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现状调查报告

时间:2022-04-04 15:35:38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812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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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经营现状调查报告范文

为了推动农村土地规模流转,服务全县高效、特色农业发展战略,最近县政协会同县委农工办、县农林局在县内盘湾、长荡、兴桥、洋马、临海、千秋等镇对我县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并赴当涂、绵阳等地考察学习。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的概况

我县农村现有人口75.4万人、耕地145.3万亩,农户平均耕地6.01亩,农民人均耕地1.93亩。近年来,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我县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农村土地流转集中逐步规范、稳步推进,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也取得了初步成效。至今年5月底,全县农村土地流转11.8万亩,占耕地面积8.12%,50亩以上规模经营32例,面积累计2.15万亩,占土地流转面积18.2%。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㈠规模经营增多。据调查,近三年来,我县农村土地流转集中、规模经营逐年增多。XX年全县50亩以上规模流转5例,新增规模流转面积4200亩,占流转面积的4.08%;XX年年50亩以上规模流转9例,新增规模流转面积7300亩,占流转面积6.64%;今年5月份50亩以上规模流转12例,新增规模流转面积8000亩,占流转面积6.78%。规模流转在农村土地流转活动中已逐渐占据主导地位。

㈡流转方式灵活。目前,我县农村土地流转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转包。从事非农产业又不愿意放弃土地的农户。在当地有偿流转。二是托管。部分农户为了不荒废土地,就近将土地以无偿的方式临时托付给其他农户种植。三是出租。村集体或农户直接与承包方协商签订租赁合同。四是入股。农户之间自愿联合将土地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或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的方式,与承包者合作经营。此外,还有代耕、互换等形式。

㈢经营模式多样。根据调查,我县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模式较多,但主要的是以下三种:一是通过流转经营权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即原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有偿流转出来向大户集中,形成几十到几百亩不等的规模经营。如临海镇朱达洲320亩的粮食小农场。二是建立股份制合作社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或公司,土地交由合作社或公司经营,农户按股份从土地经营盈利中分红,从而形成规模化经营。如陈洋镇富阳居委会1800亩的苗木花卉股份合作基地。三是大面积租赁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主要是个人、经济团体或外来企业成片租赁土地,建立特色农业生产基地,形成规模经营。如兴桥镇红星村550亩优质梨果园、盘湾镇南沃村700亩蚕桑基地、千秋镇联合村XX亩特水养殖基地等。

二、我县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难点

近年来,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存在速度不快、规模不大、效益不高和机制不活等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农户认识尚有偏差。从调查走访的情况看,农村不少农户把“流转”与“失地”相混同,土地宁可粗放经营,也不愿意流转。加之,农村的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大多数农民仍把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对土地流转存在后顾之忧。近年来国家实施的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又使不少农户对土地的依赖性增强。所以,三年来,全县农村土地流转也分别只有4200亩、7300亩和8000多亩。相比当涂近三年1.2万亩、2.5万亩、4万亩流转规模和成倍的增长速度,我县农村土地流转规模较小、速度较慢。

二是土地流转效益不高。目前,我县虽有11.8万亩流转面积,但规模流转仅占18.2%,流转的总体质量不高。据调查,全县农村自发流转的土地仍然以种植粮食、棉花等普通农作物为主,年亩纯收入不足600元。由于自发零星流转占流转总量的81.8%,这些流转不连片、种植不集中给防虫治病、机械操作带来较大不便,达不到土地流转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土地效益的目的,也制约着现代高效农业、特色农业的迅速发展。

三是扶持政策仍有缺位。激励机制不活是我县农村土地流转集中、规模经营发展比较缓慢的又一重要原因。从调查情况看,县、镇(区)两级政府至今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农村土地规模流转经营激励扶持政策;政府对规模种养大户、经济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在基础建设、税收优惠、资金投入等方面的扶持、帮助还相对较少。此外,各级政府财政支农资金虽然逐年增加,但点眼药水式的扶持方式,达不到扶持的效果。

四是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保障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但目前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各服务环节都没能有效发挥其作用。各镇(区)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虽已成立多时,但一直未能有效运作;土地租赁市场和社会中介组织等新型土地流转服务机制尚未发育形成;大多数村(居)土地流转组织化程度不高,土地供求信息渠道不畅,时常出现土地“要转的转不出,要租的租不到”现象。

五是经营载体还较缺乏。我县有145.3万亩耕地,农业基础设施完备,科技服务体系健全,发展高效、特色农业的条件得天独厚。但目前112家合作社、144家专业协会参与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不到20家;128家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大多是松散型协作关系,直接参与土地规模经营的几乎为零;每年引进的高效、特色农业项目少之又少。

