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分红协议书范本(范文六篇)

时间:2024-07-06 11:54:57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061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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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公司股东分红的协议书

甲方(赠与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赠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共同促进(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发展,且为激励乙方工作,明确双方权益及责任,依据《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签订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目标公司概况

注册资本,其中,甲方出资,持股___%。

二、双方权利义务

1、为激励乙方工作,促进目标公司稳健发展,甲方同意将___%股权的分红权赠与乙方,乙方同意受赠该等分红权。该赠与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乙方知悉,其仅享有___%股权的分红权,非___%股权,且非目标公司股东,无权要求甲方配合其办理工商登记。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即享有按照___%股权取得公司净利润分红权及对公司管理决策的建议权,但无公司股东依公司章程享有的'表决权、决策权、查阅权、质询权等,亦无权将该等分红权转让、交换、抵押、偿还债务等。

3、红利发放时间及方式:

(1)发放时间:

(2)发放方式:银行转账。乙方收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4、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应履行经营管理目标公司义务,恪尽职守,否则甲方有权立即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5、若乙方有如下行为,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乙方再无权要求分红:

(1)与目标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包括但不限于辞职、辞退、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等;

(2)因故意、重大过失等为目标公司造成损失;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规章制度、劳动合同、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办法、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等;

(4)滥用职权、未经批准同目标公司及其他公司进行交易;

(5)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6)侵占目标公司财产、挪用资金或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未经同意,将目标公司资产为自己或他人提供担保;

(7)违反目标公司规定,向合作伙伴或客户收取好处费、回扣、佣金等商业贿赂;

(8)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及其他损害目标公司及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6、双方应依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税费。

三、保密条款

关于本协议的洽谈、签订及终止,双方应对全部过程及内容进行保密。否则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本条款不因本协议解除/终止而失效。

四、协议补充及变更

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冲突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其中,如双方后期进行股权转让或因目标公司增资扩股致使股权比例有所变动的,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协议,或协商一致书面更改本协议。但一切补充、变更、解除及终止,均应签订书面协议。

五、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按照本协议各项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为甲方及目标公司造成损失的,甲方除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行使单方解除权外,另有权视实际情况要求乙方返还红利,并要求其赔偿全部损失。

六、争议及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的,首先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目标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七、其他

1、本协议是甲乙双方个人行为,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并不意味着乙方同时获得目标公司对其持续雇佣的任何承诺。乙方与目标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以及与目标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

2、如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目标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国家政策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目标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丧失目标公司股东身份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目标公司存档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篇: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

在投资人平等、自愿、诚实、信任的基础上,经投资人协商一致,现达成以下投资合作协议:

一、订立协议各方当事人:

姓名 ,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男, 身份证号码:

二、 投资

1、 投资总额人民币万元(大写2、 投资情况:

(1) 出资人民币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2) 出资人民币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3) 出资人民币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4) 出资人民币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三、 采用共同协商的经营形式

股东分别负责不同的工作内容,共同负责公司的一切经营事物,并享用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和检查权。公司的盈亏共同按照比例分担责任。真正做到相互监督,相互检查,相互信任,透明办事,共同把公司经营好,把公司业务做大、做强。

五、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一) 权利

1、股东会出席权。股东会原则上是、、四人共同参加,如果其本人实在不能到会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但会议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方可执行。

2、表决权。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

6、查阅权。为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实现共同的经营目标,股东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活动的情况下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帐簿。

7、红利发取权。股东有权按出资比例分取经营所产生的红利。

8、优先认缴出资权。公司新增资本或投资新项目,股东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活动的情况下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帐簿。

9、股东有临时会议的提议召开权。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如有要求,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10、股份转让权。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但股东要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份时,必须经得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不同意其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期转让的股份额,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其转让。

11、股份的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

12、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公司清算完结后,公司财产在按照法定清偿后,如有剩余财产,股东有权按照其股份比例请求分配剩余财产。

13、其他权利。如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公司法或其他的法律、法规赋予股东的权利规定。

(二)义务

1、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实物,其它产权功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定价额的,应由该出资的股东交补其差额。

2、壹年内不得抽回出资的义务。股东在协议签订后,壹年内不得退股或转让股份,壹年期满后,股东有意要退股或转让股份的须得到其他原始股东同意,但股东要向原始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得全体原始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不同意其转让的原始股东应当购买该期转让的出资额,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其转让。如转让或退股原始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 新投资人入股,经全体合伙人通过方可加入持股成为股东。在入股的第一年内不得退股及转让;

