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乡镇廉政承诺书(推荐3篇)》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学习有帮助,你还可以在无忧范文网网可以找到更多《乡镇廉政承诺书(推荐3篇)》。
第一篇:乡镇承诺书
我乡“创先争优”活动要以创建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突出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和提高党员服务水平为目标,为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本人在此郑重承诺:
一、具体工作目标承诺
(一)抓好村(社区)低保、医疗救助、助残、扶贫等惠民工作。
(二)积极组织灾后恢复生产、生活工作,全力抓好灾后重建。
(三)积极推行社区“一站式”服务,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工作效率。
(四)全面深化 “五十百千”、 “一五二一”及 “一城六镇二十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深入开展城乡环境“七进”活动,打好“五清五乱”攻坚战。
(五)依法做好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六)积极开展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工作。
(七)加快农业、农村发展、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优化农民生产、生活环境。
(八)全力抓好安全、稳定、信访、大调解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社会治安巡逻制度和防邪维稳联动机制。
(九)加快化工园区、杨柳配套工业园区、三里坪人文生态社区、翠屏山新区的建设工作。
(十)努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干部作风建设,下基层、抓服务、
抓落实。大力推进“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全面“实现科学发展创业绩,构建和谐争一流”的目标。
二、职责履行承诺
本人作为南外镇“创先争优”第一责任人,我一定要从本镇实际出发,按照有利于基层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参加,有利于活动取得实效的要求,确立鲜明、具体、实在的主题,精心设计体现特色、务实管用的载体,按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把活动纳入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方面,定时开展督促检查、严格考核管理。一是要自我加压,奋力前进,打牢“创先争优”思想基础;二是要改革创新,增强“创先争优”的竞争实力;三是要攻坚克难,提升“创先争优”的层次水平;四是要团结和谐,形成“创先争优”的工作合力;五是要改进工作作风,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第二篇:干部廉洁承诺书
我们作为领导干部,愿以自己的党性原则和人格作保证,自觉遵守如下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党纪、政纪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1、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2、带头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规定,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3、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及政府采购等市场活动;
4、廉洁奉公,不收受与自身行使职权有关系的部门(单位)及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支付凭证;
5、严格教育管理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默许或授意他们打着自己的旗号以权谋私;
6、公道正派,秉公办事,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与民争利;
7、不参与经商办企业,不到任何厂矿、酒店、公司和其他私营企业入股分红,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到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下属部门、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报销应由个人和亲属支付的各种票据或抵冲发票等。
8、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不参与违反规定的各种娱乐休闲活动;
9、不违反规定操办家庭成员的婚丧喜庆事宜。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第三篇:干部职工廉政承诺书
干部职工廉政承诺书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带头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根据县委推行的的有关规定,本人郑重承诺:
一、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我个人、外商和私营企业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现金、有价*券和支付凭*。父母、配偶、子女不接受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券和支付凭*。
二、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不利用公款请客送礼或相互请吃,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
三、不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不以个人或假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四、不利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五、不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公车,不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借用车辆并擅自驾驶。不私用公车用于婚丧嫁娶、旅游休闲、接送家属子女上下班或下课。
六、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坚决*跑官要官行为。
七、不违反规定决策,严格执行*集中制。
八、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为配偶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九、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敢于和*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采购等
市场经济活动。
十、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十一、不参与赌博活动、
十二、如实报告个人婚姻变化及配偶和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本人有关收入事项,本人及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投资等事项。
十三、不违反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其谈规定。
承诺人姓名:
承诺人单位:
承诺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