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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交到哪里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交到哪里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交到哪里
附送: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图片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图片
是否完善、程序是否规范, 党员 组织关系是否符合规定, 审核无问题后, 由组织办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将组织办开出的校内介绍信交所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由党总支通知所到支部( 见组织关系接转流程图) 。(
2) 如审核发现存在较大问题, 则党员 资格不予认定, 其入党材料和组织关系介绍信退回教学单位保存。
2、毕业生党员 组织关系的转移办法:
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 应将党员 组织关系及时转往所去单位党组织;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 可将其党员 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户 口 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毕业生党员 组织关系转递由教学单位党务秘书开具校内介绍信统一到组织部办理转移手续。其转移程序是:
所在支部出具情况说明→所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具校内介绍信→到组织办换组织关系介绍信→省内转移:
直接用原四校党委组织部的介绍信转出; 跨省转移: 用原四校党委组织部介绍信换福建省委教工委组织部介绍信转出( 见组织关系接转流程图) 。
3、离退休党员 组织关系转递办法: (
1) 离退休的党员 办理离退休手续后( 含办理离退休手续后又被返聘的党员 ) , 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至离退休党支部。(
2) 按规定应转组织关系的离退休党员 , 3 个月 内未转的, 各总支、直属支部在通知本人并作好思想工作的情况下, 代其将组织关系转至离退休党支部。
(3) 离退休党支部在接到离退休党员 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后, 应及时将本人介绍并编入相应的党小组。
六、党员 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的处理:
党员 在转移组织关系时, 要妥善保管好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 要立即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报告。党组织应及时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由本人不慎丢失, 可由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开具介绍信到组织办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 , 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 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七、过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处理:
党员 自 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及时转交接收的党组织。对于过期党员 组织关系介绍信, 要调查了 解, 弄清原因, 分清责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 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 其中超过六个月 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党章规定作自 行脱党处理。如系经办人工作不慎造成的, 要对 经办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过期的党员 组织关系介绍信作废, 凡我院转出的, 由各总支、直属支部开具介绍信到组织办补转; 凡外单位转入的, 退回原单位另 行补转。
八、转移党员 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要求 党组织开具党员 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样式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组织关系介绍信” , 并加盖党组织的公章。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 字迹要清楚端
正, 不得涂改。要写明是正式还是预备党员、党费交至何月、有效期( 一般校内不超过七天, 本市内不超过 15 天, 省内不超过一个月 , 省外不超过三个月 )、开具日 期等。介绍信和存根应统一编号, 并在连接部位加盖骑缝章。党员 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 自 己携带, 不能自 己携带的, 应由机要交通和机要邮政转递, 党员 要在有效期内到所去单位组织部门接转组织关系。对外单位转来的党员 组织关系介绍信, 要认真审核, 仔细鉴别, 防止出现漏洞。
九、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组织关系在学院或需转入学院的党员 。 十、本规定由组织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从发布之日 起施行。附件:
党组织关系转入( 转出) 流程图 篇2: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图片所属栏目: 省外转接:
持外省市单位、部队开具的有效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开具的有效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流程图本人或代理人省内转接:
省内其他单位、部队开具的有效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材料教学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临时机构党支部统一收齐并认真查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材料,无问题后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材料上交组织工作办公室组织工作办公室认真查验,无问题后填写回执并开具准确、规范的校内《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按规定有接收权限的党组织由接收单位党组织通知相应基层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流程图所在党支部出具情况说明本人或代理人教学单
位党政 综合办公室、临时机构党支部统一收齐并认真查验党员材料,无问题后开具校内《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表》上交组织工作办公室省内转移:
原四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工作办公室认真查验并开具准确、规范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省外转移:
原四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开具的有效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按规定有接收权限的外地或外单位党组织注:
组织办地址:
福州市闽侯上街镇溪源宫路2号行政办公楼A511室咨询电话: 0591-23535479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问题的暂行规定为了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有关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办法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就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升学、毕业、外出学习或工作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等,需要转移组织关系。
二、转移类别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论处。
2、党员证明信(临时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交所去单位党组织。凭党员证明信,党员可在所去单位党组织临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因其没有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党员仍在原单位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证明信由党员所在基层党组织(总支、直属支部)开具,到组织办确认后,持信到接收单位组织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持党员证明信外出的党员返回学院时,所去单位党组织应在其党员证明信上注明返回日期,并加盖公章由本人携带,交回组织工作办公室。
四、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范围:
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国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 4、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 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
