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协议书(合集)

时间:2022-06-23 00:30:23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011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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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开工时间:

一、学校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后,施工人员方可进入学校施工。

二、施工单位要在确保校园安全与稳定、在不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的前提下进行施工。施工现场布局及工序安排应考虑噪声、照明控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避免干扰师生的作息;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用厕所,并有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大小便;生活废水不得乱排;不得破坏树木;土方外运过程,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校内外遗洒,同时应有避免扬尘的措施。

三、施工人员不准随便到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区等无关场所进行活动。外地施工人员必须办理相关证件,禁止非施工单位人员在工地留宿,施工现场禁止聚众打牌、饮酒闹事、传阅淫秽物品;禁止施工人员在非施工区随意走动,严禁和学生、教职工发生冲突。

四、施工单位要对施工人员负责安全教育和管理。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接受学校和上级的安全检查和监督,自觉维护好学校的安全。

五、学生上学期间,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安全明显标志,警示学生远离

施工危险区域,并提醒学生课间不要在施工危险区域逗留或玩耍,以防发生危险。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六、施工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并与学校保持密切工作联系,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乙方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不得开工作业。

七、施工车辆进出学校时注意校园交通安全,必须缓速行驶,大型机械进出场应提前和学校协商,避开校园交通高峰期,必须封路施工时,须征得学校同意,并在路口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

八、脚手架搭设、基坑支护及塔吊、升降梯等大型机械安装必须有上级主管安全部门审批的施工方案,各种施工机械的合格证、检测证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杜绝发生高空坠物、土方坍塌等一切危害学校师生人身安全的施工安全事故。

九、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施工队伍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停工整顿。施工现场应围挡整齐,沿

街及重要部位须按建设单位要求设置,并保证安全美观,施工标语内容须征得建设单位认可;现场布局合理整洁,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垃圾须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严禁在施工现场以外堆放材料、垃圾。

十、如违反本规定,学校可通过建设单位或直接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如不按期整改,学校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或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与施工相关的一切危害学校师生人身安全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和施工单位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甲方单位:(盖章)甲方负责人:

乙方单位:乙方负责人:

20XX年4月20日

(盖章)

第二篇:安全协议书

为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外来人员人身安全及矿井长治久安,经胡底煤业和外来人员共同协商,签定如下下井安全管理协议:

一、外来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生产法律、法律和行业技术规范、严格遵守晋煤集团公司和胡底煤业有关规章制度。

二、外来人员下井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事故或其它损失,全部自负。

三、外来人员下井,需有接待部门安排专人陪同、严禁单独下井,以保证外来人员人身安全,外来人员必须服从陪同人员的指挥。

四、外来人员入井,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井下严禁照相和摄像。

五、本协议适用于外来人员下井全过程、外来人员依照本规定离开胡底煤业时,本协议自动废止。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安监部存档一份、外来人员,陪同单位各持一份。

对口业务部室陪同人员(签字)

外来单位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安全协议书

为了加强实践环节,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给毕业班学生将来就业创造便利条件,在学生本人和家长请求下,经学院研究决定,批准班同学离校见习、实习。为明确双方责任,避免引起纠纷,学院(甲方)与离校见习、实习学生(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请求到见习、实习单位见习、实习,必须按《百色学院毕业班学生离校见习、实习管理规定》的规定,办理请假审批手续。

二、乙方在离校见习、实习期间,必须按《百色学院毕业班学生离校见习、实习管理规定》中的规定,根据学院教学计划的安排,回校参加有关课程考试;同时,必须在5月底之前向所在系(部)提交一份在见习、实习单位见习、实习期间的工作报告(实习报告),并附有用人单位出具的鉴定意见,用以评定综合见习、实习成绩,否则不能正常毕业。

三、甲方根据《百色学院毕业班学生离校见习、实习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对于成绩合格且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按期颁发毕业证书,并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毕业派遣手续。

四、乙方在离校见习、实习期间应遵纪守法,确保安全,并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生产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均由本人自行负责。

五、乙方在请假离校见习、实习期间,要配合甲方的'跟踪管理工作,留下本人、家长和见习、实习单位的有效联系地址和电话;要积极主动向所在系(部)汇报自己的见习、实习情况。乙方若连续两周不与所在系(部)联系和汇报情况的,甲方将认定为“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给予退学处理。

六、乙方已离校见习、实习,由于个人原因终止见习或实习的,必须回校重新办理就读手续,办理程序为:个人申请-所在系(部)和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教务处审定。如不办理本手续,则在此期间的各课程、实习成绩无效。

