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夫妻忠诚婚内协议书范本》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学习有帮助,你还可以在无忧范文网可以找到更多《夫妻忠诚婚内协议书范本》。
第一篇:夫妻忠诚协议书
甲方: ,女,出生 年 月 日、身份证号码 、住址 。
甲方: ,男,出生 年 月 日、身份证号码 、住址 。
协议主题:
互相忠诚
协议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期限: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协议内容:
甲方与乙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夫妻双方约定结婚之后互相忠诚,无论任何一方发生与婚外他人通奸或同居的情况,都愿意按照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情形来处理;
2.结婚后,如果一方偶然发生婚外与他人通奸的行为,另一方可以要求立刻离婚并得到相应的赔偿;
3.结婚后,如果一方经常与他人发生婚外通奸的行为又屡教不改的,另一方有权要求离婚离婚并得到赔偿,且婚后的一切财产都归另一方;
4.甲乙双方应以互相尊重,互相忠实的原则相处,互爱互谅,尊老爱幼,共同建立平等、和睦、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婚前忠诚协议书
忠诚协议的效力问题
概念:所谓“忠诚协议”就是男女双方婚前或婚后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的,约定该二人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恪守互相忠实的义务,如有违反,过错方将承担相应后果的协议。现实中以保证书、“空床费”等形式存在。
大家可以看看有关案例中忠诚协议范本:
【1】 吴某(男)与楚某:“双方不离不弃,如一方提出离婚,则提出方放弃一切(包括现金、财产)。”
【2】 “若再作出对不起丈夫的事(指外遇),沈某将对魏某赔偿违约金5万元。” 【3】 “如沈某提出离婚则丧失儿子监护权。” 【4】 若丈夫尹某晚上12时至早上7时不回家居住,每小时支付空床费100元。【5】 在律师的帮助起草和见证下,丈夫洪某与妻子魏某签订协议:“如果以后洪某再有做出伤害夫妻感情及伤害魏某的事情(包括在没有告知魏某的情况下离家出走、搞婚外情、包二奶、擅自处理共有财产等),则洪某应支付妻子魏某100万元~150万元人民币的精神赔偿费;非因魏某的过错原因,洪某提出离婚,财产处理同上。”
出现原因:离婚率高、增加婚姻保险系数,约束双方行为,维护婚姻的稳定
我们这专题是讲效力问题,但首先必须先明确到底什么是忠诚协议,概念界定必须能够廓清研究范围,是为进一步的深入探讨打好基础,如果定义研究仅仅浅尝辄止,那么过多的赘述除了浪费笔墨外,别无它益,由此对于一些关于忠诚协议概念之误解,笔者以为不可不辨。
案例一:吴某(男)与楚某2004年登记结婚,登记前夜双方提到目前离婚率很高,为给双方婚姻增加保险系数,经协商自愿签订一份“结婚协议”:双方不离不弃,如一方提出离婚,则提出方放弃一切(包括现金、财产)。希望通过此种方式约束对方,使双方能够永远不离不弃。
但婚后双方因为性格、生活习惯差异,争吵不休。2005年吴某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楚某答辩:“提出离婚的男方需要放弃一切、净身出户,按照协议约定,将男方名下的一套按揭房屋归自己所有。”
——违背了婚姻自由的离婚自由原则,无效。
案例二:因家庭矛盾,沈某于2004年12月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庭审中,魏某表示同意离婚,但出示了沈某婚内所写的三份“承诺书”。第一份载明“若再作出对不起丈夫的事(指外遇),将对魏某赔偿违约金5万元。”另外两份则保证:“若双方提出离婚,沈某分期支付魏某、儿子生活学习费20万元,按月分期支付工资一半,房屋产权归魏某所有。”“如沈某提出离婚则需要向魏某和儿子赔偿生活费、学习教育费30万元,离婚当日付清。”
——前份承诺书有效,但需要证明沈某存在过错,方能获得5万元赔偿。后两份由于违反了国家关于离婚自由的强制性规定,无效。
