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调查报告

时间:2022-06-25 02:31:25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638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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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行业调查报告

核心内容提要

市场规模(Market Size)

市场规模(Market Size),即市场容量,本报告里,指的是目标产品或行业的整体规模,通常用产值、产量、消费量、消费额等指标来体现市场规模。千讯咨询对市场规模的研究,不仅要对过去五年的市场规模进行调研摸底,同时还要对未来五年行业市场规模进行预测分析,市场规模大小可能直接决定企业对新产品设计开发的投资规模;此外,市场规模的同比增长速度,能够充分反应行业的成长性,如果一个产品或行业处在高速成长期,是非常值得企业关注和投资的。本报告的第三章对商业制冷行业的市场规模和同比增速有非常详细数据和文字描述。

消费结构

消费结构是指被消费的产品或服务的构成成份,本报告主要从三个角度来研究消费结构,即:产品结构、用户结构、区域结构。

1、产品结构,主要研究各类细分产品或服务的消费情况,以及细分产品或服务的规模在整个市场规模中的占比;

2、用户结构,主要研究产品或服务都销售给哪些用户群体了,以及各类用户群体的消费规模在整个市场规模中的占比;

3、区域结构,主要研究产品或服务都销售到哪些重点地区了,以及某些重点区域市场的消费规模在整个市场规模中的占比。对消费结构的研究,有助于企业更为精准的把握目标客户和细分市场,从而调整产品结构,更好地服务客户和应对市场竞争。

市场份额(Market shares)

市场份额,又称市场占有率,指一个企业的销售量(或销售额)在市场同类产品中所占的比重。市场份额是企业判断自身市场地位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无数大中型企业讨论和制定市场战略的重要依据。对市场份额的研究,又分为总体市场市场份额和目标市场市场份额,本报告以中国市场为研究对象,中国市场即为总体市场,而某些特定的省、市则为目标市场。

市场集中度(Market Concentration Rate)

市场集中度(Market Concentration Rate)是对整个行业的市场结构集中程度的测量指标,是决定市场结构最基本、最重要的因素,集中体现了市场的竞争和垄断程度,经常使用的集中度计量指标有:行业集中率(CRn)、赫尔芬达尔―赫希曼指数(Herfindahl-HirschmanIndex,缩写:HHI,以下简称赫希曼指数)、洛仑兹曲线、基尼系数、逆指数和熵指数等,其中集中率(CRn)与赫希曼指数(HHI )两个指标被经常运用在反垄断经济分析之中。本报告对市场集中度的研究采用的计量指标是行业集中率(CRn),CRn指该行业的指定市场内前n家最大的企业所占市场份额的总和,例如,CR4是指该行业四家最大的企业的市场份额之和。CRn的值越大,表明该行业的垄断程度越高,大多数客户都集中到有数的几家企业去了。

第二篇:行业调查报告

我院毕业生就业后的工作状况,长期以来一直是学院上下关注的热点。今年暑期(8月10日-8月13日)我们在周晓明院长的亲自带领下赴大同走访了“亚宝大同中药厂”、“山西普德药业有限公司”、“三・九大同制药厂”等六家制药企业,重点对我院毕业生工作情况进行了较详细、全面的调研。为我院今后各专业的人才培养工作取得了第一手资料,了解了企业对人才的需求状况、规格要求,为我们今后无论是新专业的设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制定都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一、调研内容

两天来重点调查的项目:

1、毕业生质量

2、工作岗位

3、工作能力

4、企业什么工作岗位最需要工作人员等。

我们每到一个制药企业均与厂长、经理、我院的毕业生进行座谈,实地参观制药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等。综合各方声音,现归纳调研结果如下:

(一)企业强调加强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

目前在岗毕业生的工作情况,企业均给予了较高的评价,约有1/3的毕业生成为了企业中层以上的干部,其余大部分均在重要工作岗位上成了企业的骨干力量。在这六家制药企业中:大同亚宝中药厂的在岗毕业生人数较多(52人),分别在检质科、销售科、车间一线等岗位工作。他们中无论是新进的还是工作年限较长的毕业生,均能灵活应用在校所学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虚心向老师傅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做到眼勤、脑勤、手勤,工作比较踏实。如我系毕业生刘建华,目前是亚宝大同中药厂销售科的业务骨干,得到了企业领导的好评。

但也有少数毕业生在选择企业和工作岗位时,对自己的期望值过高,心理不稳定,受挫能力较差。这山望着那山高,不能,还未进入工作岗位就嫌工资待遇低,不能踏实做事,好高骛远,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要求。个别学生不愿到车间从事一线工作,希望能到科室里当干部。总是希望工作环境要舒适,工作待遇要高。不能正确看待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这样的毕业生企业往往留不住、用不上。

(二)工作岗位

按企业的要求新进入的毕业生无论学什么专业均应先到工作一线进行锻炼,一年后再根据工作的需要调整。给每一个毕业生都有充分施展和表现自己各方面才能的机会,干中学,学中干。调研的这六家制药企业均属于已通过GMP认证的中型医药生产企业。车间以及其他部门工作岗位的设置比较细,工作职责比较明确。我院毕业生少数因工作需要进行过调整,目前的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略有偏差外,大部分毕业生均能所学所用,特别是一些专业性技术能力比较强的技术岗位,如:药品质量检测、制药等,就业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在调研中我们也了解到有些制药企业(如普德制业公司)缺乏既了解机器性能又操作熟练的一线工作人员,企业提出希望我们学院与公司能共同联合开展这类人才的培训。

