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工作总结(大全)

时间:2022-04-05 14:36:16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559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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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我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8人,解矫46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2人,其中缓刑对象11名,管制1名。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和管理,半年来我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来进行矫正的:

一、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移动管理系统,确保日常管理规范化。

充分发挥移动管理系统电子平台作用,对在册的矫正对象进行了逐个登录,做到了所有矫正对象入网管理,确保在日常管理规范化,要求每位矫正对象必须做到:

①每周一次电话汇报;

②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并递交书面汇报材料;

③每月一次公益劳动,劳动时间不少于8小时;

④每月一次集中教育活动,对矫正对象的表现进行总评,该表扬的表扬,改批评的批评,该警告的警告,严明矫正纪律;

⑤遵守一项基本制度,即迁居和外出请销假制度。在抓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对每位矫正对象都建立健全了电子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对每位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活动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发现不良苗头及时矫正,确保矫正工作顺利进行,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情况,更好的管理社区矫正重点对象。

二、教育管理制度化。

在做好矫正对象入矫正教育的前提下,根据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认真制定好个案矫正方案,从思想上、心理上、工作技能上,开展多方位教育活动,促使矫正对象认罪服法。为此,我们

采用“三结合”的方式,来提高日常教育工作水平。即个别谈话与集中法律法规技能等培训相结合、定期汇报谈话与不定期考察评审谈话相结合、矫正工作者直接教育与社团和社会志愿者以及亲属对矫正对象开展经常性帮教活动相结合。如,每月一次的个别谈话活动与月一次的集中教育,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和矫正工作者不定期社区走访考察评审谈话活动等。

三、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信息平台。坚持每月对两类人员进行信息监控,对重点对象进行走访、了解,对困难对象进行帮助,同时通过信息平台的建立,及时了解两类人员的生活、工作动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管理教育。二是完善资料平台。对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按要求,建立书面档案资料,定期汇报资料、活动交流材料、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管理资料;对刚回来的两类人员及时进行资料衔接,建好个人档案,力争做到不发生错登、漏登、乱登、不登。针对在资料登记上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了整改,彻底改变不规范现象,同时积极创新管理的方法,落实措施,强化工作责任。三是加强社区矫正监管。结合社区矫正监管专项整治活动,抓好“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外出请销假”三项重点监管措施规范有效地落实。四是强化电子平台。根据社区矫正电子平台管理质量的要求,并针对我镇社区矫正平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核对,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并严格按区、市、旗工作要求,逐个抓

好落实,不断提高电子平台的工作质量,力争确保无差错,真正发挥电子平台的效率。

第二篇: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以来,我乡社区矫正目前在册矫正对象共19名,截止目前,无一人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总体情况基本良好。其中4名社区矫正对象因在社区矫正期间表现良好,已按期予以正常解矫。今年上半年的工作规范、有序、稳妥,切实体现了“社区矫正为本、以人为本”的工作要求和精神。具体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层基础明确工作思路,积极稳妥推进工作开展。

为了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区社区矫正办的相关要求,延续了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内,负责日常全面工作的开展。

二、抓好抓实拟增社区矫正对象的矫前教育工作。

为了能正确掌握每名纳矫对象的动态心理反映以及社会表现,制定出切实有效的矫正措施,我所对每名拟纳矫对象均开展了必要的矫前教育。在矫前教育中,主要开展:相关社区矫正知识的宣讲,使其明白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树立正确的身份的意识,积极配合乡社区矫正办开展工作;预留相关联系方式,便于乡司法所能及时通知其宣告以及相关活动的开展;在平台录入《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了解相关罪错,关键的是加深其社会服刑意识,能在社区矫正期间切实约束言行,真正做到认罪服法。

三、建立健全村级社区矫正小组建设,加强与派出所以及社区(村)的沟通,形成联动网络。

乡司法所在做好日常考核外,大量相应工作依托村级社区矫正小组的开展。目前,我乡已在所辖的8个村均建立的社区矫正小组,并委托村治保主任负责村级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由村党支书、村民主任担任社区矫正志愿者,加强了村级社区矫正在村务工作的受重视程度,带动村民代表、村民组长,共同监督社区矫正对象,及时敦促其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制度。再次,加强与公安派出所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与派出所定期进行沟通,实行零报告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正常”,实时控制社区矫正对象活动,协调相关工作有序、规范的开展。

四、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实行制度化管理、人性化矫正,体现“以人为本、矫正为本”理念。

