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法律培训心得体会总结(合集)

时间:2024-01-29 01:21:47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4131字

无忧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家长法律培训心得体会总结(合集)》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学习有帮助,你还可以在无忧范文网可以找到更多《家长法律培训心得体会总结(合集)》。

第一篇:家长法制教育心得体会

星期三,我们全体同学在学校的礼堂听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法制教育讲座。

首先,他用一个案子教育我们,让我们认识什么是犯罪,不要轻视犯罪。他告诉我们,有几个学生,因为心中烦闷,经常半夜三更在大街上转悠,有一天见来了个人,就把那个人打了一顿,还抢了些东西,自以为很威风,实际不知道已经犯了罪。这件事,让我们明白了,任何违法的事不管作后多威风、好处多,都不要做。

当我们都认识到犯罪就在我们身边时,他又教育我们要认真学习。听完这堂法制教育课我明白了作为人子的我们,最起码的孝顺就该在很久以前学会了,在为自己寻求自己所谓有意义的事,我们就应该先想想自己的父母,他们是否会为自己所做的事感到寒心又或是欣慰呢!

作为学子的我们,早就学过遵纪守法的道理,刻苦勤奋的精神、礼貌待人的行为和谦让的优良品德。在为自己寻求自己所谓有意义的事,若拥有以上品德,此时的我们就能够很理性地分析告诉自己,此事可为或不可为!

作为社会的一份子,若你已经是个凡事想结果、想家人、遵纪守法、刻苦勤奋、礼貌待人、为人谦虚的人,那么你再具备一颗平和的心去看待你周围的人、周围的事,你就不会再觉得你的精神疲惫与空虚,也不会有什么极端的想法,甚至再去寻什么不要命的刺激了。

放下那些不成熟的思想又或者是不正确的思想,放眼去看我们想要追求的、需要争取努力的,什么样的生活才是有意义的。也许有那么一天你就懂了,生命是我们的最珍贵的。惟有用心去努力奋斗才能挖掘出它的意义

是的,我们要活出光芒,那是成功的彼岸。是任何腐败行为也阻止不了的地方!

第二篇:法制教育家长心得体会

今天,我校开展了一个有关法制宣传的活动,主要由一个警察叔叔来做我们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演讲人。

下午第一节课,警察叔叔分别先跟我们讲了小学生离奇死亡的原因,例如火灾、中毒、绑架、溺水、自杀等一系列死亡事件。

首先,老师与我们讲了小学生应注意的`交通安全知识,小学生不能闯红灯,横穿马路,不在马路上拍球或做危险动作。

然后,警察叔叔与我们讲了关于食品安全的问题。他说了一些关于安全用餐问题。最后,警察叔叔让我们说说在家庭中遇到的困难,同学们积极发言,有的说煤气中毒怎么办,有的说有人溺水怎么办,有的说被绑架怎么办,警察叔叔没有被难住,而是有条有理的讲解说明。

我从这次活动学到了几个道理。一、不能在马路上玩耍,拍球,停留;二、不能在红灯时,横穿马路,遵守交通规定。三、在过路时,要走斑马线,看左右没有车再通行。四、多学习安全知识。五、不吃商店里的“三无”食品。六、在买东西时,要去有证商场购买,看看商品有没有过期,有没有产号,有没有食品合格证。

这次法制宣传日使我终生受益。

第三篇: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

学校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作为家长的我感受颇多。对于孩子来说,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一样重要,决定着他们的未来成长,影响终生。只有有了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才是孩子将来一切发展的根本。

我们经常会说:“要成才,先成人”。而家庭教育的更重要的意义就是教育我们的子女能不能成人。一个人的修为、品德、人格、价值观这些内在的素质都更多是来自于家庭的教育和熏陶。

像我们这一代年轻的父母,80后、90后,甚至有00后都是初为父母,没有什么教育孩子的经验。一边要努力工作,赚钱养家,不至于被社会淘汰。一边还要拿出精力来培养和教育孩子,可以说是手忙脚乱,疲惫不堪国家刚刚颁布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在恰当的时机给我们提供了支持和指导。从国家的角度给予了家庭教育更多的支持,从社会角度给予了家庭教育更多的关注。也给我们年轻的家长指明了方向,给了我们更多的信心。

