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大全)

时间:2024-04-20 01:54:48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3862字

无忧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有关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大全)》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学习有帮助,你还可以在无忧范文网可以找到更多《有关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大全)》。

第一篇:教师法学习心得

20xx年xx月xx日在临高县人民大会堂参加了法律法规讲座,讲座分为两个部分,上午主要就教师权利展开话题,下午则是对教师义务做主要介绍,这次培训使我受益颇深。

1、充分认识到了学法用法的重要性。作为人民教师,学法与用法要成为一个重要内容,必须要自觉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来武装自己的头脑,在教育教学中做到依法施教、依法育人,遇到事情能够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能够帮助别人。平时积极宣传法律知识,不仅使自己知法守法,也要让身边的人知法守法。所以自觉地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是首要前提。知法才能懂法,懂法才能用法,用法也才能护法。

2、加强青少年法律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尤为重要。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屡增不减这一情况看,这正是法制观念淡薄的结果,这无疑是教育的一大缺失。作为人民教师的我,深感愧疚,虽然我不能帮助所有学生了解法律常识,但至少我可以从身边的学生入手,向他们宣传法律知识,让他们知法、守法、用法、护法,这也许就是我做为一个教师所应尽的也是必尽的责任之一。

3、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想方设法完成自己的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和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坚持做到“为人师表”,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应作为我的最终奋斗目标。

4、注重职业道德修养,真正做到职业道德规范所规定的六条内容是基本。教育教学中严格落实规范内容,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和尊重学生,以学生为本,认真完成学校所给予的工作和任务,积极做好教育教学工作,使自己满意、学校满意、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我会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力争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第二篇: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一、教师要经常进行检讨

我认为教师这项工作,体现师德的意识是很强的。为人师,不仅要对学生负责,也要对社会负责、对科学负责。如果马马虎虎教学,也可以应付过去,这只是敷衍塞责履行教学工作。如果我们养成了自省精神,就可以在一日工作完了之后,自检一下自己是否尽职尽责。反省自己可以激励自己,这是积极进取的表现。一个人,贵在自知之明,这需要有自省作为手段。不“省”,自己就不知道自己长在哪里,缺在何处,一个人缺乏自知之明,容易骄傲自满,时间一长,就会脱离群众,就会退步,就会降低自己威信。当然,只有自己努力才是唯一的方法。

二、教师要热爱学生,待生如孩子

这是教师做好教育工作的力量源泉和精神动力,一个教师只有具备了这种道德情感,才能产生做好教育工作的强烈愿望。千方百计的去教好学生,孔子说的:“爱之,能勿劳乎?言之,能勿诲乎?”就是这个道理。

我相信,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闪光点,只是我们老师没有把他发掘出来。我提倡平等对待学生,教师应服务于全体,不厚此薄彼,想到手心手背都是肉,好生差生都是生,努力做到一碗水端平,让所有学生同乘一辆前行的车,促使其全面发展。尤其在教学过程中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为体罚学生往往给学生的心灵留下伤痕,造成性格残暴,不服从教育,因此,我们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尊严,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或者侮辱人格的行为。同时,对于班级个别调皮、成绩差的学生,老师要积极进行帮教,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而不是有意进行歧视,造成学生心灵的伤害。

三、言传身教,修身育人

通过学习,我明白了凡事都要以身作则。教师是学生天然的人生标尺。学生,尤其是小学生,他们的人格培养,不是靠规章制度训练出来的,也首先不是从书本上学来的,而首先是教师的“言传身教”。要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没有高尚的教师人格榜样是不可想象的。

第三篇: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近段时间,学校开展了学法知法活动。我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了《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重要理论,通过教师法制教育学习,我受益匪浅,使我坚定了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学生的信念。

在教师法制教育学习过程中,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注重职业道德真正做到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关爱和尊重学生,以学生为本,是现代 教育的根本要求,是师德建设的核心内涵,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每位教师应在教书育人,完成崇高使命的愉悦中升华道德,积极做 高尚师德的践行者。