一是认真落实监督管理制度,大战司法所针对社区矫正对象认真落实各项基本制度,并将相关记录在案。

二是有针对性的开展矫正教育措施。截止目前,共组织集中教育98人次,主题内容清晰,教育意义深刻,分别开展了《社区矫正资料汇编》、《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适时开展节前安全教育;组织个别教育86人次,听取其思想汇报,详细记录相关谈话记录,作到有针对性以及体现阶段性原则;在公益劳动方面,鉴于本乡实际,采取定点的方式组织矫正对象开展公益劳动,实现行为矫正。

三是切实做好帮困解难工作,以解社区矫正对象的后顾之忧,使其能安心受矫。安抚帮教为主,多方寻求关系,为其解决工作问题,缓解其家庭负担;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矫正对象,则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为其寻求帮助;对住房上有困难的矫正对象,与村委、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切实解决其居所问题等等。

四是认真做好解矫准备工作,指导矫正对象完成个人总结,及时对其进行期满合议,并报上级机关审批。经过相关考核大战乡司法所根据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情况以及现实社会反映。

五是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在严肃制度的同时,想社区矫正对象之所想,坚持人性矫正,保证相关制度能更好的落实。诸如,鉴于本乡在册社区矫正对象中有一部分有固定工作,且不易请假,为避免矫正对象产生逆反心理,各项制度得以落实,经乡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同意,将该批对象的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允许采用先请假再补课的形式接受相关教育,时间安排在其下班后。

六是注重信息报送,及时汇报相关工作,倾听上级领导指正,逐步完善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法。我乡社区矫正办能注重信息的报送,定期报送相关信息,在得到区矫正办反馈后,能及时改正工作上的不足,完善工作,深化矫正工作的开展。

五、深入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整治

深入推进县司法局开展的社区矫正专项整治活动,我司法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在矫的矫正对象进行了排查、走访、谈话和集中教育,对个别不遵守管理制度的给予了警告处分。我所工作人员利用一周时间将所有在矫的矫正对象逐一喊到司法所进行谈话教育,了解其最新生活和心理动态;同时及时查找自身不足,对所有矫正对象的台账资料进行梳理,对发现的遗缺疏漏立即进行整改完善。

通过此次集中整治,不仅对矫正对象是一次警示和教育,同时我所也及时查找改正了不足之处,为今后更好的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

第三篇: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首先,我代表哈图布呼镇党委、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我镇检查指导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下面,就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指正。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哈图布呼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和乌苏市司法局领导的关怀指导下,认真准备各项工作,仔细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排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对矫正对象进行逐一排查摸底,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从而实现规范化管理。扎实有效地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下面我们开展的工作向领导和同志们汇报如下:

一、哈图布呼镇及社区矫正基本情况

哈图布呼镇地处乌苏市以西38公里处,全镇总面积189平方公里,全镇有18个行政村、5个农业开发区、2个社区,企事业单位34个,常住人口1.9万人,个体工商户840余家。是乌苏西片集经济、文化、商贸、金融中心。哈图布呼司法所从去年4月25日至今共接收18名社区服刑人员,累计解除9名,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6人。其中男性矫正对象5人、女性1人;少数民族3人;抢劫罪2人;盗窃罪1人、滥伐林木罪1人、交通肇事罪2人。

二、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四个到位”,打牢社区矫正工作的基础。

1、组织机构到位。成立了以镇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等相关单位站所长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司法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制度落实到位。我们在矫正工作开展中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区矫正暂行规定》等制度办事。在衔接工作中落实定期例会、情况通报、核查核对等制度;在监督管理工作中落实监督考察、走访、报到、定期排查等制度;在教育矫正工作中落实个案矫正、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等制度;在考核奖惩工作中落实计分考核办法、奖惩结果告知和公示制度。

3、队伍建设到位。根据矫正对象分类分级管理的需要,确保每个矫正对象都有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民警、志愿者、监督人组成的帮教小组。建立起了五支队伍。一是专职队伍。由司法所2名司法行政编制工作人员及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及建档立制工作。二是联络员队伍。由18个村队2个社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组成主,负责矫正对象的监督和日常沟通联系;三是法制辅导员队伍。主要是与红星法庭建立长期挂钩关系,邀请红星法庭庭长对矫正对象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同时,每季度的集体法制教育,由司法所所长授课。四是志愿者队伍。全镇由18名党员干部、村队社区调解主任、村民组成了志愿者队伍。在司法所的安排下,经常碰头沟通,灵活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