案例三:秦某与尹俊2003年约定,若丈夫尹某晚上12时至早上7时不回家居住,每小时支付空床费100元。2005年12月,秦某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请求离婚的同时,向法院提供了尹俊因未回家居住而出具的空床费4000元的欠条,要求尹某支付该笔空床费。——法院认为该空床费是尹俊没有尽夫妻间陪伴义务而给秦某的补偿费用,两人的约定和尹某的欠条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应属有效的约定。判决两人离婚,被告尹某支付原告秦某4000原补偿费用。被告上诉至中院,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例四:在塘厦居住的洪某和魏某(女)结婚后,2007年魏某发现丈夫有婚外情。为了约束洪某,在律师的帮助起草下,魏某与他签订了协议:“如果以后洪某再有做出伤害夫妻感情及伤害魏某的事情(包括在没有告知魏某的情况下离家出走、搞婚外情、包二奶、擅自处理共有财产等),则洪某愿意放弃自己的财产份额并给魏某;如果导致夫妻离婚,洪某还应支付原告100万元~150万元人民币的精神赔偿费;非因魏某的过错原因,洪某提出离婚,财产处理同上。”《协议书》签订不久,洪某又故态复发,再次离家出走在外与别的女人一起生活。基于洪某的所为,完全破坏了夫妻感情,魏某一怒之下,以洪某违反该《协议书》为由,把洪某告上了法院,要求与洪某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约200万元,并要求依协议赔偿魏某精神损失费150万元。
——市第三法院作出判决,洪某需向魏某支付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两人均不服,上诉至市中院。近日,中院进行二审,维持原判。魏某根据按协议书要求洪某支付15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超出了洪某的经济能力。因此,洪某支付魏某精神损害赔偿10万元,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处理。
1、夫妻双方
忠诚协议是由夫妻双方或将成为夫妻的男女双方签订的。父母与父母;恋人(同性恋人);已离婚;搭伙合住
讨论:配偶一方的通奸行为被他方当场发现,第三人所签有确定金额的赔偿契约
——该问题涉及可否允许受害方向与其配偶通奸之第三人提起损害赔偿的问题,我国不允许,但依法国民法解释,“配偶一方与对与他方通奸之第三人可依民法关于侵权行为的规定索取赔偿;如不停止通奸关系,得请求间接强制罚金;依其判例,配偶一方的通奸行为被他方当场发现,第三人所签有确定金额的赔偿契约应认定为有效”【可研究的热点问题】
2、婚前婚后
因为是就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互相忠实的义务作出的约定,不因该协议是婚前签订还是婚后签订而有实质性影响。
若婚前签订,以结婚为生效条件,该忠诚协议为附生效要件合同;若最终未结婚,则不发生法律效力。若婚后签订,则自签订时自然发生效力。
3、约定婚姻存续期间的义务
讨论:恋爱时签订的约定恋爱期间的互相忠实的义务的协议 不是
离婚后签订的约定离婚后还要互相忠实的义务的协议 不是
青春损失费(一般是指在男、女双方因恋爱分手或婚姻关系解除后,男方或女方(一般为女方者居多)自觉为对方付出较多,希望对方对自己的青春损失进行一定经济上的补偿。)不是【可讨论研究的热点】
生、老、病、死是生命的基本规律,青春的流逝、生命的衰老并不会因婚姻状态等外在环境的变化而延缓或停滞,青春流逝、生 命衰老与侵权行为之间并无因果关系;青春流逝是人类必须面对的、不可逆转的生命规律,没有必要、也无法弥补和挽回,故青春的流逝并非损失,无须用金钱进行赔偿。综上,本案中双方关于青春损失费的约定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该约定无效。
4、忠诚协议中的忠实义务&婚姻法上的忠实义务
婚姻法上的忠实义务:主要是指贞操义务,即专一的夫妻性生活义务【杨大文】 1950年《婚姻法》第7条:“夫妻为共同生活的伴侣”第8条:“夫
妻有互爱互敬、互相帮助、互相扶养、和睦团结、劳动生产、抚育子女、为家庭幸福和新社会建设而共同奋斗的义务。”——口号式的导向性规范 1980年《婚姻法》删除 2001年《婚姻法》总则部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离婚一章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一章规定因“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忠诚协议中的忠实义务:
讨论与前者有何不同:后者更能帮助无过错方获得经济补偿和救济,前者虽然总则
中规定了忠诚义务,但可获赔偿的只有特定的几种情形,等于说,后者将夫妻的忠诚义务细化了,将要负的责任明确了。【可以参照范本讨论】 忠诚协议范本:
