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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
按照省处非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帮助增强自我防范和风险自担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5月初洛阳市启动开展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月活动。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县(市、区)、有关部门以及驻洛金融机构密切配合,结合非法集资新形势、新特点,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收到良好社会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结合实际,精心组织。
在巩固前期宣传成果基础上,该市把宣传月活动重点放在“营造声势,剖析问题,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上,在市、县、乡(镇)三个层面分层次、同步组织宣传。活动期间,该市先后制定下发了《洛阳市2015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月活动的补充通知》以及《5月16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月广场宣传活动方案》,细化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确保了各项宣传工作有序推进。
二、善用媒体,广泛宣传。
宣传月期间,该市十分重视与市属媒体的合作,先后在《洛阳日报》、《洛阳晚报》刊发题为《非法集资花样多高额回报不可信》、《如果您是非法集资的受害者》的宣传文章两篇,登载公益广告6次,从不同角度,采取不同形式剖析非法集资表现形式和社会危害;在洛阳电视台、洛阳广播电台黄金时段滚动播放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和相关知识;在市内主流网站和论坛发布评论,置顶漫画和投资理财知识,切实做到“报纸有字、电视有影、广播有声、网络有形”。此外,从5月下旬开始,该市以“远离非法集资、创建平安金融为主体”,邀请驻洛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在报纸设立专版,连续、集中对该市打击非法集资和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措施进行宣传,介绍投资理财金融知识,充分发挥市属媒体对舆论的引导作用。
三、全员发动,营造声势。
一是安排各县(市、区)进入社区和村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深入基层普及金融风险知识。5月份以来,全市累计出动工作人员1800余人次、流动宣传车30余台,制作悬挂条幅1000余条,印制发放宣传页70余万份。二是认真组织广场宣传。5月16日,市处非、公安、工商、住建、银监等部门以及部分银行机构共同参与,在牡丹广场举行了集中宣传活动,现场通过设置展板、悬挂条幅、发放宣传页,普及金融风险知识,剖析典型案件,并为群众提供法律和投资理财咨询。分管市领导到场参加活动,洛阳电视台、报社以及广播电台对活动进行了报道。同日,17个县(市、区)和全市37家银行机构分别在辖区广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下辖网点同步开展宣传。
四、多措并举,确保效果。
一是筹划推动处非业务培训工作。邀请金融机构理财顾问、法律专家以及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为县(市、区)处非工作人员、乡镇(办事处)以及社区同志授课,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一线宣传教育和风险防范作用。二是利用“电梯卫士”新媒体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片,在投资类公司、担保类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以及典当行经营场所张贴警示标语,进一步扩大宣传工作覆盖面,向广大群众提示风险。三是邀请法律人士、法学教授、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共300余人于5月24日召开洛阳市“非法融资犯罪问题处置”法治论坛,就如何解决好非法集资问题、加快办案建言献策,广泛征询意见。活动的开展既有利于依法推动处置工作,也进一步统一思想,收到较好的宣传效果。四是严格审查广告发布,认真排查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累计铲除、清理各类理财广告1500余个,没收传单8000余份,封堵网络不良信息**2条,收集、掌握涉嫌非法集资线索12个,有效斩断了非法集资的传播途径。
通过宣传,该市群众受到了一次全面的金融风险知识洗礼,识别、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也为全市处非工作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下步,该市将严格按照《河南省20**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要求,继续组织做好全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
第二篇:篇三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
20XX年,我市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建设宁波金融生态示范区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全力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各项工作,最大限度防范、化解金融领域不稳定因素,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健康平稳发展。
一、20XX年发案情况
据统计,20XX年全市共立案侦查非法集资案件36件,涉案金额约6.87亿元。20XX年我市未发生严重影响经济秩序的非法集资案件,也未发生被省、市监管部门立案查处的非法集资类严重金融违法事件。
(一)群众对非法集警惕意识增强,举报案件增多。通过群众举报方式受理的案件达17件,占案件总数的47.2%,较20XX年同比增加3件,说明群众警惕意识增强,我市的处非宣传教育活动起到了积极成效。
(二)非法集资受P2P网贷影响,涉案人数不断上升。20XX年度非法集资涉案群众总数为3320人,与20XX年的646人增加了2600多人,主要是宁波以赛亚网络技术服务科技公司、宁波京浙盛投资有限公司等2家P2P网贷合计涉案人数高达1200人,受害群众受网贷影响范围日益扩大。
