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婚前政审介绍信范文(合集)》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学习有帮助,你还可以在无忧范文网可以找到更多《婚前政审介绍信范文(合集)》。
第一篇:政审介绍信
介绍信
天津市南开区向阳路街:
兹有我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志前往你处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宜,请予以协助。
此致 敬礼
__________(章)年 月 日
本介绍信有效期截至 年 月 日止。
2019入党政审材料范文
入党政审范文模版汇总
政审介绍信
政审介绍信(汇总44篇)
政审考察介绍信
第二篇:部队结婚介绍信
军人结婚程序
一、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前的步骤:
1、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
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
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
盖公章,好像要盖三四个吧。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照片,2寸的那种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二、军人结婚的程序:
(一)登记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
人代理;
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8、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张;
9、义务兵、士官、军队院校干部学员的特殊要求:
(1)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
(2)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
(3)军队院校生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二)当事人应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军人的结婚登记,军人证件和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三)登记程序:
出示证件 → 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审查→颁发《结婚证》。
(四)办理时限和办事结果: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
书面告知理由。篇二:现役军人结婚的规定和程序由于军人担负的特殊使命、生活环境和职业特点与普通公民不同,因此,在执行国家有
关规定的同时,也必须同时执行军队的有关规定,当二者规定的内容不一致时,除了依照确
定适用的法律内容外,还应当适用“(军队)特别法优先于(地方)普通法”的原则处理结婚
问题。
按照2001年11月解放军总政治部下发的《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
干问题的规定》通知要求,现役军人应当慎重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
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
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结婚登记的依
据。
当然,军队的规定只适用于军人,对地方人员并不产生约束力。男女双方结婚时,如果
分别为军人和地方人员,则分别适用不同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军人结婚的程序: 通常的步骤:
(1)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
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
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
级盖公章,好像要盖三四个吧。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照片,2寸的那种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军婚概念: 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
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
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现役军人的婚姻受国家法律的特
别保护,法律对军婚的结婚、离婚等问题均有特别规定。例如198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
治部发布了《关于军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规定: ①关于结婚年龄,要求未婚的军队干部、战士和职工,响应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结婚。②关于军队干部配偶的条件,比一般公民严格,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
作风正派的无严重传染病的公民;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
婚。 ③营以下的干部结婚,必须申请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结婚,必须申请上
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办
理结婚登记手续。 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的规定: 由于军人担负的特殊使命、生活环境和职业特点与普通公民不同,因此,在执行国家有
关规定的同时,也必须同时执行军队的有关规定,当二者规定的内容不一致时,除了依照确
定适用的法律内容外,还应当适用“(军队)特别法优先于(地方)普通法”的原则处理结婚
问题。 按照2001年11月解放军总政治部下发的《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
干问题的规定》通知要求,现役军人应当慎重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
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
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结婚登记的依
据。
当然,军队的规定只适用于军人,对地方人员并不产生约束力。男女双方结婚时,如果
分别为军人和地方人员,则分别适用不同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军队各级党组织和政治机关负有管理本单位军人婚姻的责任,是我们咨询的部门。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
为结合军队的实际,贯彻落实2001年4月修订的《婚姻法》,总政治部于同年11月印发
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2003年8月,国务院又颁布了新的《婚姻
登记条例》。按照上述两个规定,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是:首先,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的结婚申请,经审查同意后,
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其次,选择婚姻登记机关。今年3月,民政部公布了《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
若干问题的意见》,其第9条规定:“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
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
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因此,你可以在上述婚姻登记机关中选择一个办理结婚登记。 第三,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军官证》或《士兵证》、《婚姻状
况证明》和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军人只持有军官证,而没有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此在办理登记的时候,需要军队出具婚
姻状况证明。《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如结婚双方一方是军人、一方是地方人员,地方人
员的一方就不需要由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但军人一方仍然要按原来规定办理。 结婚登记须持下列证件:
(1)户口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参考)
(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6)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特殊情况加带:
(1)离过婚的持离婚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
(2)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军官家属随军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条款和《中国人民解放
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以一九六三年经中央军委批准、总
政治部规定的军官家属随军条件为基础,结合我军的实际情况,拟对军官(包括文职干部)家
属随军条件重新规定如下: 军官、文职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
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可以随军:
一、副营职(含,下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下同)以上的军官、
文职干部.