七、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纪律方面的教育,并对乙方在请假离校见习、实习期间进行跟踪管理,每周与乙方的联系不能少于一次,以了解乙方各方面的情况。

八、乙方离校见习、实习期间的个人行为及其引起的后果甲方概不负责,所发生的其它事项均与甲方无关。

九、本协议需有乙方和乙方家长签字同意及甲方签章后方可生效;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

学生(签字):

甲方代表:学生工作处(盖章)

学生家长(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班级姓名性别本人电话家长姓名(电话)

详细家庭地址(邮政编码)见习、实习单位(电话、邮编)

第四篇:安全生产协议书

总包单位:开平路以南,江城大道以西,A1-1A1-2地块一期工程项目部

分包单位:脚手架班组

为了强化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责任

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总包单位的一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执法人员提出的隐患通知单、技术部门的安全措施交底。

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分包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复印件报送总包单位,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施工。

分包单位进场前,分包单位必须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岗前教育以及经总包单位现场教育,要求教育面达到100%。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隐患,总包单位有权下达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并不按期整改的,总包单位有权停止分包单位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自行搭设的固定式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手持电动工具等设施,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去做,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发生事故时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

由总包单位提供给分包方单位使用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及防护设施,须经双方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帮均与总包单位无关。现场各种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护需要打开时,分包单位应事先向总包单位书面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中除设明显标志外,还应派专人看守监护,完工后或下班时应及时封闭好。

分包单位必须熟知地下管线敷设位置、走向,对于不明管线必须报请总包单位待归属地确定、经产权单位同意后方可施工。如不按地下管线会签单施工或发现不明管线未经许可擅自施工造成的地下管线损坏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

为便于现场管理,按施工工程面积多少,分包单位必须向总包单位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若不发生任何事故,待工程结束后如数返还分包单位,如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隐患或违章并不及时整改而被处罚,罚金将从抵押金中扣除。风险抵押金不足部分由总包单位从分包单位工程款中扣除。

二、施工人员职责

施工从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好安全帽,两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未经申请和总包单位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现场的安全防护、机械防护和临时用电防护设施。

现场禁止交叉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将工具、配件及各种物体从高处往下抛掷,楼内作业人员严禁将垃圾和任何物体从窗口或临边往外扔,防止物体打击伤人。

施工用电不得乱接乱拉,需要接电时,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并在总包单位电工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将视情节轻重处罚或由总包单位(或甲方)予以辞退。

文明施工要做到工完场清,材料码放整齐,废料运到指定地点堆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三、事故处理

由于分包单位或分包单位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设施不完善造成的伤亡事故,由分包单位参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的人个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对总包单位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

由于总包单位或总包单位以外的责任造成分包单位作业人员伤、残、亡事故,在执行事故处理规定的同时,并参照国家现行政策,由责任单位一次性给予分包单位经济补偿,其善后事宜由分包单位处理。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双方各执一份,上报监理部、建设单位(甲方)各一份。

五、此协议自 20xx 年 7月 20 日至 20xx年6 月 20 日止。

总包单位(签章): 分包班组(签名):

20xx年7月20日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第五篇: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乙方:(土建施工队负责人)

身份证号:

工程名称:

为了加强亳州市各基站市政工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不发生伤亡事故及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业部门的条例,掌握安全动态。对上级相关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规定等及时向乙方传达,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由甲方主管安全人员监督乙方人员进行班组入场安全教育,必要时进行各种培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措施,让每个工人在教育记录上签字。

3、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监督,乙方负责领导、组织、规划、检查、处罚及监督教育、培训等相关具体活动事项。

4、有权对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甚至停工整顿。

5、甲方应在乙方入场一周内催促乙方上报劳务人员花名册及管理人员分工情况。

6、严格审查乙方聘用人员的相关上岗证件。

7、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违章要及时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利的给予罚款处理。甲方有权对严重违章行为和存在较大隐患的施工过程停工整顿,不执行甲方要求的,清除出场。

8、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搭设的脚手架等要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及发包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填写书面记录。

2、乙方应根据工程项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征得发包人安全部门同意。

3、严格履行发包人特种作业工作审批制度,根据各施工阶段,将对断路、动火、动气、动水、临时用电和进入容器内作业必须报批,并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

4、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全面的责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责任人承担责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工伤工亡事件发生的索赔问题,乙方应当尽力调解处理并就发生的事情及时上报甲方,因乙方处理不力或者无故拒赔致使甲方受牵连而赔赔的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5、乙方对所承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管理责任。乙方施工承包责任人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6、乙方总承包人应维护甲方的声誉、利益,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制定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及其他事故的发生。

