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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儿童心理学论文开题报告
摘 要:陈鹤琴在儿童心理学理论的研究方面开创了新局面,其所采用的方法和研究内容等值得我们借鉴与探究,本文从儿童心理学理论的研究对象、内容、方法等方面做了进一步地阐述,并着重分析了陈鹤琴的儿童心理学理论对当今学前教育的启示。
关键词:陈鹤琴;儿童心理学理论;启示
陈鹤琴先生是我国著名的儿童心理学家,中国现代幼儿教育的奠基人。早年师从杜威、桑代克等世界知名心理学家,期间认真学习研究心理学、教育学,为儿童心理学的研究与实践打下良好的基础。回国后,看到中国的儿童教育仍处于私塾状态,成为激发他为中国儿童教育做点贡献的最初动力。
一、儿童心理学基本理论
(一)儿童心理学研究对象
儿童心理学以儿童的心理各个方面为研究中心,研究儿童心理,便可知道儿童的感觉发展的情形,动作发展的程序,他的情绪变化和发展,他的记忆与遗忘,他的习惯与思想,儿童的生活现象,儿童心理学都应予严密的研究。
(二)儿童心理学研究内容
1、儿童的心理发展特点,儿童生来好动,他的感觉与动作是相通的。儿童还没有养成自制力,他的行动完全受冲动与感觉所支配。
(1)好奇心。好奇与好动一样,是儿童的天性,新异的事物可以激起儿童好奇心,好奇心随着年龄的增长,对于不同的事物也发生变化。
(2)模仿心。模仿是一种本能行为,亦是学习方式,这个模仿心,青年老年亦有的,不过儿童格外充分一些,儿童学习言语、风俗、技能等,大大依赖这个模仿心。
(3)游戏心。有好动心、好奇心,会爱玩,爱玩而爱游戏,这是活泼的本能,也是身体发育的一大表现,游戏可以促进儿童身体的发育,可以发展儿童良好的心理品质。
(4)好合群。与人交往是儿童社会往的一大体现,儿童生来喜爱与同伴相处、玩耍,不同阶段有不同的需求。
(5)喜欢野外生活。自然万物的生机勃勃,富有活力的特色吸引着儿童,儿童对于自然事物的奇妙有着无限的向往。
2、儿童心理发展的具体方面。陈老从研究儿童的身体发育特点开始,对儿童各个方面都做了观察记录与阐述,从儿童的感知觉发展特点(身体发育、动作发展)、情绪发展特点(模仿、暗示、好奇心、惧怕、哭)到儿童的知识学习(知识、语言、绘画、美感、思想等),再到对特殊儿童的`简要研究。
3、儿童身心发展阶段。根据儿童的年龄特征,将其划分为新生婴儿、乳儿、步儿、幼儿四个阶段,针对每一阶段的发展特点,陈老从观察实验入手,对感觉、运动、行走、情绪等方面予以详细记录,归纳出了各个阶段的发展特点,并提出了相应的教育措施。
(三)儿童心理学研究方法
陈老在心理学方面,首次使用个案研究方法,开启了儿童心理学研究新潮,以观察记录的方式,对儿童进行相应的心理测验,开拓了儿童的心理学研究之路。
1、个案研究方法。陈老使用了个案观察的方法,以陈一鸣和两个侄子为观察对象,对儿童的不同方面文字、图片记录,总结其身心发展特点,对其进行了全面的、长期的、深刻的阐述。
2、心理测验研究法。心理测验于1915年传入中国,陈老是我国心理学测验早期传播和本土化人之一,使用了个体测验和团体测验两种,将心理测量与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儿童心理学的科学发展。
二、儿童心理学对当今学前教育的启示
(一)学前课程编制
陈老曾经在江西广昌为国立幼稚师范学校师范部起草了《家庭教育课程标准草案》、《幼稚园行政课程标准草案》和《幼稚教育课程标准草案》三份课程标准草案,其中《幼稚教育n程草案》中,从目标、实践支配、教材大纲、实施方法概要等几方面,对幼稚教育课程实施有了大体规定,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幼稚园课程编制应遵循的十大原则,以及三种编制的具体方法。
(二)学前教育课程:五大领域课程
