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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硕士开题报告
1、研究目的和意义
1.1研究目的
现实总带有历史的痕迹,全球化进程随着历史积淀在不断加速并演化为一种趋势,硕士开题报告。由于全球化包含着大量的问题因子,这种不健全的机体影响着世界发展的进程。区域是全球基本的空间标准,作为全球化的伴生物,真正意义上的全球化主要是在区域层面。区域一体化成为21世纪世界发展的主流只是时间问题。世界政治的多极化和经济发展远景的不确定性等诸多问题的累加效应,促使区域发展自愿或不自愿地提升为各国的国家战略。因此,国际或国内的区域一体化发展就成为了一个新问题,一种必须解决的发展与治理问题。当人们发现经济强劲的穿透力可以突破界域壁垒时,欧洲人已把以国家为单元的区域一体化成功地运用到欧盟,并从经济领域逐步渗透到行政领域,美国等发达国家以大都市圈或联邦为单元的区域经济和大区域行政在本土获得了长足发展,引领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积累了比较成熟的经验。
中国幅员辽阔,人口及民族众多。随着科技影响范围的日益扩大以及现代化信息、交流、交通等工具的广泛应用,区域之间正朝着一体化方向发展,开放环境中的相互竞争、相互交流与合作等问题随之不断扩大。中国区域发展战略经历了均衡发展--非均衡发展--区域协调发展三个基本阶段,从空间格局上大致形成了泛珠三角、泛长三角、环渤海、环北部湾、海西、川渝、中原、武汉和长株潭经济区等区域一体化发展态势,但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失控却是潜藏的、威胁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障碍。21世纪是中国重要的发展机遇期,作为一个想充分融进且不得不融进世界的大国,区域发展是中国经济和社会求得发展和全面提速必须面对的问题。既要应对国际区域一体化,又苦心培育国内区域一体化,并让其形成有效的对接--这就把国家的大区行政提上了国家发展议程,无疑是解决国家发展问题和区域发展问题(包括区域趋同、区域差异、区域冲突、区域协调、区域合作等问题)的最有效手段或发展模式,同时也隐含了一种潜在民主化的进程,规避了这种趋势就等于退出了国际舞台,等于在自我封闭中消失。然而,区域一体化重要内涵之一的区域行政发展的不顺严重影响中国各区域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使得区域合作、区域协调流于形式,区域发展矛盾重重。这样,大区域行政以其在国家发展和区域发展中的独特价值(非仅是一个治理问题,更是一个发展问题)已倍受世界各国政界、学界和民间的极大关注,俨然这成为一个新的有价值的迫待解决的研究课题。
因此,本文在综合比较的基础上选取北部湾作为中国大区行政模式的实证样本,旨在从区域运行的内在联系与区域发展问题的宏观和实质性解决为基点,以大区域行政为轴线,以区域利益相对独立和地方政府的"理性经济人"假设作为逻辑起点,对大区行政进行理论和实践上的系统建构和诠释。诚然,中国的大区建制是个漫长的过程,大区域行政非但是个复杂和不成熟的理论问题,同时涉及了权力重置、官员晋升、地方利益重组、社会分殊等敏感和棘手的时政问题。作为一种学术求知,本研究本着"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思想,能为区域发展在理论建构上作开卷有益之探索。
本研究试图论证和回答下列问题:
1.站在全球的层面看中国。当今中国的区域发展差距严重、利益冲突尖锐,单纯的区域合作和区域协调到底能不能解决区域发展的实际问题・
2.完善区域公共治理理论。中国的公共治理实践有特殊的国情背景,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的区域行政理论能否发现需要创新、补充或填补空缺之处・
3.实现历史与逻辑起点的统一。以现行的区域理论和中国区域发展史为基础,力求找到中国进行大区行政建构的理论依据和中国大区行政建制的发展规律。
4.实证研究。选取中国环北部湾区域作为实证样本,探索中国进行大区行政有效政策实验的落脚点是否可行・能否成为中国的经济再起飞的新极核・
5.怎么为中国环北部湾大区行政模式做出系统的设计・如何治理・
6.大区域行政涉及多方利益和权力博弈,是一个布满争议而又漫长的建构过程,能否为中国环北部湾的大区行政建构给出一个具有可行性的实证路线图・让大区域行政能在中国的土壤上真正生根发牙。
7.中国环北部湾大区行政模式如何与国内、国际区域形成对接,进行全球营销,引领东亚经济・
1.2研究的理论意义
区域发展是未来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立足世界、发展经济和应对各种危机的必然路径,开题报告《硕士开题报告》。鉴于目前国内区域公共管理理论起步较晚,作为其重要的组成部分的区域行政理论,尤其是区域联合行政理论和大区行政理论尚缺乏较为系统的研究,研究对象上要么集中于区域合作、要么就集中在区域协调,偏重于政策或建议性的研究,缺乏针对区域发展的行政理论做立体化的系统研究。本研究旨在通过国际、国家、区域、地方政府等四个层面对大区行政理论进行系统的理论建构,并选取中国北部湾作为实证研究样本进行论证,本研究认为区域发展不仅限于加强区域间地方政府的合作、协调,更重要是区域行政的发展,区域行政是一种国家战略资源。本研究认为区城政府合作是现有体制下并非一种稳定性强的机制,大区行政才是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性选择。基于此熟悉,本研究提出了大区行政模式下政府合作机制的建构及其原则,提出构建区域政府合作机制必须要有良好的行政建制和制度环境。