(三)工作能力

通过走访六家制药企业,了解到毕业生在实际工作中上手能力不算很强,特别是很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岗位。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实训条件未能达到实训要求。制药企业的机器设备更新换代的速度较快,对技术的要求比较高。专业课老师和学生很难能亲自操作这些设备,也就谈不上娴熟。

二、本次调研取得的收获

通过本次调研,掌握了毕业生的工作现状,以及企业需要什么样规格的人才,了解了企业管理、生产、销售各环节实际是如何开展工作的,开阔了眼界。收获概括如下三点:

1.根据我系所开设专业的特点此次调研较祥细地了解了企业对销售人员的基本要求,企业是如何制定营销方案的等一系列营销工作。特别是亚宝大同中药厂的领导较祥细地讲解了每年营销方案的制定方法(采用的倒推法)。每个方案听起来均周密精确,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2.看到了山西的制药企业在我省的经济发展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了解了我省制药企业的发展规模和现状,看到了GMP车间使用的是较先进的机器设备,严格的生产工艺和科学的管理水平。

3.看到了我院毕业生中90%的得到了企业的赞扬,同时也了解到了约10%的毕业生不合格,未能达到企业的要求。针对这些情况我们将认真的总结分析调查结果,尽快找到教学失败的原因和制定出改进的办法。

三、今后教学的建议

1、首先加强在校生的政治思想品德的教育。加强就业指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2、尽最大能力改善我院各专业的实训条件,特别是对一些技术要求较高的岗位,应较好地完成学生上岗前的技能训练,到达企业后,很快能适应新的工作岗位,满足企业的需求。

3、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校企合作,企业能参与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制定,开展经常性的校企共同参与的教学工作研讨会,能根据企业的需要安排专业课的理论与实训内容。各专业均能培养出受企业、用人部门欢迎的适“销”对路人才。企业在参与学校的教学活动时,把不断变化中的企业对技术应用性人才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素质要求,体现到学校的教学改革中去,这样,企业用人部门就可以源源不断地得到称心如意的技术应用型人才。

4、建议每年组织一次这样的调研活动

5.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举办形式多样的培训、学习活动,提高教师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水平。

总之,此次调研活动收获较大,也感受比较深刻,我们将认真总结这次调研活动,把企业对毕业生的规格、要求等细化到教学计划中,按社会的需要培养企业用的上,留得住,具有较高思想觉悟的技术应用型人才、

第三篇:行业调查报告

11年,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了由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和全总书记处书记李滨生任组长,全总法律工作部、中国工运研究所牵头,全总研究室、保障工作部和各全国产业工会参加的全总劳务派遣问题课题组。课题组对劳务派遣情况进行了半年多的调研。全总研究室先后于20xx年6月、20xx年6月,对全国25个城市、1000家企业、10000名职工及1000名企业工会主席进行问卷调查。1000家企业是按照PPS抽样方法抽选,调查职工在抽中的企业内随机等距抽选,工会主席样本来自被抽中企业。课题组对涉及劳务派遣相关数据进行了

统计分析,对各省(区、市)总工会及10个全国产业工会关于劳务派遣状况调研报告进行了综合研究,对北京、江苏等地的电信、银行等行业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分析借鉴了国内外有关劳务派遣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研究文献,在此基础上形成本报告。本报告研究的劳务派遣,不涉及劳务外包、职业中介、人事代理等劳务经济形式。本报告引用数据除特殊说明,均来自于全总研究的上述调查。

劳务派遣工的基本状况

全国企业劳务派遣工呈增长态势我国劳务派遣工的数量到底有多少,有关部门没有公布权威的统计数据,各方面一直存有争议。

20xx年前后,全总做过一个粗略估算,认为当时全国的劳务派遣工大概是2500万人。根据全总研究室20xx年企业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实现状况及思想动态调查测算,目前,全国企业劳务派遣工占企业职工总数13.1%,约3700万人。

各省(区、市)和全国产业工会的调查结果显示,劳务派遣工数量近年来呈不断增长态势。如上海市总工会调研所涉及的企业1805家,覆盖劳动者420296人,其中,劳务派遣工105228人,占25%,比20xx年增长了36.1%;江苏省总工会调研主要选择苏州市、常州市2个地级市及其所辖4个县(市、区),参与调研的用工企业20家,劳务派遣公司10家,市县乡(镇)三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8家,涉及职工40136名,其中劳务派遣工占32%,比20xx年增长了47.1%;天津市截至20xx年底,有50%的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总数达40万人,比本世纪初增长了10倍。

第三产业普遍使用劳务派遣工

根据各省(区、市)总工会和各全国产业工会调查,从行业分布看,绝大部分行业都使用劳务派遣工。在国民经济行业的20个门类中,有16个存在使用劳务派遣工现象,其中有11个门类中超过20%的被调查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在属于第三产业的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分别有高达68.3%、66.7%和60.0%的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占职工比例分别为11.1%、6.4%、17.9%。劳务派遣工占职工总数比例较高的行业是建筑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分别为36.2%、17.9%和15.3%。国有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的数量最多,占国有企业职工总数的16.2%;其次是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4.0%。如重庆市有劳务派遣工的企业比例和劳务派遣工占企业职工比例最高的都是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分别为40%和12%,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分别为30%和11%。四川省邮政、航空、通信、石化、电力、银行6个行业使用劳务派遣工规模最大,是劳务派遣用工主力。安徽省邮政、移动、中石化系统的劳务派遣工占职工总数60%以上。山西省邮政、电信、石油等类企业劳务派遣工比例达60%以上。天津港劳务派遣工占52.3%。中国移动劳务派遣工占职工总数的71.2%。机关事业单位也在普遍使用劳务派遣工,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80%以上都是劳务派遣工。