根据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去编制活动单元,陈老概括其为“五指活动计划”:五指包括儿童健康活动、儿童社会活动、儿童科学活动、儿童艺术活动、儿童文学活动。五种活动正像一只手的五个指头,各个指头相互联结成一个整体,相互作用,共同发展。
(三)特色教学法
1、游戏教学法。作为教师,在儿童教学活动中,充分利用游戏的特性、与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相结合,与教学规律相结合,提供游戏的机会,并用正确的方法指导游戏。
2、生活教学法。儿童教育的特点是生养过程与教育过程相统一,教育者在儿童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中都要自觉地利用其中因素,对儿童生活的种种表现进行敏锐的观察和精心的思考,从平凡的儿童生活中发掘出不平凡的教育价值。
3、暗示教学法。儿童天生好模仿,易受暗示的影响,作为教育者,可以通过暗示的方法,将良好举动、习惯,以无形的一种方式传达给儿童。
4、分组教学法。儿童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爱好,参加各种小型的活动中心,这与当今的区域活动开展有直接关系,在小组合作中得到发展。
5、歌谣表演法。先做游戏,次口授歌谣,次看图,次念歌谣,这是一种方法。先看图,次念歌谣,次表演,次读歌谣,这又是一种方法。对于现在幼儿园教学,这是一种将音乐教育与图画方法结合的方法,在学前音乐教育方面具有极大借鉴意义。
陈老除了对于儿童心理学的研究外,还对于学前教育的指导,包括玩教具、区域活动等都值得我们进一步学习探究。
参考文献
[1] 陈鹤琴.陈鹤琴教育文集上卷[M].北京:北京出版社,1983: 423-424.
[2] 陈鹤琴.陈鹤琴教育全集.第一卷[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 2008:1-2.
[3] 陈鹤琴.陈鹤琴全集(6)[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8:245.
[4] 张传燧,戴文静.陈鹤琴教学法特色研究[J].学前教育研究, 2006,(03):14-16.
[5] 陈鹤琴.陈鹤琴全集(2)[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8:7.
【拓展内容】
什么是儿童心理学
儿童心理学一般以个体从出生到青年初期(14~15岁)心理的发生和发展为研究对象。在西方文献中,儿童心理学与“儿童发展”,以及狭义的“发展心理学”在意义和范围上基本相同。儿童心理学著作有按年龄阶段如新生儿期、婴儿期、童年期、少年期、青年期等排列的体系,这是大多数儿童心理学著作采取的体系;有按心理过程排列的体系,如感知觉发展、记忆发展、思维发展、注意发展、语言发展等;也有将上述两种排列混合编制的体系。
在西方,儿童心理学研究可以追溯到文艺复兴以后的一些人文主义教育家,如夸美纽斯、卢梭、裴斯泰洛齐、福禄贝尔等人的工作。他们提出尊重儿童、了解儿童的新教育思想,为儿童心理学的产生奠定了最初的思想基础。
达尔文的进化论思想直接推动了儿童发展的研究。达尔文根据长期观察自己孩子的心理发展的记录而写的《一个婴儿的传略》一书是儿童心理学早期专题研究成果之一,它对推动儿童心理的传记法(或日记法)研究有重要影响。
科学的儿童心理学产生于19世纪后半期。德国生理学家和实验心理学家普莱尔是儿童心理学的真正创始人。他对自己的孩子从出生到3岁每天进行系统观察,有时也进行一些实验性的观察,最后把这些观察记录整理成一部有名的著作《儿童心理》,于1882年出版,被公认为第一部科学的、系统的儿童心理学著作。
儿童心理:
不健康表现
1.多动
儿童的心理行为可以表现在儿童的行为上,有些儿童出现“多动症”。主要表现为好动;注意力不集中;情绪波动大、自我控制能力差;学习受到严重影响等几个方面。
2.焦虑
