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书经典样本

时间:2022-06-23 00:48:18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889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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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婚前协议书经典样本

男方: ,身份证号:

女方: ,身份证号:

双方因相识恋爱至今,感情真挚,现准备登记结婚,为妥善处理双方的财产问题,避免影响婚后夫妻感情或将来可能出现的争议,特就有关婚前和婚后的情况约定如下:

婚前债权债务约定

第一条 男方婚前有债权 元,债务 元;女方有债权 元,债务 元。双方确认以上债权债务属于个人的债权债务,结婚后,上述权利和义务各自享有和承担。

第二条 婚后,如果一方出现经济困难,另一方可以自愿代替偿还债务。

婚前财产约定

第三条 婚前,男方有以下财产,属于男方个人所有:

1、房产 处:房产证号

2、汽车 辆:车辆行使证号

3、股权:

4、其他:

第四条 婚前,女方有以下财产,属于女方个人所有:

1、房产 处:房产证号

2、汽车 辆:车辆行使证号

3、股权:

4、其他:

第五条 双方确认,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因双方结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对于在男女双方各自名下的房屋贷款,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各自偿还;

2、共同偿还,婚后还贷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七条 男女双方上述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归各自所有

2、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财产

第八条 为筹办双方婚礼和以后生活的需要,双方以及双方的亲友为男女双方购买以下财产:

双方确认,上述财产由夫妻二人共同使用,共同所有。

婚后生活

第九条 双方结婚后均负有忠诚义务,应当尊重对方,理解对方,照顾对方。

第十条 双方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对于家庭事务有平等的决定权,任何一方不得瞒着对方作出对家庭生活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第十一条 鉴于女方和男方生理上的差异,男方应当负责家庭中的体力活,承担起照顾女方的责任。

第十二条 家务活由双方共同承担,一方因工作、身体等原因不能从事家务活时,另一方应当理解。

第十三条 任何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的工作和生活,如出现工作调动等原因,一方需要离开家庭所在地时,应当提前与另一方协商,另一方应当给予谅解。

婚后财产

第十四条 结婚后,双方的所有没有在此协议中约定的收入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拥有平等的处置权,一方在处置夫妻共同财产超过 万元时,应当事先同另一方协商。如另一方不同意,由此产生的债务由作出决定方承担,离婚时,此项债务作为作出决定方的个人债务,不得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第十五条 婚后,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由个人享有,但另一方如果经济困难,应当给予帮助。

第十六条 婚后,属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支出,由双方共同承担,在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时,双方均有义务从各自财产中支付,但事后有权从夫妻共同财产中补回。

子女抚养、老人赡养

第十七条 子女有权利向任何一方要求给予经济帮助,双方均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 双方均负有照顾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双方均负有照顾自己和对方父母的义务,不得虐待、遗弃、侮辱对方父母。

第二十条 照顾双方父母及亲友礼品馈赠,优先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第二十一条 双方应当平等的对待双方的父母,任何一方不得搞差别性待遇。

离婚

第二十二条 在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时,可以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第二十三条 因一方身体原因,导致双方不能过正常夫妻生活时,另一方主有权提出离婚。此种情况下离婚,双方均视为无过错方。

第二十四条 一方在患有重大疾病期间,另一方不得提出离婚。

第二十五条 一方的父母患有重大病病期间,另一方不得提出离婚。若提出离婚,一方也同意,提出方仍然应当承担一方父母治病所需费用的一半,一方有权通过协商或诉讼的途径主张。

第二十六条 离婚后,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任何一方均不得发表对另一方带有侮辱性、诽谤性的言论,更不得做出影响另一方工作生活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一方患有久治不逾的疾病且无过错,若另一方坚持提出离婚,应当给予患病方充分的补偿,以保证患病方日后得到妥善的治疗。若日后补偿费用不足,提出离婚方仍然应当承担另一方治病费用的30%。提出方不履行时,患病方有权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

离婚时财产处理及补偿

第二十八条 因一方过错导致男女双方离婚时,过过错方不得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拿回属于自己的婚前财产。