劳务派遣工以农民工为主体

劳务派遣工中农民工和外地户籍人员均占52.6%,其平均年龄为31.4岁,30岁及以下的占54.2%。如福建省①劳务派遣工中下岗失业人员占27.35%,向非农转移的农村劳动者占41.43%,城镇其他劳动者占31.19%;天津市劳务派遣工70%是新生代农民工;四川省②成都市劳务派遣工约18.5万人,农村劳动者占64.3%。

劳务派遣工主要在一线岗位工作大部分劳务派遣工是普通操作工和一般技术工人,在初级工作岗位工作。熟练工(无技术等级)占48.6%,初、中、高级技术工人占22.9%,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包括一般管理人员和高层管理人员)占25.7%。如上海市从事一线工作的劳务派遣工为75114人,占全部劳务派遣工的71.4%;江苏省总工会提供的数据显示,在调查的12658名劳务派遣工中有12006人从事一线劳动,占比为95%。

劳务派遣用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用工不规范

第一,非“三性”岗位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同时,劳务派遣的用工期限呈现长期化趋势,在目前用工单位工作6年以上的劳务派遣工占39.5%。

上海市总工会调查显示,有40%的劳务派遣工在主营业务、一线岗位上连续工作时间超过4年。山西省总工会调查,在用工单位主营业务岗位工作的劳务派遣工占70.2%。工作年限达2年以上的劳务派遣工占74.6%。

第二,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问题突出。调查显示,有22.7%的劳务派遣工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是1年及以下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项特定工作为期限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为12.8%,比20xx年增加了10.6个百分点,比例增长了近5倍;签订3年及以上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工比例与20xx年相比分别降低了1.4和3.5个百分点,有35.7%的劳务派遣工未持有劳动合同文本,比正式工高16.7%。

据河北省总工会③调查,劳务派遣工在同一用工单位工作超过10年以上的占一定比例,而用工单位只是每两年或三年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签一次合同。可见,使用劳务派遣工已成为部分企业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而逃避法律责任的一种手段。

第三,劳动就业歧视明显。调查显示,在进入本单位时,20.8%的劳务派遣工被要求交纳担保金或扣押身份证件,这一比例是正式工的2.8倍。

第四,工作强度较大。调查显示,20%的劳务派遣工与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工时,正式工的这一比例是6.5%;15.7%的劳务派遣工的正常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正式工的这一比例是4.5%;23.8%的劳务派遣工调查时上周实际工作时间为7天,正式工的这一比例只有5.7%;54.1%的劳务派遣工调查时上周有加班加点工作,正式工的比例是34.2%。

第五,劳动保护与职业安全条件较差。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存在明显差距。除噪音污染,劳务派遣工工作岗位或工作环境中存在安全隐患的比例均比20xx年有所上升。

但用工单位为劳务派遣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缴费比例与20xx年相比,下降了2.4个百分点。经济利益与民主权利实现程度均较低

第一,工资收入偏低。劳务派遣工20xx年5月从本单位获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平均为2508.06元,相当于正式工工资的96%。在被调查的劳务派遣工中,认为自己目前收入水平在当地属于中等偏下和低收入的占69.9%。在被调查的企业工会主席中,有34.1%的人认为,劳务派遣工的薪酬比正式工低;在与单位发生了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工中,73.3%的人认为,引发争议的原因是劳动报酬问题。

第二,社会保障水平较低。在基本社会保险权益方面,有72.7%的劳务派遣工表示单位给自己缴纳了养老保险费,73.4%缴纳了医疗保险费,

60.2%缴纳了失业保险费,70.5%缴纳了工伤保险费,57.8%缴纳了生育保险费,39.2%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在企业特殊福利待遇方面,所在企业为其提供了补充养老保险的劳务派遣工占5.9%,提供了企业年金及其他商业补充保险等的占6.5%和4.4%。总体来看,劳务派遣工的各项社会保障待遇均低于正式工。20xx年,在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保险费用缴纳方面,劳务派遣工分别低于正式工16.3%、18.4%、16.4%、11.7%和5.1%。劳务派遣工的保险缴费基数也较低,其中,养老保险费按实际工资收入缴纳的占29.3%,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的占20.6%,43.8%的劳务派遣工不清楚缴纳基数。

第三,同工不同酬问题突出。据河南省总工会调查,相同或相似的工作岗位和工作业绩,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收入差距少则30%,多则达四五倍,或是更多,正式工享有年终奖、住房补贴等各种福利津贴,而劳务派遣工则没有。

第四,民主权利实现状况较差。在入党、入团、入会、评先评优和晋升等诸多方面,劳务派遣工基本上都不被列入考虑范围。以入会为例,劳务派遣工中的工会会员比例为55.8%,比正式工低17.9个百分点,差距比20xx年(11.2个百分点)扩大了。其中,国有企业劳务派遣工中会员比例为57.2%,比正式工低33.6个百分点。四川省为63%,其中85%加入了派遣公司工会;北京市④30.2万劳务派遣工中,加入工会组织的为13.46万人,入会率为45%。据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调研的15家用工单位,职代会都没有劳务派遣工代表。江苏省总工会抽样调查显示,劳务派遣工中工会会员比例为56%,能够正常参加工会活动和企业民主管理的仅占入会劳务派遣工的23%。职业发展空间小,机会少以广西⑥为例,70%的被派遣职工从未接受用工单位的任何技能培训,因而普遍缺乏归属感。