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党员组织关系能在省内直接接转的党组织是:所在单位的组织部、隶属所在地方上级部门的组织部。
五、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办法
1、新入校学生党员、新录用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办法: 新入校学生党员、新录用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由县(市)以上党委组织部开具。省外学生、省外新录用教职工介绍至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省内学生、省内新录用教职工介绍至所录取(或录用)学院党委组织部。入校报到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党材料交所在教学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或组织办(新录用教职工党员),由教学单位党务秘书统一到组织办办理接转手续,各教学单位不得自行接纳或拖延。其接转程序是:
(1) 组织办审核新入校学生党员、新录用教职工党员入党材料是否完善、程序是否规范,党员组织关系是否符合规定,审核无问题后,由组织办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 将组织办开出的校内介绍信交所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由党总支通知所到支部(见组织关系接转流程图)。
(2)如审核发现存在较大问题,则党员资格不予认定,其入党材料和组织关系介绍信退回教学单位保存。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办法:
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往所去单位党组织;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由教学单位党务秘书开具校内介绍信统一到组织部办理转移手续。其转移程序是:
所在支部出具情况说明 所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具校内介绍信 到组织办换组织关系介绍信 省内转移:
直接用原四校党委组织部的介绍信转出;跨省转移:
用原四校党委组织部介绍信换福建省委教工委组织部介绍信转出(见组织关系接转流程图)。
3、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递办法:
(1) 离退休的党员办理离退休手续后(含办理离退休手续后又被返聘的党员),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至离退休党支部。
(2)按规定应转组织关系的离退休党员,3个月内未转的,各总支、直属支部在通知本人并作好思想工作的情况下,代其将组织关系转至离退休党支部。
(3)离退休党支部在接到离退休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应及时将本人介绍并编入相应的党小组。
六、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的处理:
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要妥善保管好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要立即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报告。党组织应及时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由本人不慎丢失,可由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开具介绍信到组织办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七、过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处理:
党员自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及时转交接收的党组织。对于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责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如系经办人工作不慎造成的,要对经办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作废,凡我院转出
的,由各总支、直属支部开具介绍信到组织办补转;凡外单位转入的,退回原单位另行补转。
八、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要求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样式的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并加盖党组织的公章。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端正,不得涂改。要写明是正式还是预备党员、党费交至何月、有效期(一般校内不超过七天,本市内不超过15天,省内不超过一个月,省外不超过三个月)、开具日期等。介绍信和存根应统一编号,并在连接部位加盖骑缝章。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和机要邮政转递,党员要在有效期内到所去单位组织部门接转组织关系。对外单位转来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认真审核,仔细鉴别,防止出现漏洞。
九、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组织关系在学院或需转入学院的党员。 十、本规定由组织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从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
党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图欢迎您转载
第二篇:党员关系介绍信回执
党员关系介绍信回执
【篇1: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样式】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样表) (加盖骑缝章)
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填写使用说明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式三联,每联右上角的序号由转出地党组织填写。
2、选项(男/女、正式/预备)在否定的地方打圈圈掉;党费交至的年、月以及介绍信的有效期均要采用大写的数字表示,以免涂改。 3、党员基本情况及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负责如实填写;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党委负责填写或刻制固定条章签印;落款处不填写转出地党组织名称,按照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清晰加盖即可。
4、回执联仅在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和最终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基层党委之间使用,不层层回执。实行回执制度后,在全国范围内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不变。转出地党组织在收到接收地党组织的回执联后,将其粘贴在存根联的“贴回执联处”备查。 5、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在该党员未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 6、按照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要求,市(地、州、盟)级党委组织部经上一级党委组织部批权限,也可以印制《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市(地、州、盟)级党委组织部以下级别的党委组织部没有权限印制。
【篇2: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样表)[1]】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注: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篇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函】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函
中共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同志的党员组织关系于年处,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特此回复。
经办人: (盖章) 年月日 联系电话:
第三篇:党员介绍信回执联丢了
附件2 无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党员联系查找情况记录表
查找人签名: 年 月 日篇二: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补开联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补开联 篇三: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第一联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第二联
在基层党委。 第三联 注: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填写
使用说明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式三联,每联右上角的序号由转出地党组织填写。
3、回执联仅在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和最终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基层党委之间使用,不层怪回执。实行回执制度后,在全国范围内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不变。转出地党组织在收到接收地党组织的回执联后,将其粘贴在存根联的“贴回执联处”备查。