大区行政理论不能仅局限于单纯的区域公共管理或区域经济学视野,而应在深化现有理论的基础上,从多角度,多层面、宽视野、交叉学科对其进行系统的理论建构,以填补大区域行政理论在区域发展研究系统性上的空白,并突破长期以来就区域从微观层面论"合作"或"协调"的局限:要么不能重视区域发展的现实,要么忽略了对国家战略机遇期的把握,难以从更深层次上挖掘客观存在的区域发展矛盾、区域利益冲突及其规律性。通过对本课题的研究,希进一步完善大区域行政理论的探讨,为该理论的发展、建设提供一孔之见。
1.3研究的实践意义
本研究选取中国北部湾为基点进行大区行政建设作为实证研究样本,这不仅是对所建构的大区域行政理论的一种应用和求证,为国家建设我国其他区域解决区域发展过程中实际问题提供可操作性的决策和建议,对中国未来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也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将推动亚洲将成为世界重要一极,以中、日、韩以及东盟10国为主体的"10+3"东亚自由贸易区或经济共同体也将形成。中国必须提前适应这一变化,抓住战略机遇期,建构与其相适应的、立足北部湾和面向东盟的大区域行政系统是势在必行,也是以广东省为核心中国环北部湾大区域建设对接国际的有效路径。
2、南海问题是中国国际关系中复杂和棘手的问题。南海争端的解决就现阶段而言,主要是围绕南海的保护和南海的开发两个方面展开。无论是保护还是开发,都需要一个大平台和充分自主的行政裁量权(国家太大,省又太小),以大区行政为基础的中国环北部湾建设可以搭建这样一个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的战略平台,是有效应对和解决南海问题的立足点,战略地位和作用极为重要。
3、以广东省为核心、面向东盟的中国环北部湾大区行政建设与我国第三步走战略目标密切相关,涉及到三大地带协调发展及经济定位、差距缩小的路径选择问题。以中国环北部湾为基点的大区域行政建设不但更突显环北部湾作为中国新增长极的作用,同时也有利缩小东部沿海本身及东中西三大地带的区域差异,对中国经济再起飞和引领亚洲经济起着重要作用,为21世纪的区域发展和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导向。
2、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2.1国外研究综述
1.西方理论关于区域的解读。对于区域的研究最早见于地理学,区域是一个客观存的空间概念,H・西伯特(H・Siebert)对于区域的界定:区域是一个中间性范畴,它介于无空间维的总量经济与定义为一系列空间点的高度分散的经济体系之间(H・Siebert,1969)。[1]从这一点看,区域的划分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并把差异性和内聚性等一些区域特征作为区域的划分标准。美国地理学家哈特向(R・Hartshore)提出:一个区域是一个具有具体位置的地区,在某种方式上与其他地区有差别,并限于这个差别所延伸的范围内(哈特向,1981)[3].佩洛夫、邓恩等把同质性、内聚性和毗邻作为区域的划分标准,强调了地理上的连接性和互补(H・S・Perloff,1960)[4]。研究区域概念的演化,可以清晰地看到历史对区域打下的烙印,区域的历史沿革无疑是建构大区行政或说是区域行政建制改革的逻辑起点。
2.关于区域研究的历史演化。20世纪50年代区域作为一种空间维被引进西方经济学,以应对20世纪30年代发生的大危机和萧条背景下严重的地区经济差距,但经济学对于区域并没有作明确的定义,西方的主流经济学偏重于对时序的研究,古典学派的市场被假定是完全的,任何要素都可以自由流动,区域作为一个空间非主流变量往往不被重视。
第二篇:硕士开题报告
一.简述
设计计划学是一门新兴的综合性边缘学科,它研究的是如何保证设计的优良度和高效性,以及如何指导设计的展开。在设计需要科学计划这一概念已成为现代设计界共识的情况下,我国业界内部对设计计划学的认识与研究,还没有跟上设计发展需要的步伐。针对我国设计教育现状,本书将就该学科的教学方面,提出一套科学的行之有效的设计计划方法。以期为设计类学生深入理解设计,更好地掌握设计的方法提供必要的指导。
二.学术价值分析
1.选题依据
计划在今天已逐渐成为一门显学,大至国家事务,小至个人日常生活,社会各个领域都离不开计划,各类大大小小的成功项目,很大程度上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导入,实施了相应的计划活动。计划学的兴起是知识经济时代资源整合化的大势所趋。而反映到艺术设计学的领域,我们可以发现,计划同样有极大的发展空间:如何设计,如何保证优良的设计,这都需要科学的调查研究,需要精准的分析定位,需要详实的设计依据,需要合理的组织安排,这些与我们通常理解的形式,风格的赋予层面的“设计”相异而相成的工作,就是设计计划的内容。而如何正确进行设计计划,存在着一个方法论的问题。在学科间的交叉融合成为当前学术主流的大环境下,设计计划应该可以打通各设计专业间的藩篱,为取得成功的设计提供行之有效的方法上的支持。