(二)强化“五个环节”,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有力开展。

1、衔接环节。20xx年4月我镇派出所向司法所正式交接了7名矫正对象,我们在详细查阅矫正对象的档案材料及法律文书后及时为矫正对象办理交接登记手续,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及矫正对象移交花名册。对社区矫正对象宣读了《社区矫正宣告书》,告知他们在矫正期间的权利及义务,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社区服刑人员须知》,告知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及制度,重点强调违反制度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使其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和内容,要求其服从监督管理,并让矫正对象代表宣读了《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此外我们还与服刑人员监督人签订监护和帮教协议,明确司法所和监督人的责任。

2、监督管理环节。一是建立档案,规范信息资料。根据矫正对象的罪名、刑种、年龄、工作情况的不同,接受矫正的心理、态度也不尽相同,我们因人而宜,制定矫正个案。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

二是经常走访谈话,实施动态管理。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坚持“五走访”,即新接收的要走访,家庭纠纷的要走访,生活有困难的要走访,重大节日前要走访,有疾病时要走访。常以长辈或朋友的身份与其进行个别谈心,提倡见面谈、经常谈,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要求服刑人员每月书面汇报一次,不定期电话联系,随时掌握服刑人员行为动态,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失控。

三是因人施教,坚持原则,突破工作屏障。对不服从管理,不愿接受矫正的犯人,我们本着先教育警告的原则,让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那些实在警告无效又有腻烦情绪的犯人,就通报给派出所,然后会同派出所把该矫正对象先叫到派出所进行思想教育和训诫,对其讲明不接受矫正的严重后果;尔后要求其认真按规定汇报近期思想、接受再学习再教育再改造。我镇草原队社区矫正对象马某,在刚列入社区矫正时,不仅不按要求落实矫正规定,而且还抱着无所谓的态度,看着我们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是年轻女性,认为我们管不了他,自以为是,每次通知其参加教育或劳动都爱耍滑头。而当我们拿着社区矫正实施方案的管理明细,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会严格按照规定给与处罚并询问其是愿意在社会上服刑还是被收监,让他选择其一时,他不得不认罪服法,服从管理。

四是严格请销假规定,把好矫正对象外出学习劳动的关口。一年来只要有请假离开镇区的矫正对象,我们都认真做好登记造册,严格审批各项手续。缓刑犯尚某,是个年仅21岁的女孩子,其姑妈在乌苏市开了一家婚纱影楼,想让尚某去店里帮忙,同时尚某也想去影楼学个化妆摄影的技术,用自己的劳动创造价值。尚某主动向司法所汇报后,我们考虑尚某年轻,悔罪态度较好,尚不能对社会造成危害,不能因其社区服刑就耽误其学习的时机,及时将情况向乌苏市司法局反映,获得同意后,我们按请假规定写出请假申请及请假事由、请假天数,和派出所共同到迎宾影楼进行了解核实后,才报市司法局审批。在她临走前,专门进行谈话,交待了注意事项,提出了管理要求,提醒她出去学技术,思想上不能放松,要牢记自己是服刑人员的身份,在外地也要遵守社区矫正的工作规定。

3、教育矫正环节。我们着力对社区矫正对象加强教育矫正,提高矫正对象自新意识。自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共参加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组织的集中教育7次,我所也积极进行8次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集中教育。如邀请红星法庭庭长及派出所指导员宣讲法律常识和《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司法所工作人员宣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规章制度、加强公民道德教育等,不断提升他们的悔罪意识、自新意识,尽快成为一个被社会所接纳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人。

4、公益劳动环节。我们制定并实施了因人而异、因地制宜的公益劳动计划,组织矫正对象每月不少于8小时在公益劳动基地及镇区清理积雪垃圾、锄草、刷树的方式完成的公益劳动,增强他们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让他们在劳动中感受的自己的社会价值,树立重新生活的信心。

5、帮扶解困环节。落实帮教队组成帮教对子,成立村队社区主任、服刑人员家属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的组成的帮教小组,对服刑人员进行“三帮一”的思想辅导和转化,使他们辨别善恶,分清是非。20xx年5月至今,司法所让5名有就业意向的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劳动保障所组织的两次蒸包子和做抓饭的就业技能培训。现已有2名成功就业,期满解矫的阿尔达克还开起了抓饭馆。乌苏查次村的服刑人员万里,告诉司法所他有想建立家庭小农场的想法,但资金缺乏,希望司法所能给予一定的贷款或帮助,所长张贻江听到万里的诉求后,积极协调镇党委及农村信用社,以自己的名义为万里担保贷款8万,现在万里家的小农场以初具规模。

