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场地使用协议书样本(优秀范文五篇)

时间:2024-03-13 00:25:07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814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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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施工合同协议书

■定义

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一项或几项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通过价格衡量劳动者完成的劳动量,对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以劳务费的形式支付。

■税务处理

签订合同缴纳印花税,提供劳务缴纳增值税或者营业税,领取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订立经济合同需要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其中,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劳务合同若涉及上述列举的内容,则应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增值税或营业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缴纳增值税;提供交通运输、建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劳务和行为缴纳营业税。“营改增” 后,财税〔20xx〕10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xx〕43号)规定,将原缴纳营业税的交通运输、邮政通信、其他原营业税税目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改为征收增值税。

随着“营改增”范围的扩大,原缴纳营业税的劳务项目逐渐减少。目前,缴纳营业税的劳务主要有建筑(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金融(借贷)保险、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除有形动产租赁外资产租赁业及其他没有实行“营改增”的服务业)以及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等。

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政策规定,除残疾人个人提供劳务、未达到起征点的应税服务,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免税的劳务外,个人提供劳务均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并同时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个人所得税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之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报酬的性质不同。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隋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

(5)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 《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6)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7)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如劳动合同的解除,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等。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8)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给用人单位警告等行政处分。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9)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可以诉讼,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10)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权,归掌握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在劳务合同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

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劳务派遣是事业单位没有编制时候但又需要用人时候就会用派遣人员,而派遣人员是属于劳务派出公司的人力资源,暂时还不属于用人单位员工,等到用人单位有编制后可以转为用人单位员工。下面我们就来具体了解下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劳务派遣是指派遣单位根据实际用工单位的要求,将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管理下提供劳动,派遣单位从用工单位获取派遣费,并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现阶段,我国的劳务派遣单位数量日益增多,《劳动合同法》中明确细化了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

1.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其中涉及的特别要求包括:

(1)订立合同期限应在2年以上;

(2)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其必备条款除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一般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外,还包括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 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10)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

11)被派遣劳动者的派遣期限;

12)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 劳务派遣实质上是一种临时性用工,法律规定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至少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为了避免劳动关系的短期化和就业不稳定给企业、劳动者个人以及社会造成的不利影响。

2.与接受派遣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其中必须约定:

(1)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

(2)派遣期限;

(3)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 付方式;

(4)违反协议的责任。

3.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4.其他义务:

(1)不得克扣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由于劳务派遣具有临时性,因此,在没有用工单位需要派遣劳动者时,劳动者可能面临“无业”状态,该条规定则是为了保证劳动者在“无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以避免劳动者陷入生活困境;

(3)派遣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4)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5)保障劳动者依法参加或组织工会的权利;

(6)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因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致使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劳务派遣单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用工单位的义务

1.《劳动合同法》第62条规定的义务: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2.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3.对被派遣劳动者应适用同工同酬。用工单位无同类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4.遵守劳务派遣企业的岗位限制———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

5.保障劳动者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

6.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篇: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承建的甲方 工程有关事宜,进行了认真协商,双方取得了一致意见,特订立了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 工程承包内容和结算方式:

施工内容: 工程(包工包料)。

工程类别结算方式:

本工程包干价 万元。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及方案要求进行施工。最终以乙方现场的实际做法、乙方完成竣工资料及竣工图。

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必须经甲方工程部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否则无效。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进入工程竣工结算,不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

二、工期

11月8日开工;室外给排水工程 年10月 20日竣工交付甲方使用。

三、工程款拨付:合同包干价: 万元。

合同签订后,工人进场施工,完成工程一期部分的工程内容后7日内付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款,依次执行。工程进度达80%后支付至暂控价70%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报建设单位施工资料及甲方代表核实后签证认可的资料进行工程结算定案后,支付到工程结算总价的95%,预留5%保修金,保修期两年。

四、违约责任

该工程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工程工期相应顺延。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工每拖延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仟元,均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归甲方所有。