在设计先进国家,对设计计划方面已有一定程度的研究。尤其在设计方法研究方面,已取得比较成熟的结果,出现了一些有效的方法,如技术预测法,科学类比法,系统分析设计法,创造性设计法,逻辑设计法,信号分析法,相似设计法,模拟设计法,有限元法,优化设计法,可靠性设计法,动态分析设计法,模糊设计法等。这些方法侧重于不同的专业设计方向,而设计计划面临不同设计专业,更需要的是一种整合的灵活的解决问题的计划方法。这就需要我们针对计划自身的学科特点,从现有的成型的方法群中进行提炼,总结出一套适应现在情况的设计计划方法来。
2.创新性及难度
本文将参考管理决策方法与相关设计方法研究的成果,试图寻找一套对于我国设计师来说,明确可行的跨专业设计计划的方法体系。
本文致力于从简明实效的角度,为设计计划人员提供易于操控,而且便于和各个专业设计师进行沟通、交流的方法。要求该方法不仅对专业设计团队的计划环节有用,对个体设计人员的的设计工作也应具有指导作用。这就需要针对我国设计现状,从国内外各学科领域名目众多的相关方法中进行精心挑选,合理安排,科学综合的处理,创造出一套高效的计划方法来。虽然国外的相关成果业已成熟,但如何在众多不同侧重角度的方法中总结出理想的计划方法,需要我们对所有已知方法深入地认识和理解,同时明了我们设计各专业的工作规律,以期做到跨专业的有效性。
本文具有一定的难度。首先在对计划的理论性分析与研究中,需要树立对计划的正确理解与认识,进而廓清设计计划的概念。接着将在设计计划方法论层面的研究上,对设计计划及其方法论进一步阐述。鉴于国内现在并没有对设计计划有深入的的系统的研究,该书内容基本上属此方面问题的首次讨论,面临着缺乏大量相关经验及理论借鉴的景况,所以需要作者在目前积累的实践性资料和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中加以总结与深化。
本文最大的难度在于资料的搜集上,国内相关资料匮乏且本方向的研究缺乏交流的气候,而由于我院互联网情报系统的不完善和出于对技术保密的考虑,也很难从互联网上得到理想的资料。作者只能从书店,图书馆和其他专业的老师和同学手中求取所需要的信息。当然本研究方向的直接信息是很缺少的,更多是从其它方向的研究成果中搜集所需要的信息资料。方法的研究是一个涉及面很广的课题,也需要从很多领域进行比较分,探索总结。而从一个学科到另一个学科的跳跃性研究,需要迅速转换思维及反复调整视点,这也对作者的思维技能,思考方式,学术视野及知识积累等方面的研究素质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3.研究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由于国际设计交流间的局限和我国设计界的特殊情况,尤其是国内设计教育上的某种封闭性和滞后性,我国业界对设计计划方法的认知尚不够深入,还缺乏一套完整的,在教学和实践中简明且易于操作的设计计划方法。经初步调查,当前学界内仅有的几本相关著作,也仅限于对西方某些设计方法与程序的简单的介绍,没有很专业地从计划的层面进行系统阐述,而市场上连篇累牍的相关书籍主要是从市场营销和工商管理方面着手,对设计类诸专业的设计计划,并不具备现实指导作用。所以亟待有这么一套专业性较强的设计计划方法及其论著出现。在某种程度上,本书的出现将对设计计划这一门新兴学科,起到填补教学用书空白的作用。而从技术的角度而言,本书的完成也有相当的可行性,在分院近几年来的设计策划课程的教学中,已为之积累了大量新鲜的实践性,经验性资料。而分院的教育架构,亦为这个跨专业的研究项目做好了充分的人力物力资源上的准备。
4.预期成果
本书预期字数为12万字,分为理论与方法两大版,仅阐述设计计划的相关内容,更重要是推出设计计划的概念与方法。所涉及范围主要包括管理学,决策学,认识论,方法论,创造学,心理学,行为组织学,人类学,社会学,设计学,史学等诸多学科领域,最终将完成一本集科学有效的方法程序,大量生动案例及实际操作指导于一身的,具有教学指导作用的专业书籍。现在本书工作已大致完成资料收集阶段任务,在下阶段三个月的时间内,我将就所收资料进行分析总结,完成方法程序的完善工作。
附一.全书基本构架
设计有序---设计计划学方法研究
前言
一.思维的奥秘
1.神奇教练的解决之道
2.全脑运动---人脑思维的奥秘
3.理性思维程序化
4.日常生活中的思维程序
二.设计有序
1.系统设计系统---浅析设计
2.设计有序---设计计划学的兴起
a.设计计划学的需要
b.设计计划学的发展与前景
c.设计计划学的角色
3.设计计划方法论
4.Steptostep---计划的展开(全书之重)
5.一起来吧(具体案例)
6.计划书
a.操作方案书的要求
b.实施方案书的要求
c.计划书的构成
d.计划书的表现技法
7.十八般武器---计划工具介绍
三.计划从身边做起
a.处处留心皆学问---以窥视来训练
b.排除确信无疑的定论
c.要有追根究底的精神
d.培养有效运用分配时间的能力
后记
附二.参考书目(仅列二十条)
1.《兰德决策―机遇预测与经营决策》/乔迪译著・―成都:天地出版社,2000,10
2.《麦肯锡理念》/[美]埃森・拉塞尔保罗・弗里嘉著;赵睿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4
6.《企划书实用手册》/[日]小泉俊一著;于大德译・―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8.