第四篇:乡镇平安创建工作总结

我村平安建设工作以社会和谐为目标,以群众利益为根本,以化解矛盾为主线,以完善打、防、控、管一体化工作为抓手,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为促进我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政法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

我村高度重视政法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始终把政法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经常召开会议研究、布置。我村支书主任负总责、组长具体抓,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年初我村与村民组签订目标责任书达100%,细化指标,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把各个环节的工作内容、要求、标准全面细化分解,明确到每个岗位,每个人。我村设立并及时调整调解、普法、帮教、治安巡逻等综治组织人员,完善信息员队伍建设。

二、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一)防范和处理某某工作

我村结合实际,在平安宣传月活动之际,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张贴了宣传挂图和标语。三月份,我村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了以“认清某某危害、崇尚科学文明、依法惩治犯罪、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的图片展。此次展出共发放宣传材料80余份,受教育人群达400多人,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五月,我村同镇综治办在镇政府门口开展了反某某、综治暨平安建设、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等知识的宣传。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受教育人群达700多人,效果良好。及时调整完善了镇村两级工作网络。做到一有情况及时汇报,确保了我镇的社会稳定。

(二)社区矫正工作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我村将这些人员列入“五必访”对象之一,上门谈心,摸清他们的家庭情况、生活状态和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避免重新犯罪。我村对矫正对象逐一落实了“四帮一”或“三帮一”的帮教模式,即家属、村干部、公安干警、村民组长共同帮教一名矫正对象的帮教小组。目前共成立帮教小组3个。

(三)法制宣传工作

我村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如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利用村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深入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的创建工作。

认真开展三月综治暨平安宣传月活动。一是召开会议研究、布署综治暨平安宣传月活动,制定活动方案。二是以标语、村务公开栏,加大宣传力度。三是由法制副校长到学校授课。四是开展“法律进村”、“食品安全进村”等活动。综治暨平安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干部群众重视综治暨平安工作的程度,对参与维稳工作起到推动作用。

(四)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

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不稳定因素、信访隐患的摸排工作。村对摸排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积极化解,确保矛盾纠纷不激化,1-5月共摸排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起,成功8起,调处率100%,成功率80%。无因调解不及时而引发的“民转刑”案件。对于摸排到的不稳定因素,在积极向镇汇报的同时,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建立信访代理制度,确保不稳定因素不激化,各类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镇、村十分重视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以各种形式加强青少年的法律知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4月我村通过校外辅导站向广大学生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反某某警示教育”、《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受教育学生达100人次。下半年校外辅导站将重点放在积极贯彻落实预防青少年犯罪和维权的“两法两例”的宣传。

三、防控结合,以防为主,深入开展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一)建立调解机制。我村均成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站, 确定专人负责,使各类矛盾纠纷消灭在基层,“小矛盾不出组,大矛盾不出村”。

(二)关注弱势群体,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弱势群体生活上、工作上处于弱势地位,容易产生不满情绪,是上访的主要群体。我村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广大的困难群众了解政策。二是积极帮扶,对生活困难的予以救助,进行慰问,落实低保政策,目前有29户居民享受低保,对因病致贫者实行大病救助,及时把温暖送到居民家中。

(三)在辖区内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面对汛期来临和高温季节来临之际,我村安排了值班人员,定责到人,并且组织人员对辖区容易发生汛情和易中暑人员进行了集中排查,针对排查出的不安全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督促各责任单位进行整改,确保汛期及高温季节的生产安全。

(四)注重重大活动期间和节假日的治安防范工作。分析治安形势,摸排不稳定因素,研究解决办法。处理好民族宗教工作,对重点人员实施监控管理。“五一”期间,落实人员值班。平时注重隐患的摸排力度。

我村一年来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虽有一定的进步,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工作方法还存在着有待改进的地方,工作成效与上级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为进一步提高甫坝村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将进一步努力,夯实基础,完善机制,扎实工作,真正开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新局面,建设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平安村

