为,一是把沼气池建设工作摆上更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项目实施;二是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和宣传发动力度;三是加快完善后续服务网点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四是认真清查,明确规定在20xx年12月底前未完成20xx―20xx年度沼气池任务80%的镇乡,不得参与全年单项工作考核,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职责,在20xx年5月前务必全面完成尾欠任务。

(二)遵义县种草养牛项目效果差

该项目属20xx年度扶贫项目,共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经检查,存在部分农户养殖死亡率高、有的已将用于滚动发展的母畜变卖、借出扶贫周转金无法收回,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等问题。

问题原因:一是缺乏一套完整可行的项目管理制度,业务部门无法对养殖户进行监管和制度约束;二是对农户的宣传发动工作做得够,没有帮忙农民群众牢固树立依靠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的信心和决心,等、靠、要思想十分严重;三是种养大户没有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对养殖户的种植、养殖技术培训的力度不够强,导致农户缺乏防治意识,对牛羊易发病的发生束手无策;五是没有一支过硬技术的疫病防治队伍,对牛羊的突发病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不到有效控制,导致死亡率偏高;六是扶持的农户大部分经济比较薄弱,部分农户启动资金靠贷款维持,资金投入不足,抵抗市场风险的潜力不强。个性是母牛和商品牛养殖,受市场经济的影响,畜牧业市场波动较大,加之投入成本高,生长周期长,回收成本缓慢,部分农户怕越养越亏,在市场稍微平稳时将喂养的牛羊全部出售,所以造成项目效果不很明显。七是财政扶贫周转金回收率低。

整改状况:一是制定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点上农户的管理和约束;二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帮忙农户树立依靠项目走致富道路的信心和决心,重点扶持种养殖大户,真正让大户带动小户,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三是抓好技术力量建设,从刚毕业的专业学校中聘请有较强技术的人员充实技术队伍,切实解决最让群众担心的疫病防治问题,解除养殖户的后顾之忧;四是加大财政扶贫周转金的清收力度,在原多次书面催款的基础上下达限期还款催款通知书,对催不回来的周转金,采用法律手段,计划于20xx年3月31日前全部追回。

(三)市农委种子质量检测中心项目没有及时组织实施

问题原因:选址问题未落实。

整改状况:市农委已与城市规划和道路建设单位进行了磋商,拟在原市农业局种子站拆迁安置地建设市种子质量检测中心,目前正在加快规划手续的办理,尽快启动项目建设。

六、关于“市农委蔬菜育苗中心市级配套资金116万元未到位”问题

问题原因:因机构改革,市农委由原市农业局、畜牧局、农机局、乡企局、农办合并组建而成,自查报告拟草人员未深入核对造成。

整改状况:原市农业局实施的蔬菜育苗中心市级配套资金116万元20xx年已根据市政府分管市长签批意见安排到位。此问题系市农委在汇报时搞错。

七、关于“财务管理薄弱”问题

问题原因:湄潭县茶桑局会计无从业资格证,马山镇财政所管理乱、思路不清晰,存在资料不全、白条报账和现金发放等问题。

整改状况:针对县茶桑局存在的问题,县茶桑局会计人员正在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工作,如考试不合格,则责成县茶桑局更换会计人员;针对马山镇财政所存在的问题,已由县财政局牵头组织专人进行辅导、整改,其中,白条已责令立刻镇财政所进行了更换,附件资料已经补齐,同时,马山镇财政所业务人员近期将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

《银行资金安全自查报告(范文五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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