3、遵守公司章程和义务。公司章程是由股东共同制定的,既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也是股东行为的准则,因此,公司章程对每个股东都具有约束力。

4、以其所交纳的出资为限承担公司责任的义务。

5、对公司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

6、保守公司经营相关核心内容的义务。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 股东会职责

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利机构,有权行使以下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政策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投资项目,职务任免、薪酬待遇等相关事项。

3、 审议公司基本的管理制度。

4、 修改公司的章程。

5、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八、 股东会的表决方式:

股东大会表决采用一人一票和多数通过相结合的协商表决方式,有效表决按优先顺序依次为:

在所占股份等同的情况下,以人数占多的股东一方通过为准。在对下列重大事项作出决议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才能形成决议:

1、改变公司的名称和经营项目。

2、处分公司的不动产。

3、转让或处分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增加新股东。

九、 税后利润的分配

按照下列顺序先后进行分配:

1、 按规定所交的滞纳金和罚款。

2、 弥补上年的亏损。

3、 发放员工奖金后按个人投资股份比例进行分红。

十、 退股要求

1、声名退股。即自愿退股,要求是投资人在入股一年后如出现退股事由,应当提前30天通知其他股东,在客观上不会给公司经营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经得全体股东同意后可以退股。

2、当然退股。即法定退股,是指投资人因某种客观情况并非基于投资人自愿而退伙。如投资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无民事能力人;个人丧赔偿能力;被法院强制执行没收在公司。

第三篇:合伙人股东协议书范本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美容美发店事务。

第二条 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出资额为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3、丙方:出资额为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

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 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 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条 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一条 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方(一名或数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第十二条 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 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六条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八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九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五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二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四篇:股东分红协议书范本

入股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向乙方入股,从事蔬菜,果树,瓜果种植,销售;保鲜。化肥地膜种子,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成员所需的技术交流,咨询服务。

入股土地:________亩。前述入股土地折合成出资额为________元。

二、入股期限为年,即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乙方以货币、实物形式支付红利。乙方向甲方支付完毕上述股权红利后,不再继续分红,甲方的继承人也不得继续主张股权红利。

四、上述股权红利分次支付。

五、甲方应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拟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一)有下列状况之一者,本合同能够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群众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潜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状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恶意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七、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元。

八、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能够透过协商解决,也能够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篇:分红合作协议书

实习生勤工俭学合作协议书甲方:东莞市仁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乙方:

因甲方推荐企业 生产发展需要,乙方因勤工俭学的需要, 经甲方、甲方推荐企业、乙方三方友好协商,就乙方负责为甲方推荐企业 输送实习学生至甲方推荐企业实习事宜,三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 愿、诚信的合作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为甲方推荐企业派遣实习生 健康。

第二条 实习期限:

20xx 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

第三条 上班要求:安排工作岗位是坐着上班,长白班或日夜班。

第四条 保险事宜:甲方推荐企业负责为乙方实习生办理工作意外保险,实 习生因工负伤或患病,甲方、甲方推荐企业、乙方三方均有负责及 时救冶的义务,(如上班时间内及上下班途中因工伤、意外病由甲 方推荐企业负责,甲、乙双方协助处理。非上班时间发生的安全事 故由责任方负责,甲、乙双方协助处理。) 第五条 劳动时间:服从甲方推荐企业生产需要,员工考勤按实际出勤计算 工时,如甲方推荐企业任务不足,合同期内甲方推荐企业平均每月 按 小时保底(当月如果有请假、旷工记录则不予保底,不足一 个月根据月平均天数保底) ,乙方员工必须服从甲方推荐企业的生 产需要安排上下班,如在上班时间内迟到、早退、旷工及违反厂规 厂纪者,一律按甲方推荐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处理。

第六条 劳动报酬:乙方实习生工资按时薪结算,从早到晚不分时段(包括 休息日、节假日加班)每小时以 时须在次月 日前核对完成。

名驻厂管-理-员(老师) ,每 学生配 1 元,免费提供食宿。驻厂管-理-员必须 第七条 驻厂教师:此批学生共配 个驻厂老师。每人每月工资 刷卡考勤、按时上、下班。

第八条 付款方式1名,以实际到达推荐企业人数为准。年龄在 16 周岁以上,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身体元/小时计算。实习生当月工 第一款 实习生及驻厂教师当月工资必须在次月 第二款 甲方给予乙方实习生及驻厂教师工作满 并汇入乙方账户。日前汇到乙方对公账 天往返车费补贴户,由乙方发放实习生工资,乙方承担工资责任。