第五篇: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我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自今年4月17日正式启动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有力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各级社区矫正组织克服困难、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截止7月9日,已完成交接工作,于7月10日起转入正常接收,步入常态化管理的轨道。目前,全区已经累计接收各类矫正对象92名,已经解矫8名,新接收26名。其间缓刑63人;刑满释放后继续被剥夺政治权利的19人;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的2人;管制2人。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精心组织,规范运作,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前提

自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行以来,区司法局作为牵头部门,按照"两办"转发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工作。

(一)调查摸底、理清思路。今年3月,我们指导各街道、慈城镇,对各辖区内现有的五类矫正对象进行地深入细致排查,3月底进行了汇总。与此同时,局长亲自带队,多次走访宁波市社区矫正试点单位鄞州区司法局,咨询社区矫正工作难点和经验。在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前,我们透过走访街道、慈城镇,及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用心赢取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指导思想上、工作经费、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落实等方面构成共识,初步理清了工作思路。为社区矫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建章立制,规范运作。为了规范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起草《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同时,制作出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里要求的三个阶段,结合我们江北实际将工作任务细化到每一天。以区委办文件形式下发了《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与分工、工作原则及目标、工作范围及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资料、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并建立了例会、请示报告、档案统计、教育培训和奖惩考核六项制度。同时我们在档案建设上下功夫,统一印制各类登记表、社区矫正人员登记名册及帮教志愿者名册。在排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社区矫正对象人户分离,针对这一现象,及时研究,结合我区实际,参照试点单位制定了《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日后的规范运行。

(三)指导督促,深入推进。为了加强指导,由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牵头聘请了宁波大学法学院资深心理学教授组成江北区社区矫正法律事务和心理学专家咨询指导组。同时为了推进工作,区司法局多次到区法院、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就社区矫正工作的运作和衔接,争取成员单位支持,深入推进。并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从“排找困难,强化指导”入手,区司法局多次深入到各街道、慈城镇,了解掌握工作进展状况,排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各街道、慈城镇做好矫正基础性工作。

4月17号下午。我区召开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区政府分管领导作了动员报告,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局江北分局分别部署工作。为我区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带给了有力保障。

二、求真务实,坚实基础,是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运行的关键。

我区把求实效作为工作目标,注重基础,大胆实践,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运行。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分别向分管领导、分管部门、区常务会汇报状况,主动上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已便获得最大的支持。同时,成立了江北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并按委员会统一要求,人事部门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报请并同意,透过内部调整,成立了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科。财政部门按照需求,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启动经费和人头经费;公、检、法三部门全力协助配合,为确保社区矫正的顺利运行带给了强有力的支持。同时各街道、慈城镇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明确由街道、镇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担任组长。各街道、镇结合工作任务,将民政、教育部门列入领导小组成员。各司法所落实了相对专一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加大宣传,营造声势。社区矫正是公共治理的重要方面,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所以广泛宣传,提高人们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认识,转变观念,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基础。为此,我们在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初期,就着手编制印发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学习资料和宣传册,其中《社区矫正工作指南》共印2000册,《社区矫正工作资料汇编》共印500册,同时从省里购买了《社区矫正实务》《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资料汇编》60多册。确保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成员及各街道、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村、社区干部、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以有社会服刑人员的单位负责人人手一份。同时,充分利用我区《新江北》报刊及广播电视台这一新闻阵地。发布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专访报导,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活动及时予于宣传。各街道、镇充分利用宣传厨窗、板报栏和横幅等广泛宣传。从而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三)汲取经验,强化培训。为了避免在工作中走弯路,局领导亲自带队多次走访兄弟单位。在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启动后,又组织各街道(镇)司法所分管领导与司法所所长一同,到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单位学习参观,听取经验,翻阅档案。在社区矫正工作者上岗之前,我们组织司法所所长、社区矫正工作专门负责人和内勤进行岗前培训二天。聘请了区法院专业人士,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考核、档案建立等知识进行了系统讲解。同时,各街道、镇分别集中组织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严把三关,是做好社区矫正起步工作的保障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可鉴见的经验有限,大多数工作还是要靠自我边实践、边探索、边提高,为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我们严把工作环节。