三、推进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建议

目前,农村80%以上青壮年劳力从事农外就业、创业,留在农村种田的大多是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他们文化层次不高、生产方式落后,这些都严重阻碍现代高效农业的迅速发展。因此,推动农村土地向大户、合作经济组织和龙头企业流转集中,实行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势在必行,十分迫切。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紧迫感,积极借鉴外地经验,提高土地流转组织化程度,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经营。在经营项目上以扶持高效农业和特色农业为先,在经营模式上以推行集中租赁和股份合作为主,同时提倡百花齐放、鼓励多式并举。具体有五个方面的建议:

因势利导,解决观念问题。提高群众的认识,转变农民的观念,从源头上化解土地流转的制约因素,就必须努力做好三件事。

一要统一农户思想。农户的主动参与是实现土地规模流转的重要基础。各镇、村在土地规模流转工作中,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党在农村的现行各项法律政策,主动深入农户,做细思想工作,引导农民转变观念。当涂县丹阳镇宝义村在土地流转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小组、村民代表会议的作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解疑答惑、落实党员帮带责任等方法,沟通农户思想,解答农户疑虑,最终取得了农户对土地流转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这些做法,值得各镇村在工作中借鉴。

二要推介流转典型。典型具有巨大的榜样力量。我县土地流转工作刚刚起步,需要树立几个典型来带动全县范围内土地流转工作的开展。纵观全县,有许多值得树立和推广的典型。如兴桥镇红星村550亩优质梨果基地,去年亩年纯收入超过1500元,这还是起步阶段的效益,预计两年后亩年纯收入达万元以上;陈洋镇1800亩苗木花卉股份基地,128户入股农户,近两年户均分红2—3万元,农户入股后收入比以前增长24%;盘湾镇南沃村民姚文才,7.8亩农田流转前种棉花年亩纯收入不到700元,去年流转后亩年租金就达700元,加上转移就业工资收益,流转后亩年收益比以前翻一番。其外还有盘湾南沃、洋马药材、兴桥红星、千秋联合、陈洋富阳、耦耕富民、特庸北洋等村及杨文琴、沈长忠、朱达洲等高效规模经营大户都是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和实施高效农业规模经营的典型事例。各镇、村要大力宣传这些典型,让农民群众从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感受到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带来的实实在在好处,让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理念深入人心。

三要实施流转试点。在土地流转刚起步的时候,许多地方都采取试点的办法积累经验、加以推广。XX年初绵阳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流转试点工作的意见,在15个乡镇19个村进行试点工作,当年19个村规模流转土地1.15万亩,签订各类流转合同2875份。XX年年这项工作全面推开,今年4月底前该县规模流转土地9.23万亩,签订各类流转合同1.78万份。我县也要选择有条件的镇、村进行土地规模经营试点,组织有经济实力、有愿望发展土地规模经营的基层干部、种养大户、企业主、合作经济组织牵头建立一批规模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及时总结经验得失,推动农村土地规模经营迅速扩张。

第二篇:农村现状调查报告

  一、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现状和成效

我市农村社区建设起步于2007年。2008年被确定为全省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市委、市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以农村居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为载体,以创新农村社区管理体制机制为重点,陆续出台并实施了一揽子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方案。尤其是将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城乡一体化发展统筹推进,确立了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同、村级组织承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运行机制,有力促进了农村社区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良性互动,初步形成了目标同向、工作同步的良好格局。主要做法有:

第一,坚持科学规划,合理优化村庄布局。一是着眼群众需求。倾听民意、反映民声、让民做主、为民说话,始终把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放在第一位。二是切合地方实际。依据地区经济、社会和人口发展水平,以及村庄自然肌理与资源环境条件,有的放矢、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不强求一致,不搞大拆大建。三是符合发展方向。坚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城乡一体化发展、美好乡村建设无缝对接。在执行规划时,将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与各项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四百工程”、城乡社区结对共建、“阳光村务”、创先争优、“平安家园”等活动载体中设置和融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内容、标准和要求。同时,及时完善规划,体现群众需求,限度地调动基层干部群众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积极性。

第二,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打破城乡壁垒。一方面,全面实施户籍制度改革。着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实行一元化户籍登记管理和外来人口居住证制度。全面落实户籍制度改革“1+12”方案,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了城乡低保、养老、医疗并轨,就业和社保城乡一体。目前,全市74万户籍人口已全部登记为“铜陵市居民户口”;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3.7万张。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围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市场配置、抵押融资、保证保险等“1+8”方案的具体内容,在明晰所有权、保障收益权基础上,完善配套政策,实行常态管理,努力从制度上限度地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目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基本完成;农房测绘工作已全部结束,截至目前,累计申请房屋登记76561余户,受理65451余户,发证2623余本。建立了农村产权综合交易机构和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保证保险等运作机制,防范小额贷款可能存在的风险。