(三)立案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主,集资形式多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涉案笔数31起、金额6.19亿元,占全部涉案笔数86.1%、金额90.1%,笔数及金额较20XX大幅增加。同时集资方式以借款、P2P吸存形式为主,其中借款形式的案件有16起,占44.4%;以P2P形式的有4起,占11.1%,其余还有民间借贷、入会等形式。
(四)案发地以奉化、鄞州、海曙为主,涉案金额较大。其中奉化涉案8起、金额2.98亿元,占涉案总数22.2%、总额43.4%;鄞州涉案5起、金额1.27亿元,占涉案总数13.9%、总额18.5%;宁海涉案8起、金额1.13亿元,占涉案总数22.2%、总额16.4%。以上三个地区合计涉案21起、金额5.38亿元,占涉案总数58.3%、总额 78.3%,其余还涉及北仑、慈溪、江东、镇海、宁海。
二、20XX年处非工作情况
(一)统筹协调,加强领导。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定期组织召开金融稳定、处非会议,认真分析形势,研究对策,部署维护金融稳定和打击非法集资等方面的工作。召开全市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部署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处非宣传工作。去年以来,针对辖内非法集资案件和企业资金链、担保链断裂风险有所增加的现状,每季度组织开展企业资金链风险情况排摸,并将此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实施。对涉险企业积极采取化解措施,就稳定金融局面、稳定企业生产经营、稳定经济运行进行专题部署。
(二)惩防结合,综合治理。一是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恶意逃废债的打击力度,对已出现苗头的非法集资案件及时处置,力争把损失控制在最小程度以内,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有序。二是加大对民间金融掮客以及涉黑暴力讨债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金融领域的稳定。三是系统性开展“处非宣传月”活动,于去年5、6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期间针对全市70家融资性担保公司,42家小额贷款公司,5家较大规模房地产中介,2家第三方支付公司,19家P2P网贷平台,500多家涉及投资咨询、理财、股权投资等企业,各家上市公司及证券业企业,82家典当企业,872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15922户公司及个人账户,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组织和民办学校等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并对排查发现的一些风险隐患进行了相应整改。同时,向社会公众发放处非宣传资料约42万册;向市民发送提示信息约600万条。此外,在宁波电视台和宁波移动电视(用于公交和轨道交通传媒)累计播放240余次处非宣传片,在当地多档财经类栏目开展针对性宣传,节目累计受众达到1000万人次以上。四是常态化开展非法集资案件排查工作,下发《关于做好民间非法集资信息排摸工作的通知》等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对辖内非法集资活动等高发区域、多发行业开展持续性风险排查,及时做好处非工作总结,按月上报非法集资信息情况。
(三)清理整顿,规范市场。市金融办主动与市市场监管局对接,建立了联合协调工作机制,对非法金融业务和非法金融广告开展专项打击和整治。一是大力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对擅自开展非法集资、非法从事贷款发放等金融业务的机构,予以查处和取缔。二是打击非法金融业务。联合对辖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寄售行、投资公司、交易所等机构开展金融业务进行专项检查,对违规行为责令其立即停止相关业务,情节严重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三是清理整顿非法金融广告。着重对涉及投资咨询业务、金融咨询、贷款咨询、代客理财、代办金融业务、房产中介等活动的广告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严查利用非法集资广告进行商业欺诈行为。四是加强广告发布审查。增强广告大众传媒审查的法律意识与责任意识,对含有集资内容的广告,坚决予以抵制。
(四)多路并举,狠抓宣传。一是进行广场宣传。全市各级各单位累计组织各类广场宣传活动58场,在发放宣传资料同时接受相关咨询9500余人次。二是进村进社区进楼宇宣传。基层各单位积极进村进社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设置服务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系列非法集资宣传,提高广大基层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全市累计张贴海报和宣传画12余万张,悬挂横幅900余条,制作宣传墙板、板报220块,开展讲座180余场次,设置服务咨询点750个,发放印有宣传标语的纪念品11000余份。三是利用银行等机构开展宣传。利用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点多面广的优势,在柜面窗口张贴宣传标语、大堂摆放宣传资料,通过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液晶电视、ATM机待机屏幕界面等方式,24小时滚动播处非宣传标语、动画FLASH,累计投入播放的LED屏幕达4540块。四是通过各类媒体开展宣传。各县级电视台播放处非专题节目150余次;宁波日报、宁波晚报、东南商报以及各县(市)区日报分别策划深度专题,邀请处非办、学界专家、律师等就非法集资问题进行全面深刻剖析,并辅以生动案例,取得良好社会效应;通过各级各单位各机构的刊物、网站等各类宣传阵地,以及中国宁波网、宁波金融网、法制宣传网、宁波发布等官方的网站和微博微信平台开展宣传,累计发布刊物信息180余条,网站信息400余条,原创微博40余条。五是通过手机短信开展宣传。各级各单位向服务对象、工作人员发送警示短信34万条,联通、电信、移动三家运营商向广大市民发送警示短信560万条,基本达到了活跃用户全覆盖。六是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期间,有24000人次保险从业人员接受处非培训;通过举办股民学校、投资者沙龙、讲座等方式,面向广大证券期货业从业人员和投资者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警示培训。七是加强机关内部宣传。在市行政中心食堂、会议中心、行政审批中心等人流密集点和对外服务点摆放宣传展板,赠阅宣传手册,在行政审批中心拟长期设置宣传架,作为长效宣传点。