第二十九条 过错方承诺,在离婚时另外给另一方一次性补偿元人民币。

离婚时子女归属

第三十一条 离婚时,对于子女的归属,应当优先征求子女的意见,若子女决定跟随一方时,被跟随方不得拒绝,另一方不得干涉。

第三十二条 若子女年龄小于十周岁,过错方应当优先听从另一方对子女的安排,不得提出异议。无过错方在作出安排时,应当适当考虑子女的意见。

第三十三条 若子女决定跟随无过错方,过错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为月收入的 %,但每月不得低于 元人民币,直至子女满十八周岁。

第三十四条 若子女决定跟随过错方,无过错方也同意,无过错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为月收

入的 %,但每月不得低于 元人民币,直至子女满十八周岁。

第三十五条 子女在男女双方离婚后,患上重大疾病或因上学等原因而需要较大费用时,由男女双方平均负担。若一方没有经济能力,另一方应当及时支付,但事后另一方应当偿还,并出具书面凭证。

第三十六条 无论女子跟随哪一方,另一方都有探视的权利,但不得影响孩子的学习和被跟随方的正常生活。

其他约定

第三十七条 本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视为双方享有平等权利和义务,但一方能证明另一方有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五。其他条款

1.在该协议生效之前,双方可对本协议增加或删减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增加的条款,可增加在本协议第四款之中。

2、夫妻双方如在今后的婚姻生活之中,若认为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夫妻生活繁琐而细致,在此不进行赘列。望双方共同建立和谐家庭,美满婚姻。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两方各持两份,政府公证部门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协议人签字盖章:(甲方)_____年__月__日

  协议人签字盖章:(乙方)_____年__月__日

  公证机关备案专用章:_____年__月__日

第三篇:婚前协议书范本简单版

【#合同范文# 导语】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婚前财产的观念也是深入人心。所以很多人都会在登记结婚之前签订婚前协议书,婚前协议书是在婚前签订的,主要内容是当事人双方的婚前财产以及债务的归属,婚前协议书对于稳定*关系有着积极的作用,那么婚前协议书范本简单版是怎样的呢?

【篇一】  男方: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

女方: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

男女双方准备于/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双方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了预防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在婚前就各自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前财产的范围

(一)男方的婚前财产如下:

1、坐落于_____处的房地产,面积为_____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_____;

2、货币存款人*币_____元;

3、股票:_____;基金:_____;

4、牌号为_____的车辆_____辆;

5、知识产权收益:_____;

6、债权:_____;

7、其他财物,共计价值人*币_____元。

(二)女方的婚前财产如下:

1、坐落于_____处的房地产,面积为_____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_____;

2、货币存款人*币_____元;

3、股票:_____;基金:_____;

4、牌号为的车辆_____辆;

5、知识产权收益:_____;

6、债权:_____;

7、其他财物,共计价值人*币_____元。

二、婚前财产的归属

1、上述第一条的婚前财产归男女双方各自所有;

2、婚前由一方购买的物业(下称“该物业”),婚后仍需供款还贷的,贷款解读婚姻法结婚须知结婚登记收养抚养财产继承离婚财产分割部分视为男女双方各自的债务,由各自的收入所得还贷,该物业的权属不变。

如该物业婚后由双方共同供款还贷,则按双方各自的还贷比例享有该物业,该物业产权已署一方名字的,不再增加另一方名字。

三、婚后财产的范围及归属

1、婚后男女双方的各自收入所得归各自所有;

2、婚后男女双方各自接受的赠与或继承所得,均归各自所有。

3、无论婚前或婚后,男女双方以各自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均归各自所有。

四、债权、债务的享有与承担

1、婚前各方名下的债权、债务归各方享有与承担;

2、婚后因婚姻生活产生的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3、婚前或婚后因各方名下的投资,不论所得是否用于婚姻生活,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各自承担。

五、共同生活基金的设立

由于双方的婚前、婚后财产所得主要归各自所有,为保障婚姻生活的和顺进行、应付日常生活开支需要,方一致同意:男方出资_____万元,女方出资_____万元,作为日常生活基金。此基金由女方管理,生活费开支从基金中支付,不足时由双方共同填补。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日起开始生效。

男方:

女方:

签署日期。

【篇二】  女方:

身份证号

男方:

身份证号

鉴于:

双方欲于年月日正式登记结婚,实际缔结婚姻关系时间以结婚证书记载为准。现就部分与结婚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婚前财产