10.《企划训练入门》/[日]悴田进一著;李幸纹译・―台北:小知堂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93,11.
11.《设计过程与方法》/[日]沈祝华,米海妹编著・―济南:山东美术出版社,1995,10
47.《创意企划案》/小管著;・―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9
48.《新企划力:创意思考解决难题的六大能力》/郭泰著;・―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4
50.《创意企划案》/小管著;・―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9
53.《现代策划学》/[美]苏珊著;・―北京:中共党校出版社,2002,1
5.《策划学全书》/胡屹编著・―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6
14.《丰田方式》/[日]片山修著;陈锐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9
2.《星巴克咖啡王国传奇》/(美)舒尔茨(Schultz,H)(美)扬(Yang,D・J・)著;韩怀宗・―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12.《跨国公司行销中国》/卢泰宏编著・―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2,1
13.《未来生活的选择》/[英]约翰.埃尔金顿朱丽娅.黑尔斯著;张葆华等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00,1
17.《体验经济》/[美]B.约瑟夫.派恩,詹姆斯.吉尔摩著;夏业良等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4
18.《消费者行为》第三版/[美]所罗门著;张莹,傅强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11
38.《麦肯锡理念》》/[美]埃森・M.拉塞尔保罗・弗里嘉著;赵睿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6
39.《公司战略计划》/[加]明茨伯格著;张艳等译・―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2,1
44.《体验营销》/[美]B.H.施密特著;周兆晴编译・―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2002,10
45.《麦当劳店铺管理手法》/俞浪复编著;・―沈阳: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2002,1
46.《钢索上的品牌战士》/[英]菲欧娜・吉尔摩著;黄富厢,刘军等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02,9
52.《米奇的魔杖―迪斯尼的经营之道》/[美]比尔・卡波达戈利,林恩・杰克逊著;关海歌、路小林译;・―北京:中国三峡出版社,2003,1
54.《供需新规则》/[美]里克・卡什著;音正权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2,12
55.《金字塔原理》/[美]明托著;王德忠,张询译・―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02
22.《工业设计理论基础》/李乐山著・―待补
15.《当代商业住宅区的规划与设计―新都市主义论》/王受之著・―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7
4.《品牌再设计》/(美)凯瑟琳・费西尔编・夏颉译・―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2001,5
16.《器具的进化》/[美]亨利.佩卓斯集著;丁佩芝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7
19.《速成读本:设计》/克拉克,弗里曼著;周绚隆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2.