【6】 塘厦居住的洪某和魏某结婚后,魏某发现丈夫有婚外情。为了约束洪某,在律师的帮助起草和见证下,魏某与他签订了协议:“若洪某再出现婚外情,需向妻子支付”
【7】 吴某(男)与楚某:“双方不离不弃,如一方提出离婚,则提出方放弃一切(包括现金、财产)。”
【8】 “若再作出对不起丈夫的事(指外遇),将对魏某赔偿违约金5万元。” 【9】 “如沈某提出离婚则需要丧失儿子监护权。”
【10】 若丈夫尹某晚上12时至早上7时不回家居住,每小时支付空床费100元。
若有??情形,则?? 归纳:前者内容:若离婚、若出轨、若不回
后者:人身自由人身权利:
“则必须同意对方的离婚请求”
“则剥夺探望权”
“则剥夺监护权”
“则不再出门”
“则打断腿”
财产权利:放弃相关财产所有权或者支付“违约金”
混合:
由以上总结两类型:
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的夫妻忠诚协议。主要是指协议内容过分约束人身自由,违约后果不是金钱补偿而是不宜执行的人身限制或侮辱行为等,如忠诚协议限制夫妻的正常社交权,限制离婚自由权,违约则必须以实行侮辱性行为为惩罚等,明显违背具体法定权利和公序良俗的忠诚协议。
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的夫妻忠诚协议【下文均指此种】
效力:
有效说
一、忠诚协议是是典型的民事法律行为。
夫妻忠诚协议案件属于婚姻纠纷案件,应当首先考虑适用《婚姻法》,然而《婚姻
法》中并没有关于夫妻忠诚协议效力的规定。另外,“忠诚协议”虽叫做协议,但《合同法》
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故有关婚姻身份关系的夫妻忠诚协议也不受合同法调整。那么,夫妻忠诚协议案件究竟应当如何适用法律?我们认为,夫妻忠诚协议本质上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适用民法通则第四章第一节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
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忠诚协议完全符合以上三种要件,夫妻双方俱为成年人,自愿订立,手段合法,内容不违规(违法内容仅部分无效而已)。无论是当初感情好时的献媚之举,还是有危机苗头的修补行为,从社会伦理角度而言,忠诚协议符合社会伦理道德所倡导的贞操义务的价值观,是配偶双方内心的真实意愿;从法理上看,忠诚协议是夫妻双方对损害赔偿的约定,实质是危机出现时如何处置夫妻财产保护无过错方的救济预设,符合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要求。通过约定,实现在婚姻过程中的自我保护,减少家庭中存在的不和谐因素。若真诉诸公堂,双方矛盾冲突激化,离婚损害赔偿难达成一致,事后救济的具体内容由法院裁判,法院因无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规定尺度,只好“自由裁量”,无论法官多么“公心”,也难让对抗的双方满意。“忠诚协议”的存在正好解决这一难题,无过错配偶一方会相对无争议地获得既定数额的赔偿,而不会因为婚姻法的原则性规定使其利益保护处于相对真空状态。订立忠诚协议,倡导夫妻之间洁身自爱,互不背叛,此等合乎道德规范并且深入人心的原则大事写于一纸之上,法律决不可将其效力置身事外。我们要看到忠诚协议的价值和出发点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秩序,承认其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有效地保护它。
二、夫妻间相互负有忠诚义务是婚姻法的明文规定。 2001 年 4 月 28 日修改后的《婚姻法》第四条中规定: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 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 婚姻家庭关系。”据此可知,夫妻间订立此类协议仍为法律框架内的行为,是法律精神落实到婚姻生活中的具体体现,是夫妻双方进一步强化己方责任的具体做法,是遵法守法护法的行为。
结合后文无效说马忆南教授“道德与法律之争”来讲
三、忠诚协议使抽象的法律规定具有了可诉性。