劳务派遣行业经营混乱

20xx年以来,劳务派遣行业迅速发展,新注册劳务派遣机构大幅增加,但呈现出无序发展、经营状况混乱。

第一,派遣机构参差不齐。我国劳务派遣机构主要有四类:经国务院及省级政府批准成立的外服系统劳务派

遣企业;各级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成立的劳务派遣机构;民营派遣公司;外资与合资派遣公司。这些不同种类的劳务派遣机构在资质、管理水平和责任承担能力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近年来,随着民营派遣公司的大量出现,劳务派遣行业鱼龙混杂的现象更为突出。由于国家和各地均未出台有关劳务派遣的市场指导价格标准,派遣公司之间为争夺客户而引发价格等方面的恶意竞争,加重了派遣公司的业务成本,降低了其利润空间,导致其服务水平无法跟上。

第二,混业经营现象严重。许多劳务派遣单位同时从事劳务中介、劳务服务等业务,有的以劳务承包或劳务中介为主业,兼营劳务派遣。混业经营现象致使劳务派遣单位经营管理松散、专业化程度偏低、行业运营不规范。

第三,监督管理机制不到位。劳务派遣公司在符合《公司法》的前提下,满足《劳动合同法》关于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的要求即可到工商部门登记设立,无须经过其他审批程序。由于监管机制的缺位,有的劳务派遣公司只有几名工作人员,有的根本不具备从业资质。如河北省廊坊市工商注册的劳务派遣公司有57家,而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只有17家。

课题组对劳务派遣用工中存在的问题也进行了分析,认为原因主要有几点,一是法律对“三性”、“同工同酬”及行业运营规范等缺乏明确规定;二是劳动监察执法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三是用工单位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淡薄;四是国有企业工资控制、人员编制管理体制上存在“瓶颈”;五是工会维权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政策与建议

第一,国家应修改完善劳务派遣相关法规政策。建立严格的劳务派遣市场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行为的法律规制,细化同工同酬标准等。

第二,政府应依法审批和管理劳务派遣单位。加大对劳务派遣行为的行政监察和执法检查力度;监督和引导企业规范使用劳务派遣。

第三,工会应加强对劳务派遣工权益维护工作。加大劳务派遣工入会力度。加强劳务派遣工工会会籍管理,理顺转会关系,建立会员档案。对用工超过6个月的劳务派遣工,用工单位统一与用人单位签订会员托管协议。积极探索在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建立方便劳务派遣工入会和参与工会活动的工会组织联合工作机制,真正发挥双方在促进劳务派遣工入会方面的最大效应,最大限度地把劳务派遣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①据福建省总调查,全省派遣职工44.56万人,占全省从业人员数954.34万的4.67%。

②据四川省总调查,截至20xx年底,四川省人社厅统计,四川省有劳务派遣机构620余户,统计范围内部分规模以上企业劳动用工为615.8万人,其中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达到76.35万人,占用工总数的12.39%。

③据河北省总调查,该省在工商局注册的劳务派遣单位有500多家,劳务派遣工65.86万人,主要集中在石家庄、邯郸、廊坊、沧州、秦皇岛等职工人数较多的城市。

④据北京市总对各区县、产业的调查,全市共有劳务派遣企业1537家(另据市工商局数据,全市设立登记的劳务派遣经营主体6305户,其中内资企业6142户、个体工商户163户、对外劳务经营主体785户),用工单位3779家,劳务派遣工30.2万人。

⑤据统计,广西目前从事劳务派遣的公司有500多家,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达9万多人,企业单位特别是建筑、医疗、制造行业使用劳务派遣工超过30万人。

劳务中介行业调查报告2

《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的就业方式快速发展并备受关注,一方面,它适应了劳动力市场灵活多样的用人需求,扩大了劳动者就业,另一方面,增加了就业的不稳定性,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提出了新课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xx年4月份,按照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劳务派遣专项调研的通知》要求,省总工会法律部联合相关部门对我省部分行业劳务派遣用工状况进行了专项调研。

一、调研的基本情况:

此次调研,我们深入到中铁一局集团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局及建设、交通运输行业的部分用工企业,以及汉中乾越建筑有限公司等劳务派遣企业,通过实地查看相关资料、召开职工、用工企业、派遣企业等不同形式的座谈会,对《劳动合同法》实施基本情况、劳务派遣现状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通过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劳务派遣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座谈沟通,基本掌握了我省劳务派遣的总体状况。

1、我省劳务派遣的基本状况:根据省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数据,截至20xx年年底,全省劳务派遣工大约在15万人左右,劳务派遣企业近百家,在西安注册登记的劳务派遣企业40余家,其中具有一定规模的劳务派遣企业有8家,劳务派遣工一般在20xx至3000人,派遣期限集中在1-5年的范围,其中以两年期限的最为普遍,派遣工的年龄约在20-50岁之间。我省唯一的一家国有股份占50%的易通人力资源公司,隶属省国资委外经贸集团,公司主要业务为劳务派遣,兼营人力资源服务,共派遣员工两万人,涉及企业200多家,15个以上的行业,派遣员工遍布全国大中型城市,最远到达拉美、非洲,派遣工包括一般工人到硕士、博士,岗位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和服务业,是陕西省最大的劳务派遣企业之一,职工工资、社保100%能够得到保障。用工单位承担派遣工工资、福利、社保等费用,以及派遣公司的管理服务费用;派遣公司以服务费为收入,管理费一般为工资总额的2-6%。

