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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大学生社会实践报告
我叫阿根,来自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12级建筑工程技术二班,是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的老师助理的一员。今天很荣幸在组织的关心下,在领导的指导下,有机会成为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的一名优秀社会实践积极分子。现参加学校“社会实践积极分子”荣誉称号的评选,现将个人情况汇报如下:
本人作为一名团员,现在任职社团联合会书法协会管理部副部长以及英语协会秘书部副秘书长。在校期间曾担任过班级的学习委员以及学校学生会的干部,在学校期间获得过学校的“工作积极分子”“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班干部” 、“优秀团员” 、英语协会“优秀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作为一名团员干部,我尽力做好带头工作,积极组织各项活动。作为一名团员,我在思想意识中有积极向上、要求进步的动机,能主动、自觉地向党组织靠拢。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发展中的社会主义祖国,积极参加社会和学校组织的各种有益的活动。在政治理论的学习中,认真听讲,深入思考,讨论中敢于大胆陈述自己的所思所想,谈感受,谈心得,目的是想通过交流获得更多的信息,以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帮助自己进步,使自己成长为一个能跟上时代步伐、符合时代需要的社会成员。
社会实践积极分子个人事迹材料社会实践积极分子个人事迹材料作为一名团员干部,必须更要注重自己的言行,处处发挥表率作用,才能赢得广大团员青年的支持和尊重,同时,这也是做好团内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为此,本人十分注重加强自身的修养,在团支部内外工作中,本人严于律已,宽厚待人,特别是在团内开展的一些活动中,本人处处以身作则,事事起带头作用。在团委组织的一些活动中,本人除积极参加外,并动员他们参加集体组织的活动。去福利院看那些孤寡老人和那些被遗弃的孤儿;去培智学校去慰问那些智障儿童,和他们一起游戏,一起玩耍,为他们的校园打扫卫生;在学校里倡议大家为他们献爱心;举办捐款仪式;带去礼品去慰问他们;在各种活动中充当后勤服务人员,为大家服务;去捐助孤儿的慈善活动做志愿者。参加每一个活动,我都从中受益匪浅,知道了作为学校的.青年志愿者,应树立“成才在校园,奉献在社会”的准则。 现代文明社会应是心灵与心灵的呵护,生命与生命的延续,高尚与高尚的畅行,爱心与爱心的传递。
在社会实践中,我明白作为一名大学生,应当为自己以后走出校门做好准备。因此我深刻认识到假期实践的重要意义。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把所学的应用到实践中去,发现自己缺少什么,应该要提高什么、补充什么。实践对于我们这种在温室中成长起来的大学生是一次经验,是一次磨练。正因我认识到其重要性,所以我在实践过程中一直都是抱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要求自己。在过去的大学一年中,我参加了很多实践工作,如保安、促销、服务员、社会调查等。
在实践中发现自己的不足,在实践中逐步的进步。在与同事、领导相处的过程中,我一直保持着十分谦逊、好学的态度。与同事、领导也一直保持着十分融洽的关系。工作时遇到问题,不耻下问是我的解决方法,同事也十分乐意给予帮助和解答。而领导总会给你一些你需要的宝贵经验和教训。
第二篇:大学生社会实践报告
根据学校的要求,年八月我到了基层人民法院――省市人民法院,在民二庭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践。首先我要向所有为我的这次社会实践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市人民法院民二庭的工作人员以及亲自指导我的薛庭长,丁法官和虞法官表示感谢,感谢他们为我的顺利实践提供的帮助。
通过这次实践,我在专业领域获得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来学习的知识水平。实践期间,我了解了大量的民事案件尤其是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我对案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对立案等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的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践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践单位的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下面是我实践报告的主体部分,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谈下我对相关专业问题的看法,分为三个方面,第二部分是我的实践感悟部分。
第一部分
第一,市场经济对民商事法律的影响巨大。