20.《剧本导引―资讯时代产品与服务设计新法》/[台]洪德彰,林文绮,王介丘著・―台北:田园城市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01,5
21.《包豪斯》/[英]慧特福德著;林鹤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12
23.《外国艺术设计史》/邬烈炎,袁煦炀编著・―沈阳:辽宁美术出版社,2001,6
24.《国际4A广告公司基本操作流程》/朱海松编著・―广州:广东经济出版社,2002,4
21.《大系统思维论》/王营著・―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1,1
25.《工业设计方法学》/简召全等编著・―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1990(待定)
26.《物生物》/[意]布鲁诺.莫拿利著;曾育,洪进丁译・―台北:博远出版有限公司,(待定)
27.《最新日本广告实务》/王润泽编著・―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28.《市场调查手册》/中华征信所著・―北京:中信出版社,2003,1
30.《品牌领导》/[美]艾克,乔瑟米塞勒著;曾晶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01,4
31.《不守规划的创意》/[美]鲍.吉尔著;邱顺应译・―台北:滚石文化,2001,1
34.《定位》/[美]艾・里斯杰克・特劳特著;王恩冕,于少蔚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1
42.《总体设计》/[美]凯文・林奇加里・海克著;黄富厢,朱琪,吴小亚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11
40.《品牌的建立》/钱竹主编・―北京:艺术与设计出版社,2002,9
49.《世界顶级设计作品选--世界著名设计公司卷》/蔡军,徐邦跃编著;・―黑龙江: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2002,9
29.《游戏的人》/[荷兰]约翰.赫伊津哈著;多人译・―杭州: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1996,10(1997,5重印)
32.《控制论、信息论、系统科学与哲学》/王雨田主编・―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5
33.《分析的艺术》/陈功著・―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10
3.《跳出思维的陷井:日常生活中逻辑的威力》/[美]坎纳沃著;王迅,徐鸣春译・―海口:海南出版公司,2002,3
35.《消费文化---20世纪后期英国男性气质和社会空间》/[英]弗兰克・莫特著;余宁平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5
36.《小逻辑》/[德]黑格尔著;贺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2
37.《社会学(第十版)》/[美]波普诺著;李强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41.《右脑与创造》/[美]托马斯・R布莱克斯利著;傅世侠,夏佩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2
43.《辞海》》(1999年版彩图本)/辞海编辑委员会编著・―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9
51.《科学方法论・互补方法论》/刘大椿著;・―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10
第三篇:法学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一、论文选题的目的、意义 (一)选题的目的 典当是指借款人向典当行借钱而将自己的财产抵押或质押给典当行,在约定的期限内清偿借款本息赎回原物。如果超过约定期限则质物直接归属典当行所有或典当行变卖质物充抵借款的民商事法律关系。典当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通过典当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一般在典当期限内约定当户需要按一定比例交纳利息及综合费用给典当行,有时还约定违约金条款来约束当户履行金钱支付义务或偿还当金的义务。由于典当具有简便、迅速融资的特点,典当行业发展起来,但是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典当纠纷。纠纷多发生于典当期限届满或续当期限届满且经过一定期限后当户未按时赎当的情形,此时也称绝当。《典当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 典当纠纷多发生于绝当后是因为: 一是《典当管理办法》对于当户在典当期限内以及续当期限届满至绝当前赎当利息、综合费用的上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绝当前典当法律关系当事人可以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只要数额没有超过《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的上限即可。但《典当管理办法》并未明确绝当后利息和综合费用是否应该继续计算以及如何计算问题。使得实践中认识和做法不一,给典当业务造成了混乱。二是典当行与当户在典当合同中约定当户迟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违约责任条款的情形下,绝当后典当行主张当户依合同约定承担该违约责任;而当户认为在偿还金钱给付后不再需要另行支付违约金。目前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绝当后违约金条款的效力认识和做法也不同,使得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持怀疑态度,上诉现象不断增加。本文以安徽省芜湖市鑫达典当公司与程某、吴某典当纠纷一案为例,分析目前已经形成的对绝当后息、费及违约金问题的主要观点,提出自己的观点, 以期对今后司法工作有所裨益。 (二)本课题研究的意义 1、理论意义 我国商务部、公安部颁布实施的《典当管理办法》仅在其第40条规定了绝当的定义。但是绝当后,当户是否需支付利息和综合费用,若需要支付以什么标准支付,究竟怎样去认识和理解违约金条款的效力。已成为相关绝当合同纠纷必须要解决的理论课题。我国法律对此方面的规定存在一定的缺陷空白和缺乏坚实的理论基础,这就决定了当出现典当合同法律纠纷时,司法工作者没有明确的法律及理论标准。探讨和分析绝当后息、费问题,绝当与违约金条款的相关问题,有助于各国相关法律的更新,与时俱进,更为典当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的保护提供了理论基础。 2、现实意义 本文所研究的鑫达典当公司与程某、吴某典当纠纷一案,近年来已成为颇为常见的绝当纠纷主题。实践中许多典当行在绝当后故意不处置当物实现债权,以此“圈”住当户,目的就是延长绝当后至清偿借款的期间,以求获取更多的息、费。如果不支持利息及适当的违约金有时又会造成当户违约成本少于守约,不利于典当行。因此我们应当加强对于绝当后相关问题的研究,找到合法合理的依据来平衡各方利益。 