2、我省劳务派遣的基本特点:就全省范围来看,国有企业尤其是规模较大的中央驻陕企业使用派遣工的比例较大,铁路、民航、通讯、金融等系统都使用了大量的劳务派遣工,占到使用派遣工总数的80%以上,民营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比例相对不是很高。同时,在岗位上大多数企业都突破了“三性”岗位限制,各类岗位都使用派遣工,一线岗位使用派遣工更多。比如银行的前台柜员、制造业的操作工、铁路建设工人以及报社记者和采编人员等等,其岗位性质大多都突破了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要求。派遣员工包括各类就业人员,既有下岗失业人员,又有农民工、大学生,其分布特点是农民工主要分布在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大学生更多的分布在现代服务业,如银行、通讯等行业。

3、劳务派遣工的权益保障情况:大部分的劳务派遣企业能遵守《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的一般性规定。在我们调研的劳务派遣企业中,90%以上都与派遣工签订了比较规范的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与派遣企业签订了派遣协议,对劳务派遣工的劳动报酬按时足额支付、劳保用品的发放等都有详细的规定,从派遣员工的工资支付方式和渠道来看,一般由派遣单位直接以现金或银行卡的方式向劳动者支付,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由用人单位按照其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协议,由用人单位按月代为发放,未发现拖欠劳务派遣工工资的现象。但是,与企业从事相同岗位的直接用工职工相比,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与福利水平明显较低,尤其是在一些垄断国企和机关事业单位,长期以来编制内人员和编制外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制度和体系,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的工资差距较大。从劳动者的培训方面来看,派遣人员入职前能接受必要的岗前知识培训、企业文化培训及劳动技能等项培训。

总体而言,我省的劳务派遣主要集中在一些中央驻陕企业及一些国有企业、机关及事业单位,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劳务派遣有一定幅度的增长,但总体上发展比较平稳,劳务派遣领域未发生比较重大的群体性的事件及劳动争议,劳务派遣工的一些基本权益能得到保障。

二、劳务派遣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尽管我省劳务派遣领域总体上发展比较平稳,但通过这次调研,我们也发现一些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严重损害劳务派遣工利益以及滥用劳务派遣制度等突出问题,应当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1、劳务派遣工的社会保险缴纳问题比较突出。在我们实地调研的5家劳务派遣公司,仅有一家公司为劳务派遣工缴纳了养老、医疗、工伤三项保险,有一家为派遣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其余的均没有给劳务派遣工缴纳社会保险。还有一些派遣单位为劳务派遣工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从整体来看,为劳务派遣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很少,绝大多数的劳务派遣企业都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派遣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严重损害了派遣工的合法权益。究其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劳务派遣企业逃避法律规定,为减少企业的成本,保证利润的最大化,不愿意为劳务派遣工办理社会保险;另一方面,劳务派遣工的流动性比较大,他们在用工单位的工作时间相对比较短,基本以工期为一个工作周期,他们更注重眼前的现实利益,就是拿到货币工资,因此对社会保险的内在要求不大。

在我们与劳务派遣工的座谈过程中,相当一部分的派遣工都持这种观点。也有一些在用工单位工作时间比较长的派遣工,提出了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的要求,这部分派遣工一般具有一定的技术,在用工单位工作时间比较长,相对比较稳定,因此要求企业办理养老等各项社会保险的要求比较强烈。此外,一些农民工认为自己在农村办理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因此,对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为其是否办理社会保险不是很关注。

2、目前的劳务派遣领域门槛低、管理混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这是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唯一条件。目前除了在工商部门注册外,并没有相关部门对其资质进行审查。在这些劳务派遣公司运营中,并没有相关政府部门对其进行监管,也无法对从业人员进行资质审查,一旦劳务派遣公司和派遣员工出现劳务纠纷时,由劳动监察部门根据《劳动合同法》处理,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出现纠纷则是根据《民法》进行调解处理。在劳务派遣蓬勃发展的同时,由于劳务派遣公司经营资质缺乏必要的审批程序,无序竞争和侵犯劳务派遣工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比如一些用工单位借劳务派遣之名对派遣工权益采取推诿态度,对派遣单位不给派遣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的行为,漠视不管,派遣单位为了谋取更大利润,规避法律损害派遣工权利,因此,对派遣企业的监管已成为当务之急。此外,对于劳务派遣工的数量,一些相关部门采用的数字相差甚多,媒体报道的数字更是五花八门,这也从另一方面反映出当前劳务派遣的混乱和监管的不到位。

3、对劳务派遣本身的定性问题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劳务派遣的滥用。《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岗位上实施。但是实际中,劳务派遣的范围远远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范围。一些用工单位为了减少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在大量主要工作岗位上都使用了劳务派遣工,特别是一些中央驻陕企业,由于其用工数量受到限制,因此其招用工人都是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出现。在我们调研的一家企业,劳务派遣公司以劳务派遣企业名义为用人单位从兰州某技工学院招录了100多名毕业生,主要从事施工方面的技术工作,工作一年多以后,这些技校生要求转为正式工,但劳务派遣企业无法为其解决。尽管有些企业将特别优秀的一些劳务派遣工转为公司的合同制职工,使这些技术骨干的权益有了保障,但数量极少,相当一部分的劳务派遣工在用工单位技术、管理等核心工作岗位工作的同时,却不能与用工单位直接建立劳动关系,只能与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还有在建筑施工领域,将劳务派遣与劳务分包相混同,也影响到对劳务派遣的界定。《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劳务派遣用工快速增长,铁路、民航、通讯、金融等系统都使用了大量的劳务派遣工。目前,一些企业的劳务工占职工比例已近一半以上,更有一些企业将原正式职工转入劳务派遣公司再派回原单位工作。结果是人员不变,身份却发生了根本变化,相应的劳动报酬随之降低,还有的用人企业采取将某项工程及人员整体外包来规避《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随着劳务派遣用工的泛滥,导致企业出现了新的劳动用工“二元结构”,再加上在职工队伍中劳务工群体与正式职工群体的身份不同,在企业各方面的待遇上存在较大差别,容易造成职工队伍的分化和对立。因此,现实中存在的这些问题,都要求对劳务派遣做出更加明确的规定或者说是细分,改变劳务派遣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