二、服现役或在军队服务满十五年(含,下同)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三、在驻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解放军总部确
定的一、二类岛屿的部队,以及陆军、空军执行海上任务的船艇上服役或服务的正连职或一
级科员(含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并在上述部队或船艇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军官、
文职干部。
四、在驻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解放军总部确
定的一、二类岛屿的部队,以及陆军、空军执行海上任务的船艇上服役或服务的副连职或二
级科员(含专业技术十三级、体育九级),并服现役或在军队服务满十年以上(其中在上述部队
或船艇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五、高等学校毕业,并在导弹、卫星、核武器试验训练基地从事试验、测控工作满五年
以上,或在战略导弹部队从事装配检验工作满五年以上的专业技术军官、专业技术文职干部。
六、在海军、国防科工委的舰、艇、船(只限执行海上任务的)上服役,并在舰、艇、船
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副连职(含专业技术十三级)以上的军官。
七、空勤(包括飞行、领航、通信、射击、空中机务,下同)军官,或在核潜艇上服役的
军官。
八、驻北京市城区部队的正营职、正科级(含专业技术十级、体育六级)以上军官、文职
干部;或服现役(在军队服务)满十五年以上的副营职、副科级军官、文职干部。驻北京市所
辖各县部队的军官、文职干部家属随军条件,按第一条、第二条规定执行。驻京部队空勤军
官家属随军条件,按第七条规定执行。 士官家属随军:一般五级以上的高级士官以上的士官家属可以随军,各地要求可能不大
一样。
现役军人结婚登记年龄: 《婚姻法》规定男性公民法定结婚年龄为23岁,部队响应国家号召,提倡晚婚,也就是
提倡25周岁结婚。
这个提倡是带引号的提倡,在执行过程中,其实是强制性的。部队是追求100%的晚婚率
的,所以,所谓的提倡只是唱的一个调子而己。虽然很多人建议在23岁-25岁之间结婚也不
违法,而且如果你豁出去了,部队也还真不能把你怎么样。但是,军人嘛,你不能因为自己
而影响到集体的100%的完美的晚婚率,而且种种限制会让你因为早婚而不自在,大家都晚婚,
如果个别早婚,呵呵,找事儿啊~~这个不成文的规定,部队内部的文件都基本上是查不到滴~~军队干部家属来队探亲待遇:已婚干部与爱人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爱人每年可来队探望一次,往
返车船费由单位报销,爱人单位不能报销的,由部队报销。 未婚干部的未婚妻(夫)来部队结婚的,来队结婚的车船费如地方不能报销的,由部队报
销,但当年不再报销来队探亲的车船费。 来队家属探亲路费报销范围:火车硬席座位票(含加快费、空调费);轮船三等舱位票!长途汽车票按本单位规定标准计
发;城市交通费从部队驻地至车站、码头和从车站、码头至部队驻地的车票、轮渡费凭据报
销(出租车辆费不予报销);民用交通费按本单位规定标准计发;中转住宿费每夜在不超过15
元以内按实报销。来队家属探亲路费每年只报销一次。 离婚与破坏军婚的有关规定:中国刑法规定了破坏军婚罪,对军婚予以特别保护。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
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1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离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6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
军人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对此规定作出司法解释,指出: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
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
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
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
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
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好无效,应当通过军人所
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 军婚,是与现役军人形成婚姻关系的婚姻。军婚,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破坏现役军
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应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 现役军人,是指有军籍的,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的官兵。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中的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行为人违反婚姻法的一夫一妻制的规定;