若因乙方的原因,不执行合同或终止合同,则乙方向甲方赔偿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

五、质量和质量保证金:

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

若因乙方原因未能使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乙方给甲方支付质量保证违约金 肆 万元,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归甲方所有。

六、验收标准:工程验收依据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统一标准、砌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给水工程所使用的材料严格执行乌鲁木齐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__年8月8日<关于规范使用小型供水工程材料的通告>的要求。保证供水工程竣工使用后正常交接 市水务集团管理。

工程竣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甲方组织乙方、监理公司三方参加共同进行工程验收。

七、工程其它事项

1、乙方人员进场应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协调安排。应对进场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如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组织施工,接受监理人员的监督。若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要求,施工进度不能按计划完成时,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并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

3、乙方施工时,不得破坏甲方现场已有的其他管线及设施,否则由乙方自行恢复,费用自理,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同意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给甲方提供工程竣工资料两套,将工程交付甲方使用;该项条款作为双方进行工程结算的前提条件之一。

九、工程结算完毕后,乙方同意33万元采用非货币形式进行支付工程款。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或另外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8 月 日年8 月 日

第三篇:场地使用协议书

甲方:xx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xx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愿以各自的诚意和资源,共同致力于xx汽车客运站的成长及周边环境的改善。

第二条、甲方将位于xx公司侧面、景鸣酒店前方一整块(除香蕉树外)约?? 平方米(约 亩)的空地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附标准规划图纸一份)。

第三条、甲方提供场地给乙方免费使用期限为在甲方未开发此地进行大型楼盘建筑前。

第四条、甲方免费提供该地给乙方使用,绿化及休整打理事项均由乙方自行出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修整后可做为停放车或洗车等车站配套一些临时用途。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1、甲方拥有该场地的.所有权,并有权适当指导、督促乙方做好安全保卫、日常打理工作。

2、 甲方提供该场地给乙方免费使用,并保证提供给乙方的场地拥有合法的使用权,若因场地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涉及甲方有关的纠纷均与乙方无关,乙方概不负责。

3、甲方对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合理使用不得任意干涉。

4、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合理使用该场地,在免费使用期间,乙方与他人发生的债权债务等经济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秉着包容体谅的宗旨,及时予以协商解决。

第七条、甲方因特殊原因(政府征用或自主开发)需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应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双方商定后解除协议,同时乙方需把其绿化树木等移走,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开发及施工。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xx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第四篇:场地使用协议书

出租人: (以下简称: “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 “乙方”)

上述合同当事人经充分协商,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场地的权利保证

甲方声明并保证: 甲方完全拥有出租场地的合法支配权和出租权,并不存在其他任何第三人对该出租场地主张任何权利的可能性;亦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侵犯的情形;并且,该出租场地及其附属设施也完全符合并能适用于本合同约定之用途和目的。

二、租赁场地描述

甲方租赁的场地,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结构为______________,附属设施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位置图见附件2)

三、租赁场地的用途

租赁场地的用途为: 乙方进行促销或产品推广活动,具体活动名称为:

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持租赁场地及其附属设施符合上述用途。

四、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租金: 按实际使用的面积计算,每小时(或每天)每平方米 元,合计

期限: 出租场地的租赁期限为_______,自甲方将场地实际交付给乙方之日起计算。

支付期限和方式: 在每月缴纳。若甲方开具不了正规税务发票(或收据)或开具的税务发票(或收据)不合格,乙方有权拒绝付款。

五、租赁场地的交付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租赁场地交付给乙方使用。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场地租赁费中已经包括了需要向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规划、城管、市政、交通等部门缴纳的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甲方应负责保证乙方租赁该场地期间所做的包括但不限于促销、产品推广等宣传活动所需的全部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规划、城管、市政、交通等部门的审批手续),并保证乙方在租赁该场地期间不受上述相关部门的查处或干扰以影响乙方的宣传活动。