4、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难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导致维权难。在我们此次调研中,劳务派遣企业没有一家建立工会,参加座谈的劳务派遣工无一人加入工会。个别的用工单位虽然在工会组织的一些活动中,比如文体活动、劳动竞赛、技能培训等都积极吸收劳务派遣工参加,但并未将其吸纳到用工单位的工会组织中。《劳动合同法》第64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一规定使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但由于没有规定用工单位接纳派遣工入会的责任,仍未能解决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职责不清的问题,有待从操作层面进行细化规范,使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有所遵循。一方面是当前相关部门对于劳务派遣企业的监管还不到位,劳务派遣企业的自身管理不健全,不仅工会、党组织及青年团组织也都没有建立。另一方面,用工单位没有积极的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在派遣企业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情况下,用工单位有义务吸纳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组织,更直接地维护好派遣工的合法权益。在我们调研的一家大型国有企业我们了解到,他们也曾考虑过吸收派遣工加入工会,但是最后由于考虑到劳务派遣工工作的流动性和短期性,还要承担一些诸如会员证的费用及管理所带来的各种问题,他们最终还是没有吸纳了派遣工加入到工会。

5、其他一些问题。这主要表现在劳务派遣中三方各自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用工单位认为政府对劳务派遣企业的市场准入及监管没有特殊的规定,导致他们在选择劳务派遣企业时没有严格的标准可以参考,有时会增加他们在用工中的法律风险。当然,有一些用工单位也有一些比较好的做法,就是建立劳务派遣企业资格准入及信用评价等制度,对劳务派遣企业的资质或者是实力做出评价及考核,确保了劳务派遣企业在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等方面能保证劳务派遣工的利益。劳务派遣企业也反映由于这个领域的流动性比较大的问题,导致一些法律规定在现实中并不能完全得到执行,而且社会舆论有失偏颇,使用派遣用工,更多是用工单位的需求,而不是派遣公司单方能决定的。一些劳务派遣工则反映同工不同酬的问题比较突出,以及工资长时间没有增长,社会保险得不到有效保障等,还有一些反映了子女上学不能得到解决等其他问题。这些也都是劳务派遣领域目前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三、关于完善劳务派遣用工的意见和建议:

如何完善劳务派遣或者说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从现实来看,必须追根溯源,从其产生发展的过程及其特点上整体把握,对症下药。劳务派遣是指劳务中介公司与工人订立劳动合同,中介公司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然后由中介公司将劳务工派往用工单位从事劳动,是一种“雇用”与“使用”相分离的劳动力经营模式。其最大特点是,用人的不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的不实际用人。劳务派遣用工的出现,客观上弥补了企业人力资源需求缺口,同时也符合企业减员增效的自身发展要求,用工形式更加灵活,也降低了企业管理风险和运行成本,从其产生和发展的过程来看,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而且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在同工不同酬、劳务中介不规范、配套法规不到位、监管缺位等因素作用下,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性和安全感却得不到相应的保证,工资和社会保险权益也得不到有效维护。当前,当务之急是限制劳务派遣“非正常繁荣”的状态,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这种新的就业方式,更好地监管、引导和发挥劳务派遣的作用以及更加有效地保障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

1、进一步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这次调研,我们发现无论是对于劳务派遣企业还是劳务派遣工,都有必要加强劳动法规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对于《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通过开展法律进工厂、进工地活动,向劳务派遣企业宣传贯彻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实现同工同酬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也可以更好地留住员工、留住人才,促进劳务派遣企业的发展;同时,通过为劳务派遣工讲解法律规定,阐述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的好处以及长远作用,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以及对社会保险的认识,教育他们不仅要重视眼前利益,也要保障好长远利益。通过深入的法律宣传,使办理社会保险成为劳务派遣工的自觉要求,也成为派遣企业的自觉行为。

2、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对劳务派遣做出更加明确的界定。虽然《劳动合同法》中有12个条文、《劳动合同实施条例》中有6个条文专门对劳务派遣制度进行规范,但劳务派遣的扩大并没有得到遏制。劳务派遣能够大行其道,至少有一点是肯定的,劳务派遣尽管存在种种问题,但毕竟有其存在的土壤,有现实的需要。因此,必须对劳务派遣首先从法律上对其定义、内容以及适用的范围做出更加明确的界定,进行必要的规范。比如说,对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进行列举式的表述或者进行解释,使法律的规定更加清晰明确,对不符合劳务派遣工作岗位的不允许实施劳务派遣用工。同时,对用工单位及劳务派遣企业的职责做出更加明确的划分,比如说工资的发放,社会保险的缴纳等等,从法律上做出直接的规定,堵塞法律漏洞,从而避免劳务派遣成为用工单位和派遣企业互相推诿、逃避法律责任的借口。