指突如其来的没有明显身体原因的恐惧状态。具体表现为缺乏自信、过于敏感、食欲低落、无端哭闹。这类儿童陌生环境反应敏感,而担心害怕,甚至恐惶不安,哭闹不停,常常担心被别人嘲笑,对尚未发生的情况,产生过分的关注,并伴有无根据的烦恼。对日常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也显得过分焦虑。
3.恐怖和失眠
恐怖表现在对某些事物或情景产生惧怕和逃离的心情,如怕打雷闪电,极度紧张,抱头乱窜。儿童对于一些没有危险或基本没有危险的东西也感到害怕,而且这种害怕十分突出,儿童由于恐怖而出现回避、退缩行为。失眠的孩子入睡困难,睡中不时惊醒、大声哭闹,甚至梦游四方,但白天回忆不起来,只觉得精力不足,情绪不稳。
4.攻击
这类孩子整日东奔西跑,经常搞恶作剧,喜欢讽刺挖苦别人。对美好的物品毫不爱惜,摔打成为癖好,表现出攻击性。
5.恶劣的人际关系
心理不健康的儿童一般没有融洽的人际关系,往往由于个人心理不健康等原因,与人产生交流障碍。不能与人合作,对人漠不关心,缺乏同情心,有猜疑、嫉妒、退缩现象,不能置身于集体,与人格格不入。
发展主要观点
1、心理、意识
瓦龙认为,人是一个处在与周围环境经常相互作用中的积极的活体,不仅是行动的客体,也是行动的主体。他在《心理生活研究概论》一文中写道:“无论是心理学的或是生物学的事实,都是从活体与其环境的接触开始。”随着个体的生长、环境的变化及教育的影响,心理活动根据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由被动到主动的顺序,有干什么地发展起来。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心理活动不仅显示着连续的、多层次的、多水平的特性,而且也显示着一定的结构性和阶段性。这是由人与周围世界的联系和关系的多样性所决定的。心理的特征似乎是渗透于社会和生物两者之中,并以一定方式将它们连接、贯穿起来,通过转化为行为和活动而最终得以实现。所以,研究人的心理,既不能离开环境,尤其是社会环境,又不能脱离机体的生长,也不能忽视心理活动的连续性和整合性。在这几方面的相互关系中,人的发育成熟往往起着主导作用。
2、实质
瓦龙认为,心理发展的实质是一种“内化”的过程。所谓“内化”,是就心理活动所反应的对象说的。最低级的心理活动,例如反射,总是直接地反应外部的刺激,愈是发展了的高级的心理活动,就愈能对内部刺激作出反应。高级心理活动诚然也由外部刺激所引起,但是外部刺激往往先转化为内部刺激,因而直接反应的不是外部刺激而是内部刺激。所以,从心理反应的直接对象来说,发展就是向内转化。
比如,新生儿和婴儿,他们的心理总是对外界刺激的简单而直接的反应。随着他们的生长和周围环境的影响,随着生活经验不断积累,逐渐形成一些自我的活动,由直接寻外界的反应转化为随意反应。此时,他们具有了一定的主动性,逐渐形成一些自我的活动,由直接对外界的反应转化为随意反应。此时,他们具有了一定的主动性,逐渐形成一定的能力、情感、意志特点。他们在接受外界刺激后,往往会把这些刺激与自身特点结合起来,转化为内在的动机世界,然后再作出反应。也就是说,发展的过程,即是逐渐摆脱外在世界的直接影响,建立一个内在动机世界的内化过程。从发展顺序上看,婴儿时期身体现动作发展较快;学前阶段语言与感知发展较快;小学阶段社交与逻辑思维的发展较快;青春期生殖系统的发展较快。在瓦龙看来,愈是低级的心理活动,愈是直接地反映外部世界;愈是发展到高级的心理活动,愈转向内化,其内在联系愈紧密,完整性愈高。
3、动力
瓦龙在阐述心理发展的动力和规律时指出了心理活动中的对立统一、质量互变问题。他认为,发展不仅仅是心理机能数量的增长,还是质量互变的过程。心理机能数量的变化只是以展的条件,还不是发展的本质。心理的真正发展,有待于心理整体的质变。瓦龙认为,心理发展的动力在于生物因素与社会因素的对立统一;对于简单的、低水平的心理活动来说,主要依靠成熟就可以了,但对于复杂的、高水平的心理活动来说,学习所起的作用将占更加主要的地位。