第三,坚持政策引导,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在政策引导方面,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文明和谐幸福社区建设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攻坚。去年又专门下发了农村社区建设“五五工程”计划,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实现农村社区建设日常运行规范化、资产效益化、服务组织多元化、村务党务公开阳光化、服务团队专业化。在资金投入方面,几年来,市、县(区)两级结合民生工程,投入资金5200多万元,先后建成133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去年8月份铜陵县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示范单位”。同时,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对农村居民小区进行综合整治,促进了社区环境明显改善,居民生活的舒适度、满意度有了较大提升。在持续加大“输血”的同时,不断增强农村发展的“造血”功能,积极谋划产业项目。近年来,围绕农村发展需求,谋划项目437个,总投资54亿元,其中产业项目32个,总投资50亿元。

第四,坚持民主公开,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扩大公开范围,在广泛征求基层意见、进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指导县区编制《村务公开目录》,除国家政策法规统一规范的内容外,把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内容纳入村务公开目录,保障农民群众对村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创新公开形式,探索实践村务公开“6+4”工作法,统一财务审批和公开程序,做到常规性工作按季公开,固定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真正让群众参与村务管理全过程。同时,建立公开制度,明确办事时限和质量,向群众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和决策过程。坚持民主管理,对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要点,统一部署、适时检查,确保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认识基本到位,但观念转变不够。部门、县区、乡村、农民对要不要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思想是较为统一的,但在具体推进中,一些干部对“什么是新型农村社区”理解不深,习惯于凭老经验办事,缺乏有效的组织、协调和推进,有以“物”代“人”的现象;部分群众对“谁来建新型农村社区”有片面认识,存在“等、靠、要”思想,参与积极性不高;少数部门和干部对“怎样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把握不准,特别是对如何与美好乡村建设相衔接研究不深,忽视乡土文化,以城市规划建设的思维建设农村。此外,受客观条件和经济条件影响,还有少数基层干部存在畏难情绪,工作中自我减压、降低标准。

二是规划比较齐全,但具体落实不够。主要原因:一是突出单个农村社区功能而忽视区域及区域间的整合。比如,就单个农村社区的规划来看,有的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甚至是应有尽有,但从整个区域来看,彼此间定位不准确、特色不鲜明、重点不突出,社区间未能形成彼此呼应、相互补位的有效体系。二是少数规划设计缺乏论证,未能充分考虑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际,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地方产业承载能力和实际财力,客观上使基层干部和群众在具体落实中产生抵触情绪。三是由于农村村庄人口少、分布散,且人口素质与城市相比有一定差距,以中老年居多,这些也增加了规划落实的难度。

三是措施相对有力,但顶层设计不够。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既不离土也不离乡”的城镇化,意义重大。若干年前,李克强同志在《论我国经济的三元结构》中,就曾对相关问题有所阐述。就现实而言,一方面,从市级及市级以下层面,各级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工作措施十分有力,比如在推进城乡保障方面实行同城同待遇、在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加速农村土地流转等措施,都有力促进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另一方面,政策的制定仍是以“地域性”、“行业化”的特征为主,未能实现更大领域和更高层次的衔接。许多工作仍停留在“单兵推进”层面,需要进一步总结探索。

四是合力已经形成,但要素保障不够。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有两大经济要素:一是资金;二是土地。从资金方面来看,一是政府投入相对不足。近两年全市投入“农林水”的资金达6.8亿元,但投入主要集中在农田水利、农技推广、农资补贴等刚性需求上,投入农村综合改革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份额较小。二是集体经济较为薄弱。2012年全市144个行政村,无经营收益的有56个,经营收益在10万元以下的有53个,经营收益在10万元以上的只有35个,仅占25%,难以支撑农村社区建设和管理维护。三是社会自愿投入有限。由于缺乏有效的政策引导和激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程度不高,资金投入未能实现多元化。从土地方面来看,农村建设用地审批程序多、指标少;少数农户小农意识强,农村土地流转发展不平衡,局部地区成片流转难度大,影响人口集聚、资源整合和公共服务的延伸,给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带来了困扰。

三、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第一,突出规划先行,构建城乡一体发展的新格局。一是坚持城乡一体、产城联动。以县区规划、产业规划和城市整体规划为依据,做到新型农村社区规划与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四规联动”,确保规划的前瞻性、合理性和统筹性。打通城乡之间、农村社区之间生产要素合理流动的市场渠道,促进农村社区的劳动力、土地等要素和城市的人才、资本、技术等要素,有效组合和多向流动。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一切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当地的交通条件、资源配置、生态环境等因素,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既与周围的自然山水环境有机融合,又与未来的区域发展方向高度一致。同时,结合村庄历史沿革、村民居住习惯,合理确定社区建设规模,科学规划空间布局,稳妥有效进行合村并点,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升公共服务效益。三是坚持创新模式、量力而行。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当前绿化提升、“三线三边两小”整治、美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把农村发展与城镇化建设、重大项目布点、重点产业发展统筹考虑。同时,针对村庄不同特点,采取针对性办法。比如,对具有较好经济基础和对外交通条件,有一定建设规模和基础设施相对配套,周边用地能满足改扩建需求的村庄,进行重点建设,打造亮点;对规模小、人口少或因城镇建设、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必须整体拆迁的村庄,进行拆迁新建;对配套设施不完善,但需要保留的村庄,进行旧村整治、改造提升;对具有特殊人文景观(古建筑、古民居)和自然景观,需要保护的村庄,进行特色保护。