(一)把好移交关。首先是社区矫正对象相关材料的移交。为了确保衔接工作准确无误,我们采取了由公安局江北分局相关部门收齐整理后,统一移交给区司法局的形式。公安机关按照工作要求,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档案进行整理补缺,做到档案不补齐不移交,人档不对号不移交,对象下落不明不移交。在接收材料时,我们按照事先印制的各类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所需材料名细表,一一对照,查看是否有缺失。其材料做到了百分百合格,全部一次性过关,透过签字确认移交。再由我局基层科分别移送给各司法所,确保材料齐全。其次在社区矫正工作的移交型式上,我们对会议流程、相关材料,做了统一规定,并多次组织人员到场进行指导,确保交接会议不图形式走过场。同时各街道、镇现场会结束后,按计划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了第一次集中政治学习。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宣讲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与义务,治安处罚法有关资料及请消假、会客、搬迁等相关制度。全区8个街道、镇在移交、学习过程中都平稳有序,社区矫正对象用心配合,表示自觉理解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好首次谈话关。做好首次谈话有利于矫正对象感受社会化教育,促使他们摆正位置,调整心态,认真理解教育和改造,所以我们一向很重视第一次与社区矫正人员的谈话工作。在各种会议和培训班上多次强调,并对首次谈话的参加人员、谈话资料以及所做事项都进行了详细规定,统一印制下发了谈话笔录格式。各街道、慈城镇都由司法所为主、公安派出所配合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首次谈话,了解掌握矫正对象的家庭、工作、生活状况和他们的思想动态,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社区矫正人员须知》,宣讲在实施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重点强调违反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三)把好重大事项汇报关。在社区矫正工作开始前,我们就详细制定了六项制度,其中一条就是“请示报告制度”即“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遇紧急状况要边处置边报告”。各街道、慈城镇认真执行,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共同探讨,及时采取措施。

四、因地制宜,注重特色,是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方法的基础

在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忙下,我们要求各街道、镇要坚持标准、注重发挥优势,彰显特色,不断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方法。

(一)就地取材,共驻共建。为了充分发挥地方和学校各自的地域优势和人才优势,整合资源,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与宁波大学法学院签订地校法制共建协议,率先在孔浦街道开展了“法律人在行动”活动。首先我们聘请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讲师组成社区矫正工作法律事务和心理学专家咨询组,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研究有关社区矫正工作法律及心理问题,探讨、提出立法推荐。其次,我们聘请了在校大学生为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深入到村、社区,带给司法协助。一来较好地解决了社区法律专业工作者紧缺的难题,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输入新鲜血液;二来为大学生学以致用带给一个实践场地。充分发挥大学的学术优势和人才优势,实现共建单位的双赢。做到因地制宜,抓出各自的工作特色,努力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配合有力,齐抓共管。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完全的社会环境中实施,务必依托社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我们透过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与当地敬老院建立公益劳动基地,其中庄桥并自制了矫正对象考勤卡。中马、文教、白沙、孔浦等街道鼓励社会有识之士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包括村居、企业、楼道、村民小组等各方力量参与到对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中来。以社区老人养老场所为社区矫正人员的公益劳动地点,中马街道还两名矫正人员自源出资帮忙贫困学生。截止目前,我们聘请了100余名社区矫正志愿者,其中有在校大学生,有休退老干部等,在我区各社区、居委构成了齐抓共管的组织网络。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公安机关仍然是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只有协调好与公安机关的关系,我们的工作才能获得有力的支撑。社区矫正工作正式启动后,公安局江北分局用心配合,健全了组织,结合江北实际,制订了全区公安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职责,部署工作任务,规范实施,依法履行职能。在首次谈话及现场交接工作中,公安机关用心派人参加,确保会场的威严性,同时也为处理突发事件做好准备工作。公安机关的全力配合,保证了社区矫正移交衔接关口的顺畅、监督考核关口的严格,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也为日后的矫正教育、监督管理做好基础工作。

(三)解决困难,卓有成效。我们注重了解现有服刑人员的生活,帮忙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无工作、家庭经济拮据的服刑人员,我们用心与社会保障、民政等相关部门联系,为他们申请享受“低保金”等。对有工作潜力但一时难以找到工作的服刑人员,我们用心与就业等部门联系,千方百计为他们寻找适宜的工作岗位,让他们在社区服刑期间在工作中找回了自我,如:孔浦街道在通知谈话过程中发现一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矫正对象满腹怨言,抱以破罐子破摔的思想。工作人员透过多次上门走访,了解到因为他曾今的污点,没有单位肯聘用他,目前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为了避免他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工作人员经多方协商帮忙他在社区找一个公益性岗位,为其解决生活实际困难,最终赢来了社区矫正人员的配合和思想改观。