虽然在新修改的婚姻法第四条中规定: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但夫妻一方真有违此条时却无法根据此条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三条规定: “对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因为夫妻间的忠实义务是法律的抽象规定,如果没有具体的行为做支撑,就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 辖。”而夫妻忠诚协议实际上是对婚姻法中抽象的夫妻忠实义务具体化。也正是这一协议,使得婚姻法中的抽象的忠实义务具有了确定性和可诉性。一方以另一方违反忠诚协议为诉由,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另一方按协议赔偿的,人民法院应该立案。关键之处便在于违反忠诚协议是“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法院就应该受理,给予立案。至于案件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的规定,我们以为,只要法律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和明确的不准立案受理的规定,应都是法院立案受理的范围。法院受理后,在具体审理中查明忠诚协议条款的有效性。
四、忠诚协议的出现本身就是人们采取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法治意识增强的产物。
数据:人民法院审理离婚一审案件收案数(件)【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 忠诚协议伴随着婚外情的增多而悄然兴起,是广大婚内男女维护自身权益,法治意识增强的产物。结婚是一件神圣而严肃的事情,在婚姻中,每一个人都需要承载很多的权利和义务。婚姻中的男女需要约束自己的行为,更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决不可轻易触碰法律的底线,否则就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忠诚协议还是夫妻双方为自己设定的道德规范,如有违反,就要兑现过错方在忠诚协议中的诺言,这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关乎诚信的道德问题,法律应予以支持和保护。家庭作为社会最基本的细胞单位,从来都是各级社会不遗余力保护的对象。犯错的人该受惩罚,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而且惩罚的方式是犯错的人提前就选好的,只要这种选择在法律的界限内,法律为何要否定呢?有学者担心有人会借忠诚协议之名设圈套行勒索之事,笔者以为,不排除此种现象的存在,但不能因偶然的现象就将婚姻中男女采取的自我保护方法全盘否定。毕竟,任何做法都不可能十全十美,涵盖万一。法律的作用此时便发挥出来,甄别真假,去伪存真。在具体的案件审理时,法院便需全面审查忠诚协议,是否有欺诈、胁迫、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约定的内容是否有违法之处。赔偿金额应在可承受范围内,若金额过高,给过错方带来沉重负担,导致其想洗心革面却苦无翻身机会,甚至滋生新的罪恶;或高到不切实际,现实几无实现可能,只会沦为法律的笑柄,皆不被允许。法官便可酌情修改金额,做到既惩罚过错方又照顾实际。并且,赔偿金额不必搞“一刀切”模式,应与财力相匹配,财大气粗者若约定金额为丧尽财资也不为过,经济窘迫者也不能对其赶尽杀绝以泄己愤,这都是法律需要把握的尺度。忠诚协议是婚内男女双方认为单纯的道德调整可能无法满足自己对于夫妻忠诚的要求,而寄希望于一纸协议,暗含着得到法律认可和保护的内心渴望。法律并不强行要求夫妻双方订立忠诚协议,这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结果,法律只需保持中立的态度对其予以评价。婚姻中的男女作为每一个权利的主体,有足够的智慧捍卫自己的权利,赢得自己的幸福,我们必须正视这种智慧,决不可漠然处之。
无效说
“无效说”主要基于以下几点理由:【注意,因为我们持有效说,可边讲无效说理由的时候边驳斥】
其一,“夫妻忠诚协议是一种身份协议,这种协议具有非道德性,不仅可以导致婚姻的异化,也会形成对人身自由的约束,最终使婚姻名存实亡,因此不应该承认其法律效力。“如果认为忠诚协议是有效的,那它就会成为一方追求幸福的桎梏,夫妻双方就在完全没有感情的氛围中维持着婚姻,法律也就成为了束缚人们情感的罪魁祸首”。