第二,突出政策引领,建立多元扶持保障的新体系。一是用足用活土地政策。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一方面,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增加农村建设用地指标,拓展农村用地空间。另一方面,采取土地增减挂钩、相邻滚动、合村并点、集中连片的方式,充分整合原有建设用地、空闲地和废弃地,限度挖掘农村土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二是整合资金集中投入。一方面,进一步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实行“五个一点”,即:通过市、县、乡各级财政安排一点,积极向上争取一点,整合政府资源筹集一点,共建单位协调帮扶一点,发动社会力量捐助一点,解决项目资金问题;另一方面,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加强对投入资金的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入产出比。三是深化配套制度改革。继续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户籍管理制度等综合配套改革,率先实现教育基本现代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同城同待遇”,真正使农民与城市居民一样享受社会保障、医疗、科教文体等方面的权利。

第三,突出产业支撑,拓宽农民就业增收的新渠道。一是在科技创新上下功夫。以铜陵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加大科技投人,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业化为目的的创新模式,不断加大科技人才的培养力度和农业科技的推广力度,加快形成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的生产体系。二是在产业特色上下功夫。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的要求,针对目前存在的生姜、凤丹等传统特色农业产业种植规模小、集聚效应弱、加工企业少、产业带动力不强、销售平台单一、市场开拓不够等特点,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科学发展的思路,加大扶持力度,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档次,增强品牌效应,努力做大做强特色产业。三是在规模生产上下功夫。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速度、质量和效益。积极推广“公司+农户”模式,培养一批技术水平高、产品附加值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企业适应市场变化,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及时兑现奖扶政策,加大农民培训力度,提高合作经营能力,引导帮助龙头企业发展壮大。

第四,突出配套建设,增强农村社区服务的新功能。一是提升农村社区服务供给平台。一方面,注重硬件的提升,搞好社区道路、水电管网、通讯设施及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硬化、亮化、绿化、美化、净化标准,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另一方面,以完善医疗计生、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事关群众日常生活的服务项目为重点,加快提升已建成的集“五室三站两栏一校一场所”配置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使各类公共服务真正“落户”农村、“扎根”农村。二是拓展农村社区服务供给网络。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建立起村、镇、县(区)一体的社区服务供给网络。借鉴城市社区的经验做法,发展壮大各类农村社区非盈利型社会组织,对市场和政府职能进行补充。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协调社保、卫生、公安、民政、文化等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自身职责搞好相应服务的延伸和覆盖,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减轻社区事务负担。三是创新农村社区服务供给模式。一方面,不断提升政府或社区的公共产品供给水平、层次和覆盖范围。比如均衡教育向农村区域的进一步延伸和覆盖。另一方面,探索政府采取委托、补贴、购买等方式,鼓励其他社会主体参与公共产品的提供,提高服务效率。可以预见的是,当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和公民社会都参与提供公共产品服务之中,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被打破时,从单一向度的自上而下的管治,转向平等互动、彼此合作、相互协商的多元关系,农村社区服务质量和水平必然实现新的突破和提升。这也是十八届三中提出的“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的题中之义。

第五,突出基层民主,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新模式。一方面,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在农村社区成立社区党组织,由原党总支书记或从合村并点的村(居)党支部中选拔优秀党员担任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在此基础上,对社区党员重新组合,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产业和行业支部,探索实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农村合作组织党支部设置模式。拉长基层党支部服务产业和行业的链条,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另一方面,增强群众参与意识和能力。加强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根据新的形势与任务,创新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建立健全农村社区自治章程、社区党组织议事制度、社区协商议事会制度、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度、社区居民公约和社区各类专项工作制度,探索开展政府性工作、行政性任务由居民自治组织去完成,从制度上保证社区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居民权益得到保障。

第六,突出工作实效,健全各方协调联动的新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力量。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重要工作日程,推动领导力量从过去的重城市、轻农村转变为城乡一体、统筹推进,切实发挥指导、协调和督导作用,确保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序推进。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总结美好乡村村企合作共建机制的经验,广泛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发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采取捐资捐物、献智献力等形式,开展帮扶和互助活动,形成各级各部门乃至全社会各负其责、各尽其能、支持配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对各县区及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核范围,切实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同时加强日常督促检查,不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扎实开展,走在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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