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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新教师法心得体会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辛勤的园丁,也有人说教师是蜡烛,燃烧了自己而照亮了别人……
谈到教师大家想到最多的是鲁迅先生的那句话:“俯首甘为孺子牛”,那是对教师无私精神的赞美。不同于其他职业,教师是被称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但是近几年有些地区屡次出现教师遭受不公平待遇;教师被羞辱等等现象,似乎在提醒着我们这光辉的职业正被黑暗给一点点吞噬了。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 、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已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已的法律地位。这时认真学习《教师法》有法律武器捍卫我们的权利显得刻不容缓。
但是,教师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要清楚的认识到自已的义务。通过学习了“教师法” “义务教育法”更让我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已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要求自已,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个学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支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已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教师,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第二篇:教师法教育法心得体会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们作为新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然而作为人民教师的我们,在这支队伍当中对教师法的认识可以说是盲人摸象的。以前,我国的'教师长期处于无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而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教师、拖欠教师工资、无故开除教师等。然而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此外,我们还明白到我们一直以来所谈及的权利,其实可以分为两大类:公权;私权。后者是一种可放弃的权利,而前者则不可放弃。或者换句话说公权是一种同时夹带着义务。合理行使公权和私权也是我们当教师的一种重要的素质。
我们中国一直以来都被西方国家批评为"人治"的国家。现在国家政论既然下决心要从原来的"人治"改革为"法治",于是每一个公民自然而然肩负起知法、学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重责。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第三篇:教师法教育法心得体会
20xx年12月6日至12月11日,在县教育局的安排下,我有幸在赣县城关三小跟班学习。跟班学习期间,城关三小小学师生热忱的帮助与关怀,学校浓厚的学习气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受益匪浅。现总结如下:
一、学者型的领导,是学校发展的指航灯。
踏入城关三小小学校门,便有一股清新的、充满活力的感觉沁入心怀。宽阔的校园内舞台、旗台、花圃洁净而错落有次;走道上的学生手工制作作品展让人止步望行。各个方面无不体现着浓浓的书香校园氛围。城关三小小学在一个学者型的领导班子带领导下正走进一个多彩的世界,一个环境优美、书香浓郁、人情和谐、贡献卓著的师生家园已展现在我们的眼前。他们高瞻远瞩的具有现代意识的教育定位正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二、科研型的教师,是学校前进的发动机。
一个星期的跟班学习中,给我感受最深的`印象之一便是城关三小小学教师的工作态度与责任。从校领导到科任教师,他们工作始终踏踏实实、一丝不苟、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从备课到上课,从班级日常管理到学校日常活动,他们从没有半点儿的马虎与懈慢,尤其在教学研究上体现尤其明显。跟班学习一周便有幸参加了学校的教学研究活动,在学校校本教研活动中,他们要求每一个年级每一位教师一学期内都要上一节以上的研讨课,课后还要进行充分的评课和反思,评教路设计、评教学方法使用、评三维目标的突破,反思教前准备,反思教学中得与失等等,整个活动氛围既严肃又融洽,其中的实在与认真让你不得不身受触动,身受感染,身受启迪。我想,像“城关三小小学教师这种“求新、求实、求活”治教精神正是我们所需要的。
三、健全的管理制度,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是学校凝聚力的基础。
在城关三小小学无论周一的升旗仪式,还是班级的主题班会课;无论学校和行政会议,还是学校的每周工作安排,科任、班主任、值周教师乃至领导工作都在按步就班地展开着。无论是班级日志,还是代课记录;无论是家访活动,还是安全教育,都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他们的各项工作已经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难怪每一位师生都洋溢着青春的笑脸。作为教师,在城关三小他们很忙很辛苦,但从他们的脸上,我们却看不到一丝的怠慢与敷衍,始终充满着的活力。是什么让员工们如此的热忱?在和曾校长的平实讲话中的我终于领悟到了真谛。首先是校长的人格魅力征服了所有的教职员工,曾校长知识渊博,管理专业,领导才华超著,她以她自己的人格力量在老师面前树起了一面永远矗立于时代先锋的旗帜。
教师精心准备的公开课,让我们听了赞口不决,特别是王秀莲老师的《搭石》师生关系处理的非常得当,指导朗读非常到位,学生读的入情入境,体会的非常深刻,各个教学的设计都非常的新颖独到,教学方法的运用恰到好处,还有姚燕老师的《乘法口诀解决问题》让我受益匪浅,以及曾校长上的数学活动课和生活中的数更是让我受益匪浅,还有美术课《小小钟表店》音乐课等等听了20来节课每节课都有很多很多的地方值得我好好去学习,去揣摩,加工运用到自己的教学中。
第四篇: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心得体会
通过本次学习,我更加明确了自己所肩负的重任,认识到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时刻为自己敲响师德的警钟,时刻提醒自己。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教师道德及教学也就无从谈起。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职业所要求的行为标准和指导教师行为的规范,是教师品德修养的集中体现。对于有偿家教、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面对此类的过失,理应有相应的制度来制约。
