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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夏季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20xx年11月至20xx年1月春节期间,我局共督促60家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覆盖率达100%。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各职能安全监管单位开展安全检查28次(含渔港检查5次,兽医实验室1次,执法用房工地检查6次,办公场所及宿舍区检查1次,饲料厂或砖厂2次,屠宰场等11次),查出隐患14条,当场整改8 条,限期整改6条。在我市龙门、犀牛脚渔港及各重要渔村张贴《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渔港渔船安全工作的通知》20多份,向渔船、养殖收购排发放《关于做好渔港渔船安全工作的通知》110多份,通过渔业电台的北斗星通系统和手机系统向渔民群众发送《做好“春节”期间渔港渔船安全工作的通知》1500多条信息。在20xx年春节期间,没有发生一起渔港渔船安全生产事故。现将我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钦安委会〔20xx〕11号)文件下发后,我局分管领导立即组织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迅速在全局及局属各单位范围内传达文件精神。要求各科室(单位)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观念,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针对秋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和历年岁末年初事故多发的特点保持高度警惕,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相关生产单位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领导,迅速制定措施,全面展开工作
(一)成立组织机构。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下设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5个检查工作小组,对全市渔牧系统行业和我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行渔牧行业全覆盖。
(二)迅速制定措施。我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制定并印发了《钦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实施方案》(钦渔牧发〔20xx〕79号)、《钦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钦渔牧发〔20xx〕71号)以及《钦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措施文件,同时要求科室(单位)针对各自职能分工制定本单位工作措施方案,推进我市渔牧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全面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全面展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健全“双随机”检查制度。重拳打击渔船违章载客、违反规定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品或未经批准在渔港内进行电焊、分割式及其他存在火灾隐患的作业行为;
二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深化打非治违。对动物疫病防控推行专业化、常态化管理,狠抓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三是进一步加大事故查处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
四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及技能培训,使员工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内容,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同时,加强预案动态管理,按照分级分类原则,促进应急预案管理程序化、规范化;
五是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以高尚的品德、朴实的作风、精湛的业务、勤奋的工作、出色的业绩,回报组织,奉献社会。
三、认真开展渔牧行业安全大检查工作
20xx年11月至20xx年1月春节期间,我局及局属各单位组成检查组深入相关企业(饲料厂、屠宰场、渔港渔船、实验室、工程工地、办公场所及宿舍区)开展安全检查28次。检查组采取现场实地察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分别深入到渔港渔船、工程工地以及饲料、兽药加工企业防尘进行检查。每到一处,检查组都要与企业业主、管理人员、员工座谈,实地察看生产经营场所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资料,全面了解其在贯彻实施和落实《安全生产法》的情况。并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严格按照安全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督促企业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工作。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安全监管责任,狠抓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确保全市渔牧行业生产形势稳定。
(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三)严格执行安生生产例行检查工作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事故苗头,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进一步加大对安生生产隐患整治力度,针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采取强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组织人力物力“再排查、再整治”。
(五)持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六)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把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工作规章中,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进一步提升我我市渔牧系统行业安全保障工作水平。
第二篇: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近日,xx市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督导组来房山进行工作督导。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自今年1月8日开始至4月15日结束。截至3月31日,我区共查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违法案件4件,查处非法行医4起,罚没款合计6万余元。
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一直都是市场监管打击的重点。近两年,全市通过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等工作,使食品市场生产经营秩序得到了有效规范。但受多种因素影响,食品、保健食品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食品安全环境与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要求、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望相比仍存在差距。此次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旨在对食品市场特别是保健食品市场进行进一步整治。
在本次整治行动中,我区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2000余人次,检查企业700余户次,检查旅游景区、宾馆、酒店、养老服务机构等重点场所270余个,开展联合检查和执法30余次。在对神州翔龙(xx)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对外发布的广告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宣传暗示其经营的鳄鱼相关产品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者治疗等功能,遂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责令其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罚款5万元。作为本市查处的违法广告典型案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这起案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了汇报。
在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区市场监管局倡导“宣传也是监管力”的工作理念,多方位、多角度进行科普宣传,制作了统一培训课件,印发了《说说会销那点事儿》《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等宣传资料,利用网络平台及动员社区工作者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逐步形成了人人诚信、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市场管理局面。
督导组听取了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关于我区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汇报,查阅了工作资料,并到xx澳特舒尔保健品开发有限公司、xx同仁堂连锁药店有限责任公司燕山药店进行了实地检查,详细了解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在对我区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督导组要求,在下一步整治行动中,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在线索摸排、调查取证、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方面建立顺畅有效的协调工作机制;要以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主,大力查处一批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制假售假、违规直销等方面的重大典型案件,形成有力震慑;要加大宣传力度,在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浓厚氛围;要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把专项整治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深入研究问题和不足,认真总结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水平。