二、本选题所涉及的法律规定综述 (一)《典当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当物的估价金额及当金数额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 房地产的当金数额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估价金额可以作为确定当金数额的参考。典当期限由双方约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三十七条典当当金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机构6个月期法定贷款利率及典当期限折算后执行。典当当金利息不得预扣。 第三十八条典当综合费用包括各种服务及管理费用。动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42.房地产抵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7.财产权利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4.当期不足5日的,按5日收取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典当期内或典当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续当期自典当期限或者前一次续当期限届满日起算。续当时,当户应当结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 第四十条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 当户于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至绝当前赎当的,除须偿还当金本息、综合费用外,还应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逾期贷款罚息水平、典当行制定的费用标准和逾期天数,补交当金利息和有关费用。 第四十三条典当行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绝当物品: (一)当物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也可以双方事先约定绝当后由典当行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剩余部分应当退还当户,不足部分向当户追索。 (二)绝当物估价金额不足3万元的,典当行可以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损溢自负。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九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一百八十六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判。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三、选题在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及你个人拟形成的新见解 (一)国内状况 近年来绝当后息费的计算问题受到关注,国内各学者竞相对此问题发表了个人看法,如在《人民法院案例选》中朱晓华法官提出:“绝当后,双方典当关系终止,用户不需要再支付综合费;而利息的计算方式应该以合同中约定的计算方式计算;违约金是否承担要看双方是否约定,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双方若约定了该条款,绝当后当户就应该缴纳违约金。数额可以依申请调整。”赵静在《绝当后用户不还款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一文中指出“《典当管理办法》之所以设置绝当制度,也是平衡典当行与当户之间利益的需要。绝当后,原来的典当关系结束,一旦绝当,当户不应当再承担清偿责任,典当公司应当按法定程序及时处理绝当品,从处理绝当品所得中优先收回当金本息,当户有要求返还绝当品处理所得扣除债务后剩余部分的权利。绝当后用户不还款的行为不构成违约,所以不用支付违约金。” (二)国外状况 在绝当物的处理方面,新加坡最有特色的规定是:典当行在拍卖会上也可以举牌竞价,典当行既是绝当拍品的委托人,又是绝当拍品的竞买人、买受人。之所以如此规定,是为了保护典当行的合法权益。因为绝当物品如果无人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那么该物品的所有权就无法转移。我国《典当管理办法》没有规定绝当后当物的处理程序,极易造成典当行故意不变现,延长费用的收取期间。同时我国典当法律也应该规定当户不配合当物变现的救济程序。 (三)个人拟形成的新见解 本文通过对安徽鑫达典当公司与程某、吴某典当纠纷一案进行分析,解决案例中的争议问题。最终对绝当后息、费条款的适用规则;绝当后违约金条款如何适用和数额的确定做具体的论述继而提出自己的看法。 四、论文的结构、基本框架、主要论点、论据和研究方法 【一】基本框架构造 本文拟采用四段式来进行论述。全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安徽省鑫达典当公司诉程某、吴某典当纠纷一案的基本案情和争议点。第二部分对绝当与利息条款加以论述。第三部分对绝当与综合费用条款加以论述。第四部分对绝当后违约金条款效力的认定问题加以论述。 【二】论文的主要内容 序言 一、鑫达典当公司诉程正刚、吴爱英典当纠纷一案的基本案情和争议点 (一)基本案情 2008年6月20日,原告(安徽省芜湖市鑫达典当有限公司)与二被告(程正刚、吴爱英,二人系夫妻关系)签订《房地产抵押典当合同》一份,其中第二条抵押房地产约定:二被告以其所拥有的坐落于泾县泾川镇叶挺路地号为3-4-64泾国用(2008)第1512号权证编号为房地权泾川2008字第013187号、建筑面积为120.95平方米的住房进行抵押,向原告借款。第三条抵押房地产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等费用。第四条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借款金额为225730元;月综合费率为2.7%,月利率为1.1%;借款期限自2008年6月20日至2008年9月19日。第十五条特别约定:乙方违反第四、条规定及补充协议规定必须按借款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还款5天内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0.5%计,超过5天甲方可通过拍卖、变卖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变卖、拍卖或诉讼期、执行期至债务完全清偿止的费用,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0.5%计。违约金因不同的违约行为依合同约定可以重复计算。 2008年6月20日,二被告出具借条给原告,借款载明:“今借款到安徽省芜湖市鑫达典当有限公司人民币贰拾贰万伍仟柒佰叁拾元整。注:已注入中行泾县支行乐荣贵的账户。借款人:程正刚、吴爱英2008年6月20日”.原告将典当期限内的综合费用18280元扣除后将余款207450元划入被告指定的账户。同日,原告与二被告办理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二被告取得当金后,未按合同续当,也未赎当,仅将利息及综合费用付至2008年12月21日。原告在催讨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1)被告立即给付借款225730元及其利息、综合费用(利息及综合费用计算到借款还清为止)。