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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幼儿园招生培训心得
4月7日下午,我有幸在实验小学阶梯教室聆听了祝士媛老师对《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要点解读。祝老师就《指南》制定的背景、作用和意义、结构和内容、与《纲要》的关系及实施所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与在座的老师分享了美国的教育标准和日本的教育模式。给我感受最深的有以下几点:
首先,我们要转变教育观念。身为幼儿教师和家长的我们,在幼儿园安全重于一切的压力下,一定程度上对孩子的限制和包办过多。祝老师有几句话值得我们好好地反思自己,那就是“过高的期望带来孩子的无望,过度的保护带来孩子的无能,过度的溺爱带来孩子的无情,过多的干涉带来孩子的无奈,过多的职责带来孩子的无措”,我们在教育孩子时候,处处都是一个“过”,我们的孩子如何才能独立,如何才能长大?
其次,我们要认真学习《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特别是《指南》,对我们幼教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引和导向作用。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学习和实施《指南》的重要意义,关注幼儿学习和发展的整体性,注重各个领域的相互渗透和整合;理解幼儿的学习方式,以游戏的形式让孩子在做中学、玩中学、生活中学习。同时,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在活动和游戏中,多提供一些不同层次的游戏材料和方式,促进幼儿在原有基础上获得提高和发展。
最后,作为幼儿教师,一定要加强自身专业素质的提高。包括相关文件、专业理论的学习,观察、分析、反思能力的提高,教学研究能力的提升等等。在实际工作中多与同事交流、研讨,促进自己保教能力的提升。
第二篇:幼儿园招生工作
为依法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15]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义务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原则;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立足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端正办学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意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统一协调,顺利实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合肥经开区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保国
副组长:李应天
成 员:彭桂贞 陈其安 陆应杉 吴欣怡 方国玉 陈维严 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主任:彭桂贞 副主任:陈其安 成员:陆应杉 吴欣怡 方国玉 陈维严
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工作人员,确定专人负责。
三、明确职责
(一)社会发展局在市教育局指导下,在管委会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制定相应具体实施方案。
(二)社会发展局根据“划片、就近、免试”原则,确定本区域内学区划分等工作,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三)社会发展局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四)各招生学校(园)应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本年度招生各阶段的工作,圆满完成今年招生任务。
四、招生办法
(一)幼儿园招生
今年,我区各幼儿园招收3周岁以上(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健康儿童入园。家长于 7月1-2日持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计划免疫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并携幼儿到居住地附近的有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报名。补报名时间为:7月11-12日。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1、基本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及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不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住房证明等相关材料在实际居住地址就近入学。
2、小学招生
凡户籍在我区,年满6周岁(200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于7月1日-7月2日,到学区内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7月11日-7月12日小学新生补报名,8月5日前各校发放2015年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报名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房产证;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5)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
3、初中招生
符合条件的本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由毕业学校于6月20日-6月24日内组织集体报名;户籍与实际居住地在本行政区,在外区或外地借读回本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于6月27日-6月28日内到社会发展局招生办单独报名,7月4日-7月5日补报名,8月5日前各校发放2015年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报名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