作为两个孩子的妈妈,我觉得家庭教育既是一种教育也是一种学习。用我们自己的努力和进步去感染和熏陶孩子。同时,父母的陪伴很重要,父母一定要以身作则,做好示范的榜样,对孩子加强教育,引导一个正确的方向,才有利于孩子今后的成长。作为家长,除了要重视孩子的`家庭教育,还要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理念和方法,家校共育,是教育孩子的最好方法,才能将我们的孩子培养的更优秀。

君子以厚德载物,先立德再立志。自己做一个爱国家、爱家庭、爱他人、爱自己的人,教育出来的孩子也必定是一个优秀的人。家庭教育任重而道远,一边学习,一边进步。国家和社会已经给予了支持和重视,每一名家长更应该重视和行动起来!

第四篇:法制教育家长心得体会

首先,我认为要注意培养好孩子的学习动力和学习习惯。从孩子上学以来,我们就比较重视她的学习,在她的心中也树立了一定要好好学,才能有好的未来,才能过上自己理想生活的观念。明确了大方向,孩子在学习上也就相对来说比较积极主动,能够有效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项学习任务,当然了,孩子有时候也会出现懈怠心理,这就需要我们及时引导,所以,我们也会不定时跟孩子谈心,了解了解她近段来的想法,在共情心理的基础上,来跟孩子沟通,这样孩子比较容易接受。

在学习习惯方面,我的做法是,及时关注老师们布置的各项作业,提醒孩子按时完成,让孩子有一个良好的时间观念。令我比较欣慰的是,一般孩子都能在完成大部分学习任务后,再去和朋友玩。好的学习习惯,能让孩子受益终生。

其次,我认为学习环境很重要。在学校,有我们负责任的老师为孩子们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尽心地帮助孩子们学习成长,这一点我很放心。那么在家里,就需要我们家长给孩子创造一个好的`学习环境。我们家里的做法是,当孩子要学习的时候,家里人都基本上不开电视,就算开电视,也会把声音调到最低。如果有亲朋好友到来,一看到孩子要学习,大家也会比较自觉地小声说话,就是怕打扰到孩子学习,这也是我们长久以来约定俗成的一个小习惯,一切娱乐活动都要为孩子的学习让步。

另外,要让孩子始终保持一颗善良的心,感恩的心。这一点,我觉得我们的教育还算有成效。孩子从小到大很少去议论别人,很少跟别人有啥矛盾,心思简单了,才会有更多的精力去投入学习。另外,从小学到现在,对待老师,孩子始终都很尊敬,到现在,孩子每年还会去看望他的小学老师和初中老师。经常会听到孩子说,我们哪个老师很辛苦啊,每天那么累,我都可心疼他。上学这么多年来,遇到那么多老师,从来没听见他说过哪位老师哪怕一点不是,甚至不让任何人说老师不好。亲其师,才能信其道,端正好态度,有一颗积极阳光的心,我相信孩子一定不会差到哪里去的。

当然,学生学习的路程还很长,家长的任务也是任重而道远。我们要继续努力,做好孩子前进道路上的守护者,助推器。我也会继续严格而有温度地要求孩子的学习!

第五篇:法律培训心得体会

人格尊严是公民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

大家都知道尊严在一个人一生中是比性命理重要的东西。俗语“千夫所指,无疾而死”,意思是一个人如果被众人唾弃,没有尊严,就是不生命也会很快死去。为什么会这样呢?