(五)深入一线,排忧解难。一是协助开展非法集资案件债权登记。广东邦家租赁案件已进入司法审判阶段,目前我市正组织力量对辖内涉案群众(共计400余人,1亿元集资款)的债权登记情况进行司法审计,随后统一由省里将司法审计情况汇总给广东方面。二是多次接访集资群众。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做好情绪安抚和心理疏导,仔细记录信访人反映的情况,通过当场答复、跟踪调查、嫌案处置、信息报送等方式妥善处理,得到信访人的好评和肯定。三是做好法律咨询答复。通过广场咨询、电话邮件、网站信箱等途径,认真答复群众在信用征询、返租房产购买、投资理财等情况时遇到的各类疑问。
三、20XX年处非工作安排
处非工作事关地方金融稳定和金融生态,下步我市将坚持以防范为重点,推进常态化、阵地化、专题化、整体化处非工作打防体系建设,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特点、典型案例和政策法规,争取处非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完善工作体系,落实属地管理。适时完善处非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推动落实属地负责制和条线管理权责,加大对相关举报案件的转办、督查力度。同时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二是坚持预防为主,健全预警机制。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媒体监督、主管部门日常监管和查处相结合的预警机制。探索利用技术手段预警非法集资活动。关注互联网金融、P2P网贷等新领域的非法集资动向,开展经常性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形成打击合力。
三是保持高压态,加大打击力度。继续加大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对严重金融犯罪案件,争取快立、快侦、快破。依法查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涉嫌违法发放贷款、收受贿赂等犯罪行为。从严处理隐匿、转移资产、携款潜逃、逃废债以及“假破产”、“假倒闭”等行为。同时与开展打击逃废金融债务专项整治活动相结合,对典型案件进行联合制裁和公开曝光。
四是加强防范宣传,探索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处非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不断改进、丰富宣传教育手段,提升宣传效能。逐步建立起警示教育长效机制,以各种形式开展普法教育、金融政策宣传和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通过与媒体合作共建金融专题栏目、开展走入社区活动等,不断强化群众风险意识。
第三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
根据贵局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的要求,我行积极落实、统一部署,面向全行干部员工和社会公众组织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明确方案
我行在参加贵局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之后,专门成立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宣传活动的具体实施,明确了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总行风险合规部负责此次宣传活动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下发《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宣传活动的有序开展。
二、有序开展,积极宣传
各部门、分支行接《通知》后,立即组织所属员工召开了部门会议,对宣传活动方案进行了认真学习,并按活动方案要求做了动员部署,要求全行员工学习方案中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相关知识及案例,进一步深入学习银监“七不准、四公开”的各项内容,切实提升我行员工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随后结合我行下发的“双十禁令”中关于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规定举行了考试,全行员工均参加此次考试,覆盖率达到100%。另外自8月份以来,我行在包括泰州、靖江、姜堰在内的5个营业网点、31家自助银行的LED广告屏上滚动播出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标语,每月进行更换,品牌管理中心负责拍摄各营业机构宣传活动的相关照片(详见附件)。领取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折页发放至各营业网点、自助银行,摆放在显眼位置,并要求柜面人员、大堂经理提醒客户取阅学习。
三、总结经验,积累成果
经过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以后,全行干部员工都对非法集资活动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熟悉了非法集资的属性及相关特征,对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也积累了一定经验。同时,广大社会公众在此次宣传活动中也受益匪浅,形成了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警惕意识,经过学习之后也能够主动远离非法集资以及承诺高收益低风险的借贷活动,整个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行将继续坚持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让广大社会公众远离非法集资,共同构建我市稳定、和谐的金融秩序。
第四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持续深化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5月21日至25日,我镇联合元坑信用联社统一行动,结合平安诚信家庭评选活动开展了现场集中宣传。
近年来,非法集资呈现出从城市向农村渗透,从单一行业、领域向多行业、领域渗透,从线下向线上蔓延的趋势,与此同时,非法集资花样繁多、欺骗性不断提高,民众辨识难度进一步加大。
