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授权委托书(范文五篇)

时间:2022-04-05 14:17:09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773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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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采购授权委托书

委托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代理人:

姓名:

联系电话: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xx(姓名)系长沙金鼎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xx(姓名)系长沙金鼎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前来贵单位国电西藏尼洋河流多布水电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及给排水消防器材设备【采购合同】办理事件。代理人在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们均予以承认。

委托公司委托上述代理人通过京东商城网站 以下单方式订立买卖合同,并为本公司验货、收货及支付货款。

付款方式为:委托公司以 (现金、转账)方式将货款转至上述代理人的个人银行卡账户,由上述代理人将此款项通过刷卡或网上支付方式向京东商城(订单号:支付相应货款。代理人的付款行为视为委托公司的行为。

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委托经济、民事、行政等案件代理人的,须写明代理权限,特别授权的,应写明授权的具体范围,如代为起诉、提出反诉、进行和解、撤诉、上诉、签收法律文书等)

采购药品必须从招标领导小组引进决定的中标单位采购药品,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在民事诉讼代理中,委托代理权分为两种:a、一般委托,即委托代理人只能代当事人为一般的诉讼行为,如提出证据、进行辩论、申请财产保全等。b、特别委托,即委托代理人受托进行某些重大诉讼行为,如有权代理当事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有权提起上诉或反诉;有权与对方当事人和解等。理应注意的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2条针对婚姻案件的特殊性质,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时授予的代理权限作了限制性的规定,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的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授权。

第二篇:单一来源采购招标文件范本

XXXX(采购人名称)XXXX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规格、型号、参数等)

(三)拟采购项目预算: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六)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七)本公告有效期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八)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联系电话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

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政府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货物类格式文本

第一部分

第一章 谈判须知

一、说明 录

1.适用范围 2.定义 3.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4.授权委托

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 6.偏离(实质性要求与非实质性要求)

7.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 8.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9.一般要求 10.响应文件的组成 11.报价

12.供应商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3.货物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4.保证金 15.响应文件有效期

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9.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五、谈判和评审

20.评审小组 21.谈判程序 22.响应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23.响应文件的澄清 24.谈判 25.推荐成交供应商 26.谈判终止 27.保密要求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28.成交信息的公布 29.询问及质疑 30.成交通知 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七、法律责任

32.法律责任

八、其他规定

33.招标代理服务费 34.其他规定

第二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1.定义 2.合同的适用范国 3.合同标的及金额 4.合同价款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货物的验收 7.货物包装要求 8.运输和保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10.权利瑕疵担保 11.知识产权保护 12.保密义务 13.价款支付

14.伴随服务 15.违约责任 16.合同的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8.合同的转让与分包

19.供应商的广告或宣传 20.不可抗力 21.解决争议的方法 22.适用法律 23.通知

24.合同未尽事项 25.合同份数及生效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1.项目管理信息 2.合同标的及金额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付款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6.组成合同的文件

第四章:响应文件组成

一、谈判响应声明(格式) 二、报价一览表(格式) 三、分项价格表(格式)

四、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五、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 六、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七、项目建设方案及说明 八、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九、保证金 十、货物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十一、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二部分

第五章:响应文件前附表

第六章:采购邀请

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使用说明

一、《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适用于政府采购货物类单一来源采购采购。分为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第一部分为格式文件,对任何货物类采购通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使用时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第二部分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采购项目的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的规定,按其对应正文章节及编制要求自行编写,但应注意内容的一致性。

二、《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五章“谈判文件前附表”分别对应于第一章“谈判须知”、

第二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正文,是对相对应章节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第五章为准。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其他规定的,请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查阅相关信息并及时填写。第五章“编列内容规定”栏填不下时可另附页。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项目特点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的规定编制第五章,并分别与对应正文相衔接。第五章“谈判文件前附表”中关于第二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前附表)”的编列内容,属于《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重要条款)的,应用第一章“谈判须知”规定的文字或“★”符号规定或标明。

三、《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由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及第七章编制提纲编制。属于《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重要条款)的,应用第一章“谈判须知”规定的文字或“★”符号规定或标明。第二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和第五章“谈判文件前附表”己有规定的,第七章可不再规定;上述章节未规定或规定不完整的,第七章可补充完善并以第七章为准。

政府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货物类

(第一部分)

第一章 谈判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仅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五章“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 (简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

2.3 “供应商”系指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参加单一来源谈判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3)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4.授权委托

4.1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

5.1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第一章:谈判须知

第二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三章:响应文件组成

第二部分

第四章: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

第五章:谈判邀请

第六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6. 偏离(实质性要求)

6.1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7.单一来源文件的提供期限

7.1单一来源文件自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单一来源文件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单一来源询价文件提供期限见单一来源文件前附表。

7.2供应商应持单一来源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购买单一来源文件。

8.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单一来源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本章第7.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单一来源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发出澄清或修改文件的日期距本章第7.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9.一般要求

