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交通安全培训心得体会(范文6篇)

时间:2024-02-23 00:54:12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446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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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消防安全培训心得体会

9日下午,景德镇昌江消防大队大队长甘清华带队走进前街社区,展开消防宣传和排除火灾隐患活动,并为居民特别是独居老人面对面传授消防常识和火灾自救方法。

活动中,大队长甘清华结合居民群众日常生活实际,深入浅出讲授了火灾隐患的危害性以及掌控自救自防技能重要性,并就如何正确使用家电,燃气等安全知识以及火灾早期扑救方法、灭火器使用技能、火灾事故防范措施等进行详细解说。

随后,大队长还组织了社区居民展开疏散演练。随着住宅小区警报声急促响起,小区内某栋居民楼四楼浓烟滚滚,在消防大队官兵的指导下,居民们手捂湿毛巾,井然有序的、迅速的撤离到安全的避难场所。演练进程中,大队长耐心肠为居民指出了演练进程中应当注意的事项和毛病之处。为确保演练活动获得更好成效,演练终止后,还为社区居民发放了消防知识宣传单,以切实提高居民在危险中迅速逃生、自救、互救的能力。

由于社区老人居多,大队长还深入社区居民家中排查隐患,实地指导居民查改家庭消防安全隐患,特别是厨房用火、用气中存在的不当行动,帮助居民出谋划策整改隐患。

“同志,你的`电瓶车放到楼道里充电特别危险。”当看到楼道里放着的电瓶车时,大队长通过社区主任及时找到了电瓶车的主人,并告知其,如果万一电器短路引发火灾就会造成楼上居民不能及时逃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消防宣传人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给小朋友们讲授了火灾的危险性,告知小朋友们要怎么预防火灾、怎么逃生、怎么保护自己、着火了应当怎么报警以及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消防叔叔,我家着火了怎么办?”小朋友们一个个睁大眼睛认真听着大队宣传人员的讲授,并纷纭向宣传人员询问各类消防问题,现场气氛十分烈火,随后还进行了疏散演练。

通过培训,不仅使小朋友们对消防安全有了一个感性的认识,而且还提高了老师处置突发火灾事故和组织疏散的能力,为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全部社会”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成效。

为进一步深化消防宣传教育“七进”工作,提高社会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抗御火灾和自防自救能力,构建辖区社会化消防工作新格局,昌江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区范畴内展开“昌江区最美消防宣传大使”活动,经过初步挑选,选出了符合条件的25名选手,11月9日,大队使用微信公众平台发送“昌江区最美消防宣传大使”的评选消息。通过投票,将终究选出10名“昌江区最美消防宣传大使”。

第二篇:路政培训心得体会

在市路政支队和公路局领导的组织下,以“xx公路路政法规培训”为题,开展了为期20天的培训计划。短短20天虽不长,受益却颇多。培训期间,在课堂上,主要有针对性的学习了以下几门课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陕西省治理超限运输办法》、《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西安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西安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还系统的学习了公路标志、标牌和法律程序法律文书的规范写作,在领导的组织下我们参观了示范路段和先进治超站,并且集中组织了队列训练。为期20天的学习,我总结出以下几点心得:

一、此次学习培训,支队领导高度重视,从而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完成。

支队的主要领导及负责人都亲临现场,为职工们作动员报告,向大家传达当前的社会形势和参加培训学习的目的和重要性,支队领导强调:路政管理是一项既光荣又艰巨的工作,也是公路局对外树立形象的一个最佳窗口,所以我们的路政人员一定要高标准严要求对待自己的工作,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创造陕西公路品牌。支队的主要领导在学习培训期间也下到各所培训现场,亲自指导培训学习工作。

二、端正学习态度,为自己重新定位。

众所周知,路政工作涉及的业务知识涵盖《公路法》、《省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熟悉掌握法律法规是基础,只有这样,才能灵活运用到工作中去。因此,作为路政队员,对于各项法律法规要重新学习、认识,以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三、注重执法礼仪,提高路政形象。

路政作为执法部门,与人沟通是工作的重点。法律是死的,但人是活的,我们在向行政相对人解释法律的时候,也是一门口才和礼仪的艺术。如何让对方清楚的理解法律内容,并心服口服,需要我们运用一些沟通的技巧。在礼仪课中,我了解到礼仪在日常执法中的重要性,小小的一个举动和言语,都可能造成不必要的误解。因此在业务知识外,执法方式也值得进一步探讨和改善。

