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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20xx年,我镇要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县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坚持以保稳定促发展为工作主题,以开展社区矫正“质量提升年”为抓手,以提高矫正质量为核心,以法制化、社会化、科学化、人文化为方向,整合社会资源,发挥职能优势,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管理,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促进全镇经济平稳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一、工作思路
在巩固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坚持依法监管、科学矫正、多元帮扶,围绕“提高矫正质量,探索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
二、具体措施
(一)完善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水平
进一步完善“镇、居”两级社区矫正工作网络。根据矫正人员分类分级管理的需要,完善矫正人员监管机制,确保每个矫正人员都有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成员、监护人组成的帮教小组。认真学习与社区矫正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积极参加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矫正措施
1、抓好排查走访工作,形成常态化排查机制。司法所及各社区居委会对新入矫的社区矫正人员要及时走访,对重点人员要每月走访,在重大节日和社会敏感时期,要对辖区内矫正人员进行排查走访,全面了解矫正人员的实际情况,确保矫正措施落到实处。
2、严格请示报告制度。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逐级、及时、如实上报,特别是矫正对象被刑事拘留、受到治安处罚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及时了解并上报。严格执行请销假规定。对重点人员尽量不予批假外出,其他需要外出的矫正对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对准假外出人员通过信息化系统确定定位跟踪范围,确保外出人员不脱离“视线”。
3、进一步完善档案台账管理制度。社区矫正各项台账要做到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将矫正对象每月学习情况、请销假事项等输入矫正监管系统,并及时更新。
4、健全信息报送制度。积极向上报送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向上反映我镇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结合监管措施和工作情况,开展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水平。
(三)创新教育矫正方式,提高矫正质量
1、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做好:日定位、周汇报、月见面、学习教育、公益劳动、请销假等方面的监管工作和记录,严肃管理要求,对不服从监管或有违反监管要求的社区矫正人员予以书面警告或提请执行收监,提高社区矫正刑法执行的威慑力和教育矫正质量。
2、加强心理矫正,提高心理健康水平。通过集中进行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学习,心理测试,个别心理辅导、心理咨询等方式开展心理矫正,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健康水平,提高矫正质量。
3、坚持教育改造和惩罚惩处并举。按照社区矫正对象计分考核办法,强化矫正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对日常监管进行量化评分,并将加、扣分情况与奖惩结合起来,形成正常的奖惩机制。每月计分,每季考核,月得分低于8分,口头警告一次,季得分低于24分的给予书面警告。
4、对重点人员建立台账,明确监管责任人。由司法所、社区工作人员、家庭监护人共同实行监管,掌握重点人员的思想、生活和工作状况,及时发现重新违法犯罪的苗头,及时遏制隐患发生。
第二篇:司法所工作总结
20XX年我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我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司法行政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九项职能作用,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推进司法所各项业务齐头并进,为我灾后重建和维护社会奠定坚实基矗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突出针对性,深化法制宣传教育
在法制宣传工作中,我们继续将“踏实、有效”作为普法工作原则,杜绝普法工作流于形式,加强针对性,找准切入点,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开展不同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按照年初制定的普法计划,今年全乡共组织各类普法讲座15余次,受教育6200余人,内容涉及灾后重建、行政、合同、土地、计生、婚姻、学校、交通、治安、刑事等诸多方面,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份。
面对我乡灾后重建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我所紧紧围绕灾后重建这一中心,如征地、拆迁中出现的问题及矛盾纠纷,深入到现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解答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通过张贴宣传画、横幅等多形式的法制宣传,进一步的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尤其是全乡流动人口受教育面达95%以上。
二、攻坚克难,化解矛盾纠纷
今年,我所把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矛盾放在首位:一是切实做好每月和重点时期的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二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规范工作流程,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和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认真落实分流督办机制,各村、单位及时进行了责任措施落实。三是紧紧抓住化解工作重点。一方面认真梳理分类,对涉灾纠纷、对涉法涉诉、涉土纠纷、拆迁纠纷等重点问题,针对不同性质,研究措施进行全面周密细致地部署安排,努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一方面结合实际,把重点事项和重点人员、群体性纠纷涉及的事项,作为大调解工作的重点,及时组织进行分析研判,集中协调遗留疑难复杂问题,制定化解方案,工作主动、办法灵活,有效钝化、缓解和化解了发生的一些重大矛盾纠纷。
如:1、XX年5月26日,聚源司法所和虹口司法所的联手配合、倾情调解下,一起因农家院租赁产生的纠纷被成功调处,双方几年的积怨得以化解。
2、XX年6月13日,虹口村4组楠木林安置点两名溺水遇难人员赔偿纠纷。
今年全乡共发生矛盾纠纷20余起,调解成功20起,调解率100%。没有因纠纷激化引起群体性闹事和上访事件发生。对已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进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村上的一切不安定隐患,规范了调解程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在调解工作中,我们注重热点、重点、难点,注重超前及时介入,做到预测做在预防前,预防做在排查前,排查做在调解前,调解做在激化前,对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力争化解在萌芽状态