4、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在该党员末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
第四篇:党员介绍信可以涂改吗
关于xxx同志改开(或补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报告 党委组织部:
同志系我院届专业(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年月因 ,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往 ,组织关系接收单位为 。因该同志(导致错误或过期或丢失的原因) ,致使 (出现错误的情况,或过期或丢失) ,从而没能落下组织关系。现申请为该同志换开(或补开)组织关系介绍信。
对该同志批评教育情况以及本人的认识态度。(如我们对该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使其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组织关系转接的严肃性,该同志认识深刻、改正态度良好。)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一览表 xxx学院党总支(盖章)
xxxx年xx月xx日篇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相关要点
一、 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以及开具条件
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党员外出地点、时间相对固定,且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开具介绍信;党员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开具党员证明信;党员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短期外出开会、学习、考察等,时间在3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二、 介绍信的填写和使用
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和修订式样的通知》(组通字[2006]45号)规定: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式三联,每联右上角的序号由转出地党组织填写。
2.党员基本情况及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负责如实填写;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党委负责填写或刻制固定条章签印;落款处不填写转出地党组织名称,按照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清晰加盖公章即可。
3.回执联仅在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和最终接受党员组织
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基层党委之间使用,不层层回执。转出地党组织在收到接收地党组织的回执联后,将其粘贴在存根联的“贴回执联处”备查。
4.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在该党员未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
三、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的要求
根据中央组织部1977年下发的《关于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的通知》要求,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应在介绍信上注明有效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证明信及存根连接部位加盖骑缝章。
四、 在全国范围内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的权限的规定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和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 1. 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2. 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工)委组织部,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
3. 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4.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 5. 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各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党委、直属单位党委。
6. 铁道部政治部组织部及铁道部各铁路局党委,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
7. 民航总局党委及民航总局直属的各地区管理局、空警总队、企业、事业单位党委。 8.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及兵团各师党委。
9. 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另外,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的有关通知中没有规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的党委组织部门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直接转移党员组织关系。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组织关系应该根据其归属关系,通过市委组织部或者省委教育工委进行转接。
五、 在本省范围内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的权限的规定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简化在本省范围内转接党员组织
关系手续的通知》(闽委组通[2004]31号)规定,在本省范围内,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机关、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等党的基层委员会(不含企业、大专院校的分党委),可直接相互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六、 高校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中央组织部组织局2005年编印的《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手册》解答如下:
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的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按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将户口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也可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党组织,原就读学校党组织要承担对其教育管理的责任,党员本人要主动与原就读学校党组织保持联系,按规定缴纳党费。其他各类学校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可参照此办法管理。
七、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加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
[2004]13号)要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办法是: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所在部队师、旅级
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其组织部门,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往安置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党员本人携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到安置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安置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在党员报道时,要根据党员的居住、就业情况,逐一落实党员组织关系。对已就业的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就业单位党组织或居住地街道社区党组织;对未就业的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街道社区党组织管理;对流动性大的党员,可按照流动党员管理办法管理。
八、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可以由人代办吗?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是个严肃的问题,原则上应该由党员本人亲自办理,这也是一个党员党性的体现。但是如果党员因为身在外地或其他的困难,不能亲自办理转接手续的,在实践中,可以委托亲人朋友携带转组织关系党员的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代办人本人身份证,代为办理组织关系转接。
九、 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怎么处
理?