通过查阅档案室多年的统计资料,从案件的受理,审结,执行等数据分析,我觉得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民商事案件也逐年增加,这从一个侧面可以说市场经济也在呼唤民商事法律的发展和完善。从年开始,民商事案件自件左右开始,到年代已经达到了件左右,从年开始,经济类案件也迅速增加,从件到年的件左右,而纯民事案件更是达到了年的超过件,再从标的额看,由年左右的万元上升到亿多元,从年开始后,每年案件执行额,都在亿元以上,并且民商事案件标的额占所有案件的%以上。鲜明的数据最能说明问题了,从统计的结果我们不难发现民商事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并且随着整个市场的发展,民商事法律也在不断的修订,完善和发展过程中
第二,一般民众,尤其是农民兄弟,法治意识淡薄,法律素养仍然欠缺。
在我整个实习期间,我旁听了大约场庭审,也可以是说对基层的情况有比较深刻的体会。先从程序上说起,比如说:庭审中被告缺席,并且在法官电话通知后仍拒绝到庭,而至缺席审判,我就看到三次。当然这和法院的工作是没有一点关系的,因为现在法院都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提前把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相应的法律文书用特快专递寄给当事人。所以,缺席审判的产生完全是当事人法律意识的欠缺或者说得严重点是目无法纪导致的。而且可以看到,大约有一半左右的案件,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迟到十分钟甚至于半个小时以上,当然当地的交通条件还是比较优越的,即便是从最远的乡镇坐车到法院也不会超过一个小时,从迟到这一点也可以说明人们的法律意识的淡薄。在庭审中,就更能发现问题了,举个简单的案例为证。在一个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案件中一个村民小组的多户农民,都到了现场,在庭审过程中,旁听席上的一位农民兄弟举着农村土地负担监督卡,大声喊道:“法官,我要说话”。被法官制止以后,他仍不满足,仍在喊:“我们为什么就不能讲几句话呢?……”话未说完,又被法官打断,法官责令其不得发言,于是台下的多位旁听者开始喧哗,最后还是在法官法槌的威慑下才停止。法官就问他们你们有没有出庭通知书,你们是不是证人?回答当然是否定的。最后庭审结束,那些人仍极度不满,愤愤不平抱怨他们在法庭不能说话,甚至当庭辱骂律师。虽然这只是个案,当事人的情绪也显得比较过激一点,但类似的情况在其他案件的庭审过程中,也是屡见不鲜的。这一方面说明:我们广大农村的农民兄弟的法律意识是极度欠缺的,从他们内心看仍然缺乏对法律的足够的信仰,反过来看就是我们的普法工作路漫漫其修远兮,仍然有许多工作要去做。上面所说的只是程序方面的要求,如果这点还可以理解的话,可能对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利有一定影响,那么实体上的则对当事人影响就大了。
从诉讼的实体的一个重要方面来看,证据意识保护相当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和中国的人情社会是分不开的。在一个瑕疵担保的案件中,o付货物的'一方(甲)提供的货物有瑕疵问题,但对方(乙)方发现后并未书面提出,因为甲和乙是熟人,只是电话通知了一下,也没有要求对方出示书面说明或者其他担保之类,现在乙方把货物供给了丙方,丙发现了问题,起诉乙,乙在喊冤,但苦于没有证据,想要鉴定产品却又存在其他的困难,最后这个案子虽然我走的时候还没有判决,但从成本的角度看,如果证据意识强些,就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
因此,从程序和实体上看,我们普通民众的法律意识都很欠缺。朱苏力教授写《送法下乡》,虽然有些东西我还不懂,但其中表达的一个思想,就是要去做法律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我们确实有很长的路要走。
第二部分
在法院实习虽然很短暂,但体会到了学校和社会现实毕竟是有一段较大的距离,以前不懂社会的复杂,然而一个月使我感受到很多。在我实习期间,我和好几个法官谈过,他们抱怨说自己的案子太多了,太辛苦了。我的感觉就是他们凭着一腔热血去办案,一旦出了一点问题,全年的评先进之类的,就别指望了。一个指导我的法官,他也是政法院校毕业的,他去年全年审结了多件案,这在我们市整个法院系统,可以排第三。但在我实习期间,他因为一个管辖权异议的案件被中院裁定改变后,他全年的努力可以说是要受到很大的影响。但他并没有消极的去工作,仍然充满热情去做好自己的工作。别的地区我不敢说,因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但是就在我实习的法院我感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还是相当敬业。每天早上八点是上班时间,在八点之前,绝大多数人已经到了办公室,除去一些在外地办案的人员。这可能也和严格的管理有关系,因为每天所有法院的人员都需要在入口处打卡计时。虽然我在那实习也听到律师和当事人请法官吃饭这种不良的现象,可是我现在比以前更能够理解这些现象。这是社会的潜规则,暂时还是没法改变的。谴责和制裁是应该的,但有时我们不能不看到人的无奈,不能忽视我们的国情去大谈法官有多么的铁面无私,这恐怕也是社会变革所需要经历的一个阶段。我个人觉得作为一个法官起码应该有条须做到:原则,良心,灵活性。所谓原则,我的理解就是法官必须遵守法律,不可逾越法律进行枉法裁判,徇私舞弊;所谓良心,就是法官内心要有一种正义感,这是一种实质正义,在正义的天平上,两边等重在有些情况下或许不是最佳状态,这需要法官根据实质正义观去衡量;而灵活性,就是要求法官是有一种解决纠纷的灵活性,不可过分拘泥于具体的规定。康德曾经伫立于旷野,仰望满天星辰而泪流满面――因为他深为自己生活在如此有序,自由的宇宙中而感到庆幸。如果他活到现在,也许他会失望,但绝不会因此而绝望。因为一种制度的变革不是那么容易的,总要经历阵痛,就像一个新生命的诞生总是要经历那么多磨难。
