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范文3篇)》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学习有帮助,你还可以在无忧范文网网可以找到更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范文3篇)》。
第一篇: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
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
介绍信是用来介绍联系接洽事宜的一种应用文体,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小编精心为你整理了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希望对你有所借鉴作用哟。
一、江苏省内(用东南大学的介绍信)
(一)在南京市的单位
1、在南京市的高校,介绍信抬头直接开至该校党委组织部
2、在南京市的中央企业、科研院所,介绍信抬头开至江苏省委组织部
3、在南京市的江苏省属企业,介绍信抬头开至江苏省国资委党委
4、江苏省级机关单位,介绍信抬头开至江苏省级机关工委
5、南京市属的单位,介绍信抬头开至南京市委组织部
6、南京市各区属的单位,介绍信抬头开至各区委组织部
(二)江苏省内其他县市的.单位
介绍信抬头开至各县、市委组织部
二、外省、市(用江苏省教育工委的介绍信)
1、在省会的中央企业、科研院所,介绍信抬头开至该省委组织部
2、在省会的高校,介绍信抬头开至该省委教育工委
3、省级机关单位,介绍信抬头开至该省级机关工委
4、在省会的省属企业,介绍信抬头开至该省国资委党委
5、其他各县、市的单位,介绍信抬头开至各县、市委组织部
三、其他(用江苏省教育工委的介绍信)
1、国务院国资委直属的中央企业,介绍信抬头开至该单位直属党委
2、银行、保险公司,介绍信抬头开至各银行分行党委、公司党委
3、武警、介绍信抬头开至团级以上部队党委政治部
4、铁路系统,介绍信抬头开至各分局及以上党委
注:对暂未就业毕业生党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明确和转接其组织关系。
第二篇:组织介绍信抬头格式
组织介绍信抬头格式
很多人不知道接受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抬头怎么写,今天小编整理了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组织介绍信抬头格式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学校党委组织部留存;第二联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本人携带。第三联为回执联,由接收党组织回执学校党委。
第一联、第二联要逐项填写,特别是第二联在书写上要求字迹工整,不得涂改;第三联不需填写。
二、第二联第一行内容:具有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所属党组织全称,参照附件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具体办法》填写。
三、第二联中“党员基本情况及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由党员所在党支部负责如实填写;“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刻制固定条章签印,统一填写。
四、第一联、第二联“落款时间统一填写”20xx年7月1日。“第号”,组织关系介绍信序列号,暂不填写,待组织部核准后统一填写。
五、第二联“党费交纳时间”统一填写20xx年6月。
六、第二联“(有效期 天)”内容按照区域去向填写:
1、组织关系转往区内单位的有效期填写30天。
2、组织关系转往区外单位的有效期填写90天。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样本
(加盖骑缝章) 第一联
第二联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
注: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第三篇:介绍信抬头党组织名称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及介绍信填写注意事项
1.关于毕业生党员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规定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XX〕10 号) 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 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毕业生党员离校时在办理毕业手续的同时,需要将党员组织关系一并转出。原则上,无特 殊原因,毕业生党员不得将组织关系留存学校。 去向待定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 织或父母工作单位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 服务机构党组织。在转移组织关系前请务必与转入单位联系,确认对方同意接收后再转入。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程序 毕业生党员确定组织关系去向,询问介绍信抬头的党组织名称----填写《毕业生党员组 织关系转移登记表》----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学院打印组织关系介绍信----校党组织部或 桂林市委组织部盖章----毕业生党员本人在学院签领介绍信。
3、认真核对《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上的各项内容,凡发现错误的,请在介绍信开出 3 天内,持原介绍信以学院为单位到校党委组织部进行修改。如工作单位发生变动,党员本人 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桂林市内有效期 15 天,桂林市外、广西区内有效期 30 天,广西区外 有效期 90 天)持原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介绍信更改手续。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身份的证明,应当由本人在有效期内携带至所去单位 的党组织办理转接手续,请妥善保管,严防丢失。超出有效期,介绍信自行作废,一切后果 自负。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应给 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连续 6 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按照党章规定 要作自行脱党处理。
5.党员到新的工作单位后,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并交纳党费。预备期内的党员,要 主动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预备期满,应及时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6.在转移组织关系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转接,请与所在学院党委或与校党 委组织部联系(0773—58432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