中央组织部《关于严格执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的意见》(中组[1980] 54号)规定: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应该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限期报到。经过教育,如果仍继续把党员篇三:如何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附件2: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关说明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分类
我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分为三种:一是加盖河南省高校工委组干处公章的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1);二是加盖郑州大学党委组织部公章的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2);三是加盖基层党委、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公章的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3)。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往省内某单位党组织
各基层党组织首先开具介绍信3,再开具介绍信2,并将介绍信3的第二联和第三联粘贴到介绍信2第一联的下面,最后将介绍信2的第二和第三联交给党员本人。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往省外某单位党组织
各基层党组织首先开具介绍信3,再开具介绍信1,并将介绍信3的第二联和第三联粘贴到介绍信1第一联的下面,最后将介绍信1的第二和第三联交给党员本人。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编号规则
介绍信3的编号由各单位自主编写,注意要包含年份信息。
介绍信2的编号由9位数字组成,前两位为基层党组织的序号(见附件4),第三至六位为介绍信使用的年份,第七至九位由各单位自主编写。例如:商学院党总支2013年组织关系介绍信2的编号为“012013***”,“01”为商学院党总支的序号,“2013”为年份。
介绍信1的编号由13位数字组成,只需要在介绍信2的编号基础上,再前面增加“0801”即可,例如:商学院党总支2013年组织
关系介绍信1的编号为“0801012013***”,“0801”为郑州大学的序号,“01”为商学院党总支的序号,“2013”为年份。
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内容填写说明
(1)介绍信3:第一联“去向”处应填写实际所去单位名称,第二联抬头应写“郑州大学党委组织部”。
(2)介绍信2:第一联“去向”处填写所去单位名称,第二联抬头应写所去单位的上级党组织(由毕业生党员本人咨询接收单位)。例如,开到郑州市卫生局,抬头应写“郑州市委组织部”。
(3)介绍信1:第一联“去向”处应填写所去单位名称,第二联抬头应写其上级党组织(由毕业生党员本人咨询接收单位)。例如,开往中国科技大学(安徽省),抬头应写“安徽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下面写由“我省”去“中国科技大学”。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组织关系介绍的有效期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在市内转接的,一般填为10天;在省内城市转接的,一般填为30天;转往省外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党员必须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限内办理接转手续,并到转入单位党组织报到,因特殊情况超期的,需由所在党支部出具证明,本人提出申请,由党员原所在党组织重新开具。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过期的,对责任人和当事人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对于无正当理由,超过有效期最后期限6个月以上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交纳党费的党员,应按党章规定作出自行脱党处理。
(5)党员基本情况和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的填写。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负责如实填写;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联
系电话、传真号、邮编号等一系列相关信息,为党员组织关系所在院(系)党委、党总支的联系方式。
(6)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在该党员未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携带交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将第二联上交,第三联(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 一个月内邮寄回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6、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应注意的问题
(1)一张介绍信只限填写一名党员,预留空白处必须全部填写,如:某某姓名后的空白,应填写“壹”同志。
(2)填写时注意标记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 (3)去往何处要写具体单位名称。
(4)党费交至月份,数字要大写;
(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第五篇:党组织介绍信
附件4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填写说明及样本
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学校党委组织部留存;第二联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本人携带。第三联为回执联,由接收党组织回执学校党委。
第一联、第二联要逐项填写,特别是第二联在书写上要求字迹工整,不得涂改;第三联不需填写。
二、第二联第一行内容:具有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所属党组织全称,参照附件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具体办法》填写。
三、第二联中“党员基本情况及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由党员所在党支部负责如实填写;“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刻制固定条章签印,统一填写。
四、第一联、第二联“落款时间统一填写”20xx年7月1日。“第 号”,组织关系介绍信序列号,暂不填写,待组织部核准后统一填写。
五、第二联“党费交纳时间”统一填写20xx年6月。
六、第二联“(有效期 天)”内容按照区域去向填写:
1、组织关系转往区内单位的有效期填写 30 天。
2、组织关系转往区外单位的有效期填写 90 天。
第六篇:党员介绍信回执联一定要寄回吗
中国共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回执信
注: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
层党委。篇二:关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填写说明及有关要求
关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填写说明及有关要求
根据中组部(组通字[2006]4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对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填写做出如下说明,并提出有关要求。
一、总体说明及要求
1、介绍信一式三联,每联右上角的序号由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填写。
2、介绍信由学院党委填写好后,由组织部加盖印章。党员基本情况、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学院党委负责如实填写;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刻制固定条章签章;落款处需到组织部加盖公章。
3、回执联不层层回执,仅在转出地党组织和最终接收地党组织之间使用。转出地党组织在收到接收地党组织的回执联后,将其粘贴在存根联的“贴回执联处”备查。
4、组织关系转出后学院党总支需督促毕业生本人将回执联按时寄回。
二、具体填写使用说明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包括党员调出与党员调进,党员调出一般集中于每年六月办理,党员调进集中于每年九月办理。
(一)党员调出