第六篇: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工作总结

我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自今年4月17日正式启动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有力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各级社区矫正组织克服困难、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截止7月9日,已完成交接工作,于7月10日起转入正常接收,步入常态化管理的轨道。目前,全区已经累计接收各类矫正对象92名,已经解矫8名,新接收26名。其间缓刑63人;刑满释放后继续被剥夺权利的19人;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的2人;管制2人。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精心组织,规范运作,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前提

自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行以来,区司法局作为牵头部门,按照"两办"转发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工作。

(一)调查摸底、理清思路。今年3月,我们指导各街道、慈城镇,对各辖区内现有的五类矫正对象进行地深入细致排查,3月底进行了汇总。与此同时,局长亲自带队,多次走访xx市社区矫正试点单位xx区司法局,咨询社区矫正工作难点和经验。在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前,我们通过走访街道、慈城镇,及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赢取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指导思想上、工作经费、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落实等方面形成共识,初步理清了工作思路。为社区矫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建章立制,规范运作。为了规范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起草《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同时,制作出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里要求的三个阶段,结合我们江北实际将工作任务细化到每一天。以区委办文件形式下发了《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与分工、工作原则及目标、工作范围及任务,实施步骤、工作内容、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并建立了例会、请示报告、档案统计、教育培训和奖惩考核六项制度。同时我们在档案建设上下功夫,统一印制各类登记表、社区矫正人员登记名册及帮教志愿者名册。在排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社区矫正对象人户分离,针对这一现象,及时研究,结合我区实际,参照试点单位制定了《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日后的规范运行。

(三)指导督促,深入推进。为了加强指导,由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牵头聘请了宁波大学法学院资深心理学教授组成xx区社区矫正法律事务和心理学专家咨询指导组。同时为了推进工作,区司法局多次到区法院、公安局、xxx等部门,就社区矫正工作的运作和衔接,争取成员单位支持,深入推进。并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从“排找困难,强化指导”入手,区司法局多次深入到各街道、慈城镇,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排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各街道、慈城镇做好矫正基础性工作。

4月17号下午。我区召开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区政府分管领导作了动员报告,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局江北分局分别部署工作。为我区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求真务实,坚实基础,是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运行的关键

我区把求实效作为工作目标,注重基础,大胆实践,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运行。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分别向分管领导、分管部门、区常务会汇报情况,主动上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已便获得最大的支持。同时,成立了xx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并按委员会统一要求,人事部门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报请并同意,通过内部调整,成立了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科。财政部门按照需求,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启动经费和人头经费;公、检、法三部门全力协助配合,为确保社区矫正的顺利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同时各街道、慈城镇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明确由街道、镇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担任组长。各街道、镇结合工作任务,将民政、教育部门列入领导小组成员。各司法所落实了相对专一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加大宣传,营造声势。社区矫正是公共治理的重要方面,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所以广泛宣传,提高人们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认识,转变观念,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基础。为此,我们在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初期,就着手编制印发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学习资料和宣传册,其中《社区矫正工作指南》共印20xx册,《社区矫正工作资料汇编》共印500册,同时从省里购买了《社区矫正实务》《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资料汇编》60多册。确保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成员及各街道、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村、社区干部、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以有社会服刑人员的单位负责人人手一份。同时,充分利用我区《新江北》报刊及广播电视台这一新闻阵地。发布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专访报导,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活动及时予于宣传。各街道、镇充分利用宣传厨窗、板报栏和横幅等广泛宣传。从而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三)汲取经验,强化培训。为了避免在工作中走弯路,局领导亲自带队多次走访兄弟单位。在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启动后,又组织各街道(镇)司法所分管领导与司法所所长一同,到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单位学习参观,听取经验,翻阅档案。在社区矫正工作者上岗之前,我们组织司法所所长、社区矫正工作专门负责人和内勤进行岗前培训二天。聘请了区法院专业人士,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考核、档案建立等知识进行了系统讲解。同时,各街道、镇分别集中组织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严把三关,是做好社区矫正起步工作的保障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可鉴见的经验有限,大多数工作还是要靠自己边实践、边探索、边提高,为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我们严把工作环节。