有人认为,夫妻双方在订立夫妻忠诚协议时,绝大部分是自愿的,在订立协议时也许双方当时的本意都是想要维护家庭稳定,同时促使双方保持高尚的情操,双方都想当然地认为自己能很好地按协议办事。然而,事物是发展变化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的感情状况和道德素养难免会发生变化,如果双方的感情恶化了,或者一方的道德素养降低了,甚至说一方的性能力降低无法满足对方了,难免就会有一方移情别恋。这时,夫妻忠诚协议就 成了个人追求幸福和自由的牢笼。如果这种协议有效,这种协议下的人就将生活在极度痛苦之中。如果用法律对婚外恋予以惩罚,这种无区别的强制性调整,是不符合客观现实的,夸篇2:婚姻忠诚协议
婚前忠诚协议
甲方:黄宗科
乙方:尹晓慧
甲乙双方经手等协商,自愿协议如下:
一、本协议目的在于增加不忠行为的成本最大程度的保障忠于婚姻一方的权益,从而达到维持婚姻的目标。
二、本协议系权益协定、而非纯道德、层面的约定、更非字的游戏中,它公平约束任何一方,也公平保障任何一方。
三、任何一方不得与他人发生重婚、婚外情(包括娼外同居行为、一夜情、卖淫嫖娼、网络虚拟爱情、网络虚拟)等对对方不忠,不能给对方情感带来极大伤害的行为,一方违反任何它一规定,该方(过错)自愿放弃属于其夫妻共财产的份额,婚姻存续期间所有的共同财产及权归无过错方所有,由过错方一人承担、过错方并给予无过错方忠诚违约金,无过错方可选择,也有权选择,由过错方进行抚养,无论哪方面抚养。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篇3:婚前协议书 婚前协议书
甲方(男)姓名: 乙方(女)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兹甲乙双方情投意合现已确立恋爱关系,并已明确结婚之意向,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为了能够营造一个互信、互敬、互爱、互谅、健康乐观、民主和谐的家庭氛围、美满婚姻的共识下,继续发扬恋爱时期相互欣赏、互为促进的恩爱精神,使婚后的家庭幸福美满。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规定,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商,自愿达成、遵守以下条款:
一、财产约定
1、房产 1)·甲方拥有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一处,面积________平方米,为________方式取得。(已付________元,贷款________元,月付________元,______年还清)·乙方拥有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一处,面积________平方米,为________权房,由________方式取得。(已付________元,贷款________元,月付________元,______年还清)2)婚后若对该房产进行处置,重置财产中如包含该部份财产价值,视作夫妻共同财产。3)以上房产均属甲乙双方共同所有,买卖权、所属权亦属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纳入婚后共同财产。
2、动产 1)·甲方拥有货币存款人民币________元,外币________元,股票市值________元。
·乙方拥有货币存款人民币________元,外币________元,股票市值________元。2)婚前存款和婚后存款都由乙方管理,视为共同财产。3)购买的股票、证券、基金在婚后交易中,取得的收益或亏损双方共同承担。4)婚后因婚前取得的知识产权或股权而取得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5)继承及受益:
(1)甲、乙均承诺自愿放弃对另一方及其亲属财产或权益的继承权,对另一方处置个人财产及权益行为无任何异议。
(2)、甲、乙或第三人为其中一方购买保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确定保险受益人,未约定受益人、受益人约定不明或因其他原因引起纠纷的,应依照被保险人意愿确定受益人。甲或乙中可能的受益人应自动放弃受益,由被保险人直系亲属所有。
二、家庭财务
1、登记后,甲方须向乙方公开经济收入账目,l、瞒报和漏报。
2、甲方将工资卡、信用卡及现金等所有收入,交由乙方管理和支配。
3、乙方承诺在管理家庭的经济账目中,财务公开。
4、乙方保证家庭收支平衡,并有节余。
5、在单项家庭消费2000元以上,须告知对方,并一起商定
三、相互义务
婚后是否住在一起。
□是□否
1、双方承诺婚后绝对不发生家庭暴力,如果发生,受害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等一系列费用。
