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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交通与安全心得体会
(一)中小学生年龄小,活泼好动,行为无常。他们在通行道路和街道时,嬉戏打闹,行走路线变化无常;有时骑车时还会勾肩搭背,甚至骑自行车大撒把或比试骑车技术,不注意避让车辆和行人,这样就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较差。现在的中小学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有很多甚至不知道什么是交通违法,对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严重后果认识不足。
(三)家长的监护不力,缺乏对未成年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保护。很多家长忽略了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甚至有的家长在孩子面前不遵守交通法规,没能给孩子树立好的榜样,这些都无形中对未成年人造成了不良影响。
中小学生天好奇心强,易接受新鲜事物,通过对他们不断地开展宣传教育,就能使他们从小养成遵章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逐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因此,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从中小学生抓起十分重要。然而,怎样抓,如何做才能取得显著成效,这是值得大家深思和关注的问题。下面一系列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要点,跟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1、指挥灯信号
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行;黄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但已进入人行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黄灯闪烁时,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2、人行横道信号灯
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3、行人必须遵守的规定
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靠右边行走;穿越马路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顾右盼,注意车辆来往,不准追逐,奔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不准爬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不准在道路上推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第二篇:学习交通安全心得
为了增强师生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开学不久,校长就请来东莞交警支队的腾叔叔为我们开了一个“交通安全知识讲座”。腾叔叔幽默的语言风格,结合具体事例生动、形象的演讲,无不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
腾叔叔不断强调: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是确保交通安全的首要条件。这不由得令我想起一个难忘的血腥的场面。一条宽宽的公路旁边,一位年轻的小伙子想过马路,他放弃走不远处的人行天桥,左看看,右看看,发现车离他还远。他不假思索地冲了过去,说时迟那时快,一辆汽车发疯似的疾驰而来,他躲避不及,被汽车撞得在空中旋转了360度,然后重重地摔在地面,头破血流,当场死亡。多么恐怖呀!如果那位年轻人能走人行天桥或在绿灯亮起时再过马路,我相信他的命运将会改写。自觉地遵守交通规则,的确是在保护我们宝贵的生命。
一个小时后,讲座结束了,同学们的脸上都现出若有所思的表情。我相信,所有的同学都会和我一样,把交通安全深深地记在心头。
第三篇:交通安全培训心得体会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认真学习了全文,对照自己的工作,我认为学习本法对我们的安全执法很有必要。
一、新法对交通事故的责任作了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这些规定为我们从事执法工作驾驶员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此法的出台,不但让广大群众自觉提高交通规范意识,更让我们执法者提高安全意识,在保护他人的同时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法发扬了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这些条款充分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所以,我们在提高安全执法的同时,更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新法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机动车司机不会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并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彻底杜绝了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道路交通安全法》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都起到积极的作用。作为我们公路执法人员不仅学好《道路交通安全法》,而且要大力宣传此法,更要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带头严格遵守它。只有认真遵守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同时也使我们的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让我们从自身做起,带动身边的人,以自觉遵守交通法为荣,以不良驾驶行为为耻,共同为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而努力。
第四篇:道路交通安全学习心得
“嘀嘟,嘀嘟,嘀嘟……”又是一阵震撼人心的救护车声,马路上又出现了一片血迹:当事人躺在地上痛苦地哭,那哭中掺杂着无限的悔恨,肇事者无奈地望着哭不止的当事人,深深地叹着一口口粗气……
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平均每秒有两起车祸发生,每年有2000多人死于车祸。这触目惊心的数字,重重地撞击着人们那颗稚嫩的心。交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交通安全不仅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也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密切相关,国家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造成人们必要的生命财产及其他的经济损失,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让每个市民都依法做到交通安全在我心中。
马路作为交通的载体,它伤害了无数人的生命,它不能没有,但有了它却有无休止的哭。在出车祸前,如果人们刹一步车,停一步路,那就不会哭了,哭不但是痛苦的,更是心灵的撞击,使人家破人亡,那这样的车祸是不应该出的,这样的牺牲又有什么意义呢?血是可以止的,但缺一只脚或少一只手,成为残疾,你愿意吗?人们如果不注意安全,那事故将会像“非典”一样传播起来,也许受害者不是你,是他,但也许明天就是你了,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财产损失,这值得吗?为什么不能遵守交通法则呢?
还记得去年在我家门口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那是一个十字路口,一辆从珠江花园开来的摩托车正往炎帝广场方向开去,一辆从泰山路开往谭家山的货车与其相撞,他们都想比对方先过十字路口,结果相撞了,摩托车司机被摩托车压倒在地,不能动弹,货车上的木材散了一地,挡风玻璃如同血网一般,碎了一半,司机头部血不止。疾驶而来的救护车将他们接走了……如果他俩都慢一步,肯定不会这样。正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呀!难道就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而死吗?这让人觉的马路不是一片安宁的地方,更像是一片“战场”,司机们就是一位位“战士”,但马路不是战场,他们也不是战士,真正的战士是为国捐躯,而他们却是为的私人利益。难道大家愿意听到惨烈的叫声,撞车的轰隆声,都愿意自己家破人亡?让交通安全在我们心中时时出现,让那使人心灵震撼的声音不再出现。
第五篇:交通安全心得体会
生活中我们应当学会注意交通安全。只要平时多留心一些,就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悲剧发生。
社会中不注意交通安全的现象很普遍,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有些人边骑着自行车边听着音乐。更有甚者,左手拿着手机听电话,右手扶着方向盘在马路上驾着汽车奔驰。每天都会有人酒后驾驶,超车争道。当然,还有些行人也没有交通安全意识,经常闯红灯,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不注意交通安全,会给我们带来很多麻烦,甚至是悲剧。对于交通,我倒是有很多的交通安全心得体会。我的一位表叔是位交警,他与我交谈时,经常谈及他的交通安全心得体会。每年,在他执勤的地点,都会发生10起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那场面真是触目惊心,让人不忍目睹。每一次重大的交通意外,都会有人出现不同程度的损伤,有人因伤及脏腑而饱受痛楚,还有人因此丧失了宝贵的.生命。
交通工具的发达除了给我们带来便利和快捷之外,同时也埋下了安全隐患。它就像一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能助人,也能害人。只有我们经常总结交通安全心得体会,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并付诸实践,才能有效地避免更多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