1、学校十八个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和江城学院党委负责填写调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具体内容。其中省内调动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单位直接写到市、县委组织部(如中共鄂州市委组织部)或有接收省内党员调动权限的单位党委;调往省外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统一写: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填写完毕后,由学院党委统一到校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或转接,然后发放给毕业生本人携带。其他单位调出的党员仍持校内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调出手续。
2、学校十八个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和江城学院党委负责查收本单位调出党员介绍信回执联,并及时将回执联粘贴到存根联的“粘回执联处”。其他单位调出党员的回执联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查收和粘贴。
3、各学院将介绍信存根和回执联于12月底前上交组织部统一归档。
4、校内调动的党员仍使用原校内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各单位填写后由党员本人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
5、学校十八个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和江城学院党委在办理党员调出时要对调出党员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以便在该党员未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接收组织关系前,做好管理和督促工作。
(二)党员调进
1、党员调进仍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接收登记。然后根据调进党员所去具体单位进行校内接转。
2、调进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回执联分别由学校十八个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和江城学院党委加盖本学院党委印章、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其他单位调进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回执联由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组织部篇三:关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填写说明及有关要求
关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填写说明及有关要求 根据中组部(组通字[2006]45号)文件及省高校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对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填写做出如下说明,并提出有关要求。
一、工作要求
1、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由党组织严格把关。
2、根据省高校工委要求,为了进一步(转载于:党员介绍信回执联一定要寄回吗)明确责任,自2010年6月1日起,我校组织关系介绍信使用实行代码制度,每张介绍信均印有我校编码、序列号及学院代码(院系代码见附件2)。
3、实行年报告制度。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9月底前向组织部报送本年度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总结及介绍信使用情况(详细见附件3)。
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对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流程和政策规定。针对毕业生党员,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在毕业生离校前开展以组织关系接转为主要内容的党性教育活动,使毕业生党员了解有关政策规定。
5、加强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期间的管理工作,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在该党员未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
二、填写说明及规范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式三联。右上角的编号由华中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统一填写。
2、组织关系介绍信栏目内容应当全部填写,不留空白,字迹工整,不得涂改。党员转出及去向须明确单位党组织,不能用“我处”、“贵处”字样代替。党员年龄应填实足年龄。党员的性别、民族、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都应明确填写。党费缴纳时间和介绍信有效期应使用汉字填写。
3、党员基本情况及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负责如实填写;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党总支(党委)负责填写或刻制固定条章签印;落款处加盖公章,其中转往省外的加盖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印章;转往省内的加盖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印章。
4、开具介绍信时请同时将回执联抬头填写。抬头和介绍信联通讯地址一致,以确保收到回执联。介绍信填好后要沿中缝处整齐撕下,介绍信存根存放在原单位备查,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通过机要邮政转递。
5、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党组织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一般应于一个月内将回执联邮寄或传真给转出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基层党总支(党委)负责邮寄或传真,不搞层层回执。邮寄或传真回执联的费用可从本级党组织留存的党费中开支。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注意事项
1、所有毕业生党组织关系必须全部转出.如没有落实单位的,则转往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才服务中心或者其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2、办理组织关系转移前,介绍信抬头由毕业生党员本人向接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询问确认。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唯一凭证,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如在介绍信有效期内遗失,由所在院系重新开出介绍信,补办时必须先由遗失人写出检讨,接收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经开出,必须在有效期内办理接转相关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介绍信过期的,不再给予补办。
5、毕业后六个月内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处理。
四、毕业生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常见问题
1、我工作的企业(单位)没有党组织,怎么办?
学生在外企就业或所在企业无党组织的,①可向单位人事部门咨询公司是否有挂靠的党组织;②也可将组织关系落实在单位所在地区的街道党工委。③也可转往湖北省人才服务中心或人才市场。这些都需要党员本人向用人单位人事或组织部门询问。
2、我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怎么办?
截至6月10日,毕业生党员仍没有落实就业工作单位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居住所在地的街道或乡镇党组织,或跟着人事档案转到湖北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或人才交流中心。
3、我要出国了,怎么办?
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跟着学生的人事档案走,也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往家庭所在地的党组织,或转往湖北人才服务中心或人才市场。待转往后,可在新转往党组织办理党费缴纳、流动党员、党籍保留等手续,具体办法咨询要转往的党组织。
4、介绍信抬头单位名称书写有误或因就业单位有变化,怎么办? 如介绍信抬头单位名称书写有误或因就业单位有变化的,需重新开具党员介绍信的,本人应持原介绍信、本人有效证件在有效期内及时返回学校办理更改手续,若委托办理的,要有委托书,介绍信超过有效期,将不予办理。
5、如果组织关系已转往甲单位后不久换了新的乙单位,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可直接由甲单位开出介绍信转往乙单位,不需要回学校办理。
6、毕业后个人入党材料放在哪?
党员的材料全部归入学生个人档案,毕业后由学院根据学生签定的就业协议书上所填的档案所在地址将学生个人档案转出,如需查询请与学院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