1.1婚前财产指结婚婚姻关系缔结前双方即拥有所有权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股票,债权,现金,存款,首饰,车辆,服装,家具,家用电器等。

1.2双方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存续或消亡改变其性质,不因婚姻存续长短而改变其性质。婚前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1.3双方约定,于年月日以前在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因此,双方婚前财产的具体内容均以公证书记载为准,即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如未记载于公证书之财产,除有确切的相反证据,均应当推定为婚后财产。公证费用双方平均分担,如果一方毁婚,应当承担全部公证费用。

第二条婚后财产

2.1婚后财产指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所有权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所得;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2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将不作为*共同财产,而属于双方个人财产。

2.3婚后财产所有权的确定,如果没有相反证据,财产所有权有登记的以登记为准,无登记的以占有为准。如果任何一方通过盗窃,涂改,抢夺,抢劫,诈骗等方式将应由另一方所有的财产据为己有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双方应当在可能的范围内通过公证、公布、告知、在对外签署合同时在条款中注明等方式令尽可能多的公众了解到双方已经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这一事实。因某一方债权人不知这一事实而主张对另一方的财产享有权利的,该方应当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另一方财产损失、精神损失等进行赔偿。

第三条财产分割

3.1如果出现需要分割*共同财产之事由(包括但不限于离婚。一方或双方死亡),上述婚前财产,婚后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范畴,不进行分割,但应当各自取回。

3.2在共同生活过程中,如果出现双方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共同名义接受馈赠,合资购买住房,共同生活基金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立即分割,到婚姻解除时还没有分割的,应当依法及本协议规定的原则进行分割。

3.3分割共有财产的原则是,协商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按份共有的财产按份分割,共同共有的财产平均分割。实物可以分割的,实物分割,实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可能造成财产价值损失的,可以折价或变价后分割货币。

第四条共同生活

4.1双方缔结婚姻后选择地址为的住宅用房为共同生活所在地。该住房使用权系购买(租赁)所得,产权所有人为.上述住所地如需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就有关事宜另行订立书面协议。

4.2为维持日常生活开支,双方每月各给付元人*币进入共同生活基金,给付日期为双方各自发薪日(如发薪日不确定或不是每月一次,则为每月1日)。该基金由男方(或女方)管理,上述基金用于住所地房租、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宽带上网费、电话费、住所地用餐所需费用以及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以共同生活基金支出的费用。每月由管理方制作开支明细表,每年由双方共同核算一次,如有赤字,则由双方按每人50%的比例出资补足,如有盈余则由双方平分,并根据盈亏情况协商次年每月给付的金额,但该金额应逐年上升并且不少于上一年实际支出的十二分之一。

4.3明细表一式两份每月会签一次,双方各执一份,经会签的明细表视为双方对于生活费的给付和支取均无异议。经摧告无合理原因拒绝会签明细表的,视为已经会签。

4.4双方,无论婚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不会出现无住房或生活困难的情况,因此免除对方的扶助义务并且保证在婚姻存续期间每月按时按数支付约定的共同生活费。为保证实现本条款的,双方父母将作为担保人,一旦任何一方出现无住房或生活困难或无力支付共同生活费的情况,该方父母将承担起排除这一情况的义务,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住房,提供经济补助,代为支付共同生活费等措施。双方父母应当出具身份证明材料以证明合同双方父母身份并在本协议上签字同意该条保证条款。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原件核对无误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协议附件。

第五条子女

5.1双方约定在婚姻存续期间不生育子女,不领养子女。为此双方应当做好必要的避孕措施,该避孕措施应由双方友好合作共同完成,并由男方承担最终责任。一旦女方意外受孕,男方应当支付女方流产费用,营养费,误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等每次合计不少于2万元人*币,但有事实证明该胎儿与男方无血缘关系的除外,并可根据6.2条追究女方责任。

5.2如因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双方可以在法律及政策允许范围内生育或领养子女。该书面协议至少应当对以下事宜进行约定,生育或领养手续费用问题,抚养子女的费用问题,子女监护责任问题,发生离婚时子女抚养权问题,子女姓名确定权问题等。