在瓦龙看来,儿童一方面有极其复杂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又有极其分化的生物因不比,这两方面是对立的。但同时,社会环境只有通过生物因素才能对儿童起作用,而儿童的生物因素又是由于人类长期的社会生活才逐渐形成的。所以生物和社会这两方面是相互作用着的,这就是两者的辩证关系。瓦龙还指出:这种对立统一,在儿童发展的每一个阶段上,呈现出平衡现象。这种平衡不是不再发展,它将被机能的觉醒所打破,从而使儿童的心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应当注意的是,虽然瓦龙认为机能的觉醒和机能的生长决定了心理活动出现的时间顺序,但他同时肯定了心理活动的内容是由外在环境决定的。
瓦龙在论述心理发展的动力时,也曾使用了内在因素与外在因素的概念。他所说的内因是包括机体的生长与成熟、兴趣和学习的。瓦龙认为机体要进行一个活动还需要有一种力。对一个机体业说,如果力量不充分,活动仍然不能出现。这就要靠主体的兴趣来发动力量进行活动,而且经过学习,兴趣会得到恢复、保持和再生。瓦龙认为各种心理活动是有区别的,因为它们所涉及的机能的水平是不同的。在淑及低水平的机能时,主要依靠成熟就可以了,愈涉及高水平的机能,愈需要较多的学习。所谓外因,主要是指社会环境。虽然瓦龙很重视内因的作用,但他未忽视过外因。他认为人从出生起就一直是受着环境的影响的。
4、规律
瓦龙关于心理发展的规律的思想,归纳起来主要有:
(1)心理的发展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如前所述,瓦龙认为儿童心理的发展过程,受着内外因素的制约。他一方面对J・皮亚杰理论中忽视了生物成熟这一内因在儿童心理发展中的作用提出了批评,同时也批评了那种研究儿童时脱离其周围环境的错误做法。
(2)心理的发展表现出一定的连续性、整体性。瓦龙认为,儿童的心理发展有它一定的秩序,而且心理机能的发展顺序大体上是由机体成熟和机能觉醒来决定的。任何一个年龄阶段的儿童,其心理活动总是呈现为一定的体系。
心理的发展过程,并不是某些心理活动的简单发展,而是从一个体系向另一个体系深化,从而体现出发展的整体性。
(3)心理的发展具有一定的阶段性。瓦龙认为在儿童发展的不同年龄阶段,其心理活动具有各自不同质的特点,呈现出一定的阶段性。
5、智力的辩证法
瓦龙认为,智力发展的根本问题就是:
(1)智力的两种形态的“转化”问题,即从感觉―运动的智力这一形态到言语的智力的另一形态的转化问题。
(2)智力与语言的关系问题。瓦龙指出,智力的两种形态的转化问题,乃是由于有新的因素――解剖学的和机能的构造。由于有了这种新的因素,再加上生活中的一些新的条件,转化才成为可能。同时,使“转化”得以进行的还有模仿。模仿保证了两种智力形态的转化。模仿有两个相对立的极:一极是摹写、复制以及与模型相对立的表象。当转化有了这个模仿的两极时,转化就成为可能的了。但是,如果只把模仿作为是完成智力活动的条件,那么这个理由也是不充分的。转化之所以可能,还在于两种智力的基础。这两种智力的共同基础是空间具有一定的秩序,它不令有运动的一贯性,而且还包含言语的一贯性。对这两种空间都需要具有一定的直观能力。当人们有了这种一定的直观能力时,他们的智力形成了。智力的存在和言语具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儿童的智力和动物的智力之本质上的不同就在于儿童有言语的活动,而动物则没有。瓦龙还认为,言语是一种手段,它使得儿童能对知觉的印象加以分类和组织,言语可称为人的智力活动和发展的条件。
瓦龙最后结论说,如果要给智力下一个定义的话,既不需要用判断的标准,也不需要用内省的方法,更不必将儿童的行动还原为本能的和习惯的盲目活动。儿童的活动之所以能达到目的,主要就是由于有智力活动的存在。智力是“主观的诸因素和客观的诸因素形成不可分割的统一”。简言之,智力就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这就是智力的辩证法。
6、儿童的年龄分期及特征