(2)或依法判被告变卖抵押房产归还上诉借款。(3)被告承担违约金45146元并支付原告支付的律师费5000元。(4)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辩称:(1)其未收到原告的典当款;(2)《典当管理办法》也规定,超过6个月没有赎当或续当的,为绝当。被告应及时处理当物,不再收取综合费用。(3)认为合同中约定违约金过高,如应承担违约责任,则法院应对违约金调低至银行同期贷款的利息补偿原告的损失。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绝当后,双方的典当关系终止,被告未偿还当金的,除应偿还外,还应按约定的利率支付借款利息,但无需支付综合费用。对被告提出违约金过高的请求,法院根据公平的原则予以衡量,本案的违约金按合同约定利息的30%计算支付为宜。 (二)争议点 1.绝当后当户是否需要支付利息 2.绝当后当户是否需要支付综合费用 3.绝当后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效力如何 二、绝当与利息条款 (一)绝当后利息是否应该继续收取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当物价值在3万元以下的 2.当物价值在3万元以上的 (二)绝当利息收取的标准 1.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 2.按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 3.笔者的观点 (三)结合本案分析 三、绝当与综合费用条款 (一)综合费用的界定 (二)绝当后不应继续收取综合费用的理由 1.从《典当管理办法》分析 2.从典当管理部门的复函精神分析 3.从绝当制度的立法目的分析 (三)小结 四、绝当后违约金条款效力的认定 (一)违约金条款的类型 (二)未偿还当金违约条款效力的认定 1.认为无效的理由 2.笔者的观点 (三)绝当后违约金收取标准 (四)结合本案分析 结语 【三】论文主要论点、论据和研究方法 综合费用及利息是《典当管理办法》允许由典当行向当户收取的费用。用以平衡在典当期限内,典当行为当户提供当款、保管当物的对价。但是典当期限届满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是否应继续承担这些费用以及如何承担典当管理办法没有规定。对于当户到期未赎当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在实践中也存在争议。这些争议是理论和实践中都要解决的问题。本课题主要参阅了大量与典当中的绝当问题相关的国内着作,学术期刊和已发表的相关论文,并进行一系列系统研究,已具备了相当充实的资料论据。 本文的论据主要是我国现行典当立法立法:《典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理论依据。 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采用案例分析方式。 参考文献: 著作类: 1.胡宗仁。典当业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 2.杨铁军。典当法学[M].吉林:吉林大学出版社,2011. 3.高圣平。物权法与担保法对比分析与适用[M]q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10. 4.刘润仙。典当法律理论与务实[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0. 5.吴中宝q巧用典当行资金周转与淘宝[M]q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 6.方印q典当法律分析与制度研究[M]q贵州:贵州大学出版社,2009. 7.王利明等。民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8.曲彦斌。中国典当学[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8. 9.孙宪忠。论物权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10.曲彦斌。中国典当史[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7. 11.李沙。走进典当行--独特快捷的融资方式[M].北京:学苑出版社,2006 12.李沙。简明典当学[M].北京:学苑出版社,2004. 13.李沙。现代典当通论[M].北京:学苑出版社,2003. 14.王泽鉴。民法概要[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15.孔祥俊。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 16.李沙。典当基础知识[M].北京:学苑出版社,2001. 17.李沙,冯树德。中外典当概览[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0. 18.王闯。让与担保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19.王福明。房地产典当理论与实务操作[M].北京:学林出版社,1993. 20.谢在全。民法物权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论文类: 1.张海棠,杨路,王国军,沙洵。典当纠纷案件审理中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J].法律适用,2013(6):60-65. 2.李媚。流质契约解禁之反思-以罗马法为视角[J].比较法研究,2013(5):113-123. 3.赵静。绝当后当户不还款的行为不构成违约[J].人民司法2012(03):108-110. 4.雷新勇。论绝当后息费的计算[J].法律适用,2011(10):47-52. 5.茹作勋,肖新明。典当纠纷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法律适用,2011(10):98-100. 6.汪琼枝,高圣平。典当立法中若干争议问题探究[J].武汉金融,2010(6):36-39. 7.黄松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条文理解与适用[J].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583. 8.季秀平。论流质契约的解禁[J].河北法学,2005(4):23-26. 9.马静。典当法律问题研究[D].湖南:湘潭大学,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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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法律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题目:法律问题x究
一、选题意义(包括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1、理论意义:推进相关理论学说的建立。对电子商务该不该征税L义及怎么征税的问题,在我国法学理论界以及司法实务界,始终是一个争议的焦点,无法达成一个共识,法学理论界的不断争议和司法实务界的不同处理,使得研究这一问题变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2、现实意义:有利于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的完善。本文全面探讨我国现存电子商务税收法律问题,最终提出解决我国税收法律问题的建议,从而完善我国的现行税法体系。