2、行为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
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婚姻,因此非现役军人与现役
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可构成本罪主体,现役军人和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也
可构成本罪主体;两个现役军人重婚或者同居,而他们的配偶都不是现役军人,不构成本罪
主体。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不知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不构成本罪。 破坏军婚罪,刑法规定: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妻子的,按强奸罪处罚篇三:现役
军官结婚的规定~①关于结婚年龄,要求未婚的军队干部、战士和职工,响应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结婚。
②关于军队干部配偶的条件,比一般公民严格,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
风正派的无严重传染病的公民;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③营以下的干部结婚,必须申请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结婚,必须申请上
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办
理结婚登记手续。
那还是最基本的条件啊,还有义务兵是不可以结婚的。士官原则上是不可以和驻地女青
年结婚的,但是也有特殊的,比如30岁以上士官和中级以上士官是可以经过批准结婚的程
序
通常的步骤:
(1)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
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
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
级盖公章,好像要盖三四个吧。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照片,2寸的那种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编辑本段军人结婚登记须持下列证件
(1)户口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参考)
(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6)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第三篇:入党政审介绍信
篇一:入党政审介绍信
入党政审介绍信(存根):
兹介绍 等 同志系中共正式党员,今前往贵单位调查 同志的有关情况。该同志系 党员发展对象 同志
之。
请提供 同志的如下材料:
1、个人基本信息。
2、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现表现怎样?
3、其主要社会关系中有无历史问题?结论如何?
4、在“文革”、1989年政治**中的表现如何?
5、是否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活动?表现如何?
2013 年9月29日
--入党政审介绍信
兹介绍 等 同志系中共正式党员,今前
往贵单位调查 同志的有关情况。该同志系 党员发展对象 同志之。
请提供 同志的如下材料:
1、个人基本信息。
2、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
现表现怎样?
3、其主要社会关系中有无历史问题?结论如何?
4、在“文革”、1989年政治**中的表现如何?
5、是否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活动?表现如何?
此致
2013年9月29日 篇二:入党政审介绍信
入党政审介绍信
中共盐矿委员会:
严亚伟,系我校数学教师,现为我校入党发展对象,烦请贵单位出示一下其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请提供严亚伟同志的如下材料:
1、个人基本信息。
2、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现表现怎样?
3、其主要社会关系中有无历史问题?结论如何?
4、在“文革”、1989年政治**中的表现如何?
5、是否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活动?表现如何?
中共定远县定城镇英华中学委员会
2015年6月23日 篇三:入党外调材料介绍信
1、事项名称:发展党员外调工作。
2、事项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3、办理对象及范围:被调查人人事档案在本部门者。
4、办理条件:入党外调工作应由被调查人单位党组织派人持外调介绍信到被调查人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办理,或函调办理。中共北新桥街道工委组织部管理档案范围如下: 街道助理调研员、科级干部、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档案;街道工委部门、人事科干部档案;街道离休人员档案;部分居民党员档案。