9.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9.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响应内容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9.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的组成

10.1 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谈判响应声明;

(2)报价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4)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5)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

(6)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7)项目建设方案及说明;

(8)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9)保证金

(10)货物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11)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1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1.报价

11.1供应商应当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和范围报价。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12.2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1)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它附带服务的费用。

(2)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和交纳的税款和费用。

(3)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装卸费。

11.3 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采购要求而被拒绝。

12.供应商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2.1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13.货物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3.1 供应商应提交其拟供货物及其服务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3.2 证明货物及其服务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

(2)技术规格响应与偏离表,并申明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或偏离。

14.保证金

14.1单一来源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第15.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14.2 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4.3 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14.4 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

(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定合同的。

15. 响应文件有效期

15.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单一来源文件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本章第7.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

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并予以拒绝。

15.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供应商同意该要求,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保证金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1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中规定的副本数目。

16.2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16.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不按上述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6.4 在谈判过程中,应评审小组要求而递交的补充或修改响应文件,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两部分单独装订,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17.2响应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单一来源文件前附表。

17.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1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8.1 供应商在本章第7.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通知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该通知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8.2 在本章第7.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9.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19.1 供应商应在本章第7.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中规定的谈判地址。

19.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谈判和评审

20.评审小组

20.1 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审小组,其成员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谈判、推荐成交供应商。

21.谈判程序

21.1谈判程序:对响应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的澄清;谈判;推荐成交供应商。

22.响应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22.1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响应:

(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2)未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第一章“谈判须知”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4)不满足第一章“谈判须知”第6.1项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5)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

23.响应文件的澄清

23.1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询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2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大、小写有出入,以大写为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按上述原则修正的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3.3供应商应按评审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4.谈判

24.1在谈判过程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若有实质性变动,评审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4.2价格谈判采用协商制,可以多轮报价。对于能准确掌握同类产品同业同期平均价格(市场平均价)的,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报出不超过市场平均价的一个合理价格;不能准确掌握市场价格的,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成本测算表或产品在近一年内其他项目销售合同影印件,作为双方协商价格的参考依据。

24.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高于同业同期平均价格(市场平均价)的,评审小组将视情况接受或不接受: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且未超过采购预算,则应确认成交,但评审小组应出具相关书面材料说明接受该报价的理由,并报财政部门备案;评审小组不接受的,评审小组应出具相关书面材料说明的理由,采购终止。

24.4采购终止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5.推荐成交供应商

25.1评审小组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

26.谈判终止

26.1 谈判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次谈判终止: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6.2 评审小组应将谈判终止理由通知供应商。

27.保密要求

27.1评审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28.成交信息的公布

28.1 谈判结束后,成交结果信息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指定的媒体名称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

29.询问及质疑

29.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

29.2供应商若认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1)关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质疑,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提出。

(2)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关于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在成交结果信息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9.3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

29.4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质疑事项;

(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请求及主张。

29.5 质疑书应当由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书由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9.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关的供应商。

29.7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质疑的,可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反映情况;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30.成交通知

30.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

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0.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0.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十日内,应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0.4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29.3项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31.签订合同

31.1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31.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1.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分包成交项目。

七、责任承担

32.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需承担的相应责任及违规处理,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规定执行。

八、其他规定

33. 采购代理服务费

33.1成交供应商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34. 其他规定

34.1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及其他规定,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

第二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指明。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成交结果一致。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

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6.8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

(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

(3)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

(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中另有规定。

14.伴随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与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13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

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乙方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9.供应商的广告或宣传

19.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履行本政府采购合同为由,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宣称其是政府采购指定供应商或其产品是政府采购指定产品。 20.不可抗力

20.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20.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0.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1.解决争议的方法

2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1.2 调解不成可以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2.法律适用

22.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3.通知

23.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3.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4. 合同未尽事项

24.1合同未尽事项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 25.1合同份数及生效

25.1 合同份数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 25.2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编号:

采购人(全称):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2)标的名称: 2.合同标的及金额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付款及付款方式: 。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划√选择):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书 (3)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响应文件 (6)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本合同内容未超过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规定。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乙方(公章)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

备案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第四章 响应文件组成

一、谈判响应声明 二、报价一览表 三、分项价格表 四、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五、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 六、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七、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八、保证金

九、货物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十、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政府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

货物类

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 _________

政府采购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

一、谈判响应声明(格式)

谈判响应声明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的谈判邀请(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 份。

(1)报价一览表 (2)分项价格表 (3)货物说明一览表 (4)技求响应与偏离表 (5)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6)项目建设方案及说明 (7)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8)货物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9)保证金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一、我方同意在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天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二、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并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承诺:

(1)近三年均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没有偷税、漏税行为; (2)近三年均依法缴纳了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欠缴、漏缴行为;

三、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修改文件(如有的话)、

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承诺接受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四、我方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

五、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六、我方保证在获成交资格后,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七、如果在规定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我方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其保证金将被没收。