2、双方在婚后生活中绝不对对方进行约束,在性生活必须积极满足对方。
3、如需要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双方必须尽量配合对方(但必须在合理的情况下)。
4、双方应保持各自作风、自洁自爱为前提,在对对方不受到影响的前提下可进行与其他异性或同性有接触和朋友或同事关系。
5、因工作需要的人员往来,朋友交往应公开透明,不得遮遮掩掩,互相隐瞒。
6、双方如有时间可伴随一起回家看望父母。
四、信任尊重
(一)双方要互为信任,不管什么时候,都要信任对方。
1、若遇事心有疑问,应抱以信任和积极的态度,及时向对方求证。对方也应用积极的态度及时回应,解释,消除疑问。
2、双方在出现任何问题时,都要抱着向前看的态度和加深感情的原则,以积极的态度化解矛盾,不出口伤人,不翻旧账,不消极。
3、在双方遇有矛盾、争执,双方要主动退让,包容。必须倾听对方的说明,解释。
4、若双方发生争吵或生气,必须当天和解,不管什么不愉快的事不能放过夜,更不应以消极的态度,引入冷战。
5、甲方必须尊重乙方信仰自由,不得干涉乙方个人信仰及以后子女信仰自由。
6、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夜不归宿。
(二)夫妻个人守则
1、文明用语,相互尊重。一切能伤害彼此的话语请三思后再说。
2、夫妻间不得有任何隐瞒,不得说谎(无论善意的还是故意的),包括与任何朋友(尤其以前的男女朋友)的联系,借贷,都应及时告知对方,以免引起误会,影响感情。
3、不得出入色情场所。(包括合法或非法之色情场所)
5、不可服食违禁药物。
6、不可经常性摄取过量酒精。应酬及朋友聚会适量可理解,但坚决杜绝借酒发疯。
7、夫妻间不可作出伤害彼此的行为。包括心理上、生理上,伤害之定义以双方的感觉为依据。
8、夫妻间在任何时刻,均不能失去联络。2小时内任何藉口,例如电话没电之类原因,皆不被接纳。
9、夫妻间不能企图或意图影响各自的观点意见、以及对事物的看法。若夫妻间对事物持有不同意见,以共同协商的意见为最后依据。
10、男女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床睡。
11、夫妻间应彼此尊重,不可勉强对方做任何非自愿去做的事。
12、夫妻间需互相关心爱护,夫妻间有责任了解双方之喜好,并应尽其所能满足要求。
13、吵架不当着父母、亲戚、邻居的面吵,更不能在老人和孩子面前发生争执。在公共场所给对方面子。
14、吵架时男方不准挂电话,不管谁对谁错,只要一吵架,男方必须先轻声轻气哄女方一次,否则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全部由男方负责。
15、双方在家里吵架均不准一走了之,不许不带手机和关机,更不可彻夜不归。
16、有错一方要主动道歉,无错一方在有错方道歉并补偿后要尽快原谅对方。双方都有错时要互相检讨,认识错误并道歉。
17、男方不得与妻子或家人以外的异性有过分及不必要之亲昵举动。“过分”或“亲昵”之定义由妻子界定。
18、夫妻双方必须尊重对方家庭成员,发生任何情况,均不得辱及对方家庭成员。
19、女方例假期间,男方应尽量忍让,不与其计较;应该替对方的身体健康着想,双方若发生争执,男方应自觉退让。
五、忠诚义务
1、双方承诺婚后互负贞操、忠诚义务,任何时候一方不得背叛对方,绝对不发生家庭暴力。如有违犯,参照以下办法解决: a、感情上,由忠诚方决定结束婚姻关系。篇4:2014年婚前协议书
婚前协议书
男方:,身份证号码:
女方:,身份证号码:
兹因双方情投意合,故订于________年___月__日花小钱换红本本。为了能够营造一个互信、互敬、互爱、互谅、健康乐观、民主和谐的家庭氛围、美满婚姻的共识下,继续发扬恋爱时期相互欣赏、互为促进的恩爱精神,使婚后的家庭幸福美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婚姻法》中有关规定,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商,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家庭地位 1,2,3,4,5,6,7,在前提男女平等之下,女方享有特殊的家庭优越权(如,争吵男方需礼让女方,休息日度假以女方喜好为第一考虑选择等)男方要爱护女方,呵护女方,女方特殊时期特殊照顾(生理期,怀孕,哺乳期等)男方在女方陈述事情最迟第2次时,就要行动解决事情问题,不得拖延。(拖延扣除零花钱20元/次,依此类推)女方要加强家庭精神文明建设,不得浪费攀比(比如频繁去spa馆,买减肥产品,买奢侈品等)努力提高自身修养。女方负责怀孕生育哺乳小孩至达到学龄后,由男方负责主要小孩放学上学接送任务。(特殊、实际情况可商量而定)双方必需尊重,孝敬双方父母。(男方父母需按女方要求给予彩礼,若不给,女方有权不孝敬,并控制男方给父母抚养费用),对待双方父母要公平公正。双方在2013年10月前需备孕,男方不可以没条件要孩子,再等等为由拒绝