第六条忠实义务

6.1双方约定在婚姻存续期间不与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男性、女性)发生边缘性行为或实质性性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接吻、拥抱、爱抚、共浴、共眠、性交、*、*等,否则应当赔偿对方精神损失费人*币万元/次。但是得到对方事先或事后同意、受到*、强制猥亵或者根据国际惯例或者公序良俗可以接受者,不需要赔偿对方精神损失。

6.2如果任何一方发现可能危及婚姻存续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3.1条所列事件,以及与第三方相爱,对第三方神魂颠倒,改变性取向,可能改变性别等,应当毫不迟延的通知另一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办法。如因通知迟延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其他

7.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可订立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7.2本协议如需修改,双方需订立书面协议进行修改。

7.3如有异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法院起诉。

7.4本协议一式6分,男女双方各执一份,保证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5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签字:

女方:

年月日

女方父亲:

年月日

女方母亲:

年月日

男方:

年月日

男方父亲:

年月日

男方母亲:

年月日

第四篇:婚前财产协议书

女方:

身份证号:

男方:

身份证号

鉴于双方欲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正式登记结婚,实际缔结婚姻关系时间以结婚证书记载为准,现就部分与结婚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婚前财产

1.1 婚前财产指结婚婚姻关系缔结前双方即拥有所有权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股票,债权,现金,存款,首饰,车辆,服装,家具,家用电器等。

1.2 双方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存续或消亡改变其性质,不因婚姻存续长短而改变其性质,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3 双方约定,于年月日以前在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因此,双方婚前财产的具体内容均以公证书记载为准,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如未记载于公证书之财产,除有确切的相反证据,均应当推定为婚后财产。公证费用双方平均分担,如果一方毁婚,应当承担全部公证费用。

第二条 婚后财产

2.1 婚后财产指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所有权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所得;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2 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将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双方个人财产。

2.3 婚后财产所有权的确定,如果没有相反证据,财产所有权有登记的以登记为准,无登记的以占有为准。如果任何一方通过盗窃,涂改,抢夺,抢劫,诈骗等方式将应由另一方所有的财产据为己有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 双方应当在可能的范围内通过公证、公布、告知、在对外签署合同时在条款中注明等方式令尽可能多的公众了解到双方已经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这一事实。因某一方债权人不知这一事实而主张对另一方的财产享有权利的,该方应当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另一方财产损失、精神损失等进行赔偿。

第三条 财产分割

3.1 如果出现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之事由(包括但不限于离婚,一方或双方死亡),上述婚前财产,婚后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不进行分割,但应当各自取回。

3.2 在共同生活过程中,如果出现双方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夫妻共同名义接受馈赠,合资购买住房,共同生活基金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立即分割,到婚姻解除时还没有分割的,应当依法及本协议规定的原则进行分割。

3.3 分割共有财产的原则是,协商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按份共有的财产按份分割,共同共有的财产平均分割。实物可以分割的,实物分割,实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可能造成财产价值损失的,可以折价或变价后分割货币。

第四条 共同生活

4.1 双方缔结婚姻后选择地址为的住宅用房为共同生活所在地。该住房使用权系购买(租赁)所得,产权所有人为。上述住所地如需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就有关事宜另行订立书面协议。

4.2 为维持日常生活开支,双方每月各给付元人民币进入共同生活基金,给付日期为双方各自发薪日(如发薪日不确定或不是每月一次,则为每月1日)。该基金由男方(或女方)管理,上述基金用于住所地房租、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宽带上网费、电话费、住所地用餐所需费用以及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以共同生活基金支出的费用。每月由管理方制作开支明细表,每年由双方共同核算一次,如有赤字,则由双方按每人50%的比例出资补足,如有盈余则由双方平分,并根据盈亏情况协商次年每月给付的金额,但该金额应逐年上升并且不少于上一年实际支出的十二分之一。

4.3 明细表一式两份每月会签一次,双方各执一份,经会签的明细表视为双方对于生活费的给付和支取均无异议。经摧告无合理原因拒绝会签明细表的,视为已经会签。

4.4 双方承诺,无论婚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不会出现无住房或生活困难的情况,因此免除对方的扶助义务并且保证在婚姻存续期间每月按时按数支付约定的共同生活费。为保证实现本条款的承诺,双方父母将作为担保人,一旦任何一方出现无住房或生活困难或无力支付共同生活费的情况,该方父母将承担起排除这一情况的义务,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住房,提供经济补助,代为支付共同生活费等措施。双方父母应当出具身份证明材料以证明合同双方父母身份并在本协议上签字同意该条 保证条款。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原件核对无误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协议附件。