教师是学生的启蒙者、学生的良师益友。然而各种学生都有不同的心态,面对学生的过失,教师应予以教育,不应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面对不同的学生应有不同的教育方法,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应是和谐可亲的。我们要因材施教,因材施教是教学中一项重要的教学方法,在教学中根据不同学生的认知水平,学习能力以及自身素质,教师选择适合每个学生特点的学习方法来有针对性的教学,发挥学生的长处,弥补学生的不足,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树立学生学习的信心,从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我们要留意观察分析学生学习的特点,对待学习成绩差的学生,要做具体分析,区别对待,教师要根据对学生学习风格的了解,在教学中有针对性地提供风格相配的教学方式,教师不仅仅自己要分析把握学生的学习风格,而且要引导学生认识自己的学习风格特点,促使学生把学习风格转化为学习策略。
“无德无以为师。”真正优秀的教师。一定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人。他对祖国的爱,对学生的爱,对事业和未来的爱,都表现在他对自己的高标准要求的落实上。率先垂范就是对学生真正的负责,就是潜够默化、影响深远的教育。作为小学教师的我们,肩负着培养教育下一代,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这就要求我们本身要有一定的人格魅力,而这种人格魅力表现为教师必须要有敬业精神,必须具备健康的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总之,一个合格的教师应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为祖国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有新时代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观念,有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还要继续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教师,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第五篇: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通过学习《教师法》给我以最深感触的,除了教师要学习一般的职业道德外,还要学习与我们教师这个职业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案例:现年13岁的范玲玲在河南西峡县龙沟学校学习。20xx年9月下旬的一天,上数学课时,数学教师赵某在课堂上向范玲玲要数学作业,因范站在座位上未动,赵老师便又重复喊了一声,让范玲玲把作业交上来。但赵老师看到范玲玲还没有做完作业时,一气之下就把作业摔到地上,并对其来回推搡,接着又照范玲玲同学的脸上打了几耳光。当时,范感到头晕眼黑,第二天开始出现高烧症状,接着出现恶心、头疼、头晕、呕吐、不能走路、屙床尿床,神志不清等症状,后经司法技术鉴定为阻塞性脑积水。
20xx年5月10日,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原告范玲玲在学校学习期间,本身就患有疾病,被告赵某因范未做好数学作业而采取推搡、打耳光的方式体罚学生,这种体罚行为是范玲玲阻塞性脑积水病症的促发因素,侵害了原告的身心健康,违反了教师职业道德及规范,应承担范玲玲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此体罚行为又发生在上课期间,其履行的是职务行为,故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由该校负担。
我们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教学工作就是服务,教师的工作就是学生,如何做好本职工作,服务于学生是我们每个教师的神圣职责。教师的工作不同于其他行业,它具有自我加压、自我提高的特点,不能靠单纯的约束来实现教学目标,而应该靠自觉地工作,热情有效的工作态度和措施来保证教与学的统一。因此,每个教师必须从自我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树立崇高的师德情操,为人师表、严以律己。作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应具有高尚的师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才能以学生为工作对象,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标,要实现工作目标,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必须牢记树立正确的教学理念,努力改造自己的价值观,把学校的利益放在首位,舍身处地为学生着想,提高师德修养。
2、必须有严谨的工作作风,把服务学校、服务学生作为自己的工作宗旨,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和政治素质,才能保证教学目标的实现。
第六篇:教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利用暑期两个月的时间,本人较充分地学习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法律增强了师生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教师是教育中主导力量,因此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识贯彻到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建设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职责中教书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人格上。 教师职业最大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规范,要求教师有高度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尊重每学生,用教师爱心去化解学生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激发学生学习主观能动性。在平时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使学生在学校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才能取得更好效果。