当前,我乡灾后重建工作接近尾声,民工工资不到位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且日益复杂化,今年,我乡在积极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乡司法所按照市上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从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角度出发,10月份,我乡司法所、劳动保障所、清欠办对全乡的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能协调的当场协调,不能协调的上报市级相关部门。在协调中,就用工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劳动用工合同签订的利害关系进行讲解,进一步平息了事态,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加强安置帮教,为创建平安地区尽职尽力
在安置帮教中,以乡安置帮教工作站为依托,健全工作网络强化目标考核,对每一个刑释解教回归人员都切实做好衔接管理安置帮教工作,建档制卡,努力做到不失控、不漏管、不脱管,从加强领导入手,通过抓“三个落实”(落实机构、责任、经费),形成有序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政治稳定。XX年我乡刑释解教人员5名,帮教率100%,无重点对象,无脱管人员。
四、切实做好“8.13”、“8.19”泥石流期间的社会稳定
一是由乡司法所牵头,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开展治安防范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每天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二是做好社会面的控制,尤其是学校、漂流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点和泥石流损毁地的巡查工作。三是做好学校、漂流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点的稳定工作和受灾群众的安慰、安抚工作,及时了解群众的心理状况,继续深入做好稳控、疏导工作。四是加强对可疑人员的监控,防止“邪教”等xx份子和组织渗入我乡滋事、闹事。五是正确引导群众有序开展当前工作。
五、做好村换届选举工作期间的社会稳定
一是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熟悉选举规程。在虹口乡村党组织和自治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期间,司法所工作人员被安排到各村,作为驻村换届选举指导组成员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只有认真熟悉(选举法)的有关程序、规则,才能更好的完成乡领导交给的驻村指导工作的任务。因此,司法所全体人员积极参加培训,并自觉学习盛市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尽量熟悉和掌握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规程、做法和要求,提高实际操作的能力,为参与协调、指导、协助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奠定基矗
二是积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类矛盾。从11月初,司法所就组织各村信息员、调解员认真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调查走访重点对象和人群,摸清情况,及时将矛盾纠纷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于一些情况较为复杂、矛盾相对突出的重点村、难点村,司法所人员将掌握的情况及时汇报至乡领导,第一时间采取措施,解决问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顺利的进行。
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提高村民法律意识。为做好换届选举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村民的法律意识,促进选举公开、公平、公正,提高候选人之间依法公平竞争及广大村民监督的自觉性、参与性,预防各种违法行为,司法所及相关科室从11月开始就开展了“法制宣传进村”活动。工作人员将(换届选举工作手册)分发给村民,并通过发放换届选举宣传单、张贴换届选举宣传画、悬挂宣传标语和条幅等多种方式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让更多的村民了解(选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选举知识的同时,更好的运用手中的权利选出他们心中认为有本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成为村委会成员。
第三篇:司法所个人工作总结
三年来,本人在市局基层科的业务指导下,在县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全市司法行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本辖区社会稳定为已任,三年来我们狠抓司法所的业务指导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充实、完善、调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
努力开拓新的法律服务领域,保障和推进我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实施。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稳定做出了贡献。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调整、充实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
每年,我们都对全县人民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全面整顿和调整,按照人民调委员会组织条例和人民调解员的任选条件,对那些调解组织涣散,调解员法律意识不强、责任心不够等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了整顿和调整。共整顿调委会38个。同时,利用公开向社会招考、群众推荐民主选举等多种方式,向一些较薄弱的调委会选派58名政治素质好、年富力强、文化和业务素质高、热爱民调这项工作人员充实到各级调委会中来,不同程度改善了薄弱调委会现状。
目前我县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75个,人民调解员260余人,真正做到了哪里有人民群众,那里就有人民调解组,哪里有纠纷,人民调解员就出现在哪。如:今年5月,我县一开发商在建楼过程中,由于所建楼房把居民出行的主要道路占用,而且涉及到了几家个体旅店的正常经营,由此引发开发商与居民个体经营者之间的纠纷,个体经营户先后找到了社区、建委、城管处等单位,都没能解决问题。这时社区把问题反映给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找到开发商和个体经营者,依法对他们进行调解,通过运用法律和耐心的思想工作,终于使开发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对个体经营者每月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直到开发商所建楼房竣工,主要道路畅通为止,这起纠纷终于圆满公正的解决了,维护了个体经营者的正当权益。