3、提高劳务派遣企业门槛,加强对劳务派遣领域的监管。当前劳务派遣企业出现的一些问题与这些企业自身实力不强有很大的关系,用工荒的出现以及用工单位的现实需求使这些劳务派遣企业有了更多的生存基础,但从立法及监管的层面来看,有一定的滞后性,劳务派遣领域出现的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后果已经显现,但不能得到有效地遏制。因此,有必要提高劳务派遣企业的门槛,提高其最低注册资本,同时对劳务派遣企业在组织机构、资质等方面有更加严格的要求,在工商注册之前,必须取得人力资源部门的资质许可,提高市场准入门槛。通过完善对劳务派遣企业的准入管理及监管力度,加速劳务派遣企业的优胜劣汰,从而维护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对劳务派遣企业在履行劳动法律法规方面的监管力度,有严重违法的可降低其资质等级及撤销资质,促使劳务派遣健康有序发展。

4、解决劳务派遣工入会难问题,保障劳务派遣工合法权益。对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问题做了进一步明确,使各级工会在组织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工作中更具规范性、操作性。从各地实践看,由于派遣单位工会难以对劳务派遣工会员实施管理,劳务派遣工会员也难以参加派遣单位的工会活动,劳务派遣工会员应由用工单位工会代管并参加其活动。从我们调研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劳务派遣工的入会率非常低,一些在政府机关或者事业单位的派遣工工作期限相对长一些的话,一般加入了用工单位的工会,但绝大多数的劳务派遣工没有加入工会,这就要求各级工会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把劳务派遣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同时,强化劳务派遣职工的集体谈判和协商权,解决同工不同酬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此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该从源头上加强对劳务派遣企业的资格审查及年检,加大劳动监察工作力度,对劳务派遣企业及用工单位侵犯劳务派遣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罚。

第四篇:市场调查报告

一、调查目的:

了解手机在大学生中的状况

近年来,随着手机在校园里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手机厂商把目光投向了校园这一潜在的巨大市场。为了了解手机在大学生中的普遍状况、使用效果以及消费状况,掌握手机在大学的销售状况和市场前景,我们决定以大学生为调查对象,对校园里的

手机市场作一次调研,。

二、调查对象:大学生

三、调查项目和调查表:(见附件1-问卷)

四、调查时间:20xx年10月01日――20xx年10月25日

五、调查方式:网络问卷

为了使调查具有普遍性,我们放下了传统的书面问卷形式,而采用制作电子版问卷在网络上进行调查的方式。这样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1、提高效率,减少调查工作量。我们制作的电子版调查问卷使用A、NET平台开发,并挂在朋友的个人主机空间上,无需印刷,无需人工分派问卷

2、调查范围更广,调查对象更具随机性。由于是在网上答卷,没有空间和时间的限制,回答我们答卷的大学生朋友人数在20天左右的时间内简单突破1000人,最后到达了1237人,并且这些参加我们调查的朋友来自全国各地。这个数字是由调查页面自动跟踪生成的。

3、数据统计便捷。我专门设计了一个调查数据统计页面,对调查数据进行自动的跟踪统计,主要有人数统计,占同类选项百分比统计等

六、调查方法:

1、由调查小组成员共同协商确定问卷资料,以书面文件形式确定,交由本人进行制作成电子版调查问卷。

2、电子问卷制作完成并透过无错测试后,我将其上传到我朋友租用的虚拟主机空间。

3、动员调查小组所有成员进行广泛宣传,宣传方式主要有二:一是让自己的朋友上网回答调查,二是在论坛上发布信息,让论坛上的网友帮忙回答

4、调查完成后,由全体小组成员对调查统计数据进行分析

5、撰写调研报告

第五篇:行业调查报告

(一)工程施工情况:

1.再建工程情况:西山新城a区a6栋2―3区、a7的a区局部、a10-2是XX年下半年10月开工的工程,XX年主要是主体工程、内外装修、整理资料等工作。d区是d4栋别墅的主体作业。因d4是甲方老总居住的房子,我项目专门安排有经验的老职工在现场蹲点式治理,从头盯到尾,严格把关。有望将所有在建工程在年内圆满全部完成,并向甲方移交。

2.收尾工程情况

西山新城a、d区共40栋收尾工程,总面积约65000平方米,a区四川华新劳务公司,面积约40000平方米d区是江北劳务公司,面积约19000平方米,全部栋号除高压线影响外均是收尾阶段。

(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情况:

1.工程质量:

西山新城项目的施工质量得到公司重视,大家也意识到质量是企业的立足之本,但是与同行业的施工质量相比,提高程度太低,在一些分项、分部工程中质量通病仍有发生。例如,墙面抹灰裂缝的防治;阳角滴水线作法需改进,室内隔断墙开裂的防治,女儿墙壁温度应力裂缝防治等诸多方面,我们还需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治理,在主任工程师的带领下,将西安qc小组学习的研究课题,现场有针对性的进行试验,研究解决,不断提高我们的施工水平和企业的施工信誉。

2.安全生产:

XX年西山新城没有发生过一起安全事故,将安全事故控制在0‰。得到了安宁市建设局和太平镇安检站的高度赞扬和一致好评,与公司领导和职工的共同努力是分不开的。XX年来为了保证安全生产,项目部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投入了大量现场教育时间,增强安全施工生产的宣传和教育,取得了较显着的效果。我们在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责任到人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非凡是我项目主要设备都是持证上岗,防范了各种事故的发生。XX年全年没有出现安全事故,但不是一点问题都没有,安全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例如我们在临时用电上还不规范,安全防护还不到位,公司安全检查也指出一些不足,对现场发现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等,这些方面是我们今后工作中需要改进的,要把安全教育工作制度化、治理规范化。