元/人,乙方需提供车票。车补在结算第一个月工时工资时一 第三款 实习结束后如余下工时工资无法完全核算,甲方要在实习结束一周 内把实习生工资汇入乙方账户。

第九条 乙方实习生从进入工厂之日起至协议期满止,所有实习生由甲方推 荐企业免费提供住宿(包括休息日,放假日和所有不上班日期) , 就餐包括早餐,午餐和晚餐,甲方推荐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扣除乙 方实习生的押金、水电费、劳保用品等一切费用。

第十条 甲方推荐企业提供工衣、厂牌给乙方实习生免费使用,实习期满按 规定办理相关离厂手续,需如数退回,如工衣有遗失将安成本价, 在乙方实习生的实习津贴中扣除作为赔偿。

第十一条 工作管理 第一款 甲方推荐企业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保障乙方实 习生在厂内的人身、财产安全,保证不安排到国家规定的有毒、有 害工作岗位。甲方推荐企业可按照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管理乙方实 习生人员。

第二款 乙方负责实习生入职、请假、以致早退、离职等事务工作的管理, 以及人身财产安全、品行、住宿卫生、思想稳定、外出安全管理, 及配合甲方推荐企业做好劳务人员岗位生产管理。

第十二条 处罚 第一款 乙方实习生若有违反厂规厂纪者,按甲方推荐企业依法制定并经公 示的厂规厂纪规定予以处分及处罚。

第二款 乙方实习生若有违法者,可移交当地治安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 离职 第一款 实习生人员如自身原因在甲方推荐企业工作未满 3 天而离职,甲方 推荐企业可不支付任何费用,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履行合同者(除有 特殊原因或重大疾病且在甲方推荐企业允许离职的情况下) ,影响 甲方推荐企业生产正常运行,甲方推荐企业将扣除乙方离职人员十2 天的工资作为违约金。

第二款 若未经批准而自动离职, 或旷工三天的做自离处理, 不予结算工资。

第十四条 甲方、甲方推荐企业、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款 乙方安排管理人员到甲方推荐企业管理,主要配合甲方推荐企业负责 日常协调及引导工作,确保乙方的出勤管理,纪律管理和安全管理。

第二款 乙方应定期了解其人员意见,工作表现及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并将意见及时回馈给甲方及甲方推荐企业。

第三款 乙方所输送人员发生下列情形的,将被退回乙方,由乙方负责接回, 自退回之日起甲方及甲方推荐企业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者;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推荐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者; 3、发生重大违法行为,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治安处罚者; 4、有病毒性肝炎及严重的肝胆肾疾病病史,患有传染病(如白血病、 羊癫疯等) 。

5、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经鉴定不能从事原工作,也 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有打架斗殴,罢工及消极怠工等不良行为者; 7、其他甲方推荐企业认为已不适合继续工作之情形。

第十五条 重要约定 第一款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甲方推荐企业、乙方三方各执一份,自甲、 乙方签字盖章之日期生效。

第二款 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果有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条款,必须与另一方协 商一致后方可变更,否则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三款 争议的解决:因违反或终止本协议而引起对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和损害 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 提出诉讼。

甲方:东莞市仁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3乙方: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篇:股东分红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自愿签订本合同,并由鉴证人鉴证,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一条:协议宗旨

公司为了发展青坑村经济,增加村民收入,带动青坑村未来可持续发展的美好愿景,使各方利益与公司利益更为密切地联系在一起,充分发挥各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从而确保公司各项事务高质高效地完成,甲方将于每年向乙方分配(赠与)一定数目的利润分红。

第二条:公司性质

企业名称:

经济性质:

第三条:分红支付方式

1、在公司经营活动中所得利润扣除各项开支,仍得以盈利的前提下,甲方从盈余中抽取7%的资金将对乙方予以分红。红利支付时间为每年的___月___日,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四条:乙方应尽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听取甲方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2、义务: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保守公司机密及甲方商业秘密。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向甲方索取根据本协议应得的红利分配。

2、乙方违反本合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当因一切可能发生的人力不可抗事故而使协议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双方应及时联系,共同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不得向受事故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六条:其它约定

1、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协议内容保守秘密,对因协议内容的公开而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有责任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2、若公司转让或被收购,乙方有权以占的分红比例分配公司转让所得财产,本协议终止。

3、本合同自订立时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至公司注销时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分红协议书范本(范文六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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