生子否则,女方有权不怀孕,或者生育小孩后孩子随母亲姓,严重情况可离
婚,所有财产归女方所有。男方不得重男轻女,在生育孩子问题上,以女方
意见为主。
责任分担
a,家务由男方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家务由女方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采买日常用品(2)买菜(3)煮饭、做菜(4)洗碗、清理厨房(5)倒
垃圾(6)清洁、整理家务(7)洗衣服、熨衣服、晒衣服(8)收衣服、叠衣 服(9)房屋及电器修缮(10)其它
※双方应互相协助他方之家务工作 a,要珍惜双方的劳动,爱护刚打扫干净的房间,不乱扔东西,及时整理衣物,保持清洁。
8,b,家里的一般性事务由女方决定,重大事务由双方协商决断。c,家外的事务,由男方出面交涉。d,家务责任未完成达标一方做出罚款(20元/次,依此类推)9,男方需无条件遵循《联络守则》
打电话不能不接,吵架不可以拉黑名单、拒接、扣电池,不能假装没看到。如果在工作必须以短信形式告知,回短信不能超过二十分钟,公司有紧急事情事先报告动向。二:家庭经济
1,房产:无。以后购置房产不论谁是户主,无论家庭美满还是离婚,房产归女
方所有,女方有权利让谁入住,让谁出户,房产为男方赠与女方,房产不划为共同财产之内。
收入:每月30日发放零花钱,男方零花钱(收入总和10%基础点)(女方零花钱(收入总和20%基础点+10%提成点)其余资金全部上交共同账户。男方不得拒缴、遗漏,私设小金库。男方零花钱不得以任何理由超支,预支。女方享有知情权和审计权。男方零花钱必须记账,便于每月30日盘底。(注:一次未记账扣款100元,以此类推。)
例如:某月,男方赚2000元,女方赚1500元。
男方零花钱为(2000+1500)×10%=350元;
女方零花钱为(2000+1500)×20%+1500×10%=850元 3,账户:建立共同账户,以女方为户头,女方掌握密码。当共同账户款额达到2 万元或两万元以上,只留取1万元为家庭使用流动资金,其余金额以女方为户头,存入定期。动用共同账户资金,由女方按情划拨。家庭支出要专款专用,由女方统一签收。
权利与义务: a,双方任意一方,欺骗或隐瞒对方独自办理了信用卡、借贷、炒股等相关事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资金损失由自己承担,与家庭共同资金无关。若因此导致离婚,此项经济也要赔偿给对方。
b,男方须向女方公开经济收入账目,不得少报、瞒报和漏报。c,女方承诺在管理家庭的经济账目中,财务公开。d,女方保证家庭收支平衡,并有节余。e,在单项家庭消费1000元以上,须告知对方,并一起商定。f,男方每年为女方购置不少于8克黄金或金首饰,(具体情况在女方同意 下可变动)待有条件后(有车有房)要为女方补买一克拉以上钻戒一枚。
三:忠诚义务: 2,4,1,双方承诺婚后互负贞操、忠诚义务,任何时候一方不得背叛对方,绝对不发
生家庭暴力。如有违犯,家庭暴力参照以下办法解决: a,感情上,由忠诚方决定结束婚姻关系。b,经济上,若男方不忠不能分得家庭共同财产,所有财产归女方所有,男方净身出户;若女方不忠,以法院判决分配财产。c,子女抚养,忠诚方有优先决定权。2,对于感情背叛的认定,违犯以下条款时,理当属背叛。a,与除女方的其他女性发生亲密关系。(如,牵手,拥抱,亲吻,发生
性关系等身体接触)b,与除女方的其他女性关系暧昧。(如:不经女方同意,和就其它女性
系工具上有“想念,喜欢,爱意”等相关字眼的暧昧内容信息,有
隐瞒自己已婚身份和异性勾搭暧昧)c,与除女方的其他女性接触频繁。(如:平均1~3天有一通或一通以上
电话联系,聊天时间15分钟以上,通话内容与工作无关。频繁约见 面等)
d,与除女方的其他女性接触已造成不良影响,危及家庭稳定。e,无故在外留夜,晚归次数频繁(如:未事先说明,喝醉在外留夜2次
等)
f,男女双方应尽丈夫和妻子的义务,在夫妻生活上要正常,如果一方拒 绝夫妻生活,另一方有权索要赔偿,情节严重可离婚,因男方原因
导致夫妻生活不和谐,对方要求离婚,男方净身出户。因女方原因
导致夫妻生活不和谐,如谈及离婚,以法院判决结果分配财产。3,因工作需要的人员往来,朋友交往应公开透明,不得遮遮掩掩,互相隐瞒。
不能对除女方的其他女性表现出任何好感,和除女方的其他女性说话要得
体,不能讲有关色情内容和笑话。严禁和除女方的其他女性单独相处或者
卖乖,逗笑。不能把除女方的其他女性私自带回家。
双方感情的遗留问题,应具有特殊性,一方的旧情人在非联系不可的情况下,须事前告知对方,对方有知情权,并征得对方同意方可,若违犯视同背叛
性质。
