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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减免税备案申请书
营业税免税备案申请书
**地方税务局:
**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年 月 日,经核准办理营业执照,注册号: , 年 月 日经核准办理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号: , 年 月 日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经信非公**号文件批准取得了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注册资金 **万元,实收资本**万元,经营地址位于**号 ,法定代表人**,电话 **,联系人常务副总经理**,电话**,财务负责人**,电话**,经营性质**,经营范围**范围内经营,主营:融资性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招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财务顾问服务;以及不高于20%的自有资金进行符合规定的投资。现有职工**人()。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帐号为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9号《 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以及工信部联企业[2015]286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进行对照:我公司从成立至今,一直按照有关部门对信用担保机构的规定,规范运作,内部制度健全,并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报表和有关信息。公司担保业绩得到国家工信部、**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的肯定,各级领导广泛关注和普遍认可,累计获得项目资金补助四次合计**万元。2013年11月3日CCTV1在新闻联播的“ 发挥扶贫资金效益最大化”为题,是以我公司开发性金融扶贫为背景进行采访报道。经过全体员工的奋力拼搏,信用担保额从成立之初每年担保额**万元发展到现有担保责任余额**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净资产**万元。按照文件所称“符合条件”具体对比如下:
1、我公司已取得监管部门颁发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事)业法人,实收资本超过2000万元,达到**万元;
2、截止2015年9月30日,企业担保业务总收入 ** 万元(其中担保费收入**万元,担保费率**%)平均年担保费率永远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
3、已经连续合规经营*年,资金主要用于担保业务,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能力,经营业绩突出,对受保项目具有完善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
4、截止2015年9月30止,担保责任余额**(户、笔) 金额**万元。为中小企业提供的累计担保贷款额占其两年累计担保业务总额的**%,单笔500万元以下的累计担保贷款额占其累计担保业务总额的100%。
5、对单个受保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担保机构实收资本总额的10%,且平均单户(笔)最高担保责任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
6、业务放大倍数为净资产**万元的**倍,大于担保责任余额为净资产的3倍的规定,且代偿率为**%。低于规定界线2%
为此,本公司符合上述文件的规定,现申请2015年**月**日起至2018年**月**日止营业税进行减免征收。
请贵局核查审批备案
***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
第二篇: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 公布《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2004-06-29 09:25 文章来源: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已于2004年6月19日经商......
第三篇:公司变更申请书
注册号
项 目
原登记事项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名 称:
住 所:
街道/乡镇: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资本:
(万元)
(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万元)
公司类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
营业期限:
□长期 □至 年 月 日
备案事项:
□董事 □监事 □经理 □章程 □章程修正案
执照有效期: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
第四篇:公司变更申请书
xx工商局:
我单位位于xx市xx区xx乡xx村xx组,由于经营的需要,现欲搬到xx市xx区xx镇xx村xx组。现申请将营业执照证上的经营地址进行相应变更,特此申请,望批准为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第五篇: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功能变更说明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功能变更说明
新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系统于2016年12月1日正式启用。在保留原系统功能的基础上,企业端新版系统新增用户登录功能、企业在线变更备案信息功能,管理端新版系统不再使用电子钥匙并新增用户管理功能,具体如下:
一、企业端
(一)登录方式、在线变更备案信息
原方式:企业直接登录备案登记网页,选择相应的备案登记机关填写信息进行提交。如需变更备案信息,企业需到当地主管机关办理。
变更后:备案登记申请表在原有表格的基础上新增用户名、密码等输入项,填写后提交备案表的同时完成用户注册。企业若需变更、修改备案信息,可通过此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录系统在线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阅操作指南。
通过原系统备案的企业,可联系备案登记机关开通用户。
(二)页面风格
新版系统页面风格采用商务部统一平台页面风格。
二、管理端
(一)登录方式
原方式:通过VPN登录专网后,插入电子钥匙登录系统。 变更后:通过VPN登录专网后,不再使用电子钥匙,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录系统。若用户名密码遗忘,请联系010-67870108-1-5。
(二)用户管理
新增企业用户管理功能。备案登记申请表在原有表格的基础上新增用户名、密码等输入项,备案登记机关在代企业录入时需填写,提交后,请将用户信息通知企业,企业可通过此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应用进行备案信息的查看及更改。
备案登记机关可为老企业开通用户,具体操作步骤请参阅操作指南。
(三)在线审核企业变更信息
备案登记机关可在线审核企业在系统中提交的变更备案申请表。具体操作步骤可参阅操作手册。
(三)页面风格
新版系统页面风格采用商务部统一平台页面风格。
第六篇:变更备案申请书
注册号:
项 目 原登记事项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名 称
住 所
邮政编码
经营场所
法定代表人
经济性质
注册资金 (万元) (万元)
经营范围
主管部门(出资人)
分支机构 增(减) 法人/非法人
增(减) 法人/非法人
增(减) 法人/非法人
经营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主管部门(出资人)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2、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企业法人变更申请书范本【篇二】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 项 目 原登记事项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名 称 住 所 邮政编码 经营场所 法定代表人 经济性质 注册资金 (万元) (万元) 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主管部门(出资人) 分支机构 增(减) 法人/非法人 增(减) 法人/非法人 增(减) 法人/非法人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
项 目
原登记事项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名 称
住 所
邮政编码
经营场所
法定代表人
经济性质
注册资金
(万元)
(万元)
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1. 公司法人名称的变更。公司法人变更名称如无特殊原因,应当在原名称核准超过一年后提出。
2.注册资金的变更。公司法人实有资金额增加或减少超过20%时,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公司经济性质的变更。因企业经济性质的变化,如全民所有制的小型企业转为集体所有,就需办理变更登记。
4.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由于种.种原因而发生了变化,应办理变更登记。
5.分支机构的变更。公司法人在本地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在异地(非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应在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核准后,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开业登记或注销登记,并将结果通知公司法人所在地的登记主管机关。公司法人在国外开办公司或设立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6.法人住所的变更:
(1)公司法人住所在地理位置上没有发生变化,但其住所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名称、街道或路段名称、牌号等发生了变化。
(2)公司法人住所发生了位移,但没有超过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的范围。公司法人迁移出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迁移手续。原登记主管机关根据新地址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同意迁入的意见,收缴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撤销注册号,再出具迁移证明,并将公司档案移交公司新址所在地的登记主管机关。公司法人凭迁移证明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向新址据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公司法人的主管部门发生变化或者公司的章程发生变更。如涉及主要登记事项的,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不涉及登记事项的,应当持主管部门改变的文件或变更后的公司章程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8.公司分立、合并或兼并后的登记注册。公司因分立或合并而保留的企业,应办理变更登记;因分立或合并而成为新开办的公司,则应申请开业登记;因分立或合并后而终止的公司,应办理申请注销登记。在公司兼并中,兼并方由于吸收了被兼并方的全部产权,扩大了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也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被兼并方则须办理注销手续。如兼并公司将被兼并公司人变为自己的分支机构,则应由兼并公司向被兼并公司所在地的登记主管机关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