瓦龙主张按照“儿童时期的年龄”(即儿童的心理年龄)来划分“儿童的年龄”(即儿童的生长年龄)。虽然情调龙同时也注意到了用心理年龄来划分儿童发展水平的局限性,但这并不妨碍人们划分出大致的段落来,因为“无论随着机能水平而来的进步和形式是怎样地混杂不清,有些整体总是存在着的,这些整体总是各有其标志,各有其特殊的方向的,这些整体在儿童的发展中总是一个特别的阶段。”
瓦龙将儿童心理的发展水平分为四个时期,即动作的发展时期(出生到3岁)、主观或个性时期(3~5、6岁)、客观性时期(5,6~11,12岁)和青少年时期(12,14岁以后)。动作发展时期,也可称为感觉―运动阶段。在这一时期,儿童总是通过不断的反馈来达到发展的目的。例如,眼睛感知手的运动,觉得有趣,反馈到大脑中,手就继续运动,以便继续感知。由于儿童逐渐学会了走路和说话,他们对外界事物的认识加深了。在主观或个性时期,为了从难以认识自己的境况中脱离出来,儿童表现出了“时相”。在第一个时相里,交替扮演角色的游戏开始消失了,儿童开始喜欢自以为是;在第二个时相里,儿童出现了一种新的需要,这就是要显示自己、要别人承认自己的长处;在第三个时相里,是一个新的转向的进行。这时,儿童从本身找出来的长处不再能满足自己了,而是需要用别人的长处来自我装饰。在客观性时期,儿童的主要兴趣又从自我转向外界事物,这主要是缘于儿童交往的扩大、学校教育的影响和智力的发展。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对外界事物的看法不再是主观、片面、孤立的了,而是形成了客观的、联系的认识体系。在青少年时期,瓦龙认为这时儿童的心理倾向又从外界事物转到内心世界,从对外在世界的认识转变到对自我人格的体会,而且与主观或个性时期相比,在富于主观的改变这一特点上有了新的发展。
瓦龙在总结他对年龄分期的观点时认为:儿童心理发展具有连续性、阶段性及每一阶段的整体性,划分阶段应从整体方面看,而不能仅以心理整体所含的某一或某些方面为出发点;发展中的尖锐的转变,为前后两阶段的分水岭,即以质变为准。儿童心理发展的各个阶段,显示着各种心理活动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对立,通过转化,从一个水平进入到较高的新水平。要适当根据生物成熟的观点,因为在个体发育的最初阶段,发展服从于生物的规律性,然而这并不意味没有社会性的因素的作用,心理发展的源泉主要是机体与环境的对立统一。
瓦龙的阶段发展理论,决定了他的儿童教育观点,主要表现在:
(1)瓦龙认为过去的教育主要立足于启发儿童的智慧、传授知识,这种做法是把智力的发展孤立起来看待了。当前应当强调儿童的智力发展与整个人格或个性发展以及儿童的社会性的密切关系。
(2)瓦龙也注意学校环境对儿童心理发展的重要性。他认为学校应当是一个良好的环境,学校的生活制度、课程设置、教材选择和教学方法等等,都必须适应并促进儿童心理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教育的目的,使儿童在各个方面都能顺利发展。
现代儿童心理学的研究方法除了原有的观察法、实验法等以外,又引入了一些现代化手段,如单向玻璃观察室,显示刺激的录音、录象和电视设备以及电子计算机处理研究资料等。西方国家在婴儿心理研究方面取得较大进展,这与现代科学技术的采用有一定关系。
中国古代教育家在教育理论和实践上虽也涉及很多儿童心理方面的问题,但儿童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在中国出现较晚。20世纪初期,开始有人翻译介绍西方儿童心理学著作,如艾华编译的《儿童心理学纲要》陈大齐译的《儿童心理学》等。
中国最早开创儿童心理学研究的是陈鹤琴,他于1919年留学回国后,在南京高等师范学校讲授儿童心理学课程。他的《儿童心理之研究》是中国第一部儿童心理学教科书。他还用日记法对其子从出生到 三岁进行了长期的观察,这也是较早的有系统的儿童心理研究工作。
