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培训的感受和心得体会(范文2篇)

时间:2024-05-19 00:15:49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285字

无忧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保险培训的感受和心得体会(范文2篇)》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学习有帮助,你还可以在无忧范文网可以找到更多《保险培训的感受和心得体会(范文2篇)》。

第一篇:简短的保险培训心得体会

对于作为一名出单员来说,不单单只是录入一张保单那么简单,因为对于一个保险公司来说,出单员保单的录入是对于一张保单保险业务的开始,若出单部分出现问题,对于客户的新车上牌,车辆年审,以及出险理赔等后续工作都会有所影响,所以保单信息录入的准确性是重点中的重点。

随着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我在这个勇于创新、不断进取的大环境里,慢慢地成长着,并在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上有了一定的进步。现就将xx年工作总结如下:

在思想上,我严于律己,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坚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准时上下班。积极认真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学习,并且细心领会,化为自己的思想武器。

现阶段,我主要在虹升江淮车行出单,一个直接面对客户,需要耐心和细心的工作岗位,所以我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对待客户热情大方,不因为自己的过失而影响到整个公司的形象。在与客户进行沟通交流时能主动说明、解释在车行进行购买车险的所具有的全面保障,以此达到稳定客户,促成客户在车行新购保险。

在出单方面,出单员的工作是枯燥重复的,但即便每天重复着同样的.工作流程,我们都必须认真仔细的录入每一个保单。我深知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对此抱着严谨认真的态度来完成,督促自己更快更好的熟悉掌握各保险条款和系统,同时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制度,谦虚谨慎,虚心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在这段时间的工作中,自己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之处,比如学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 工作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关于车险理赔方面还不能更详细的向客户介绍等等。

第二篇:保险培训心得体会

保险理赔培训,保险很宽泛,保险理赔可以根据险种的不同进行理赔,下面将进行车险理赔培训。

《保险法》第22、23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保险理赔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理赔方式

保险公司在出险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户理赔有两种方式:赔偿和给付。

赔偿与财产保险对应,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财产出险时的受损情况,在保险额的基础上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的赔偿。保险赔偿是补偿性质的,即它只对实际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最多与受损财产的价值相当,而永远不会多于其价值。

而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因人的生命和身体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险出险而使生命或身体所受到的损害,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故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只能在保单约定的额度内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即人身保险是以给付的方式支付保险金的。

《保险培训的感受和心得体会(范文2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