如档案不在组织部,请到其他相关单位(部门)办理。
5、办事程序:查阅被调查人档案→根据外调单位调查提纲要求填写调查证明材料(用钢笔、黑色水笔书写或打印均可)→盖章(如有多页需盖骑缝章)→装入信封封口盖章→递交外调单位党组织
6、办理时限:来人调查,当天办理;来函调查,在来函要求的时限内完成。
7、费用情况:不收费。
8、办理结果状态:可全部办结。
9、办理部门名称:中共北新桥街道工委组织部。
10、办理地点、邮编: 东城区草园胡同6号,100007
11、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12、联系电话:64021404
13、网上表格下载:不能下载。
14、网上办理情况:不能网上办理。
15、监督电话:64041535 64043994
16、否纳入全程办事代理制:是。
外出调查的省称,与“内查”相对。指向被审查者的外单位、外省市人员作调查。外调分函调和派人外调两种形式,但以派人外调为多。文革时以阶级斗争观点看待一切,把家庭出身和成份作为阶级分析的根据,特别强调、依赖对历史情况的掌握;外调在当时被制度化为常规工作方法。它适用于对运动对象的甄别,也适用于提干、发展党团员前的政审。调查的内容有:历史的和现实的政治表现、阶级成份(职业、经济状况、政治面貌)、社会关系、私生活等。这类调查充斥、贯穿于清理阶级队伍、整党、一打三反等持续不断的政治运动;但高潮期是清理阶级队伍运动阶段。用去了大量的外调经费。
外调者带着介绍信和倾向性的问题,通过组织让接受调查者配合工作,收集、整理被调查者的材料。往往要求接受调查者提供顺应调查清单提问的回答,以索取有利于给被审查者戴帽子、定性的材料。采用割裂复杂多样的具体历史条件,捕风捉影,形而上学的从过去推断现在的手法,使外调成了罗织人罪的戏法。如果得不到满意答复就恼怒,威胁(较多)、强迫甚至动手打接受调查者(较少),利用他们的弱势地位(往往也是运动对象)达到目的。个别外调者采取诱供方法,谎称被调查者已经承认了罪行,要接受调查证实。偶尔一个单位的对立两派,对同一个人持不同观点,都想通过外调来达到打倒或保护被调查者的目的,找到同一个接受调查者。
当时仍然盛行中国不保护被告的法制传统的基本观念“有罪推定”——先定案后取证(说是就是,不是也是)——为这种外调提供了合法性支持。因此这类外调材料的“水分”通常较
重。即使外调中未发现不利于审查对象的材料,也仍会作为有问题的悬案、疑案,不得解脱。
接受调查者实话实说的多,有时就无法满足来料加工的定单。多次接待外调使他们学会应付技巧。他们常常还为了保护被调查者,模糊其词,提供一些不致对被调查者构成伤害的情况。一些曾与被调查者有隔阂的(如胡风、冯雪峰与周扬),他们仍然坚守住了人格底线,没有向对手落井下石。笔者也曾接待过一次外调,让来访者刹羽而归。如果接受调查者在本单位不属于被整肃对象,接待单位就比较超脱,与来访者又无隶属关系,不会强迫他顺应外调人员。但也有为了争取一个正确对待的名义,而顺应外调者的人,使得外调主观随意性很大。
例:“谭凌霄亲自出马,带人外调。登了泰山,上了黄山,吃过西湖醋鱼、南京板鸭、苏州的三虾面,乘兴而来,兴尽而归,材料虽有,价值不大。(全国用于外调的钱,一共有多少?)”(汪曾祺《皮凤三揎房子》)
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存根 第0729号
兹介绍 *** *** 二位 *** 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
2007年 6月 22日
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 第 0729号
***:
兹介绍 *** *** 二位 职工 ** 之 舅舅*** 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请接洽。
***委员会
2007年6月22日 篇四:入党政审外调函
介 绍 信
兹我公司 同志,已列为党员发展培养对象,为认真负责地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因政审需要,请提供您处同志的以下情况:
1、该同志的基本情况,政治历史及现实表现情况。
2、文革期间有无过激行为?
3、**、**期间的表现如何?
4、对邪教组织“法轮功”的态度如何?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盖 章)
年 月 日 篇五:消防党员政审函调介绍信
政审函调介绍信
:
同志的。现因入党政审需要,请协助提供下列情况:
1.该同志的单位、家庭出身、本人成份、政治面貌、文化程度、现任职务等;
2.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
3.在****年制止**平息反革命**期间的表现; 4.有无参加“法轮功”以及其它非法组织活动; 5.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现实表现。此致 敬礼!
中共武警××市支队××县中队支部委员会
年 月 日
贵单位(街道、社区、村)同志系我单位
1 文书示例:
政 审 证 明
2 文书示例:
中国共产党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支部名称 姓 名
年 月
3 日
4 父亲,×××,××省××工厂工人,党员,政治清白。家 庭 主 要 成 员
母亲,×××,××省××工厂工人,群众,政治清白。哥哥,×××,××省××××大学学生,群众,政治清白。
妹妹,×××,××省××××中学学生,群众,政治清白。
叔叔,×××,××省××市××工厂工人,党员,政治清白。
舅舅,×××,××省××市××工厂工人,群众,政治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