没有尊严实在可怕。法国大教育家卢梭曾根据自己的切身体会说过这样一段话,甚于犯罪,甚于死亡,甚于怕世上的一切。如果“丢脸”是一项简单的惩罚,恐怕不会引起这么大的巩惧吗?这其实与我们所说的相呼应。

心理学家认为,对于社会中人的最残酷的惩罚,就是剥夺尊严。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感叹:“我还有什么脸活呀?”瞧,这并不是没钱活下去,没有面子最可怕。一个人犯了错,甚至犯了罪,进了监狱,也是要给予他面子的。我们都知道对待犯人不许任意打骂的道理,并且要经常教育他们,鼓励他们,给他们留下希望。如果把尊严彻底给剥夺了,他们可能会从此彻底沉沦下去。其实,很多犯人出犯人出狱后心理不平衡,有自卑感,意志消沉,都是感悟到活得不有尊严,活得很痛苦。

当代心理学证明,一个人,只要能保持自已尊严,自己的本质,在精神上就有了支持,他也就因此而感到做人的资格,做人的意义。人们在社会上忙碌着,忙着升学考试,忙着挣钱发财长官,这一切背后都有一个因素:可以通过这一切而得到人们的赞叹,羡慕,在世人面前证明自己的价值。否则的话,大学考得再好,钱挣得再多也没有意义,也很少有人会刻苦学习,力求上进的动力。所以说,如果没有尊严的需要,个人的进步就会成为空话,社会的进步也会停止。

但是,尊严也不是一个僵死的概念,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尊严有不同的内涵。但无论怎样,作为人类精神的自尊感,永远都有它一成不变的价值的内核。古今中外,人类信仰的.都是正义,善良,勇敢,仁爱符合于人类道德价值的品质。这一点,在任何时代都不要怀疑不管哪一个时代忽然流行起“自私”、“虚伪”,也不要被一阵歪风吹迷了眼睛,否则的话会受害无穷。

青少年缺少的是经验,是明晰的辨别力,容易被一些富有刺激性的现象所迷惑,这实在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有的学生看了港台电视剧,竟然很羡慕里边流氓阿飞的“厚脸皮”,认为那种嬉皮笑脸遭人指责还满不在乎是一种时髦,于是也学着样儿:“我就是不要脸,怎么着?”

不要脸是很可怕的。很多人可能会对你的“不要脸”愤怒,无可奈何,但是你一旦放弃尊严,你会付出惨痛的代价。从其结果看,不在乎尊严可呈现一时之“豪气”,但这是多么低劣的豪气!它会使一个人一步步走入深渊、走向犯罪,毁了一个人的一生。从另一方面说,就算一个人走不到犯罪的那一步,在一个以尊严为标准的社会里,一个没有尊严的人很难生存下去。他会得不到同情、理解、有爱和帮助,周围的人都鄙视他,厌弃他,甚至惩罚他,使他处处感到自己不像一个人,这感觉本身就是一种煎熬,他的生存也就没有了乐趣。说到底,一个没有尊严的人,只能是被社会、人群抛弃的人,同时也是被自己的人生抛弃的人。

所以,为了维护青少年的人格尊严,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否则,将会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强烈呼吁所有教职员工,警钟长鸣!否则,你们的饭碗将会打破。

第六篇:家长法制教育心得体会

今天,我校开展了一个有关法制宣传的活动,主要由一个警察叔叔来做我们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演讲人。

下午第一节课,警察叔叔分别先跟我们讲了小学生离奇死亡的原因,例如火灾、中毒、绑架、溺水、自杀等一系列死亡事件。

首先,老师与我们讲了小学生应注意的交通安全知识,小学生不能闯红灯,横穿马路,不在马路上拍球或做危险动作。

然后,警察叔叔与我们讲了关于食品安全的问题。他说了一些关于安全用餐问题。最后,警察叔叔让我们说说在家庭中遇到的困难,同学们积极发言,有的说煤气中毒怎么办,有的说有人溺水怎么办,有的说被绑架怎么办,警察叔叔没有被难住,而是有条有理的讲解说明。

我从这次活动学到了几个道理。一、不能在马路上玩耍,拍球,停留;二、不能在红灯时,横穿马路,遵守交通规定。三、在过路时,要走斑马线,看左右没有车再通行。四、多学习安全知识。五、不吃商店里的“三无”食品。六、在买东西时,要去有证商场购买,看看商品有没有过期,有没有产号,有没有食品合格证。

这次法制宣传日使我终生受益。

《家长法律培训心得体会总结(合集).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