四、队列训练。

立正、稍息、停止间转法;起步走、正步走、跑步走。这些规范性动作的学习能够极大地锻炼一支队伍。一大早,在所外的操场,就会看到一支着装整齐、精神饱满的'队伍,正进行着严格的队列训练。在高标准、严要求下,队员们认真听从指挥,一丝不苟地完成各项指令,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路政作为执法部门,队列是我们的形象和门面。大到参加大型集会,小到我们平时的言行举止,都离不开队列训练的成果。这次队列训练再次让我树立了信心。

总之,此次路政培训时间不长,课程安排合理、充实,通过此次培训,我市路政管理水平一定会更上一层楼,为全市交通行业争创一流贡献力量。

第三篇:路政培训心得体会

参训队员都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后才参加的培训,他们在工作中深深感到了知识的匮乏和专业技能的不足,所以每位学员都是怀着满腔的热情和求知欲望来对待此次培训。在培训学习过程中,他们求知若渴,学习积极主动。授课教师多次表示:像这样渴望知识、精神风貌如此积极向上的路政队员真是少见啊!

在这次岗前培训中,我对厦门第三医院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医院的发展史到医院的现况、医院的办院宗旨、服务理念、硬件设施、行为规范等都有了一个深入的认识。同时我还认真学习了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病例书写规范、首诊负责制度、医患沟通技巧、医疗安全及防范、院内感染等相关知识,了解到了以后在工作中会遇到的常见问题以及解决的办法。要融入集体,要先了解这个集体的文化。我们医院一直坚持“防病治病、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办院宗旨。今天的规模是几代医人的努力,今天我们能有机会在这样的医院工作是一个难得的机会,需要释放激情与创新,坚持走救死扶伤的道路。我们力争起添砖加瓦的作用,为医院发展作更大的努力。

通过为次岗前培训,我还认识到在医院医护人员与患者及家属关系融洽,将有利于医嘱、护嘱的执行,达到更好的治疗效果。建立良好的工作与人际关系对我们个人专业素质的提高和服务质量,服务意识的提高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医务人员做到微笑是最基本的,‘微笑可以给病人带来温暖、安慰和希望;同时医务人员还应对病人予以宽容,做到将心比心,设身处地的为人着想,要好好用 所学去实践,真心地关心他人,这样才能做一个受欢迎的人,才能更好的融入社会这个大家庭。

这几天,我一直在思索这样的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们的院领导要让我们进行这样一个岗前培训,而不让我们直接到各自的工作岗位去。此时,我才明白,这是为我们今后更好地在自己岗位上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让我们能更好地融入到厦门第三医院这样一个大的环境中去,而事实是我们的确感到了不一般,人是要有点自知自明。在这里学会如何做人,如何处世,是自己要努力的。

第四篇:交通培训心得

为了进一步增强驾驶员安全意识及事故防范能力,营造出更加稳定、和谐的环境,日前,国网慈溪市供电公司针对210余名驾驶人员开展了全体汽车驾驶员交通安全培训,规范其行车行为,使企业安全文化得到有效提升。

此次培训,该公司邀请到慈溪市浒山街道交通管理站站长符长飞就慈溪市交通安全形势、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案例、交通违法与交通事故的关系、交通违法行为产生的原因、冬季车辆怎样维护等方面的内容,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道理行车安全进行了讲解和阐述,并着重对酒后驾车、超速驾车等几个重点问题的危害性进行了强调,提醒驾驶员要注意安全行车。

在培训过程中,讲解人员采取了法规和案例相结合、主讲与现场解答相互动的方式,活跃了现场气氛,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慈溪市供电公司的参训驾驶员在培训结束后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安全行车放在首位,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驾驶,为和谐企业的安全文化和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尽到自己的责任。

此次培训会采取PPT讲解与事故案例相结合的方式,生动的介绍了行车过程中的特点、注意事项及应急方法。为加强驾驶员对培训内容的理解,公司还组织大家开展讨论,介绍各自在驾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仔细进行分析,互相借鉴的同时也起到了警示作用。

通过培训,配送公司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普遍得到了提高,深刻理解了疏忽、违章、酒驾、疲劳驾驶等的危害。本次培训不仅保障了驾驶员们的个人安全,也缓解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各项工作不受影响,使配送公司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形成创先争优意识,人人开安全车,争当文明驾驶员。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问题很的大争论。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认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认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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