针对此次防范非法集资20xx年主题宣传月活动,我镇与元坑信用联社紧紧围绕打击非法集资,保障经济秩序,共建和谐xx主题,全力打造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新格局。按照《xx镇关于印发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工作方案》的要求,在5月21日至25日的活动中,在各村居平安诚信家庭的评选现场,我镇通过实悬挂宣传条幅、实地走访、入户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开展了农村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我镇工作人员与元坑信用联社员工耐心向社会公众讲解了防范非法集资的知识、相关法律规定和警示案例。
我镇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中,组织大型宣传活动一次,参与400余人,进村居、机关8次,共参与1300余人,进校园2次,参与师生600余人,进工厂5次,参与职工500余人。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悬挂海报横幅10个,发放宣传品200余份。
第五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
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银监办发〔20**〕194号)和《浙江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浙银监办〔20**〕206号)文件精神,我分局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和督导,现将本次活动总结报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情况
(一)落实职责,上下联动。根据银监会及省局活动通知安排,我分局结合辖内实际,制定了专门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对辖内活动进行统一部署。辖内各机构均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将相关工作职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并结合实际,制定和上报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计划和方案;建立联络员制度,专门负责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的上传下达。
(二)制定方案,充分动员。辖内各机构分别制定方案,确定了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步骤及措施,召开动员大会,要求每一位员工认真对待,层层传达,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如深圳发展银行温州分行制定了《深圳发展银行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详列了活动时间、活动类型、活动形式、工作事项及任务分工,活动内容较为丰富。
(三)形式多样,分步推进。从整体情况看,辖内各机构组织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覆盖面广、形式丰富多样,做到了深入宣传并分阶段逐步推进。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提高了公众对常见非法集资手段的识别能力。此外,部分机构还具体规划了活动进程,分阶段逐步推进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二、活动开展情况
(一)利用网点优势,积极营造宣传氛围。
一是打出宣传标语,做好警示教育。各机构通过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标语口号,警示客户保护自身利益,警告犯罪分子远离非法集资。二是编制宣传材料,落实网点宣传。制作宣传教育展板、张贴各类海报、编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手册等形式,对非法集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用手段及识别方法等进行宣传。三是发送宣传短信,做好风险提示。向客户发送短信等形式扩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制作展板横幅1700多块(条),编印手册、折页12.5万余份,发送短信160多万条。
(二)利用专业优势,自觉落实宣传责任。
一是提供咨询服务,主动答疑解惑。各机构通过在营业网点设立咨询点、开展讲座及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为客户传授和解答有关打击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如华夏银行辖内各支行通过在营业网点举办“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讲座、PPT讲解、设立专门窗口为宣传教育服务咨询台等方式,加大了对客户的宣传教育力度。二是走进社区、农村和企业,积极深入群众宣传。各机构利用“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采取现场咨询、金融社区共建、“三农”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发送宣传资料,树立农民群众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风险观念。如工商银行温州分行发动600人次深入社区、街道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共4万余份。乐清农村合作银行与乐清市公安局、乐清市国税局、人民银行乐清市支行等多家机构联合举办主题为“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共建和谐美好生活”的宣传教育活动。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接受咨询2.9万余次,进社区活动380余次,下乡活动480余次。
(三)创新宣传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
一是利用微博进行扩散性传播。如宁波银行温州分行在新浪官方微博进行专题发布,从7月9日起,定期持续发布相关内容微博,吸引网友关注并展开互动。该分行各员工也对微博进行转发,以达到有效宣传的目的。二是利用报纸、刊物等进行全面性传播。如永嘉合行在《今日永嘉》等报刊上投放与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相关的公益广告。广发银行温州分行在其内部报刊《广发温州》上刊登题名为《树立正确投资理念,远离非法集资活动》等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文章,并将报邗邮寄给客户。