3.文明施工:

工程项目文明施工是反映一个企业的治理水平和企业信誉的一个重要窗口。从XX年来,西山项目部先后接待了建设部领导,昆明、安宁的市长多次,在文明施工和施工规范化治理上,我们借鉴好的经验,相对本地企业要好的多,在年度评选中获得“昆明市安全质量标准化治理优良工地”荣誉,但航建在昆明算刚起步,现场文明施工只是走好了一步,我们要更加努力,成为同行业的佼佼者。

(三)工程施工碰到的问题:

西山新城a区因各方面的原因四川华新劳务公司在现场作业人员不足,我公司在合同预算范围给四川华新劳务公司超额支付劳务费,华新劳务公司的劳务人员在公司资金紧张时索要生活费,华新劳务公司不出面解决。任由劳务人员经常性组织围堵项目部,拉闸断电。我项目部治理人员在阻止过程中被钢筋棍打伤,眼镜踩碎。华新劳务公司的劳务人员私下在其它劳务公司人员面前诋毁航建公司,严重破坏企业形象。有段时间项目部在现场治理受阻,对不合格分项工程提出返工返修时,经常会遭到工人的毒骂,甚至动手打人。

回顾XX年的工作历程,XX年现场生产是比较艰难的一年。概括起来讲,由于已完工程多是由四川华新劳务公司施工遗留,给我们进度控制极度困难,给按期交工带来了很大的影响,有时连甲方下发的工程变更都不敢承接,华新劳务公司没人干,只好协商将变更承接转给现场其它劳务队完成,就拿a3地下室一面墙来说,足足抓了两周才确定劳务人员,完成甲方的要求。

第六篇:行业调查报告

根据湘注税函[20xx]06号文件,xx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和市国税局纳税服务科对辖区内所有涉税服务中介机构进行了调查摸底,现将涉税服务网络调查工作情况简述如下:

一、涉税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

根据文件精神,我们对涉税服务行业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统计,截至20xx年2月22日,全市共有48户涉税服务机构,除省局下发指标的服务机构44户外,新增4户。新增的4户中有2户未开展经营活动,未纳入到此次调查范围,因此参与此次调查的46户涉税服务机构均参与了此次调查工作并已在网上填报调查问卷。发放46份纸质调查问卷,回收46份纸质调查问卷,回收率达百分百(具体统计结果附后)。其中税务师事务所7户,填写《税务师事务所调查问卷》;涉税服务机构39户,其中9 户会计师事务所、27户律师事务所、3户财税咨询事务所,填写了《涉税服务机构开展涉税服务业务调查问卷》。

二、涉税服务机构调查组织、实施过程

为保证工作任务的时间性与调查质量,在接到开展调查工作的通知后,国地两局分管局领导听取了工作汇报,,要求各单位根据下发的文件要求、时间规定及名单具体落实到个人。各县市区局也由国税纳税服务科牵头组织,地税部门进行配合。基层税务部门相关科室科室并仔细阅读调查问卷的内容,召开会议传达精神,制定详尽的工作计划。

一是管理科室通过电话联络纳税人,详细说明了我们的调查内容与方式,约定了调查问卷的填写时间,并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给予详细解答。

二是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纳税服务科的工作人员与管理科室的税收管理员共同前往涉税服务机构,辅导涉税机构的工作人员填写纸质问卷并加盖公章。

三是安排专人负责审核纸质问卷,辅导修正错误,同时与省局联络员加强沟通,确保问卷填写正确。同时还及时通过微信平台,建立微信工作群,及时、快捷的为涉税机构答疑解惑。

四是辅导提交网络问卷,在规定的时间前完成了网络问卷的提交。

三、调查结果概况

1、特点:

(1)从此次调查结果来看,我局辖区内的涉税服务机构大都属于年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小型涉税服务机构,涉税服务业务单一,大部分机构都认为目前的市场前景不明,目前没有扩大业务规模的计划。

(2)涉税服务机构对这次问卷调查工作都积极配合,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为法律咨询及相关服务,表示目前从事的涉税业务较少,如果市场有需求也会适当增加相关的业务服务。工程咨询事务所的主要业务为工程造价咨询,这两类机构暂时没有涉税服务。

(3)除会计师事务所因已有协会管理外,其他机构皆因业务简单、收入单一等,不愿意由税务师行业统一涉税服务业务的业务规范

(4)税务师行业竞争业务有不太规范的地方,土地增值税的鉴证业务和咨询业务还有待于规范和提高。

2、建议:

一、要根据纳税人的要求,进一步简化申报程序,并通过互联网等工具提供专业税务知识,宣传最新税收政策、优惠政策以及新的办税流程。需要扩大涉税服务业在税法宣传中的作用。

二、税务师管理机构实施结税务师中介机构以外的涉税机构管理需要上级有关部门出台明确的文件规定。

三、加强纳税服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是急需完善行业立法,促进税务师行业的发展。

五、是希望政策上对涉税行业进行扶持。

在调查问卷填写结束之后,涉税服务单位的工作人员向我们表示,这样的调查确实很有必要,希望能把他们的想法反馈上去,上下互通、互动,实现共赢。

  xx市地税局注税管理中心

  20xx年8月

《行业调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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