二十世纪30年代,黄翼重复过皮亚杰的实验,并提出自己的看法,他著有《儿童心理学》、《神仙故事与儿童心理》、《儿童绘画之心理》等书;还进行了儿童语言发展及儿童性格评定等研究。
新中国成立后,儿童心理学取得很大进展。50年代,在苏联儿童心理学的影响下,着重探讨了儿童心理学研究的理论方向问题。60年代,朱智贤编写的《儿童心理学》一书批判地吸取国内外研究成果,密切联系中国的实际,对中国儿童心理学的研究和教学起了积极作用。
60年代前后,中国儿童心理学除理论方面的探索以外,实验研究工作也广泛开展起来。实验对象,大多集中在幼儿期和童年期的儿童。研究课题以认知发展的研究较多,如学前儿童方向知觉的特点、6~7岁儿童的时间知觉、儿童的色形抽象、学前儿童因果思维的发展、儿童左右概念的发展、4~12岁儿童图画认识能力的发展等等。还进行了关于6岁儿童入学问题、儿童道德品质形成问题以及儿童脑电等研究。
二十世纪60年代,中国儿童心理学研究工作主要集中于儿童心理发展方面,几乎没有重视方法学研究。约从70年代后期起,一些学者开始重视,对方法学的研究,并在研究的课题、类型、设计、变量、被试、标准化及具体实验研究方法等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
常见心理问题
厌学、做事磨蹭、拖沓、情绪不稳、乱发脾气等,儿童心理问题成为家长教育的最大烦恼,儿童心理咨询能有效解决儿童的情绪和行为问题,提高孩子的自信和情商,让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
专业服务机构
各级综合医院心理科
专业的精神卫生机构
心理医院
儿童心理咨询网
咨询要点
儿童心理咨询专门解决儿童心理问题。它往往结合生理、心理、社会三大因素来分析导致儿童心理障碍的原因,主要工作为激发学习兴趣、端正学习态度、消除厌学逃学和学习障碍、协调同学关系和亲子关系、学生职业规划、青春期性心理教育、不良品行纠正与健全;性格塑造;儿童神经症治疗(儿童自闭症、儿童多动症、儿童抽动症、口吃、考试焦虑症、社交恐惧症、网络成瘾、学校适应不良综合症等)。
儿童思维
思维发展阶段
皮亚杰将儿童思维的发展划分为四个大的年龄阶段。这四个阶段分别是:
一、感知运动阶段(从出生到两岁左右)。这一阶段是思维的萌芽期,是以后发展的基础。皮亚杰认为这一阶段的心理发展决定着未来心理演进的整个过程。
二、前运算阶段(两岁左右到六七岁左右)。这一阶段又称前逻辑阶段,这时儿童开始以符号作为中介来描述外部世界,表现在儿童的延缓模仿、想象或游戏之中。
三、具体运算阶段(从六七岁左右到十一二岁左右)。在这个阶段,儿童已有了一般的逻辑结构。
四、形式运算阶段(十一二岁左右到十四五岁左右)。此时儿童的智慧发展趋于成熟,思维能力已超出事物的具体内容或感知的事物,思维具有更大灵活性。
皮亚杰早期研究儿童语言和思维等认识的发展,并从此入手,最后创立了发生认识论,给后人留下了许多珍贵的文献。因其学识渊博和贡献卓越,他于1968年获得美国心理学会的心理学卓越贡献奖,1977年又获该会桑代克奖以表彰他对教育心理学的贡献。1972年于荷兰获得荣誉地位相当于诺贝尔奖的“伊拉斯姆士”奖金。
道德认识发展阶段
皮亚杰根据儿童对规则的理解和使用,对过失和说谎的认识和对公正的认识的考察和研究,把儿童道德认知发展划分为三个有序的阶段:
第一阶段:前道德阶段(出生~3岁)。皮亚杰认为这一年龄时期的儿童正处于前运算思维时期,他们对问题的考虑都还是自我中心的。他们不顾规则,按照自己的想象去招待规则。他们的行动易冲动,感情泛化,行为直接受行动的结果所支配,道德认知不守恒。例如,同样的行动规则,若是出自父母就愿意遵守,若是出自同伴就不遵守。他们并不真正理解规则的含义,分不清公正、义务和服从。他们的行为既不是道德的,也不是非道德的。
第二阶段:他律道德阶段或道德实在论阶段(3~7岁)。这是比较低级的道德思维阶段,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单方面地尊重权威,有一种遵守成人标准和服从成人规则的义务感。也就是说,他律的道德感在一些情感反应和作为道德判断所特有的某些显著的结构中表现出来。其基本特征是:一是绝对遵从父母、权威者或年龄较大的人。儿童认为服从权威就是“好”,不听话就是“坏”。二是对规则本身的尊重和顺从,即把人们规定的规则,看作是固定的,不可变更的。皮亚杰将这一结构称为道德的实在论。