其次,我们在学校能够学到的东西毕竟是太有限了,远远不够我们去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不像我们所想的光用逻辑和理论凭逻辑三段论来推导一下就可以了,记得一位美国的智者就说过: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特别是对非讼案件中,它对法官的社会经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强调其亲和力,说服能力和控制能力。指导我的另一个法官,是庭长助理,也是有着八年审判实践经验的年轻法官,在他手下调解,撤诉的案件有七成以上。在跟他学习的一个月里,我更加体会到了这一点,有时调解成功完全是因为双方当事人都很信任法官,能够被他个人的能力和经验所征服。
第三,书到用时方恨少。平常的学习虽然也经常看些案例之类的,但一旦进入角色,即发现自己所学的欠缺。当我从学校走入社会,才觉得在象牙塔中的平静与安逸太久了,似乎很难体会到现实社会的惊涛骇浪。这也是我今后要努力的一个方向,法律脱离了实际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和应有的生命力。
这次实践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段重要经历,也是自己踏入社会所获得的第一笔财富,是我第一次直面社会,体验社会万象。通过实践,我将自己所学的运用到实际的工作中,开阔了我的视野,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了较好的理解。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帮助我的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法官,在实践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第三篇:大学生社会实践报告
知道学生打工很不容易。学生是廉价劳动力,有的公司很江湖,我们辛辛苦苦赚来的钱还少给,有的是托着不给,还有的干脆就不给了。
今年暑假我来到一家银行打工,每天九点多去,工作到晚上,可累啊,感觉干客服也不容易啊!是深有体会呀!常言道打工不仅可以增加收入,减轻家里的负担,还可以通过打工锻炼自己,培养各方面的能力。打工是人生历练的过程,是人生很有意义的经历。边学习边打工,收获肯定会比在学校里一味读书多得多。可是说好听的谁都会啊,真正体会下就知道钱难挣!
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那只是古代读书人的美好意愿,它已经不符合现代大学生的追求,如今的大学生身在校园,心儿却更加开阔,他们希望自己尽可能早地接触社会,更早地融入丰富多彩的生活。时下,打工的大学生一族正逐渐壮大成了一个部落,成为校园里一道亮丽的风景。显然,大学生打工已成为一种势不可挡的社会潮流,大学生的价值取向在这股潮流中正悄悄发生着改变。
对于大学生打工,一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许多人的看法不尽相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模式,我们有理由走自己选择的人生路,只要把握住自己,掌握好学习与打工的分寸,肯定能把大学这个人生阶段过得丰富多彩。提醒一点啊,常在河边走,没有不湿鞋的,我有成功来作为自己的目标和要求。
人生需要设计,但是这种设计不是凭空出来的,是需要成本的,失败就是一种成本,有了成本的投入,就预示着的人生的收获即将开始。哈哈哈大话谁都会说,在外面受苦的同胞们,乐观点吧,我们不可能一辈子被人低头看吧,相信自己啊阳光总在风雨后!小草用绿色证明自己,鸟儿用歌声证明自己,我们要用行动证明自己。打一份工,为以后的成功奠基吧!风雨,怎见彩虹,没有人能轻轻松松成功。刘欢也说了大不了我们重头再来。
今社会,招聘会上的`大字板都总写着“有经验者优先”,可是不是有人说诸葛亮出山前也?没带过兵啊,的确是那样,我在面试的时候,我的主管问我,你会怎样服务你的顾客,你的有点是什么,我说我会用真诚和笑脸去为我的顾客服务,可是我当时紧张的,没有一点笑脸啊,人家问我是不是把笑脸放家忘记带了,有问我你喜欢在怎样一家公司工作,我说我喜欢在一家有文化有灵魂积极向上的公司工作,人家就让我谈谈什么样的公司是有文化有灵魂,我有回答不上来了。我第一次答不上来,可是不等于我下次进公司回答不上来啊,这就是经验啊!
还在校园里面的我们这班学子社会经验又会拥有多少呢?为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以后毕业后能真正的走向社会,并且能够在生活和工作中很好地处理各方面的问题记得老师曾说过学校是一个小社会,但校园里总少不了那份纯真,那份真诚,尽管是大学高校,学生还终归保持着学生身份。
例如,老师让我给他帮个忙我如果讨厌这个老师我?就不去,可是走进企业,那就不一样啊,明知道是欺负你,可是你还的干啊,不干你没工作,或者你被解雇,道理就这么简单,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你没实力你就是羊。人家就是狼啊!这里没有谁去同情谁!
在我的打工生活中,我也明白了许多:在日常的工作中上级欺压、责备下级是不可避免的。虽然事实如此,但这也给我上了宝贵的一课。它让我明白到别人批评你或是你听取他人的意见时,一定要心平气和,只有这样才能表示你在诚心听他说话。虽然被批评是很难受的,而且要明确表示你是真心在接受他们的批评。因为这样才能在失败中吸取教训,为以后的成功铺路。我们要学会从那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这才是我所应该做的。只有吃的苦中苦,方能成为人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