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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模板-国际货运委托书
国
际
货
运
委
托
书
SHIPPING ORDER NO
发货人 SHIPPER(NAME AND FULL ADDRESS)
TO:宁波中基/张吟吟
1.请 6 月日的航班 2.费用: /KG 3.速传进仓通知: 进仓编号:JXYGR-14060
收货人 CONSIGNEE(NAME AND FULL ADDRESS)
通知人 NOTIFY PARTY(NAME AND FULL ADDRESS) SAME AS CONSIGNEE
唛头:
N/M
始发地 SHANGHAI
目的港 运输要求 BY AIR 毛重 立方 KGS CBM
件数 CTNS
货物品名或尺寸
备注:
预付 PREPAID 到付 COLLECT P.P 经办人:嘉兴华惠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徐俊 电话:0573-82651358 传真:0573-82627661 日期:2014-6-
第二篇:货运授权委托书
委 托 方:xx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xx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或认可的货运单位 xx托运,乙方凭货运单位的托运单作为与甲方的货物交割。乙方将货物交到货运单位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甲方及货运单位承担。甲方可以选择托运时是否购买运输保险(是/否),保险费由甲方自己承担。
委托方签名:
xx年1月8日
第三篇:2009年国际货运代理考试第十章辅导讲义(2)
第二节 汇付和托收 汇付、托收属于商业信用,信用证属于银行信用。 汇付属于顺汇,信用证、托收属于逆汇。 一、汇付 (一)含义及当事人 1、含义 汇付又称“汇款”,是付款人主动通过银行把款项支付给收款人。 汇付是付款人主动将资金送交银行支付给国外收款人,因而款项和结算工具的流动方向是一致的,它是典型的顺汇方式。 汇款属于商业信用,付款人是否按时付款,完全取决于付款人的信用。 2、汇付方式的当事人 (1)汇款人 汇款人是向银行缴款付费,委托银行将款项汇交给国外债权人或收款人的人。在进出口贸易中,通常是进口商或者其他需要移交款项的人。 (2)汇出行 汇出行是接受汇款人的委托,转托国外分行或代理行支付一定金额给指定收款人的银行。通常是汇款人所在地的银行。 (3)汇入行 汇入行是接受海外分行或代理行的委托,按其指示或支付命令,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银行。通常是收款人所在地的银行。 (4)收款人 收款人是汇款人指定的、收取款项的人,通常是出口商。 (二)汇付方式的种类 汇付的种类可以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三种: 1、信汇(Mail Transfer, M/T) 是由进口人将货款交给进口地银行,该汇出行利用信件委托出口人所在地银行把足额货款付给出口人。其优点是费用较低,但速度慢。 2、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 T/T) 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拍发加押电报或电传给另一国家的分行或代理行(即汇入行)指示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其特点是速度快,但费用较高。 3、票汇(Remittan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 D/D) 票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代汇款人开立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三)汇付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 汇款结算方式通常用于预付货款、货到付款。 (四)汇付方式的特点 1、商业信用 2、风险较大 3、资金负担不平衡 4、手续简便,费用少 二、托收 (一)托收方式及其当事人 托收结算方式是由卖方(债权人)开立汇票,委托出口的银行通过在国外的分行或代理行,向买方(债务人)收取货款或劳务费用的一种结算方式。 (二)托收方式的当事人 在托收业务中有四个基本当事人: 1、委托人 委托人是开出汇票委托银行向国外付款人代收货款的人,也称为出票人,通常为出口商(卖方)。 2、托收行 托收行也称出口方银行,是接受出口方的委托代为收款的出口地银行。 3、代收行 代收行也称进口方银行,即接受托收行的委托向付款人收取货款的进口地银行。代收行大都是托收行的国外分支机构或代理行。 4、提示行 是指向付款人提示单据的银行。代收行可以自己兼任提示行,也可以委托与付款人有帐户往来的银行作提示行。 5、付款人 汇票上的付款人,即托收的付款人,通常为进口商(买方)。 (三)托收委托书 一切托收业务都必须附有委托书。委托人应填写托收委托书,银行只根据托收委托书所给予的指示办理。 (四)托收的种类 1、光票托收:指委托人仅签发汇票而不附带任何货运单据的一种托收业务。 光票托收并不一定不附带任何单据。如果一张汇票仅仅附有一些非货运单据,例如发票等,那么这种汇票也叫光票托收。 2、跟单托收 是指卖方(出口商)所开具的汇票以外,还附有货运单据的托收。没有汇票而仅以货运单据提交银行向买方收取货款的做法,也属于跟单托收的性质。 根据交单条件不同,跟单托收可分为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 (1)付款交单:是指代收行必须在付款人付清全部货款后,方可将货运单据交给付款人。它又可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两种: ①即期付款交单:指进口商或其他债务人见票后立即付款,付清货款后向银行领单。 ②远期付款交单:它是由出口人开制远期汇票,通过银行先向进口人提示,于汇票到期时付款赎单。 (2)承兑交单:指进口人承兑汇票后即可从代收行取得装运单据提取货物,待汇票到期才付款。D/A只适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 ★★付款交单(D/P)与承兑交单(D/A)的区别: (1)D/P付款交单,买方只有付清货款才能取得代表货物的装运单据;在D/P条件下卖方虽要占用资金,但在买方付款之前毕竟还掌握货物所有权凭证; D/A承兑交单,买方在汇票上签注“承兑”字样并退回给银行后,银行即将单据交给买方处置,买方可待汇票到期日才履行付款义务。买方一承兑汇票,卖方就丧失对货物的控制,如果汇票到期买方破产或丧失偿付能力等,就要遭受货款两空的重大损失。 例: D/P at 60 days after sight 比D/A at 30 days after sight的风险大。 答:错。 (五)托收业务程序 一般指跟单托收。参见教材120页。 (六)托收业务中的资金融通 1、银行对出口商的资金融通,可以采取托收出口押汇方式。出口商以汇票和货运单据作为质押品,向银行申请贷款。 2、银行对进口商的资金融通,允许进口商在付款前开立信托收据交给代收行,凭以借出货运单据先行提货以便出售,待售得货款后偿还代收行,换回信托收据。 如果出口商主动提出“凭信托收据借贷”并在托收委托书商写明“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D/P,T/R)字样,代收行按托收委托书的指示办理,但一切后果由出口商负责。 如果出口商未主动提出,而是代收行同意进口商的要求“凭信托收据借贷”,那么后果由代收行负责。 (七)托收的特点 1、风险大 2、进出口双方的资金负担不平衡 (八)托收方式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 1、认真调查进口商的资信情况。 2、了解商品在进口国的市场行情。 3、熟悉进口国家的贸易管制和外汇管制法规及习惯做法。 4、严格按照买卖合同的规定装运货物、制作单据,以防止被进口商找到任何拒付的理由。 5、出口商应该力争自办保险,并选择投保出口信用险。 6、在选择交单方式时,尽量选择付款交单,另外还要特别注意D/P远期付款方式,因为由些国家和地区的银行不接受D/P远期付款方式。