7、乙方必须设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助甲方工作。

8、乙方负责人绝不能纵容、包庇专项工程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不允许充当队(班组)的保护伞,从而拒绝甲方的管理要求,养痈为患。

9、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各项法规、制度,不得违章办事和作业,乙方应落实岗位责任制,不得违章指挥。

10、爱护保护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警示标志及劳保工具、设施器具,并做到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11、服从管理人员及上级检查人员的指挥、管理和检查,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12、乙方所使用的施工机械(电动吊篮、小型电动工具等)必须要有租赁单位资质证书、设备编号、检测报告、合格证,操作者上岗证及检查维修制度。对机械设备现场要有专人管理,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3、必须执行班前讲话制度并做好记录,针对每天的不同工作环境、对象、工种,由班组长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讲话。

14、乙方根据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定出安全管理计划,并按照双方合同规定无条件配合甲方工作。凡属乙方出现“三违”和其它未遵守执行甲方规定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有乙方负责。

1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或受到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经济处罚,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6、乙方每次更换和调动人员,必须事先向甲方通报,并落实好各项合法手续,严禁出现未经教育和考核的人员上岗。否则出现一切后果和责任事故,由乙方第一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承担。

17、所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行业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18、对甲方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自己合理、正确的意见和充足的理由。

19、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生活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传播淫秽物品,严禁酒后上班。

20、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1、乙方对于其施工队所聘任的劳务人员,应当按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人身损害意外险等,因乙方疏忽没有办理由乙方承担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责任。

三、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亦按规定正常执行,不能成为某个方面的借口、推辞,协议在生效期内,如果双方还有其它条款,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2、有新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时,以新的'为准。

四、特别说明: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责任重大。上至国务院、市、区,下至本公司都极为重视,相关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的相对出台已将安全生产推向政治和法律的高度,因此必须严格贯彻实施。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以人为本。

五、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建设方强制要求,为防范和化解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保障施工人员合法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尽量减少可能发生的意外损失,乙方应为现场管理及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手续由甲方代为办理,乙方提供投保人员的相关证件,相关费用由甲方在工程完工后结算时在合同总价中扣除。若因乙方未提供相关证件而未能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上级主管单位或建设方对甲方的处罚。

补充条款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工程完成后本协议自行解除。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

(盖章)

或代理委托人:

日期:

乙方:(盖章)

或代理委托人:

日期:

第六篇:安全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署了一份《现场气体供应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由乙方向甲方销售且甲方向乙方购买现场供应的气体产品(详见主合同下所述的“产品”),并为此在甲方提供的场地上(详见主合同所述“客户场地”)安装、拥有、运营和维护一个气体生产设施。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交通、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双方的安全、环境保护等责任,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第一条 甲方安全责任及权利义务

1、甲方应明确对乙方进行各项公司内制造、储存、运输液氮的安全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料告知。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作业行为及车辆进行检查,对依法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及作业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整改或遵照甲方制度给予相应处理,严重的予以清退出厂。

3、甲方有权检督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制度或规定,对不符合安全文明作业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清退出厂。

4、甲方负责为乙方的气体生产和/或储存提供必要的场地安全条件,确保乙方能正常进行气体供应。

5、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进行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作业。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应当严格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乙方设备区域,并且,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或允许第三方操作设备,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乙方均不负责。

第二条 乙方安全责任及权利义务

1、乙方作为液氮制造供应、运输、液氮储罐中心的承包单位,对其投资和所有的气体设施的安全管理负主体责任,对液氮制造、储存、运输过程中因乙方过错引起和发生的人身伤害、车辆及财物损坏、泄漏事故等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2、乙方所提供的液氮制造供应、运输、液氮储罐中心安装使用等要求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3、乙方对液氮制造、储罐中心的所有设施、管道、附件进行管理,从事日常维护、保养、点检及定期送检等,确保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及处于安全合格、有效状态。

4、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等有关特种设备安全、危化品安全、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自觉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液氮制造、储罐中心的所有设施、管道、附件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并有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安全技术档案需提交甲方备案。

6、乙方液氮内制项目交付甲方正式使用前,应当对使用产品或可能受到产品影响的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告知相关的安全事项和紧急事件处理程序。

7、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进入甲方场地作业人员的用工合法性。同时为员工购买相应的保险和配备合格的劳保用品、安全护具等基本保障。