二、文献综述(目前同类课题在国内外的研究状况、发展趋势以及对本人研究课题的启发等方面)
我国的电子商务与发达国家相比,虽然还处于刚起步阶段,但其飞速发展的势头,在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电子商务税收法律问题不容我们忽视,需要我们正视它以及解决它,尽管我国在电子商务税收立法仍处于空白状态。但是我国政府也是出台一些相关政策以及我们的学者对电子商务领域税收方面的研究也是不断进行的。
理论研究方面,当前我国学者对于电子商务税收法律问题的探讨主要是围绕是否应当对电子商务征税的问题上面,主要是对C2C领域电子商务进行征税,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种观点:一部分学者认为目前我国应当根据网络时代的变化对税法体系里关于增值税、营业税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充、完善,出台一些能够解决电子商务税收法律问题的一些政策,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当然也存在一部分学者主张我国应暂时不对电子商务进行征税,因为目前这个阶段对电子商务征税会阻碍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应给予电子商务的税收优惠政策,来促进这一新模式下的经济的发展,从而繁荣我国的市场经济。
其中一些学者对电子商务税收法律问题的研究主要是:天津财经大学的张兵在《网络经济下税收流失问题及其对策》一文中从六个方面闻述了当前网络经济下存在的税收法律问题;而云南大学的徐晏、杨路明在《基于信息技术的中小企业组织结构模型研究》一文中以统计当前网上购物占全国商品销售总数的比重不断上升的实际统计数据来论证对C2C模式下电子商务进行征税的必要性。而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毛小萌在《中国C2C电子商务模式的税收问题与对策》一文中认为当前电子商务存在的税收法律问题主要是三个方面:税收流失、通过网络平台海外购物以及税收征管出现的问题送来阐述。从这些学者的观点来看,他们均赞同对电子商务进行征税。笔者也赞同对电子商务进行征税。
国外立法方面,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主张对电子商务开征新税:针对电子商务无纸化和跨区域性的特点,开征新的税种才能解决电子商务交易的国际国内税收分配问题,才能实现税收公平原则,提高征税效益;第二种观点主张对电子商务实行免税政策:比如美国就是赞同该观点的国家,美国主张免除网上交易的无形商品的税收,并通过了《互联网免税法案》,美国是全球最大的电子商务输出国,其他国家采取此种政策对美国的电商经济是有利的,但是就全球范围来看如果各国均对电子商务不征税的话,有利于发达国家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及欠发达国家获得更多的利益而不用承担任何税负,在一定程度上对他国的经济造成冲击,这也是一种变相的经济侵略。
这两种不同的观点在国际社会上引起争论:毕竟主张电子商务免税的只有少数国家,且这只能代表少数发达国家对利益的追逐,全球实行免税政策使得送些国家的电子商务能自由进出其他国家,破坏了他国的关税制度和造成他国税收的流失;而主张对电子商务开征新税的观点,他们认为不但要对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交易的产品进行征税,对于一些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下载的数字化产品以及传播的网络信息也要征税,征税的范围过于宽泛,反而会阻碍一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所以国外一些国际组织和国家主张在当前的网络经济环境下来修改各国现行税法来适应它即第三种观点主张修改以及完善现行税收法律体系。
三、研究的理论依据、研究方法及主要内容
研究方法与内容:
(一)定性分析法,通过研究电子商务对我国税收工作的种种影响,分析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法律问题,并对问题背后深层次的原因进行。
(二)比巧分析法,利用文献资料,通过理论研究与逻辑分析方法,分析国外应对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税收法律问题,并总结其中优秀的理论观点来,结合我国具体的国情提出解决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问题的法律建议。
(三)文献检索法,通过书籍、网络以及知网数据库等相关媒介,查找并阅读相关文献资料,具体结合电子商务税收法律问题,对相关资料做了研究及分析。
(四)逻辑归纳法。根据有关资料的主要理论,结合当前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问题的具体情况,利用逻辑归纳法对有关观点和论点进行归纳和总结。
四、研究条件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通过阅读有关集体土地征收方面的论文、书籍,并结合具体的实例进行研究;同时本论题所依据的材料和获取的信息主要来自期刊、相关报道,因此免不了会在信息方面有一定的瑕疵,自己的知识储备的相对贫乏和研究能力低下也会造成这次研究的瑕疵。
五、预期的结果
通过自己的研究,给电子商务税法提供一个视角,完善相关的立法,更好的保护农民的权益,为解决电子商务的税法法律问题提供一些建议。
六、论文提纲
1、电子商务产生的税收法律问题
(一)电子商务概述
(二)适用税收基本原则出现障碍
(三)电子商务税收管辖权难以确定
(四)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关系主体难以界定
(五)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关系客体难以界定
(六)税额出现大量流失的问题
(七)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难以确定
(八)给征管机关的税务日常管理带来冲击
2、应对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比较法分析
(一)发达国家的电子商务税收法律
(二)国际组织电子商务税收法律
(三)我国应对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法律现状
3、完善我国应对电子商务观收问题的法律建议
(一)重新阐释税法的基本原则
(二)确定电子商务的税收管辖权
(三)明确界定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关系主体
(四)明确界定电子商务税收的征税对象
(五)从电子支付体系入手防止税额流失
(六)确定电子商务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七)完善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程序的建议
(八)健全和完善我国的现行税法体系
七、论文研究计划(略)
八、论文参考文献(略)
第五篇:硕士开题报告精选
转眼间大学生活即将结束,马上就是做毕业设计阶段了,在我们做毕业设计之前要先写开题报告,那么优秀的开题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硕士开题报告(精选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