(一)把好移交关。首先是社区矫正对象相关材料的移交。为了确保衔接工作准确无误,我们采取了由公安局江北分局相关部门收齐整理后,统一移交给区司法局的形式。公安机关按照工作要求,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档案进行整理补缺,做到档案不补齐不移交,人档不对号不移交,对象下落不明不移交。在接收材料时,我们按照事先印制的各类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所需材料名细表,一一对照,查看是否有缺失。其材料做到了百分百合格,全部一次性过关,通过签字确认移交。再由我局基层科分别移送给各司法所,确保材料齐全。其次在社区矫正工作的移交型式上,我们对会议流程、相关材料,做了统一规定,并多次组织人员到场进行指导,确保交接会议不图形式走过场。同时各街道、镇现场会结束后,按计划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了第一次集中学习。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宣讲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与义务,治安处罚法有关内容及请消假、会客、搬迁等相关制度。全区8个街道、镇在移交、学习过程中都平稳有序,社区矫正对象积极配合,表示自觉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

分页阅读第1页:社区矫正年度工作总结第2页:把好首次谈话关

(二)把好首次谈话关。做好首次谈话有利于矫正对象感受社会化教育,促使他们摆正位置,调整心态,认真接受教育和改造,所以我们一直很重视第一次与社区矫正人员的谈话工作。在各种会议和培训班上多次强调,并对首次谈话的参加人员、谈话内容以及所做事项都进行了详细规定,统一印制下发了谈话笔录格式。各街道、慈城镇都由司法所为主、公安派出所配合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首次谈话,了解掌握矫正对象的家庭、工作、生活情况和他们的思想动态,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社区矫正人员须知》,宣讲在实施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重点强调违反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三)把好重大事项汇报关。在社区矫正工作开始前,我们就详细制定了六项制度,其中一条就是“请示报告制度”即“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遇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各街道、慈城镇认真执行,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共同探讨,及时采取措施。

四、因地制宜,注重特色,是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方法的基础

在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我们要求各街道、镇要坚持标准、注重发挥优势,彰显特色,不断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方法。

(一)就地取材,共驻共建。

为了充分发挥地方和学校各自的地域优势和人才优势,整合资源,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与宁波大学法学院签订地校法制共建协议,率先在孔浦街道开展了“法律人在行动”活动。首先我们聘请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讲师组成社区矫正工作法律事务和心理学专家咨询组,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研究有关社区矫正工作法律及心理问题,探讨、提出立法建议。其次,我们聘请了在校大学生为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深入到村、社区,提供司法协助。一来较好地解决了社区法律专业工作者紧缺的难题,为基层法制建设输入新鲜血液;二来为大学生学以致用提供一个实践场地。充分发挥大学的学术优势和人才优势,实现共建单位的双赢。做到因地制宜,抓出各自的工作特色,努力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配合有力,齐抓共管。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完全的社会环境中实施,必须依托社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我们通过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与当地敬老院建立公益劳动基地,其中庄桥并自制了矫正对象考勤卡。中马、文教、白沙、孔浦等街道鼓励社会有识之士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包括村居、企业、楼道、村民小组等各方力量参与到对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中来。以社区老人养老场所为社区矫正人员的公益劳动地点,中马街道还两名矫正人员自源出资帮助贫困学生。截止目前,我们聘请了100余名社区矫正志愿者,其中有在校大学生,有休退老干部等,在我区各社区、居委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组织网络。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公安机关仍然是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只有协调好与公安机关的关系,我们的工作才能获得有力的支撑。社区矫正工作正式启动后,公安局江北分局积极配合,健全了组织,结合江北实际,制订了全区公安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职责,部署工作任务,规范实施,依法履行职能。在首次谈话及现场交接工作中,公安机关积极派人参加,确保会场的威严性,同时也为处理突发事件做好准备工作。公安机关的全力配合,保证了社区矫正移交衔接关口的顺畅、监督考核关口的严格,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也为日后的矫正教育、监督管理做好基础工作。

(三)解决困难,卓有成效。

我们注重了解现有服刑人员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无工作、家庭经济拮据的服刑人员,我们积极与社会保障、民政等相关部门联系,为他们申请享受“低保金”等。对有工作能力但一时难以找到工作的服刑人员,我们积极与就业等部门联系,千方百计为他们寻找合适的工作岗位,让他们在社区服刑期间在工作中找回了自我,如:孔浦街道在通知谈话过程中发现一名被剥夺权利的矫正对象满腹怨言,抱以破罐子破摔的思想。工作人员通过多次上门走访,了解到因为他曾今的污点,没有单位肯聘用他,目前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为了避免他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工作人员经多方协商帮助他在社区找一个公益性岗位,为其解决生活实际困难,最终赢来了社区矫正人员的配合和思想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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