涌现出了一批向金融社区邓秀敏、车陆乡宏伟村姜伟及边疆镇团结村、车陆乡卫东村、办事处金融社区等优秀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委会,他们基本把纠纷不上缴,做到了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对久调不决或达不成协议的疑难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防止久拖不决、引起矛盾激化和群众上诉。三年来,我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纠纷486件,成功473件,成功率达97%以上,为我县的社会治安状况减少犯罪起到了预防作用,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
1、建立机构、强化队伍。1997年6月县司法所在全市率先将乡镇的司法所统一收归司法局直管,司法所长及工作人员全部经考试录用,全县9个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均独立建所。同时积极落实黑编87号和《关于乡镇司法所长配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要求,20xx年解决了3名司法所长副科级问题。20xx年又解决了2名。占全县司法所长人数的60%,积极调动了司法所长工作积极性
2、加强所务制度建设、健全所内人员分工业务目标责任、政治理论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公开公示及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考勤考评考核制度,并统一规范了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文书用纸和各种工作簿册,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在原有4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基础上,今年上半年我们又申请了新兴、宝山、新鄂三个乡司法所为省级规范司法所,这样省级规范司法所以占全县司法所总数的85%以上。
4、夯实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从20xx起至20xx年共四批次利用国债资金建设乡镇司法所办公用房,今年最后一个乡-克林乡100平米司法所构建完成。年末全部完成中央、省发改委和司法部、司法厅下达的建房任务。并参照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对室内进行了装备,统一订制了司法所、法律服务、人民调解、调访一体化等工作图版和标志牌,建立和完善了各种工作簿册。
5、充分发挥司法的职能,三年来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参与调解疑难纠纷1XX件,为地方政府提供司法建议67条,采纳52件、制定村规民约13件、制定规范性文件17件、参加整治专项治理活动36人次、9个司法所受到集体表彰、8人受到个人表彰。
三、法律服务所业务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今年我县法律服务工作以市场建设为中心,积极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主动参与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接待群众信访工作。
一年来,法律服务所代理诉讼、非诉案件17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86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件,宣讲法律场次36场,受教育人数36000人次,为集体和个人避免经济损失21.3万元,充分发挥了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同时还要在今后工作中找准切入点,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拓宽法律服务渠道,逐步改变法律服务工作开展不平衡的局面,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人民群众、面向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
四、切实加强“调访一体化”工作。
“调访一体化”工作是一种新的工作机制是司法所人员参与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法律业务知识的专长和调解经验优势,使乡镇(街道)司法所的职能在新时期构建社会主义社会中,显得尤为重要。也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所人员在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可以说也找到了自身存在发展价值。
今年我们调访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开展培训工作;
二是调整了村、社区无法发挥作用、思想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的信访人员;
三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治理活动;
四是加强了“调访一体化”的宣传工作;
五是加强“调访一体化”的规范化建设。三年来,我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调访办,共接待各类上访事项168件,调访人员解决160件,移交司法机关5件。转上级行政处理3件。通过全县各级调访组织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五、积极做好民间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工作
我们首先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民间纠纷排查上,搞好民间纠纷矛盾排查,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举措,也是防止突发纠纷形成和转化刑事案件的重要保证,因此,我们加强了对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排查和调处、调集三级排查调处力量,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配合,提高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效能。积极拓宽调解领域,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协调联系乡镇各部门,共同参与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
我们主要做法:
一是主动参与乡镇党委、政府联系,及时请示汇报工作,通过主动请示汇报取得支持,扎实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主动与乡镇政府各职能部门联系,及时通报矛盾纠纷发生情况,调动起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共同参与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和重大疑难纠纷;
三是主动与乡镇法庭、派出所联系,实现法律程序的有效衔接,依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四是实行了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限,确保矛盾化解、清除隐患,做到了化解矛盾纠纷问题不查清不放过、矛盾不化解不放过;
五是对重点矛盾纠纷进行分类、分析、并制定化解预案,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变事后调解为事前预防,努力将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三年来,共排查各类纠纷183件、调处180件、对3件调解达不成协议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充分发挥了乡、村、屯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的作用,真正将矛盾纠纷有效排查在事发地。
总之,三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其他县、区相比,还存在着许多缺点和不足,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为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