甲方应在乙方需要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水、电接口至乙方指定的场地位置,以便乙方开展宣传活动,若由于甲方无法保证对乙方租赁场地的供电,供水;或提供的供电、供水设施发生故障致使乙方的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甲方应保证无偿顺延乙方的场地使用时间,或与乙方协商改期无偿将场地提供给乙方开展活动。顺延或改期使用场地的时间不得少于乙方正常做宣传活动所需要的时间。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场地租赁费中已经包含了场地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用,乙方无需另行支付水、电费。

甲方应负责租赁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或保养,以使其符合本合同目的及约定的用途。乙方通知甲方进行维修或保养的,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的当日内开始进行维修或保养。

甲方或使用甲方名义的人均不得妨碍或干扰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对租赁场地享有的独立使用权,如发生前述妨碍或干扰等情况,甲方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直至排除此等妨碍或干扰。

如乙方确需提前退租、终止本合同,则乙方应当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方可提前结束租赁期限、并终止本合同。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场地转租给任何第三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收回租赁场地或终止本合同。

租赁期满后,乙方享有承租优先权。如乙方需继续承租场地,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将场地继续租赁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甲方不能交付出租场地、所交付的出租场地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使用目的或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维修服务,甲方应向乙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全部租金、偿付合同约定总租金的_____%的违约金,并应赔偿乙方由此所遭受的损失。

甲方逾期交付出租场地的,应按照每日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支付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因甲方逾期交付场地致使乙方的宣传活动不能如期进行,甲方还应向乙方赔偿 元的违约金。

凡因第三人对出租场地主张权利或者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之权利保证义务或者因甲方中途违约而导致乙方无法继续承租使用场地的,甲方均应向乙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全部租金、偿付合同约定总租金的______%的违约金,并应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的规定时应向乙方支付其它费用。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应按逾期租金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并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乙方违约擅自将承租的场地转租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约定年租金的_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八、通知

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按照本合同抬头所示的通知地址使用挂号信方式送达给另一方。

凡按本条第1款之约定发出的通知,即使另一方实际上并未收到,仍应视同该通知在发出后的第七天已为另一方所收到。

如果通知地址变更,一方应在变更后的七日内通知另一方。凡未按本条本款的约定及时发出变更通知的,另一方按照原通知地址发出的通知仍应有效。

九、不可抗力

同所称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具体范围包括:

(1)出现战争、地震、台风、雷暴、城市等情形;

(2)政府决定拆迁租赁场地;

(3)政府在租赁场地前50米内,左右两边各200米内修路、改路、扩路、建桥、整治市容或其他政府行为;

(4)承租人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达三个月以上。

在本合同期限内,如本条第1款第(3)、(4)项约定的情形持续达到二个月以上的`,乙方可向甲方发出通知直接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届时,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使用租赁场地的时间收取租金,若甲方已收取的租金超出前述租金数额的,超出部分甲方应予以退还。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日内及时向对方发出通知,通报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合法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凡未按本条第3款之约定及时发出通知并提供有关合法证明的,均不得免除其违约责任。

十、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均应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在仲裁期间,除双方存在争议并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十一、其它事项

本合同自合同当事人双方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本合同另有约定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均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凡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均应采用合同书的形式另行订立书面协议,此类书面协议应由合同当事人双方盖章方为有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合同当事人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 _________乙方(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篇:场地使用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甲方:____

乙方: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凭甲方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凭场地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____等,用于________________。

二、租凭时间

乙方租凭甲方____时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租凭时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所租凭____等地终止日期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租凭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双方权利及义务

1、在专用期间,甲方应确保场地设施安全

2、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将租凭场地重复租凭给第三方。

3、乙方因办公需要所产生的电费按表计费,按电业部门计价标准,据实核收。

五、合同的解除及续签

1、乙方不得利用租凭场地进行租凭用途以外的违法活动。

2、甲乙双方因政策性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协议,需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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