第四篇:货运授权委托书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_________TEU。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承运人的船期及运价变动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认费用,本协议运价(由我司代收代付承运人,费用由运费和佣金组成)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乙方为甲方垫付的额外费用实报实销。
1.乙方在甲方保证上述委托运输业务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优惠价向甲方结算普通干货箱包干定额费:
自拖箱:人民币_________元20’ 人民币_________元40’
报关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票
其它费用:_________
(注:每票限一张报关单。如因报关内容较多需增加报关单,每张报关单增收电脑预录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报关后退关收人民币_________元。)
2.海运费_________
订舱费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
七、海洋运费按双方确认运价(甲方可以在委托书上标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确认价(应随附优惠协议号或确认件)执行,但仍应履行本协议第十一条之规定。
八、费用结算
1.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运费:
A.费用按航次结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
乙方才交付提单。
B.甲方于船开后_________天内,将所发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C.采用月结的形式,甲方垫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_____日结清上月乙方已垫付的费用。
2.经双方协议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费用:
A.现金的付款方式;
B.电汇,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复印件送交给乙方;
C.采取同城托收无承付的办法结算外汇海洋运费,双方另签定外汇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
3.在甲方按时付款情况下,乙方按海洋运费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舱佣金给甲方,确认或协议净价的除外。
4.甲方应当及时确认乙方之结算清单,若于收到结算单后七日内未予书面回复确认的`,视为对于费用之确认。
九、甲方付清上述费用和报酬,乙方应及时将海关退还的核销单,退税单等有关单证交付甲方。
十、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乙方支付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和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甲方拖欠费用,则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方式:
(1)暂停一切本协议下业务的操作,直至费用付清;
(2)可以延迟签发包括提单等运输单证,直至费用付清;
(3)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
(4)有权滞留本协议下业务中所产生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
(5)有权于所签发的当次提单上加以相应批注;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缓交付货物。
同时,甲方对于拖欠之费用应当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权乙方代领提单或者其它类似权利凭证,视为甲方同意将上述凭证出质于乙方作为其应当承担的费用和报酬的担保。甲方应当保证其具有合同的出质权利。由于甲方出质不当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将定舱配载的船名、航次、关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十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根据不同货物的性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或检验规定,应提供所必需的有关文件,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十三、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及时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事先告知有关货物的详细状况;甲方自行监装的,则因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四、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 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五、因甲乙双方中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预期利益不能实现,无责任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因本协议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审理。
十七、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盖章):_________ 乙方名称(盖章):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
外币账号:_________ 外币账号:_________
人民币账号:_________ 人民币账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