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小金库自查报告

时间:2024-01-16 23:18:18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512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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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小金库自查报告

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关于做好治理“小金库”自查工作的通知》(长治办发(20xx)3号)和全县治理“小金库”工作会精神,我乡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在乡村两级全面开展了“小金库”自查治理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枣园乡地处XX县城以南,全乡辖12个行政村,自然条件较差,经济发展缓慢,涉及本次“小金库”自查自纠的单位有13个。其中:乡级单位1个,村级单位12个。通过自查自纠,全乡没有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开立账户的情况,财务管理严格资金流动符合规定。

关于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关于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高翔任组长,乡长鱼坤任副组长的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订有关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三)落实举报制度。公室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四)与村财乡管工作相结合。利用村级财务账务清理清查之机,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票证进行了清查,重点审查了收入的全面性和支出的合规性及真实性。检查了20xx年以来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包括资产处置、出租及经营收入、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支出票证的使用情况。必要时追溯至20xx年以前年度。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关于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各类报告

在自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村级账务主要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一是票据使用不规范,不合规票据较多;二是村级报账不及时,不能及时反映真实财务状况;三是往来手续不清,形成呆坏账较多(以村级公用地承包费为主);四是收入有坐支现象。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大财经法规的宣传,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及时检查,严格惩罚措施,促进全乡财务工作健康发展。

第二篇:小金库自检自查报告

按照《县小金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领导高度重视,并认真开展清理“小金库”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领导重视,深入动员。局党组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在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张学立为组长、副局长宋德启、纪检组长李保印为副组长的小金库治理工作清查小组,并公开了举报投诉电话。在局民主生活会上,局长张学立又强调了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并发动全局职工积极参与并监督统计局的“专项治理”自查工作,以确保自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扎实有效地开展清理工作。

认真自查,及时上报。按照《通知》的要求,通过对照文件深入自查,重点围绕“清理内容”中的八大项指标进行清查活动,对全局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1、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深入自查自纠。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严格按照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3、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通过自查自纠,统计局认真执行财务的有关规定,没有小金库,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并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政、财务管理,完善了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了从源头上防治腐,反腐工作进一步得到提高。

第三篇:小金库自查报告

按照县纪委《关于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由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具体工作由办公室和财务部门负责。

二、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按照要求,我局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县纪委《关于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从思想上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各工作人员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按照要求,我局对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1、我局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区会计核算中心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设帐外帐和“小金库”的行为。

3、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

4、在认真清查核对的基础上,将清查结果在局务会上进行了通报。

虽然我局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法规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有更大提高,严防“小金库”的出现。

第四篇:小金库自查报告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报告》(中办{20xx}9号)和《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财监[20xx]18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纪律,我局认真扎实地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对资金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严格。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迅速贯彻落实

我局领导对这次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召集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以及财务管理人员等,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学习了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方法和步骤、政策规定等,充分进行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领导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从思想上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对照文件要求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立招商局专项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安监局长胡生华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局“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局办公室和财务抽调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实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以及日常组织协调。并制定了《招商局治理“小金库”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治理时间、内容、方法、措施和举报制度,明确了责任人员,确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既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又保证了此项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

三、认真自查自纠,实施长效监督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中办{20xx}9号)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清查。

一是预算收入、支出支管理情况。我局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未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等,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是我局自20xx年成立以来,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财政拨款收入、日常花费支出全部纳入开发区财政局法定帐目统一核算,从无设置帐外帐,或存在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从未单独设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三是政府采购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要求,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严格遵循政府采购要求,从无“暗箱”操作、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等问题出现。

四是资产管理情况。我局严格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从未擅自处置资产、转移收入、私分资产等行为。资产配置环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配置资产,资产配置与履行职责适应,不存在奢侈浪费等问题。

五是财务会计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管理,我局设置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完整真实,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我局二名财务人员目前都无从业资格证在学习考证中。

六是财政票据管理情况。因我局没有相关的收费项目不存在财政票据印制、非法印制票据,转让、出借、串用、代开票据,或者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票据等行为。

七是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我局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通过自查自纠,我局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小金库”,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通过这次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财经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局将在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力争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第五篇:学校小金库自查报告

根据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冀办〔2010〕20号)和沧州市四局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沧纪发〔2010〕5号),以及河间市四局委《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河纪发〔2010〕1号)通知精神,我校认真学习,积极开展这次自查活动。治理“小金库”是加强廉政建设,防止收入流失,完善财务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河间市教育局的通知精神,现把我校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高度认识此次自查工作。

我校把“小金库”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学校组织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文件以及沧州市四局委、河间市四局委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同时集中组织教职工传达这次自查活动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工作重点,增强治理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6月24日,我校教职工认真学习了河间市教育局文件,并按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进行自查。

二、成立治理小组,对自查工作严肃负责。

为了保障治理工作顺利进行,6月15日学校成立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举报电话。“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由学校校委会牵头实施,学校各级负责同志共同参与。

学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杨同乐

副组长: 李建军

成 员: 马彦军 杨冬雪

举报电话: 0317-3815220

三、明确自查工作内容,做到从程序到结果的公开透明。

6月24日―30日,我校认真开展规范学校经济活动秩序,清理“小金库”的工作,学校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 6月30日自查结束。通过自查、自纠、回顾,我校三年来经费使用。认真执行了河间市政府、河间市教育局相关规定,合理使用经费,没有“小金库”现象。我校郑重承诺:我校未有私设“小金库”现象,我们愿意承担因未能如实提供情况及未能执行国家、学校财经方面有关规定而产生的后果和相应责任。

我校此次专项治理重点是XX年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我校根据《实施方案》专项治理内容中七个项目的深入自查,三年来,我校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以及省市相关规定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收入管理上,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财政部门规定,教育收费上,按“一费制”相关标准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外,没有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学校各项支出自查中,领导小组对XX年年1月1日以来的经济业务所有收入支出涉及的各类帐户、票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学校购置的教学设备、仪器、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均符合政府采购条件并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通过自查,没有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自查结果已在全校全体教职工会议上进行了通报,并在校公开栏予以公示。

虽然我校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自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学校财务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学校财务管理,确保了各项配套资金合理使用和全体教职工无违法乱纪行为。

四、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加强监督和民主。

校决定在前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对违规使用学校教育经费、违规向学生乱收费,私设小金库的行为进行严查严控,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力争做到治理工作不留死角。同时,加强财务工作的监督力度,发扬民主,保障学校稳定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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