第二,从行为的物质后果来判断一种行为的好坏,而不是根据主观动机来判断。例如,认为打碎的杯子数量多的行为比打碎杯子数量少的行为更坏,而不考虑有意还是无意打碎杯子。
第三,看待行为有绝对化的倾向。道德实在论的儿童在评定行为是非时,总是抱极端的态度,或者完全正确,或者完全错误,还以为别人也这样看,不能把自己置于别人的地位看问题。皮亚杰与英海尔德在谈到这个时期的儿童特点时说:“道德实在主义引向客观的责任观,历而对一种行为的评定是看它符合法律的程度,而不管是出于恶意的动机违反这个原则,还是动机好却无意违反了规则。例如,儿童在理解不准撒谎的社会价值之前很外(因为缺乏充分的社会化),在对有意的欺骗与游戏或纯粹的愿愿望有失真实区别之前,成人就告诉他们不要撒谎。结果说真话就成了儿童主观人格之外的东西,并引起了道德实在论和客观责任观,从而使儿童认为一切诺言的严重性似乎并不是看有意欺骗的程度,而是看实际上跟真实性相差的程度。”
第四,赞成来历的惩罚,并认为受惩罚的行为本身就说明是坏的,还把道德法则与自然规律相混淆,认为不端的行为会受到自然力量的惩罚。例如,对一个7岁的孩子说,有个小男孩到商店偷了糖逃走了,过马路时被汽车撞倒,问孩子“汽车为什么会撞倒男孩子”,回答是因为他偷了糖。在道德实在论的儿童看来,惩罚就是一种报应,目的是使过失者遭遇跟他所犯的过失相一致,而不是把惩罚看作是改变儿童行为的一种手段。
第三阶段:自律或合作道德阶段(7~12岁)皮亚杰认为儿童大约在7~12岁期间进入道德主观论阶段,这个阶段的道德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儿童已认识到规则是由人们根据相互之间的协作而创造的,因而它是可以依照人们的愿望加以改变的。规则不再被当作存在于自身之外的强加的东西。
第二,判断行为时,不只是考虑行为的后果,还考虑行为的动机。研究表明,12岁的儿童都认为,那些由积极和动机支配但损失较大的儿童,比起怀有不良动机而只造成小损失的儿童要好些。由于考虑到行为的动机,因而在惩罚时能注意照顾弱者或年幼者。
第三,与权威和同伴处于相互尊重的关系,儿童能较高地评价自己的观点和能力,并能较现实地判断他人。
第四,能把自己置于别人的地位,判断不再绝对化,看到可能存在的几种观点。
第五,提出的惩罚较温和,更为直接地针对所犯的错误,带有补偿性,而且把错误看作是对过失者的一种教训。
达到自律性道德阶段的儿童,在游戏时不再受年长者的约束,能与同年龄儿童平等地参加游戏,彼此明白自己的立场与对方的立场,共同制定规则,遵守规则,独立举行游戏比赛。
皮亚杰认为儿童道德发展的这些阶段的顺序是固定不变的,儿童的道德认识是从他律道德向自律道德转化的过程。他律道德阶段的儿童是根据外在的道德法则进行判断,他们只注意行动的外部结果,不考虑行为的动机,他们的是非标准取决于是否服从面人的命令或规定。这是一种受自身之外的价值标准所支配的道德判断。后期儿童的道德判断已能从客观动机出发,用平等或不平等、公道或不公道等新的标准来判断是非,这是一种为儿童自身已具有的主观的价值所支配的道德判断,属于自律水平的道德。皮亚杰认为只有达到了这个水平,儿童才算有了真正的道德。
第四阶段:公正阶段(11~12岁以后)。
这个阶段,儿童的道德观念开始倾向于公正。皮亚杰认为,当可逆的道德观念从利他主义角度去考虑时,就产生了关于公正的观念。公正观念不是一种判断是或非的单纯的规则关系,而是一种出于关心与同情的真正的道德关系。也就是说,儿童不再刻板地按固定的规则去判断,在依据规则判断时隐含考虑到同伴的一些具体情况,从关心和同情出发去判断。皮亚杰认为公正观念是一种高级的平等关系,这种道德观念已经能够从内部对儿童的道德判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