第三篇:百日行动总结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们公司积极行动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平安交通百日行动”(下称“百日行动”)专项整治自查整改工作,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生产建设中的违规违章行为,坚决治理和根除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整治工作中明确职责,积极协调,精心组织、全程监管,取得了专项整治的良好成效,保持我们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消除了各类事故隐患。“百日行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迅速行动,落实“百日行动”专项整治活动的动员部署。
根据通知要求,我们公司迅速行动,领导高度重视,成立落实“百日行动”自查整改活动领导小组,召开“百日行动”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专题部署。二是研究行动方案。根据上
级主管部门的指示,明确了活动目标、指导思想、整治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将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做到了
任务明确,职责分明。三是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将工作责任进行了层层落实。
二、实施情况
(一)我们公司按照规定编制了《平安交通百日行动方案》并按照专项实施方案进行开展工作。
(二)我们公司全面开展了各项风险评估,建立了重大风险清单和重大隐患清单,并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建档和整改销号制度。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领导带班生产。
(四)落实安全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的培训考核,积极开展一线工人安全教育培训,落实电工持证上岗及日常巡查。
(五)严格按照标准化要求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六)紧密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夏季攻势”专项行动,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七)编制了总体应急预案及各分项应急预案,并有针对性的开展了应急演练。
(八)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采取防范措施,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三、存在的问题
在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公司有3辆公共汽车上的灭火器失效。
2、公司修理厂消防设备中消防沙不足。
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上述存在的安全隐患,公司发现后立刻整改,迅速购买崭新的灭火器更换及增加消防细沙。我们公司针对存在问题,要立即求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未按要求整改的限期处理。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目前,各项隐患整改工作已经整改完成。我们公司“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与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加强对施工现场日常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安排进行整改,对“百日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开展复查,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平稳运行。
第四篇:夏季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精神,立足于“防大隐患、防大事故”,狠抓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全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全系统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安全隐患得到了有效治理,为我区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健康、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一)抓组织领导,健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网络
局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督查工作方案,对全系统的安全生产目标进行认真分解、细化,进一步健全了安全工作网络。一方面发挥职能科室和所属单位的监督作用,通过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齐抓共管的.格局;一方面实行“零报告”制度,所属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定期向局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二)抓宣传教育,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我局充分利用墙报、专刊、横幅、网络、编发《城建情况》等,加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我们先后组织了两次《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组织开展了一次消防知识讲座。做到“三结合”,即,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与贯彻上级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精神相结合,与城建城管工作相结合,与推进和谐机关建设相结合,干部职工的安全知识不断丰富,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全局上下形成了人人关心、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抓奖惩落实,稳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在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奖惩制度、责任事故处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同时,我们实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用奖惩制度的落实来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以科学合理的管理态度来推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力地促进了全系统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四)抓应急预案,确保安全责任事故为零
在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中,我局在强化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责任意识的基础上,制定了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充分调动局机关党支部、纪检组、联合工会等方面的力量,促进各项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确保全系统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五)抓隐患治理,提高街巷市政设施完好率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排水设施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4月至7月,我局在加大对街巷市政设施日常巡查的基础上,重点在奥运圣火传递前夕、五一、学校暑假前夕等时间段,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中心城区区管道路、排水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维修、更换各类窨井59座(个、次),新设污水井15座,疏挖下水管道1.2万余米,提高了街巷市政设施的完好率,消除了市政设施的安全隐患。
(六)抓施工管理,及时解决施工难题
为保证施工安全,我们在组织施工过程中,严格实行跟班管理,加大对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的教育,及时解决施工难题,化解施工风险,确保了施工安全。
第五篇:百日行动整治工作总结
为维护“保健”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立即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分工和职责,组织执法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百日行动从1月10日开始,分为宣传及排查、集中执法、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在宣传及排查阶段,我局通过短信提示、宣传栏、横幅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提高市民对保健市场违法营销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梳理近年保健市场突出的违法行为,确定重点检查对象,增强百日行动的针对性、预见性。目前,百日行动已进行到集中执法阶段,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集中开展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重点查处在许可登记的经营场所之外,集中消费群体组织销售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商品的行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为违法违规经营提供场所等便利条件的`行为;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不一致,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使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对有证据证明涉嫌违法的经营者,及时依法立案调查。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确保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开展集中约谈,加强行政指导,对百日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召集重点企业、经营者,通报查处的典型案例,提出进一步规范的要求,督促自觉整改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保健市场乱象,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