第五条 子女

5.1 双方约定在婚姻存续期间不生育子女,不领养子女.为此双方应当做好必要的避孕措施,该避孕措施应由双方友好合作共同完成,并由男方承担最终责任.一旦女方意外受孕,男方应当支付女方流产费用,营养费,误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等每次合计不少于2万元人民币,但有事实证明该胎儿与男方无血缘关系的除外,并可根据6.2条 追究女方责任。

5.2 如因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双方可以在法律及政策允许范围内生育或领养子女。该书面协议至少应当对以下事宜进行约定,生育或领养手续费用问题,抚养子女的费用问题,子女监护责任问题,发生离婚时子女抚养权问题,子女姓名确定权问题等。

第六条 忠实义务

6.1 双方承诺婚后互负贞操、忠诚义务,任何时候一方不得背叛对方,绝对不发生家庭暴力。如有违犯,按以下办法解决: 1、感情上,由忠诚方决定结束婚姻关系。 2、经济上,不忠方不能分得家庭共同财产,不忠方个人财产亦归忠诚方所有。 3、子女抚养,忠诚方有优先决定权。 家庭暴力参照以上办法解决。

6.2 对于感情背叛的认定,违犯以下第1款时,理当属背叛。违犯第6.2、6.3、6.4款中任何一款,对方有提醒和督促改过的权利,同时违犯的,亦作背叛认定。

①与异性发生亲密关系。

②与异性关系暧昧。

③与异性接触频繁。

④与异性接触已造成不良影响,危及家庭稳定。

6.3 因工作需要的人员往来,朋友交往应公开透明,不得遮遮掩掩,互相隐瞒。

6.4 双方感情的遗留问题,应具有特殊性,一方的旧情人在非联系不可的情况下,须事前告知对方,对方有知情权,并征得对方同意方可,若违犯视同背叛性质。

第七条 其他

7.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可订立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7.2 本协议如需修改,双方需订立书面协议进行修改。

7.3 如有异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7.4 本协议一式6分,男女双方各执一份,保证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5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男方: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女方: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五篇:婚前财产协议书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于200____年____月____日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婚前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就婚前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前财产范围:

甲方的财产有:奥迪A6型轿车一部,木器加工厂一座(资产总价值50万元),住房一套(____市____区___路____号___居民小区____号,面积____平方米),家具、日常生活用品一套,银行存款30万。乙方的财产有:银行存款两万元,新大洲踏板摩托车一辆。为建立家庭,双方共出资购买了夏华牌40寸液晶彩电一台,海尔立式冰箱一台,LG中央空调一套,双人床一个,其他生活用品一套。

二、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

甲方的轿车、工厂归甲方个人所有,甲方在轿车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责任由其自行承担,工厂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利润、责任由甲方享有和承担;住房归甲方所有,甲方与乙方婚后共同使用,婚后增值或者价值下降等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的其他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乙方的摩托车归乙方个人所有,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存款归甲乙共同共有。双方为建立家庭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

三、婚后双方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和支配,对方不得干预。夫妻共同生活的日常开支由双方分摊。

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协议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

立协议人: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第六篇:婚前财产协议书

《婚姻法》第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甲方:――――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自由恋爱,即将缔结为夫妻。婚姻法律关系除涉及人身关系之外,还包括财产关系。为了明确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财产的范围和归属,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婚前财产范围:

1.甲方的财产有:――――――――――

2.乙方的财产有:――――――――――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个人财产。

1.――――――――――

2.――――――――――

3.――――――――――

4.――――――――――

三、甲乙的个人债务及夫妻共同债务。

1.――――――――――

2.――――――――――

3.――――――――――

4.――――――――――

四、其他。

1.本协议约定未尽之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解决;

2.本协议签订过程中所涉及的公证等有关费用,均由――――承担。

3.本协议书一式叁份,协议双方及公证机关各执壹份,自协议被公证之日起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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