8、乙方的制氮设备、运输车辆、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安全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制氮设备问题及使用车辆、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财物损坏的损失负责。

9、乙方所有进/出甲方厂区车辆必须在甲方门卫室用身份证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并按指定路线行走和预定的时间进入公司,在规定的位置停放并充装,随车人员在临时休息区等候,不得随意在厂区内走动。

10、乙方日常点检维护人员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甲方场所上岗作业。同时乙方还应每月组织全体运输及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甲方将不定期抽查, 一经检查发现未落实,将立即通告乙方的生产和商务经理并有权要求整改。乙方应视情况作出必要的整改处理,并提交处理结果给甲方,直至双方满意。未按时整改的,甲方双方应按《承包商违章处理标准》(附件2)协商处理。

乙方日常点检维护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到甲方安全环境课办理安全上岗证并佩证进入甲方厂区作业,安全上岗证严禁转借他人,无上岗证人员严禁进入甲方厂区。

甲方收取安全上岗证工本费每证5元,若损坏、遗失补办每证收取工本费10元。有效使用期满后5天内,乙方必须收齐“安全上岗证”交回甲方安全环境课。

11、乙方应经常对运输车辆的各项安全性能进行检查,确保车辆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要求,对于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一经检查发现,首先警告整改,未及时整改的,由甲乙双方按《承包商违章处理标准》(附件2)协商处理,严重者禁止进入甲方厂区。

12、乙方的运输车辆及运输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公安部、交通部的相关规定. 车辆进入厂区充装液氮时,必须要拉好手刹,垫放三角木等车轮阻挡器具。在充装或者停车等候超过5分钟,必须关闭车辆发动机。违者首先警告整改,未及时整改的由甲乙双方按《承包商违章处理标准》(附件2)协商处理。

13、乙方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合法的驾驶执照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资格,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安全谨慎驾驶。违者由甲乙双方按《承包商违章处理标准》(附件2)协商处理。

14、全厂区禁烟,乙方进入甲方厂区的所有人员只能在专门的吸烟室(区)内吸烟,违者首先警告整改,未及时整改的由甲乙双方按《承包商违章处理标准》(附件2)协商处理。

15、乙方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尾气排放标准要求。未达标的车辆不得进人厂区。在运输及作业期间,必须注意保持环境卫生清洁。作业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作业。

16、乙方进入甲方厂区内各类机动车辆限速15公里/H,公司出入口车辆限速5公里/H,并按厂区内规定线路及指导路标行驶。车辆不能在甲方公司内逆道行驶或者长距离倒车,不得超速、超车行驶,严禁酒后驾车。如有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17、乙方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如乙方人员在广州电装有限公司范围内发生治安案件(如内部打架、偷窃等),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8、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由甲乙双方按《承包商违章处理标准》协商处理。

19、乙方在制造、运输、充装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泄漏事故、车辆事故或危及运行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分析。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人员在制造、运输、充装作业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重大泄漏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必须立即用电话、传真、邮件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三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

甲乙双方应以工作函件、传真、邮件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函件联络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甲乙双方的联系方式如下:

甲方: 联络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地址:

乙方: 联络人: 电话:

传真:0- 电子邮件:

地址: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财物损坏等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按照主合同责任条款相关规定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导致主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主合同相关规定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3、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各类违章行为的,经乙方授权代表书面确认后,按照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承包商违章处理标准》执行,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和扣分,款项在应付款中扣除。

4、甲方安全环境课有权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理。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各类违章行为及无证作业时,经乙方授权代表书面确认后,由甲方安全环境课开出《安全/环境违章违规处理通知书》,乙方应立即(24小时内)对不符合事项进行调查或纠正。所处违约金和扣分应与乙方代表协商确认。累计扣分达30分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直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因乙方过错造成损坏的,应照市价赔偿。

6、液氮制造及作业过程中因乙方过错发生人身(重伤以上)伤亡、火灾、重大泄漏、重大交通等事故情况有延迟报告及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主合同和本协议相关内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合同签订前,乙方须按照《承包商安全/环境管理资料提供清单》(附件1)提交相关资料给甲方审查备案。

第六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根据主合同第九条规定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并根据该仲裁委员会的规则和程序在[惠州]仲裁。

第七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是对主合同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补充和完善,作为主合同附件构成主合同不可分割一部分,法律效力与主合同相等,主合同责任条款等各项规定完全适用于本协议。

第八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自主合同终止届满或终止时终止。

第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协议书(合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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