处罚:以上如有违反,女方可以根据情节严重,分别或者合并给予口头警告,扣置费用,分居一个月,直至开除婚籍,解除丈夫之职务。因为此种原因
导致离婚,男方净身出户,并且赔偿女方50万(此金额是按2012年物质 生活标准定)或男方当时身价的一半现金。
注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4,5,本人对忠诚义务这项的处罚认可,如今后不愿按协议净身出户并进行赔偿
而申请诉讼,请法官可视为无效。(此段本人手写在上面横线上)签字,手印
四:信任尊重
双方要互为信任,不管什么时候,都要信任对方 1,2,3,4,5,若遇事心有疑问,应抱以信任和积极的态度,及时向对方求证。对方也应用积极的态度及时回应,解释,消除疑问 双方在出现任何问题时,都要抱着向前看的态度和加深感情的原则,以积极的态度化解矛盾,不出口伤人,不消极 在双方遇有矛盾、争执,双方要主动退让,包容。必须倾听对方的说明,解释。若双方发生争吵或生气,必须当天和解,不管什么不愉快的事不能放过夜,手机不能关机,打电话超过5次必须接听,更不应以消极的态度,引入冷战 在婚后的磨合期、3年后的问题期和“7年之痒”要重点预防发生大家熟知的感情问题,并要安全平稳地度过男方40岁的这道易发情况的关口。在信任的基础上,相互督促,及时沟通。
五:领结婚证后,男方要在一年内和女方办理结婚仪式,具体细节以女方意见为主。六:凡因未做到协议里规定而导致离婚的,男方责任情况下男方净身出户,女方责
任下以法院判决执行。
七:本协议在包头民政局签订,但最终解释权由甲乙双方保留。
八:未尽事宜,结婚后补充完善。
本协议一式二份:男方一份,女方一份
男方:(手印)女方:(手印)2012 年 月 日篇5:夫妻忠诚协议书范本
夫妻忠诚协议范本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为兑现双方百年好合之承诺,互相督促履行夫妻忠实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以下协议:
一、双方在婚姻关系建立之日,以及存续期间,应当互相遵守忠实义务,不得发生任何婚外性行为,违反夫妻互相忠诚的义务。
二、若任何一方有下述行为,视为对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违反。
1、一方有嫖娼、卖淫行为。
2、一方与异性的偶然的婚外性行为。
3、一方与异性的长期通奸,同居行为。
4、一方出现配偶所不知晓的血缘关系儿女。
5、一方出现配偶所不知晓的婚恋关系。
三、若任何一方有下列行为,可推定对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违反。
1、一方与异性在非合理场合存在明显超出正常交际的亲密行为。类如接吻、爱抚等情形。
2、一方与异性在非正常时段、单独相处在封闭、隐秘场所,同时明显无法给予合理解释的情形。
3、一方与异性在非正常时段,长期、频繁的存在有通讯联系,同时明显无法给予合理解释的情形。
4、有异性出现,主动承认自己为第三者。并且能提供相关证据予以直接证明的。
5、一方与异性长期存在赤裸淫秽言语、图片、视频信息往来,经配偶劝阻过一次不予悔改的。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凡是违反前述忠诚义务,需承担以下责任:
1、净身出户;
2、补偿守约一方50万元;
3、承担子女抚养费。
第三篇:婚姻忠诚协议书
婚姻忠诚协议书
为维护家庭幸福,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协议如下:
一、本协议目的在于增加不忠行为的成本,最大程度地保障忠于婚姻一方的权益,从而达到维持婚姻的目标。
二、本协议系权益协定,而非纯道德层面的约定,更非文字游戏。它公平约束任何一方,也公平保障任何一方。
三、任何一方不得与他人发生重婚、婚外情(包括婚外同居行为、一夜情、卖淫嫖娼、网络虚拟爱情、网络虚拟家庭)等对对方不忠、可能给对方情感带来极大伤害的行为;一方违反这一规定,该方(过错方)自愿放弃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婚姻存续期间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权归无过错方所有,夫妻共同债务由过错方一人承担。过错方并给予无过错方忠诚违约金,额度为 万元人民币。
四、无过错方可选择自己抚养子女,也有权选择由过错方进行抚养。无论哪方抚养,过错方均须承担子女全部抚养费及教育费用。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丈夫 乙方:妻子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