八、我方承诺在招投标过程中,若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或《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七十五条规定之情形,我方同意接受条款规定作出的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谈判响应声明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被拒绝。

2、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与声明从单位成立始(后同)。

二、报价一览表(格式)

报价一览表

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

(2)价格应按照第一章“谈判须知”第12.2项的要求报价。 (3)总报价应与“三、分项报价表”中总报价相同。 (4)如有优惠折扣申明,请在此表中列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分项价格表(格式)

分项价格表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包号: 货币单位:

说明:(1)单价应包括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等费用。 (2)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价格应按照第一章“谈判须知”第11条的要求报价。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商务响应与偏离表(格式)

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备注:“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33—

五、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货物说明一览表

备注: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 日期: 年 月 日

—34—

六、技术响应与偏离表(格式)

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采购编号:

备注:“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5—

七、项目建设方案及说明

投标人对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的具体内容作出响应,提供建设方案: 1、方案设计及功能说明,可以对原方案进行优化设计。 2、施工图纸说明,可根据现场情况进行优化。 3、组织实施方案。

供应商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八、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响应:

(一)未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二)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或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三)资格证明文件未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盖供应商单位章、签字的; (四)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按第一章“谈判须知”第3.1项要求,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满足第一章“谈判须知”第3.1项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附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附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

附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附6、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附7、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为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等证明文件

八、附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机构代理编号)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八、附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八、附2 供应商基本情况(格式)

供应商基本情况

1.名称及概况:

(1)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传真/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2) 成立和注册日期: (3) 注册号码: (4) 实收资本: (5)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 ①固定资产: ②流动资产: ③长期负债: ④流动负债: ⑤净值: (6) 法定代表人姓名: 2. 经营范围: 3.近年营业额:

4.近年该货物主要销售客户的名称地址:

(1)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2)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可另附页)

5.同意为供应商制造货物的制造商名称、地址(非制造商填写)

6.近年提供的投标货物(可另附页):

7.开立基本账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8.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制造商体系认证情况等 9.附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兹声明上述数据和资料是真实、正确的,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1—

八、附3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供应商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格式)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供应商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注:1、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提供税务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提供社保登记复影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42—

八、附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3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八、附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格式)

备注:提供第五章“单一来源文件前附表”和第一章“单一来源须知”第3.1项规定的资质证明的复印件。

八、附6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格式)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备注:提供第五章“单一来源文件前附表”和第一章“单一来源”须知第3.1项规定的下列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业绩要求; (2)信誉要求; (3)认证体系; (4)其他要求。

八、附件7 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为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格式)

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为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

证明文件(非制造商提供)

备注:提供:(1)协议或授权函复印件;

(2)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九、保证金(格式)

保证金

备注: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

十、货物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货物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备注:提供第五章“单一来源文件前附表”和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包括单一货物的强制性认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十一、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格式)

附1 制造商投标产品成本测算表

金额单位:元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供应商生产产品 一、产品生产成本 1、直接材料 2、辅助材料 3、燃料(动能) 4、工人工资 5、工资附加 6、制造费用 合计 二、管理费用 1工资、福利费用 2、保险费用 3、办公费用 4、其他应交税费 合计 三、财务费用 四、销售费用 五、运输费用 六、销售税金 产品生产成本合计

说明: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请填此表。

2、表中第19项产品生产成本合计=8项+14至18项。

3、供应商可结合企业实际对表内项目进行适当调整,但要求能真实、准确地反映产品生产成本。

附2 代理商投标产品成本测算表

金额单位:元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供应商生产产品 一、进货成本 1、商品进价 2、运输费用 3、税金 4、保险 5、仓储费用 6、维保费用 合计 二、管理费用 1工资、福利费用 2、保险费用 3、办公费用 4、其他应交税费 合计 三、财务费用 四、销售费用 五、运输费用 六、销售税金 产品生产成本合计

说明:1、供应商为代理商的,请填此表。

2、表中第19项产品生产成本合计=8项+14至18项。

3、供应商可结合企业实际对表内项目进行适当调整,但要求能真实、准确地反映产品生产成本。

4、评审小组认为有必要的,可要求代理商提供进货凭据。

第三篇:投标授权委托书

X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贵公司项目的工程活动,全权负责该项目招投标、合同谈判与签订、合同款结算与支付、现场管理等与工程相关的一切事宜,并由我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合同实际履行完毕时止。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此处附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四篇:招投标授权委托书

致: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______特授权______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到达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授权人签名:

职务:职务:

投标人公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篇:投标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被授权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 身份证号:

一、授权效期::

投标有效期至招标采购周期结束.

二、授权范围::

递交相关文件资料;参加投标,议价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售后服

务;领取《中标通知书》及招标代理机构认定的相关工作内容.,该被授权人代表我公司所签署的一切条款文件,我公司均予以确认并承担三:相关行政及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 字):

被授权人(即投标人代表签字):

邮 编:

传 真: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采购授权委托书(范文五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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