二、使我充分认识到了学法用法的重要性。作为人民教师,要做到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必须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知识、贯彻法律知识。当然,前提是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知法、懂法,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坚持做到 "为人师表" ,自觉遵守学校 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为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尤为重要。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屡增不减,是法制观念淡薄的结果,作为人民教师帮助学生了解一些法律常识是必要的。青少年正处于青春期时,生理和心理正在走向成熟但又未完全成熟,心理上充满着独立性、依赖性、自觉性、反抗性的矛盾,起伏比较大、易冲动、自我 控制能力较差、做事情欠缺考虑;而且他们的人生阅历浅,社会环 境却又非常复杂,社会上对青少年诱惑的东西太多,对青少年学生的成长也发生着重要的影响。如一些非主流文化,网络上负面消极的东西,虚拟的网络世界,扭曲的价值观等。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让我们与法同行, 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师。

第四篇: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心得体会

社会主义的学校是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学生,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培养社会主义“四有”新人的阵地,禁止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任何宗教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内和学校毗邻的地方修建和设立清真寺及寺庙、道观,已经修建或成立的有限期拆除或搬迁;不得招收在校学生学习经文;不得妨碍学校进行辨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无神论和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不得在学校和学生中传播宗教思想,进行宗教仪式;不得胁迫、引诱在校学生参加宗教活动。

若发现上述行为,学校、教师、学生和其它社会组织、个人都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由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规定处理。

人民教师是科学文化知识的传播者,担负者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对学生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进行科学世界观、人生观和无神论的教育,进行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教育、教师不得参加宗教活动,不得向学生传播宗教思想,不得胁迫和带领学生参加宗教活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学校应进行批评教育,教育不改的,要取消教师资格,情节严重的,要清除出教师队伍。

学生是社会主义事业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自觉接受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学生不得参与宗教活动,不得到经文学校、唱诗班读经颂诗,不封斋,不佩戴宗教标志、学生家长和他人不得强迫学生信教和参加宗教活动,对参与宗教活动的学生,学校应进行批评教育。

教育不改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教职员工和学生中的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应当是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应当严格遵守党、团章的规定,带头宣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不得信仰宗教和参与任何宗教活动。

党、团员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教育不改的,应劝其退党(团)或予以除名。

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大、中、小学校政治思想品德课中要保证一定课时的无神论教育,并把这种教育融于各科教学之中。

学校党、团组织和工会、妇联、少先队等群众组织要经常组织师生学习时事政治,进行辨证唯物主义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科技活动,把学校办成健康向上,追求真理,学习科学的'园地,增强青少年抵御唯心主义和宗教思想的能力。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各类规章制度,把全国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正确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和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无神论教育列入干部、教师考核考评内容与教师资格的认定、评优、晋职、晋级挂钩,同时学生操行评定要有是否正确对待宗教问题的内容。

学校、社会、家庭要紧密配合,认真贯彻执行以上规定,反对宗教对教育的渗透和干预,保护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第五篇:教师法教育法心得体会

星期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普法教育读本》的漫画给我,我认认真真看了这本书,真是受益无穷。

这是一本根据法律画成的漫画书,让我们对法律理解得更明白、更透彻。这本书向我们介绍了许多的法律知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儿童权利公约》……学了这些法律知识,让我想起来小时候的一件“傻”事。

那是一年级时,一个星期天的上午, 爸爸、妈妈都去上班了,我一个人在家无聊,就从妈妈兜里拿出钱,跑到商店里,买来自己爱吃的'零食,坐在沙发上,一边看着喜爱的电视节目,一边津津有味的吃起来……突然,妈妈从门外走了进来,把零食拿在到手里,厉声喝到 :“零食从哪里来的?”“我自己买的。”我理直气壮的说。“ 钱从哪里来的?”“我从你的兜里拿的.。”……妈妈生气地对我说“这就是你的不对,没经过我们的同意就拿钱,这叫‘偷’。”“拿自己爸爸、妈妈的钱,也叫偷吗?”“就是爸爸、妈妈的钱、东西也要征求意见,不同意,坚决不能拿……如果拿了,那也叫偷。你没有听说过:“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句话吗?如果不改掉好吃懒的坏习惯,说不定就成了小偷,再偷价值大的物品,那就得坐牢……所以,做人要老老实实,千万不要随便拿别人的东西,”我听了妈妈的话才知道,不同爸爸、妈妈知道,私自拿钱、家里的东西,居然叫偷!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私自拿过爸爸、妈妈的任何物品,更没有拿过别人的任何东西……

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

《普法教育读本》让我百读不厌,每一次读都有新的收获,会让我终身受益 。

《有关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大全).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