(四)加强内部宣教,增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意识。
一是加强合规教育,督促员工远离非法集资。如宁波银行总行监察保卫部总经理为温州分行全体人员作主题为“走进法律,远离犯罪”的专题宣讲,系统分析非法集资产生的思想根源,详细介绍集资诈骗罪的量刑和司法实践等,促使该分行员工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提高预防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二是规范员工行为,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工作。如乐清农村合作银行严格落实人事四项制度、五谈、六必访工作,对辖内人员每年开展2次谈心谈话、1次家访工作。今年该行纪检监察室相关工作人员还专门到非法金融处置办进行社会调查,对全体干部员工参与民间借贷情况进行了排查。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举行员工教育培训会350余次。
三、加强督导,持续跟踪活动进展情况
(一)及时开展部署,持续跟踪指导。我分局在《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温银监办〔20**〕98号)中明确要求监管部门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组织开展本次活动,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集中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各监管科室认真收集、审查、核评各机构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做好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运用多种形式,加大督查力度。我分局将督查工作与日常监管、现场检查相结合工作,通过组织访查等方式,15次组织人员前往民生银行等机构,实地了解、掌握银行业金融机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加强重点指导和督促,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此外,在日常监管中,强调对银行员工参与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实行零容忍,今年以来,我分局先后布置银行业机构开展了全面风险排查、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风险大排查等工作。
四、活动取得的成效
(一)广大公众法制观念不断增强。辖内各机构利用营业网点多、涉众面广的优势,以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语、制作宣传教育展板、编发手册、发送短信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对非法集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用手段等进行宣传,广大公众深刻认识到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风险防范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机构案防和内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活动开展以来,辖内各机构积极落实社会责任,切实开展宣教活动,同时加强风险排查和案件防范,从案件防控机制、内控执行力等方面做实做细工作,提升案防和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了银行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行为。
(三)常态化宣传机制得以初步建立。各机构通过在营业网点设立咨询点、开展讲座及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建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进行常态化宣传。如福建海峡银行温州分行在营业大厅设立咨询点,向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现场宣讲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并对客户的疑问进行一一解答,同时宣传选取正规理财途径和渠道的重要性。建行温州分行开通了非法集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0577-88080357,为群众耐心宣讲政策,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普及有关金融知识。
第六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
树立正确消费观念、认清校园网贷风险,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为提高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有效遏制非法集资行为,今年5月,渤海银行成都分行在全辖范围内集中开展 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整个宣传月期间,该行精心组织,多层次、全方位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在各分支行营业大厅摆放宣传折页,通过LED屏24小时滚动播放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等宣传标语,组织人员走进校园、深入社区等人群密集区域设置宣传咨询点,发放宣传单,现场向学生群体开展校园网贷风险提示,增强学生网络金融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向过往群众讲解非法集资的定义,增强人民群众风险防范与风险自担意识。
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渤海银行成都分行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活动经验,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持续提升社会公众风险意识,履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